从范例哲学上看“三个一”与“三个绝对”(提纲) A,一,常见的表示是“某个”具体的事物,不论这个事物是在自然宇宙中,人类社 会中还是人的头脑中。这是通常哲学上所说的个体“现象”,人的经验的某个对象 等。 B, 一,还有第二个意思,表示一切,“everything”。既,一包括了一切可以例 举的个体事物的集合。同A,这个一表示不论这个事物是在自然宇宙中,人类社会中 还是人的头脑中出现。既,它是范例哲学所说的,定在,存在,和思在的所有对象 的集合。 C,一,最后一个意思是“潜在的存在”,既绝对范畴。严格地说,绝对不像个一, 起码不是哲学上现象界里所讲的一。但是由于潜在或绝对,都有唯一性的原因,所 以我们将“潜在”也看成一个“最终的一”。 从C到B,再到A,是一个必然的走向,既过渡。我们由此转为研究必然与绝对的 关系。 一,除了有这以上三种定义外,自然地使人联想到“相对与绝对的”这一对儿范畴。 绝对,或必然,也是范例哲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当谈到必然,一般使人想到宗教。 但“必然与偶然”确是哲学中一个约定成俗的范畴。相对-绝对,这个概念,起码在 柏拉图时代就已经被提起了,后来得到广泛的发展。中世纪的奥古思仃等宗教人士, 更认为上帝就代表绝对的范畴。从笛卡尔以后的近代哲学,将这个范畴更多地转换 为“contingent and necessary”的概念,得到更为广多哲学家的使用。 A1,绝对,首先是指相对的事物其大趋势的走向。例如,我们身体如有伤,它应该 趋向走向好转。狼吃羊,兔子吃草,人类互相争夺,这样动物性的人类原始本性等 等。我们说这些性质都是绝对存在的,是一切事物的基础,所以叫绝对。绝对是一 种倾向。 A2,绝对,是指普遍存在的事物集合,既一切事物。它们的存在是客观的,不以人 的主观愿望而转移 - 如果不包括说话人的思在。在这个意义上,“谁死了地球照样 转”,不论其生前有多么伟大。所以可以说,绝对是存在。 A3,绝对,是一切现象的逻辑前提,既,是潜在,而不属于范例哲学的存在或定在 的范围。绝对在这里类似康德的“自在之物”,不过比其广泛。因为范例哲学的绝 对,是一切现象界的潜在,而不仅仅是“某个自在之物”。从这个绝对到现象界的 逻辑和现实的发展,如黑格尔逻辑性思想,从“量到质”的必然发展。他称其为精 神现象的“外化(alienation)”,是其所谓的辨证逻辑运动的必然部分。 理解一与绝对的这些关系,是理解哲学本体论的关键,是理解范例哲学的钥匙。思 维的理解力(Kant's so-called understanding),经过哲学本体论的锤炼和挣扎, 就到了康德的春色满园五彩缤纷的现象界了。 下面的题目: 一,+1是联系,方法是反证,反证是”辩诘法”1核心,反证举例,康德悖论? 二,双方的平衡,反对自然”原始延伸”,要”反思延伸” 三,查苏格拉底辩证法 四,”思维返祖”来源于生物本能,对欲望,发展,动,反对进化。它反对”一”, 而不是”二”。 五,一到多是必然的,佛道教的静,无为反对原始自然的”二”,目标是”反思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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