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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与群众之间如何产生“正能量” |
| 领导与群众之间如何产生“正能量”
一、 顺服领导
“圣经”中多处都教导我们要顺服领导,例如:
“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
事。”(提多书3:1)。
“你们作仆人的,凡是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
是那乖癖的也要顺服。”(彼得前书2:18)。
顺服就是要服从,不要斗争和为斗争准备,进行当今谁是官僚资产阶级、资产
阶级、无产阶级等等的阶级划分和由哪个阶级专那个阶级
的政,以形成敌对势力。历史的沉痛教训不可忘记!希望各国,各地高调阶级与斗争哲学,心中打鼓的各位身居高位的超富领导们对能否自保,应三思而后行。星星
之火,可以燎原,玩火者必将自焚。
“圣经”中还告诫我们
“末世必有好讥诮的人随从自己不敬虔的私欲而行。”(犹太书18)。同时,也提醒我们“你们要谨慎,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恶报恶。”(帖撤罗尼迦前书5:15),“要以善胜恶”(见罗马书12:21)。
按照“圣经”教导,顺服领导不是宣扬迷信,更非邪说。而是,为社会稳定
创造条件,尤其对于财富两极分化严重的国家。如果柄权者
背离“圣经”中的教诲,一意孤行,信奉以美元多少、新房子、形象工程、大项目为诱饵,坑民肥己和迷信斗争、残杀、专政和煽动民族情绪,将会使社会动乱,世
代结仇,永无安宁之日,只能咎由自取。如果柄权者都能遵守“圣经”教导,人民都顺从柄权者,这不是皆大欢喜吗!柄权者何须提心吊胆,害怕民言,为个人及小
集团的利益以巨额资金维持稳定,浪费纳税者的钱,甚至无法无天,侵犯人权。
二、 提醒柄权,富有者
在
所有人中没有一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如树立人偶像,也必然是假冒伪劣品。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为首者肩负模范执行和
代领落实人人平等、爱人如己和遵循律法的重责。不可抱成守缺、专横跋扈、自树偶像、穷奢极欲、丧尽天良、人莫予毒。要以公益、敬虔、信心、忍耐、温柔从心
灵和诚实上成为模范的落实者。柄权者应做到“六要十二不”,即要端庄、不一口两舌、不说谗言、要有节制,不好喝酒,酒醉令人放荡、不贪不义之财、要存清洁
的良心、不好色邪荡、淫乱、污秽、邪情、恶欲、贪婪和争竞嫉妒、凡是忠心、不拜偶像、谨慎行事、做固守律法的榜样。(见提摩太前书3:1-13,歌罗西书3:5,罗马书13:1-14,以弗所书3:15-18,提多书2:12);并且“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满足……”(见
提摩太前书6:18,19)。对那致富的领导者和那些为富不仁者不可为满足私欲,由纳税人埋单;官
商勾结,为所欲为;拒绝监督,狗苟蝇营,作奸犯科;作威作福,将个人名、利和欲望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提高公信度不是单靠口号和号召,而应靠具体行动。对
于已沦为不义的领导和一切人应早日反省,自觉痛改前非,尽速改邪归正,平稳过渡。而非靠宣传和假面具继续作恶。这里再次提醒那些腰缠千万、亿贯不义之财的
人们及任何人都应记取:“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见以弗所书6:9),
“在后来的时候,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 (提摩太前书4:1),
“按照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和“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
主并不偏待人。”(歌罗西书3:25);要经常扪心自问,否则,必将自作自受、自食其恶果。为此,
我们要“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见提摩太前书2:1-2)。
最后,我们应当从“圣经”中吸取和积累能量,还是应当禁止和反对,号召和提倡它的反面?
(摘转自2013年2月1日杭诚
教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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