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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兒349——「正當防衛」夏俊峰:恆心與自律是成功人生的永恆的原動力
   

藤兒點評:處死夏俊峰,中共暴政正在鼓勵一個依法以惡治惡,以暴治暴的“和諧”社會主義!

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院作出對夏俊峰的終審判決,維持死刑原判。張晶稱,夏俊峰在終審法庭上高喊:“你們撒謊!”...... “我們鬥不過人家!”夏俊峰在當天給父母的家書中寫道。

夏俊峰在離世前的一霎那,終於明白了......都怪自己當初有勇無謀!

「正當防衛」也有章法可循。夏俊峰卻用自己的寶貴的生命,為全中國無數走入絕境的底層人群,做出了一個血淋淋的示範。

當你被城管惡意謾罵、殘酷毆打的時候,一定要學會忍耐。只要不被打死,你一定有機會復仇。而且復仇成功以後,一定要主動投案自首。復仇的最佳方式,可以直接效法李天一的犯罪動作,那就是強姦輪姦。不是強姦輪姦別的任何人,而是直接強姦輪姦之前曾經暴力傷害了自己的那些城管們的女性家眷,一個也不要放過。

試想想,那些小小的城管們,雖然有共產黨暴政撐腰,但是他們的女性家眷們並沒有任何資格享受習近平的奶奶媽媽妻子和女兒可以享受到的7/24的全天候保鏢伺候。你不用急於求成,時間的長河中,自然會給與你寶貴的強姦輪姦之前曾經暴力傷害了自己的那些城管們的女性家眷的千載難逢的機會。

李天一強姦輪姦案已經落幕,他成功的逃脫了死刑!如果你成功的對之前曾經暴力傷害了自己的那些城管們的女性家眷實施了強姦輪姦,而不致使被害人死亡,你也一定能夠成功地逃脫死刑!你犯罪的動機顯然是報復。但是對之前曾經暴力傷害了自己的那些城管們的女性家眷實施強姦輪姦罪行的重中之重,在於你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就保全了自己的性命,同時讓之前曾經暴力傷害了自己的那些城管們及其家族世世代代蒙羞!

法律的漏洞,並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只是為全中國的所有的擺地攤的小攤販出口氣,如果你不想大駕親征,而是暗地裡唆使一夥未成年人,將在夏俊峰的死刑判決書上籤上自己大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家裡的所有女性家眷強姦輪姦之後,而你卻不幸被捉,難道這個大法官還能將你處死不成?

司法判決,是在用法律和事實說話,而事實的組成只能是證據。在過往城管暴力傷害小商小販的案件先例中,沒有任何案例中出現司法證據,可以支持小商小販的反擊是“正當防衛”。那麼,全中國的小商小販們,現在是你們反思的時候了:在受到城管的暴力傷害時,如何才能創造性地向法庭提供“正當防衛”的直接證據,而又可以逃脫死刑的判決呢?

此處言之鼎鼎:不是教你如何犯法,而是啟發你如何利用中國的現有法律來有效地保全自己的性命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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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財經網 2013-09-25 

夏俊峰終審高喊你們撒謊 家書:我們鬥不過人家

    “作為千千萬萬中國弱勢群體中的一員,夏俊峰案展示了底層人民走投無路的絕境。”一個發於社會底層人群生存需求與城市運轉秩序需求的現實衝突,最終演變成3個家庭的悲劇、社會不同階層無數人的吶喊,及一個國家法制的爭鳴,回音裊裊。

夏俊峰想與家人合影

  請求被管教人員拒絕

  昨日凌晨,夏俊峰的妻子張晶在其微博稱,法院來人送達家屬最後一次會見夏俊峰的通知,她將趕去看守所見夏俊峰最後一面。早上8點多,在被執行死刑前,夏俊峰與張晶等六名家屬得以會見。

  “就是死了,也不服”

  張晶說,夏俊峰穿着一個多月前家屬送進去的黑色棉襖,裡面穿着T恤,外面套着看守所的紅馬甲。“他的表情很平靜,臉很白很瘦,一直微笑地看着我們。”

  會見時間只有半小時。看守不停提醒:還有十分鐘,還有五分鐘……家人只能挑最緊要的話說。夏俊峰說,自己前一天就知道死刑核準的消息,並且自己沒有在死刑覆核決定書上簽字。夏俊峰還說,自己是正當防衛,不是故意殺人“就是死了,也不服”。

  猶豫再三後,張晶昨日沒有把兒子帶來,只帶了照片。夏俊峰說,知道了,看看照片就行了。夏俊峰還叮囑她照顧好父母和孩子,讓孩子好好上學,聽爺爺奶奶和她的話。

  法院通知領骨灰

  會見快結束時,夏俊峰向旁邊的管教人員提出給自己和家人合張影,但被對方拒絕。他又表示,希望能留一張自己的照片給孩子,仍被拒絕。

  張晶說,會見時夏俊峰與家人被鐵柵欄隔開,夏俊峰坐在一張“像過山車座椅”的椅子上,身體向後仰着。快到最後時刻了,張晶將手伸過鐵欄杆撫摸丈夫的臉,又把丈夫的手拉過來摸自己的臉。

  昨日下午,張晶接到法院電話稱夏俊峰已經被執行死刑並火化,讓她今日上午九點到殯儀館領取骨灰。

  “生命真是太殘酷了,”張晶說,丈夫四年裡變得堅強了,會見整個過程沒有掉一滴眼淚。說到這裡,張晶自己卻控制不住,淚水直淌。


     2013年9月25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一位刺死城管的瀋陽小販,在案發4年4個月零9天后,被注射執行死刑,結束了他36歲的生命,身後留下一父、一母、一妻、一子。

  他的妻子張晶,與母親,當天見了他最後一面。但法院方拒絕他與家人合影的要求。

  夏俊峰,遼寧鐵嶺縣人,事發時夫妻均失業;一子,生於2000年;父母皆年過六旬,父清潔工,母退休。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張晶,在瀋陽一個已被城管宣布不得擺攤的地段,擺攤賣雞柳、烤腸小吃,被數名城管帶至附近城管勤務所接受處罰。期間,夏俊峰與幾名城管發生爭執,持隨身尖刀勐刺申凱、張旭東、張偉3城管數刀,致申凱、張旭東2人死亡,張偉重傷。

  有報道稱,拔刀前,夏俊峰曾遭幾名城管“野蠻毆打”。夏的辯護律師稱,他們找到6位目擊證人就此作證,但法庭未予採信。官方媒體新華社9月25日在通稿中,未提及夏俊峰有否曾遭毆打。

  事發後,夏俊峰逃離現場,但沒跑多遠即被抓獲。

  飽受詬病的城管制度,底層人群的夾縫生存,微博勃然興起的民意狂歡,急劇社會變遷中的群體心理失措,諸多因素交織,將這個也許技術上原本並不複雜的案件,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從媒體、律師到普通民眾,人們抨擊城管制度,責罵司法制度冷血,甚至唿吁廢除死刑;一方面指責司法不獨立,同時又試圖通過輿論的洶湧壓力,令夏俊峰免於死刑。

  不少人認為,這是一個註定載入中國現代發展史的歷史性案件。

  即便終審判決已時過2年多,夏俊峰被執行死刑,依然引發輿論的勐烈波瀾。

  “救別人就是救自己。”一位網友這樣評價民間對夏俊峰的激憤同情。

  一家香港媒體的專欄這樣寫道:“作為千千萬萬中國弱勢群體中的一員,夏俊峰案展示了底層人民走投無路的絕境。”

  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院作出對夏俊峰的終審判決,維持死刑原判。張晶稱,夏俊峰在終審法庭上高喊:“你們撒謊!”

  “我們鬥不過人家!”夏俊峰在當天給父母的家書中寫道。

  最高法的死刑覆核意見稱:夏俊峰“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罪行特別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

  一個發於社會底層人群生存需求與城市運轉秩序需求的現實衝突,最終演變成3個家庭的悲劇、社會不同階層無數人的吶喊,及一個國家法制的爭鳴,回音裊裊。

  西南民族大學教授肖雪慧評論說,這是“制度性挑逗底層互斗而發生的悲劇”。

  中國政法大學教師、曾獲多項國際人權獎的法律博士滕彪,在義務為夏俊峰二審辯護時說:“無法無天的城管制度,逼迫一個善良而卑微的公民鋌而走險。在這個制度怪圈裡,…兩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樣,都是受害者。今天的法庭,註定是一場沒有贏家的戰爭。我們要極力避免的是,一個悲劇引發新的悲劇;一個錯誤伴隨新的錯誤。”

  “我的辯護不是給法官聽的,而是給那個在法庭上並不存在的陪審團。陪審團在法庭之外,在未來。”滕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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