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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原则(2)-原则的定义(B) |
| 事实与原则(2)-原则的定义(B)
原则是哪里来的?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范例的本体论。它是哲学最深刻的问题,是
我所谓“绝学”的核心的问题。懂了这个问题,就基本(60%)掌握了范例的思想。所
以我希望读者给予特别的注意。
在前文,我特别强调了“事实的产生是一个过程”:心动-念生-存在-事实。事实的
产生要跨越“两个世界”,即“微观世界”和“宏观世界”。“原则产生了事实”
- 这个过程始于“微观世界”。在论范例书中,我定义微观世界为:运动产生物质
(相对于宏观世界的“物质产生运动”)(详细请见<论范例>)。
毛泽东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说,“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
?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
从社会实践来,....”。这里关键要注意“只能”二个字。用毛自己的<矛盾论>中
的思想看,这是他自己在书中所批判,典型的“外因论”。以前我说过,凡是不知
道,不懂得“西方哲学”的人或集体,都会发生“自相矛盾”的现象。作为集体的
代表,中国人历史上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近代中国政治的荒唐自相矛盾的事
更是不可剩数。我这里不讨论毛写的<矛盾论>是否是“山寨”产品。我只想指出,
凡是言行出现自相矛盾了,都说明此人(们)缺乏哲学思维。在毛身上,很明显,就
是他不懂自己写的东西。
转回到本体讨论。让我首先检验一下我所使用研究绝学本体的工具:语言。语言的
功能是否是有限的?是否能够担当研究本体论的有效工具?在语言哲学的大师维特
根思坦(晚期),和美国的理查德荣逖(Richard Rorty)看来,语言的功能只能限制于
其所在的社会环境。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在语言功能上的“相对主义者”。语言,
从古希腊时代起,就是哲学家的“第一工具”。亚里士多德的所有逻辑思想,都来
源于对语言的研究。对语言的专门研究和对其功能的怀疑,都是近代“语言哲学”,
作为“分析哲学”的分支,出现以后的事情。“语言相对主义”的观点,从范例的
角度看,是将“语言等同于物质,即,语言 = 物质”。我这样的表述,目的在于可
以将这语言相对主义派的错误,很明显的暴露出来:因为语言和物质,比如一块石
头,显然是两码事。
以范例的观点看,语言是思维的“范例”,即“二级范例”(<论范例>):因为语言
是思维的“现象界”,或“二级现象界”。正像范例本身包含了思维,这一“我的
本体”一样,作为二级范例的语言,也包含了抽象的“形式”部分,即抽象的名词
概念。我们知道,抽象的概念,就是永恒的概念。它们不同样具体的实物,抽象概
念具有无限/绝对的特征。在这个意义上,“语言的本体”就是:所有抽象名词所构
成的本体。它们的性质如同思维的本质,都是“绝对”和“无限”的。
范例认为,语言不是物质。语言属于不同于物质的“第三物质”。另外两个物质是
笛卡尔发现的,“普遍物质”和“精神物质”。现在范例再加上:“语言物质”。
严格地说,语言是从“第二物质”,精神物质,中分化出来的。因为精神,即思维,
本身又是一“完整的世界”。
至此,范例证明了语言作为研究绝学本体工具的“有效性”,证明完毕。(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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