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訊(記者 冼國強)大學教育資助教育委員會前日公佈“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報告,顯示本港龍頭學府香港大學表現平平,其法律學院的研究水準竟落後於成立僅十年的中文大學,各界紛紛批評陳文敏擔任院長期間大搞政治活動、忽視學術研究。本報昨日接獲熟悉大專界的讀者爆料,指陳文敏於上世紀80年代曾領取獎學金到英國進修,卻以所謂“民主抗爭”為由半途而廢,未有完成博士學位便匆匆返港。他直言,陳文敏學歷、學術成就、領導才能都不夠高,以致不少人才被埋沒,港大法學院在他領導下未能交出世界級研究表現,浪費公帑,愧對納稅人。
本報昨日接獲熟悉大專界的讀者爆料,指陳文敏於上世紀80年代曾獲英聯邦獎學金資助到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修讀博士學位,港大同意向他批出假期,其後更基於陳文敏進修博士學位而擢升他為高級講師,但陳最終卻未完成兩年修業期便回港。之後,陳文敏對外宣稱未有完成學位的原因是因為《中英聯合聲明》簽署,他要留港表達民主的聲音云云。
大搞政治忽視研究
該名在大專界工作多年的讀者直斥陳文敏是“學棍”,既沒有博士資格,也鮮有發表高水平論文,領導才能不足,以致港大法律學院發展停滯不前,“佢(陳文敏)拎唔拎得出兩、三篇代表作,系達到國際一流水平?領導學歷唔夠,學術成就唔高,點敢請叻人、肯升叻過佢?人?”他坦言,陳文敏“得閒過頭”,利用課餘時間大搞政治行動,忽視研究,以致學術水平一般,缺乏鑑別人才的能力,結果埋沒不少人才。
本報記者就此問題,先後以電話及電郵聯絡陳文敏,但全不獲回覆。
教資會前日公佈的“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報告以國際水平研究為基準,由307名國際專家學者評核本港八大院校的研究質素,評級分為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及不予評級。結果顯示,港大不但在多個範疇獲得的四星及三星比率均落後科大,在法律研究方面,成立45年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獲評為三星或四星的優質研究比率更不敵成立僅十年的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港大僅有46%法律研究項目獲評三星及四星,更有3%研究“不予評級”。相反,中大法律學院雖然不及港大法律學院歷史悠久,卻有64%研究達三星至四星,沒有項目“不予評級”。“2014年研究評審工作”評審期由2007年至2013年共六年,於2002年至2014年擔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對學院失色的研究水準自然責無旁貸。
浪費公帑愧對納稅人
面對各方指摘,陳文敏昨日於電台迴應,港大法律學院評級較中大法律學院差的原因是評級基數不同云云。
對此,熟悉大專界的讀者直言不同意,“呢?系由國際學者講出?,沒得呃,沒得拗。”他説,香港的大學教授薪酬在全世界數一數二,薪酬豐厚的陳文敏卻未能帶領法律學院交出頂級研究表現,浪費公帑,愧對納稅人。
港大發言人迴應,法律學院院長鬚在其法律專業學術上擁有崇高聲望和地位,具備領導才能,能領導學院在區域及國際間,與專業及學術機構建立緊密聯繫,在法律教育上作出建樹,人選經全球招聘,擁有博士稱銜並非必然條件。法律學院的歷任院長,都擁有認可的專業資格,在國際學術界擁有崇高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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