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憶,是如此美妙的一件事,讓一個人在孤獨淒清,快樂不再的夜裡,也會有着一絲幾近於絕望的快樂。
想到這裡,我居然會有一種似乎被毒品麻醉之後的迷茫與極樂地感動,緩緩的纏上了我的心。還記得已是近乎淡漠的記憶嗎? 時間過得真是快,一轉眼我也已不再是當年的豆蔻紅顏了. 可是在做人的標尺上,還沒有摸索出半分準繩. 甚而連少時的欲情也已不甚清晰,似乎那真是前生的雲煙了.
忽地想起我十七歲那年寫的一篇文字來. 那時的我,因沒有甚麽俗務煩身,又日日有空讀書,筆下倒也流暢, 只是時時就算寫出了一些甚麽來,自己也是不是真的深明其理的. 長日無聊,以書為遣,寫的東西多了,自己也懶得多讀,更不要說去細細思索其義了. 有時候想起來自己也覺奇怪,似乎這些文字不是自己寫的一般, 只是一時福至心靈,揮筆而就,只是日後讀到了,才在歷經紛紜後,咂磨出其中的滋味來.
“時日長了,很多本是很濃的情意便淡掉了。只因相見的太容易,次數也很多,便不再有激動與欣喜。 多了一層責任似的包裹放在心頭,少了一層相思。雖然相見與不相見差別不甚清晰,相見時也覺不出甚麽歡悅,平平淡淡地攜着手,一直走下去。不忍離別的,因為不是沒有愛情了。若不得不面對一些坎坷,加上離愁,這份愛,總會重新回到心裡的。 仰或,它也從未離開過,只是我們把它擱置起來了。畢竟是愛過的啊! 畢竟是曾那麽深那麽痴地感覺過相互擁有過的狂喜,再淡再淡如霧一般了,也一定可以挖掘出來的。”
記着這一篇文字是快分手時寫成的,當時的我,還在上高中。從沒有真正戀愛過的我,是那麼希翼着雙方的共通與努力可以挽救搖搖欲墜的感情。可是我終於失望了。兩個人怎麼樣也不明白我們之間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太過要求完美的心,以為有了缺憾便是不再愛了,殊不知愛從來便不是那麼簡單。而當時的我,畢竟還是個孩子。換到今日,我一定就不會那麼幼稚了罷!我會讓他明白,在與我戀愛的同時對他人有了迷惑並不是什麼罪不容恕的大事,那是人性啊!而多麼高尚的愛都只能在人性的規範中馳騁。當時的我可以做到嗎?當時的我可以做到嗎?如果當時我自己都做不到,有什麼面目去要求別人!而今的我是不同了罷。只因我在心態上已是如此疲憊。我自己是或者不會哪怕在心上越軌的了,可是我不會去犯以往的缺誤,不會再去要求他人。以前寫的一些幾已被遺忘的話,偶爾讀到,那充滿傷痛而無奈的話語,那麼令人感動傾倒的句子。讓我覺得,不論是愛一個人至深或是為人所深愛,都應是一件幸福的事。那種深藏而又不說出的感情,給人多少激勵與活下去的勇氣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