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中國股市不折不扣是中共政府開的大賭場,而且是很壞的大賭場。具體理由如次:
第一,政府辦股市。就筆者所了解到的網上信息,上海、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是國家投資興辦、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直管的證券交易場所。至於是不是企業?行政色彩應該非常濃厚,反正是官辦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理事長桂敏傑在任前還是中國證監會的黨委副書記、副主席,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吳利軍是帶括號的副部級。除了上海、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外,各級政府幾乎都有自己的證券公司(隸屬於國資委,由國家投資公司控股),這些證券公司許多也是上海或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單位。凡證券投資者,當然都到這些交易場所參與交易,政府證券交易所則從交易中收取手續費,類似於開賭場的局家抽頭。凡有過賭博經歷的人都知曉這點常識。
第二,股市成了大賭場。一般來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股民投資股市,一方面是通過手中持有的股票,憑藉資本的所有權,參與上市企業的利潤分配,即分得上市公司的紅利;另一方面,會在分紅與買進賣出的差價之間進行權衡,但70-90左右%的股民會採取投資分紅的形式。股市是不是賭場,主要取決於股民投資的目的。如果為了分紅,主要屬於投資的範疇;如果不看好分紅,不寄希望於分紅獲得回報,而是進行炒股即買進賣出搏取差價,與賭博無異。從中國股市的情況來看,不光是眾多的股民,包括一些機構在內,買股幾乎都是為了從賣股中獲取收益,所謂炒股。為什麼中國股市的交易量、買進賣出的頻率全球第一,要超過美國很多倍?想說中國股市不是賭場都很難。
第三,大賭場還是壞賭場。政府不僅開賭場,而且直接參與賭博,成為賭徒。本來,開賭場的,只要提供場所和賭具、賭博品種,以及賭博規則就行了。可是中國的股市不然,政府開賭場不算,還成為賭徒進入賭場。比如,那些國家控股的國有上市公司,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競爭主體,很多既享受財政政策性經營補貼,又從市場競爭中牟利,用國家的錢進入股市,跟中小股民和民營企業做不平等競爭。還有作為國家隊的匯金公司、社保基金(先不論到底是否可以上市)、養老金,以及政府的證券機構,都是中國股市興風作浪吃人的怪獸。國家開賭場,國家又參加賭博,並且充分掌握散戶的信息,而自己的信息則密不透風,國家政府成為中國股市兇狠的惡狼,面廣量大如汪洋大海的中小投資者如何是對手,
只能是迷途的羔羊。這次政府救市,實際是動用國有證券、國有上市公司等國家隊進入股市,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府干預。當然,這些國家隊都有自己的利益,如果利益得不到滿足,也有不聽話並打亂政府部署的一天。
第四,同時扮演賭場糾紛的仲裁者角色。國家政府不僅開賭場,不僅參加賭博,而且還是股市法規制定者,同時又是股市違規的仲裁處理者。在中國的證券法規中,幾乎所有的條款,都是約束中小散戶的,基本沒有約束賭場莊家的法律。美國政府為了股市的秩序,專門對買空賣空的機構投資者有一系列的法律條文,只要受害人投訴,機構投資者不能自證清白,洗脫罪名,就要承擔後果,不僅賠償投訴的受害人,不要對所有投資受損的股民做出賠償。如果確定其故意違規屬於知法犯法,就要啟動懲罰性賠償,令其破產,根本沒有翻身的可能。可是在中國,中小投資者要是投訴證券機構,很容易被反訴成對抗國家利益,政府集賭場、賭徒、仲裁於一身,與上市公司、證券公司、交易所一個利益共同體,一個鼻孔出氣,狼狽為奸,充滿腐敗,中小投資者打官司根本沒有勝算的可能。吳敬漣先生講中國股市連賭場也不如,主要是指有些機構莊家可以看人家的牌。在我以為,豈止是看別人的牌,乾脆是把中小投資者的命運掌握在政府的手中,是任意欺負的對象。中國股市20多年來,政府和證券機構及所謂戰略投資者作為絞肉機,究竟從股市這個賭場套取了股民的血汗錢,肯定不是小數字。
中國股市是很壞的大賭場,核心是由這個國家的性質決定的。中國雖然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但遠遠不是市場經濟的國家,更談不上自由民主。中共作為封建專制的極權政府,多重身份集於一身,既是股市的管理者,也是股市的投資者,還是從事買賣的市場主體,同是又是矛盾糾紛的仲裁者,扮演着天下通吃、通贏的角色。充分暴露了“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封建面目。只可惜,世人對此並不是很清楚明白,悲劇仍在重演。但願中國股民能儘早明白真相,不再上當受騙,並要求自己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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