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耶稣门徒的条件> 读经「路14: 25-27」「有极多的人和耶稣同行。他转过来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从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当有许多人与耶稣同行时,主就告诉他们,作他门徒是有独特和严厉的条件,就是:「爱我胜过爱…。」在原文做「恨」。但主不是要我们去恨人,而是要我们摆脱世间的羁绊去跟随祂。也就是说,主要我们给祂不是相对的爱,而是绝对的爱。主有资格得著我们绝对的爱,因为「主为我们舍命。」我们若看见主是这样的爱我们,我们就会爱主胜过爱其他的人。然後主耶稣又说:「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这是为什麽呢?因为我们既然爱主胜过一切,我们就要借「背自己十字架」,在生活中实行出来。就如当我们摆正与家人的关系,让主在我们生命中居首位时,这会叫我们天然的情感难受,伤痛,这就是我们的十字架。这样我们必须舍己,才能爱主过於爱父母…,要舍己就必须背「自己十字架」,否则就不能作主的门徒。可是今天有许多人喜欢按己意作基督徒,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基督徒即跟随基督的人,就要照基督的话去行。今天还有许多人声称自己是基督徒,却不知道作主门徒的条件。那主为什麽要给我们如此严格的条件呢?因为这是一条生命的道路,有生命的冠冕正等待著我们!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看清作主门徒的条件,并要爱主胜过一切,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主!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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