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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故事新编
   

发议论写点什么的时候,有时候要用到其他材料,但是谁能记得住那么多,这时候互联网的好处就显出来了,网上一查,清清楚楚。把别人的东西或记不大清楚的事情放在自己写的东西里,如果只是自己看着玩当然无所谓。如果放到网上浏览数又不是零,显然就是有“读者”了,那还是查查的好,一是避免以讹传讹,二是免得别人挑错。如果不查就写,错误连篇,不仅自己看着不好意思,剩下的就算没什么大错也没人爱看,还会让人嗤之以鼻,连这都不知道,还瞎发什么议论。


回想当年高中学习毛主席光辉哲学著作《矛盾论》时,老师首先会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故事讲讲什么是“矛盾”。这位老师如果文学素养比较高,没准还会扯远点,告诉大家中央文化部的沈雁冰部长跟我国现代文学大师茅盾其实就是同一个人,也就是鲁老巴里的“”。知道鲁老巴是谁吗?就是鲁迅老舍巴金盾嘛。你们以后如果考文科,多读读这几位大文豪写的书,保证错不了。当然这老师有点卖弄,盾是不是文豪部长跟学习毛主席《矛盾论》又有什么关系,也没听说班里有谁要考文科。


闲话少说,刚刚在网上查了一下,矛盾的故事出自《韩非子》什么篇,原文如下。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这加了现代标点符号的古文简单好懂,故事最后是卖盾与矛的湖北人吹牛太过被人问住而“弗能应也”,尴尬了。不过多读两遍,我是觉得那“或曰”也就是那“旁人问”的问题实在没什么道理。他问用你的矛攻你的盾会出现什么状况?如果我是那卖矛盾的湖北佬,就会告诉他,你说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情形不存在嘛,我这卖的是杀敌之矛和御敌之盾,有谁会那么傻,用自己的矛攻击自己,又有谁会在什么时候用的着拿自己的盾抵抗自己?如果你说的是敌人偷了我的矛攻击我,那这矛在敌人手里就是敌人的矛了,而我已经说了,我的盾物莫能陷,当然能挡的住敌人的矛。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敌人偷了我的盾,我也说过了,我的矛于物无不陷也,当然能把敌人的盾戳穿,你说是不是?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所以说那有点吹牛的湖北武器制造商其实没什么可尴尬的,他只要指出那“或曰”是在偷换概念,把“敌之矛”说成了“子之矛”就行了。那小故事后半段可以改成下面这个样子,只不过稍微啰嗦了点。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应曰:“问之大谬。矛者,吾陷敌之器也。若敌窃之则为敌之矛,莫能陷吾盾也。反之亦然也,若敌据此盾则为敌之盾,吾矛必陷其盾也。”皆大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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