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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e第九章D:离间他人婚姻,转生为猪 |
| 45e第九章D:离间他人婚姻,转生为猪 五、离间他人婚姻,转生为猪。山阴县平湖地方有位邵某,是康熙丁卯年的举人。曾经接受二百金,而离间刘、陆两姓的婚姻,以致令刘女含冤上吊自杀。陆家之子断绝後代。邵某死後,儿子、妻子同时梦见他来诉苦说:「我为了刘、陆一案,削尽人间的禄位、寿命,还无法谢罪。现在投生在某屠夫家为猪。猪共五只,其中有一只半身白色的就是我了。」次日,他的儿子前往采访,猪的形色与梦中所述相符。於是出钱买来养在寺庙里。有一位知其事的老妇人,泄漏了此事的内隋,以致观看的人如山如海。有人竟直对著猪呼叫:[邵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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