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 最高法院 以6:3通过了一份对于总统豁免权的“解释”,这份解释,并不是独出心裁,量身定做为川普,而是早该做的一件事情,一直“拖”着,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在最后一分钟不得不做出表态。都是被“逼”的,被谁逼的?川普吗?还是川普的对手。本来,不作解释,大家一直遵循惯例,不走极端,体面执政,是谁造成如今的“绝对”呢?是川普吗? 反对这项解释的 3位女性大法官,你们的反对意见,咄咄逼人,但是,作为大法官,如此 感性,于美国有利吗?你们是如何被提名的?DEI? 这项绝对的豁免权 解释,是最合理的防止了美国被耽误,而不用担心美国会因此 成为独裁国家。美国总统得到的是 尊重和理解,还有信任,而不是 秋后算账。据说这是 从英国的基本法,借用过来的。没有这项豁免,远到杜鲁门,肯尼迪,甚至罗斯福,林肯,近到布什,奥巴马,甚至拜登,都同样被置于“算账”的阴影之下,起诉给位总统的戏码,将一出一出的上演,这是谁最愿意看到的? 我个人以为最高法的解释,早该作了,现在有点晚了,给一些别用用心的党团势力以可乘之机。这是美国自我修正的一个机制,反对美国的势力,还是要另想高招,这次这一招估计是行不通了。同时,也是给美国一个警示,毁灭罗马的势力,就在罗马。 假设,这次6:3通过的是总统不能享有绝对豁免,接下来的美国将会发生啥?仅仅是川普被起诉,甚至投入监牢吗?拜登,奥巴马,克林顿,布什 就一定能逃过吗?这样发展下去,整个美国社会发生啥?何曾相似。 这一年来,美国的司法因为 政治正确,DEI, BLM 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因素的作祟,已经充斥着一些 不讲法律而只讲政治的 人士,这是美国两党和社会精英需要重新思考的大事,我看到有一个华裔联邦法官,别有用心的举了一个例子,总统杀人,也要豁免吗?我并不觉得 这个法官是正义加持,反而是一种冷飕飕的感觉,居心何在!明知故问之举,超过了法律范围。 美国司法界的清污也刻不容缓!两党都不应该置身事外,不能让平衡失去,一旦平衡失去,失去的将是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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