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在主义答慕容青草(edited) 俗话说,说曹操,曹操到。老几网友,在去年发表的岁末感言中,刚刚说”无人可 以欣赏范例”。我也自鸣得意,正在唱”我手持钢鞭将你打....”。话音未落,万 维一员大将杀了出来,将我惊讶的几乎掉下(木)马 - 他就是:慕容青草先生。慕先生对范例思想连续提了几个问题,不仅说明了他非常卓越的哲学理解力,而且令我感到空前的挑战,因为这才是同行相遇”冤家路窄”啊!想起不久前我还讥笑他,令我感到无地自容。幸亏先生大度不计较,我再次表示诚恳地道歉! 慕先生问的最后几个关于存在主义的问题,我觉得有必要单独列出作为答复。这是 他的原话(我加了编号): ”萨特尔之所以要有心理的介入也并非完全的突发奇想,而是其来有自。。。 1)他的一个思路,包括在他之前的存在主义的思维的一个目标好象就是要定义或至 少是明确地界定什么是存在。。。而对于萨特尔来说,为了这么做他所面临的最大 挑战是什么是“不存在”。。。这是一种自古以来在方法论上常见到一个现象,即 为了说明一个对象,人们常希望能将这个对象的否定或至少是习惯俗成的否定来给 与界定。。。好比亚里士多德在思考排中律的思路那样。。。。。。 但是,若他用“没有存在”来定义“不存在”的话,就觉得与用“不存在”来定义 “不是不存在---即存在”一样,成为了同意反复。。。因此,为了摆脱这一困境, 他不得不引入一个观察者的心理来定义“不存在”,而在这个基础上来认识与不存 在相对的存在。。。。。。,也就是说,他认为如果没有一个观察者的话,那么就 没有“不存在”之说,也就是说一件事之所以“不存在”是因为观察者根据存在想 到了它的不存在。。。。。。。但是,他的这种还原主义的思路也为他自己带来了 很多的麻烦,因为这样一来那个观察者本身的存在以及那个观察者对于目标中的观 察及根本没有感觉到的不存在之间的细微差别又要进行讨论,他花了上万字的篇幅 来试图说明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但是最后我觉得他不但没说清楚而且把自己绕 了进去。。。。。。。 2)但是,就如你的在,定在,思在一样,凡是存在主义的思路都无法绕开对于存在 的定义或界定,因为存在的意义是存在主义的一切思维的基础。。。。。。而为了 按照还原主义的思路来定义存在,就很难避开“不存在”这个问题。。。。。。在 萨特尔之前这个问题不是不存在,而是人们没有去面对这个问题,萨特尔去面对了 这个问题,他自认为是成功的,而且也因此而出名因为很多人都认为他成功了,但 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我觉得他把本属于存在的一种特例的思维引入到本 体的存在概念中去本身并不妥。。。。。。。 但是,如果兔兄的范例哲学不打算引入萨特尔的观察者的心理因素的话,那么你是 如何绕开萨特尔及今天众多存在主义追随者们认为的无法回避的对存在及不存在的 基本定义的问题呢? 简单地说,当你说“一切的存在”这句话时,你如何能够在不引入观察者的前提下 回避“在一切存在的之外的便是不存在的”这种在萨特尔看来根本是逻辑不通的定 义(因为一切存在本身就已经是一切了,那么就不应该再有它之外的任何东西)或 者用“没有存在的即不存在”这样的多少有同意反复之嫌的定义呢?----萨特尔通 过引入观察者来回避这个困境,但同时也将他自己带入了一个新的困境。。。。。。 不知兔兄的范例哲学是如何在坚持存在主义的基本的还原主义的思路的前提下,不 需要引入观察者而能满意地解决这个困境。。。如果兔兄在这个问题上有满意的答 案,那么将之发表,这本身就可以说是对存在主义的一个创新吧....”。 我将以上2个问题归纳如下解释和回答。 1)萨特用”nothing”来定义”being”,错在什么地方? 首先,萨特找到being and nothing,然后用nothing定义being不是他的首创,而是 继承了黑格尔的逻辑学的思想,但他显然不懂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为什么。在黑氏逻 辑学开端的三大范畴中,”being,nothing,becoming”,位置和推导循序的重要: nothing必须跟随being,而不能相反。因为,nothing基于being,nothing是being的 nothing,以being为前提。没有being,根本无法谈nothing。 二,nothing不是”non-being”。因为,正象关于being讨论的哲学史上从前苏格拉 底到海德格尔,所有人公认的那样,being就是本体论的第一个范畴,不再设一个non-being存在。 三,但萨特想到用being的”对立面”来定义being的方法,如同通常所用的,是他 忽略了”个别与一般”在本体讨论中的区别:在达到了最高的种差定义范围的极限 情况下,我们必须另辟蹊径,而不能用一个低等的范畴代替。他的这个思想是对的,必须肯定,但方法错了。所以很多人只看到后者,忽视了他的这个想法的合理的因素。 四,这就是范例思想对存在问题解决方法的”升华”:继承和创新。用一个表示” 不存在”的范畴,绝对,来定义一切存在。而绝对,本身又不可被质疑,因为它是 一切存在的“潜在”和基础(包括质疑本身),但绝对不是存在。以上就是我的简要对第一问题的回答。 2) 需不需要从“观测者”或第三者的角度,来定义存在? 谈哲学的人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将本体论与认识论在某些场合下的混淆。认识论,是研究知识/真理,如何被人们认识的,通过什么方法或渠道来认识的,或认识如何根本就是可能的问题。而本体论讨论的是“客观”的知识/真理。它不依赖与人的主观感受而存在。也就是说,本体论的讨论与人的存在与否,根本不发生关系:本体论是从“上帝之眼”的角度来研究问题。 那么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如果客观真理存在,人类如何知道?如果客观真理不依 赖与人类的认识,那我们怎样才知道客观真理是存在的呢?承认客观真理是存在的,而又不承认必须被人类所认识为其前提,这不“begging the question”吗? 对此问题的回答是,认识论是本体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为本体论告 诉我们,真理在自身的发展过程,将人类的认识只是作为自己前进中的一个阶段。 人类的出现和认识真理的出现,都是真理自身揭示的一个部分。所以,认识论不是真理的充分条件。 举例来说,人类不能依赖自己的认识论来判断本体论的真理性,就像天下的儿子不 能根据自己没有“亲身经历地知道”母亲是如何生下自己的,就断定自己不是被母 亲生出来的(假设机器人不存在)。自身的经验是或然性(经验)的产物,是偶然的和 受时空限制的。而逻辑的必然性,既,真理的客观性,不依赖与人类的主观感觉而 变化 - 正像母亲给了儿子生命,并不依赖儿子的承认与否一样。 (完) FY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