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柴玲姐妹和在欧洲的姐妹们,上帝在显明什么?
当柴玲姐妹说“按照圣经的原则,把远志明在1990年秋在普林斯顿强暴我和至今还在撒谎不肯认罪的事情交给教会”的时候, 她是以公开信的方式在她的网站上发表的。估计她对于教会的认识不是特别清楚,尤其是在艰难压力的里面的时候。她的本意,是要主耶稣的教会来处理这件事情,因为远志明是所谓的”牧师”。什么是主耶稣的教会?就是主耶稣的身体的集合,或者说基督徒的集合,所以教会是全球范围的教会,因为是全球基督徒的集合。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的,主要是长老和牧者们,如果先考虑语言的缘故,信是应该寄给所有有形的华人教会的牧者长老们按照圣经的原则来处理,然后向别的语言的有形教会通报。有形的教会虽然很多,但因着都是按照圣经的原则来处理的,就会如同一个教会一样。到底是那些长老和牧者们来处理,就要看神的带领了。无论是谁来处理,做法应该是一样以圣经为标准,不会有什么不同。具体对于这封信,是由有感动的牧者们(包括远志明的按牧团成员)来处理是比较符合神的意思。
因此,有感动的牧者们邀请王永信牧师(远志明的按牧团成员)来主持处理,是合适不过的。当18位牧者们邀请王永信牧师来监督的时候,“直到2月16日,我们方收到来自这位长辈的电邮回应。回应中说,“按牧团同工们觉得目前已有了调查委员会,则按牧团无需再参与此事”,“本人现已年届九十,在思想与体力方面皆无法挡任‘监督’重任,也请一并见谅。””也就是说,按牧团选择让18位牧者们组成的独立调查委员会来做处理的工作。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调查报告发表后,远志明的按牧团没有公开的回应,实际上是认可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按照圣经的原则,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
原则就是,查明实情,靠主断定,无论是哪一方有得罪神得罪人的,都要认罪悔改,与人和好,与神和好,挽回弟兄姐妹。如果不认罪悔改,当被看做是外帮人,就是不信主的人。结果就要向所有基督徒报告,表明是怎样的处理。这不是世界上的定罪,因为不涉及世界上的刑罚。而是在主里面的认罪悔改,因为信主的人,是认罪悔改的人,认自己的罪,罪就得到赦免(約一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
的不義;)。而认罪悔改,不是仅仅口头上的轻描淡写,而是基于事实上的真诚认罪悔改。教会的处理,只是认定得罪神得罪人的有没有认罪悔改。这需要牧者们从神来的智慧和神的带领。
而且。“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摩太前书5:19-20)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远志明先生没有回应。选择不理会教会的权柄。
为什么不回应?恐怕就是不敢回应去面对事实,选择走世界的道路,不顾主的教会,不顾他的朋友,不顾关心他的那些人,不顾自己的Emails,手机,谈话,等等所表明的事实,把头埋进沙堆里,在神州传播协会这个同样选择走世界的道路的网站上欺骗自己,欺骗众人说“我虽然可以默默承受不实的指控,但我不能承认我没有犯过的罪。对于针对我的强奸、诱奸未遂和性侵指控,我一概否认。”写到这里我不得不说远志明先生演戏有天分,可惜演得太伟大了啊。要使在主里的人相信你说的话,至少要说说那些证据是怎么回事吧?因为“作为事件当事人之一的远志明牧师,一直对各项指控证据与证言,采取拒绝回应和保持沉默的态度。但拒绝回应是无法否定这些指控的,保持“沉默”也不能抹杀证据和事实的存在。”。
把头藏起来喊几句口号同样不能抹杀证据和事实的存在!
远志明先生,如果神向你沉默,你觉得可怕吗?
远志明先生所在机构神州传播协会威胁要告上法庭,选择走世界的道路。尽管去告吧,不过我们的主耶稣是胜过世界的主。神州传播协会到底在传播什么,居然不明白这样的道理!“太 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这句话你们传过没有?你们认为18位牧者们怕什么?你们不怕什么?
远志明先生的按牧团“觉得目前已有了调查委员会,则按牧团无需再参与此事”。调查你们是无需参与了,不过神恐怕会要你们参与别的事情,是什么你们也许会知道。
18位牧者们和主的教会应该宣布,远志明先生是不信主的外邦人!并且“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
调查报告里列的四个事情,牧者们相信“会给弟兄姊妹带来震惊与伤痛。”。另外带给我的,是惊诧莫名:远志明先生居然不怕上帝!他还厚着脸皮说是什么远“牧师”!
“信主”前涉嫌强奸,24年没有解决这件事,“信主”后涉嫌诱奸未遂,……你能相信他是得救的人?我是不相信。没有认罪悔改的人,是得救的人吗?
可是这样的人,居然是“牧师”!
那么上帝要告诉我们什么?或者说,上帝在显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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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牧团按的什么“牧师”?
按的是以利的儿子一样的人!(撒上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我们的按牧团们,要学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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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的教会们这么糊涂
是谁把这样的“名牧师”放“在希望的田野上”的?各地的教会!
我们的教会要学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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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的什么名“牧师”?
我们的“弟兄姐妹”是在拜名“牧师”吗?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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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在跟谁合作?
教会要跟“名牧师”合作,去唱“在希望的田野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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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抢夺神的荣耀?
真正信主的人,有多少是人能让他/她信的?一个也没有!为什么说某某带领多少人信主?我们在抢夺神的荣耀!就算是工具,当地教会的工具被使用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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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价值?
认罪悔改的人,有宝贝在里面。不认罪悔改的人,有什么价值?
参考:
柴玲姐妹在去年年底,写了一封致教会的公开信,(见“我們永遠可以找出真相,你願意嗎?--关於远志明 柴玲写给教会的信”):
“。。。。。。我希望神通过这位专家赐下的话,和我自己这24年来被强暴后走过的痛苦路程,能够缩短成百万的受过性强暴的妇女儿童和男孩子们的心理路程,能让她们也早日得到公正,医治,美满,自由和永生。
这也是为什麽在今年感恩节前,我按照圣经的原则,把远志明在1990年秋在普林斯顿强暴我和至今还在撒谎不肯认罪的事情交给教会。希望教会可以帮助实现以下的三个事情∶
1,让远志明认识到他的性暴力对妇女,对教会,对基督,对他自己的伤害,能让他在主面前和教会面前忏悔,承认他在这方面所有的过犯;教会的粉丝信徒也认识到我们信的是基督,不该是偶像化的人;
2,让所有远志明强暴过的妇女,过去的和现在的,勇敢地举报,以制止他再伤害下一个无辜的女子;让每一个因远志明的伤害没有办法相信基督的人,没有办法真正信任上帝的人,能真正认识到“上帝爱我们”;让她们可以来接受基督无私的爱;并在基督中得到完全的恢复和医治;
3,让每一个受性侵犯的受害者,无论是不是基督徒,都能看到基督能够完全医治我们的大能而不放弃希望;并因此得医治得救恩;让每一个信徒知道珍惜基督的救恩的珍贵,能勇敢地忏悔,重生,不再耽误神要在世上的工作;让教会的牧者认识神对牧羊人的期望和职责,来真正喂养神的羊,把天国的公义和怜悯行在世上,让神的国在世上降临等。。。。。。”
远志明先生没有回应。远志明先生所在机构,远志明先生的按牧委员会没有公开回应。
13位华人牧师(華人教會部分牧師)讀到了柴玲姊妹在11月24日給教會的公開信,在神面前迫切陡妫瑧{著聖靈的感動與帶領,写了“13位華人教會牧師對「柴玲寫給教會的信」的回應”,發給柴玲女士、遠志明牧師,以及遠志明牧師所在的神州傳播協會董事會、遠志明按牧委員會等。
“說明:2014年聖誕節前夕,華人教會部分牧師讀到了柴玲姊妹在11月24日給教會的公開信,標題為「我們永遠可以找出真相,你願意嗎?」,副標題是「柴玲寫給教會關於遠志明的信」:
讀到柴玲姊妹寫給教會的信,我們為其中談到的問題,感到震驚和傷痛。我們在神面前迫切陡妫瑧{著聖靈的感動與帶領,以此信作為對柴玲姊妹公開信的回應。”
“。。。。。。
6. 因此,我們認為,遠志明牧師作為該事件的當事人,有責任給關心他的眾教會一個清楚的交代。同樣,遠牧師所在機構的董事會,遠牧師所在教會的牧者與長執會,遠牧師的按牧委員會,以及灣區牧者聯稌趯で蟪吻逶撌录嫦喾矫妫胸熑螢檫h牧師提供幫助,並且有義務監督遠牧師採取正確的行動。為了澄清真相,成立一個有公信力的專門調查委員會是必要的。”
“三. 我們的盼望
事實上,神若糾察罪孽,沒有人能站立得住。我們無論在什麼境況下,各人都當儆醒敬虔度日。因為神是鑒察人心的主,要我們聖潔。我們論磁瓮苄纸忝脼檫@件事陡妫屵@兩個家庭以及神的眾教會都行走在神的旨意當中。讓想藉此破壞教會的魔鬼撒但蒙羞退後。
我們論吹睾粲酰娊虝䴙榇耸录惹卸告,求聖靈動工,使真相得以顯露,罪惡得以被清理;受傷害的,得著醫治,軟弱跌倒的,得以被赦免、被扶持;神的教會得潔淨、得復興,神的名得榮耀。”
远志明先生没有回应。远志明先生所在机构,远志明先生的按牧委员会没有公开回应。
等了一段时间,18位华人教会牧者写了“18位华人教会牧者就柴远事件致海内外华人教会及公众信”:(见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3884)
“2015年2月10日
“柴玲指控远志明性强暴事件”(简称“柴远事件”)被公诸于众已一月有余,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远志明牧师,以及远牧师所属的机构“神州传播协会”和远牧师按牧委员会,一直没有任何公开的回应。一个多月来,主内肢体及教外公众在网络上争论不息,莫衷一是。此事件以及由此事件而引起的波动,如若得不着合理的解释与解决,争论与困惑将会继续下去,并给教会造成持久的伤害。
有鉴于此,我们18位牧者(17位牧师和1位资深宣教领袖),虽自知无力无能,但为教会守望的责任却不容推卸。为着主的名不受羞辱,为着主的教会不受亏损,故愿意组成“牧师团”,联署赞同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并推举与邀请资深牧者担任监督委员。调查委员会将本着客观、公正、诚实与负责任的态度,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给相关机构处理该事件提供依据,并对华人教会和公众有一个清楚的交代。”
“最后我们要强调,我们会把我们所说所做的,都限定在圣经的原则与规范之内;我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主和主的教会。
独立调查委员会已经开通专用电邮。若有人愿意提供协助调查的资料,可以直接发电邮至:
ccpastors2015@gmail.com ”
远志明先生没有回应。远志明先生所在机构,远志明先生的按牧委员会没有公开回应。
2015年2月23日,18位华人教会牧者联署发布《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见https://www.cclifefl.org/View/Article/3900 )
“本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为什么要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和发布调查报告?
一、关于“13位华人教会牧师的回应信”
二、18位华人教会牧者发出公开信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三、独立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
第二部分: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包括四项调查内容: (点击此处直接阅读第二部分)
一、万润南、苏晓康证明,1989年在巴黎,舞蹈演员朱女士曾指控远志明对其性侵;
二、柴玲指控1990年在普林斯顿被远志明强奸;
三、远志明被指控,2013年五月在德国某营会中,作为讲员,对一位80后年轻姊妹有不当行为;
四、远志明被指控于2013年9月在巴黎,诱奸一位90后姊妹(未遂)的证言和相关证据。”
“第一部分:为什么要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
和发布调查报告?
一、关于“13位华人教会牧师的回应信”
早在2012年,柴玲开始在教会内部申诉1990年自己被远志明强奸一事。两年之后,由于在教会内部沟通与申诉无果,2014年11月23日,柴玲在自己机构的网站(后于2014年12月24日经“曹长青网站”转载),发表了“柴玲关于远志明写给教会的信”。至圣诞节期间,影响扩大,网络中议论纷纷。
2014年12月25日,几位牧师开始为此事件交通、祷告,盼望教会能够对此有所回应,妥善解决,不致使主的名蒙羞,不致使神的教会受伤害。
同日,王峙军牧师与王永信牧师(远志明按牧团成员)联系,打电话并发电邮协商如何面对这件事情。
12月31日,四位牧师私下发电邮给远志明牧师,鼓励远积极回应此事件。未得到远的回复。
2015年1月1日下午,13位牧师联名致信柴玲(即“13位华人教会牧师对柴玲致教会公开信的回应”),此回应信同时抄送至远志明个人、远志明所在机构的董事会(委托神州传播协会办公室转),及远志明按牧委员会(委托大使命中心办公室转交远志明按牧团王永信牧师)。
这是一封内部回应信,不是“公开信”。信中鼓励“远志明牧师作为该事件的当事人,有责任给关心他的众教会一个清楚的交代”,并请求
“远牧师所在机构的董事会,远牧师所在教会的牧者与长执会,远牧师的按牧委员会,以及湾区牧者联祷会,在寻求澄清该事件之真相方面,有责任为远牧师提供帮助,并且有义务监督远牧师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呼吁成立有公信力的调查委员会,对事件进行独立调查。
13牧师的“回应信”于1月3日出现在“曹长青网站”(其资料来源并非透过13位牧师),因此被误认为是“公开信”。
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远志明按牧委员会、远个人,对此回应信都没有任何回应。
二、18位华人教会牧者发出公开信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1. 在18位牧者信发出之前
1月5日,王峙军牧师就此事件给教会和网络带来的困扰与混乱,再次打电话给王永信牧师,商讨如何回应。王永信牧师说他要与远在1月7日见面。但见面结果如何,不得而知。因为王永信牧师此后没有与王峙军牧师联系。
1月23日,王峙军牧师再次致信给王永信牧师,指出,“远牧师和他的董事会可以选择沉默。但以晚辈之见,由您参与其中的远的按牧委员会,却不能对自己所按牧的人员采取同样不负责任的态度。如果按牧委员会出于人情面子,也选择沉默的话,人们很难把按牧委员会和这个事件已经产生、将继续产生的恶劣影响,剥离开来对待。……现在看来,由按牧委员会出面(准确地说由王牧师出面),提议成立一个有公信力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势在必行。最后,让事实说话,让理性与良知说话,让圣经原则说话,给教会和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王永信牧师没有回应此信的呼吁。
1月下旬,不断有新的资料出现,数位牧师深感事态严重。
2月3日,王峙军牧师打电话到王永信牧师家中。无人接听。次日,王峙军牧师打电话给王永信牧师的一位主要同工,请其转达王永信牧师。没有回应。
2月5日晚王峙军牧师发电邮给王永信牧师,附上新资料,幷邀请王永信牧师担任调查委员会的“监督委员”。没有回应。
同样是在2月5日,下午,王峙军师母给按牧团的另一位成员陈道明牧师打电话。王师母从网上找到陈道明牧师教会的电话,教会的一位同工说陈道明牧师已经不在此教会,有时会来讲道。王师母问其要电话号码,这位同工说不方便,问是谁打的,让陈牧师打回来。王师母说:请转告说生命季刊王峙军牧师打电话,若陈牧师许可,请把号码给我们,我们打过去。
这位同工几分钟后打来,说陈道明牧师表示,如果是要谈远志明的事情,他就不接电话了。
王师母只好说:麻烦你转告,我们有新的资料,需要请教陈牧师。
这位同工几分钟后再打来说:陈牧师还是不接电话,说按牧团的意见也不一致,但按牧团已经决定保持沉默,所以还是不接电话了。
王师母最后请她转话:我们恳请按牧团帮助,需要按牧团在这个时期,特别牧养远志明牧师及他的家人。
至此,相关单位除了拒绝回应“柴远事件”外,对寻求妥善处理该事件的任何努力,反应也十分消极。
更糟糕是,一个多月来,主内肢体及教外公众在网络上争论不息,莫衷一是。也有主内肢体在网络中呼吁教会牧师们出来回应,帮助处理此事件。
2.“18位牧者致教会与公众信”的起因
对于损害教会的圣洁性、牧职的严肃性和弟兄姊妹之身心的人与事,任何基督徒都当予以关注,更不用说对教会负有守望之责的牧师传道人。柴玲指控远志明强奸之事已经成为公共事件,一时间给华人教会带来巨大的搅扰,给弟兄姊妹的信心与情感带来巨大的伤害,这是不争的事实。
而这个过程中所浮现出的指控有关当事人的多项新证据,更表明了事态的严重性。
圣经的教导是:“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摩太前书5:19-20)
有鉴于远志明牧师、神州传播协会一直保持沉默,与按牧团的沟通没有结果,18位华人教会牧者根据圣经原则,考虑到新的证据已经超过了两三个见证,感到有必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对柴远事件以及此引发的其他指控进行调查。
2月10日,18位牧者联署致海内外华人教会及公众信。信中说:
为着主的名不受羞辱,为着主的教会不受亏损,故(我们)愿意组成“牧师团”,联署赞同成立“柴远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并推举与邀请资深牧者担任监督委员。调查委员会将本着客观、公正、诚实与负责任的态度,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给相关机构处理该事件提供依据,并对华人教会和公众有一个清楚的交代。”
远志明先生没有回应。
远志明先生所在机构,远志明先生的按牧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有私下的回应:
“王永信牧师也在被邀请之列。直到2月16日,我们方收到来自这位长辈的电邮回应。回应中说,“按牧团同工们觉得目前已有了调查委员会,则按牧团无需再参与此事”,“本人现已年届九十,在思想与体力方面皆无法挡任‘监督’重任,也请一并见谅。””
“2月19日,神州传播协会董事许基康弟兄打电话给生命季刊董事会主席丁同甘长老,说:“你们这样的做,我们要告上法庭。”
当日下午谢文杰弟兄与丁同甘长老在通话中说:王峙军将调查委员会的结果登在生命季刊的网路上,这是不合法的(注:事实上,调查结果还根本没有在生命季刊的网络上登出)。
丁同甘长老回应:这个调查委员会是由18位牧者成立的,目的是要将真相报告出来。不是生命季刊的单独行动。而且生命季刊也有义务知道实情(即生命季刊作为主内媒体,有权利对影响教会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与报道)。
谢文杰弟兄说,按美国的法律,在未判决前,是不可以定人有罪的。
丁同甘长老说,这个委员会决无偏袒任何一方,乃是要查明实情。
谢文杰弟兄说,他们“要告上法庭”。
谢文杰弟兄还说他们也要对新的指控进行“调查”,但抱怨调查委员会没有给他们当事人名字。事实上,调查委员会已经在2月16日把翔实的调查报告提交给谢文杰弟兄(但调查委员会不能把当事人的个人资料随便转告他人。调查委员会有责任保护投诉者)。
按照常识,神州董事会如果真有“调查”的诚意,他们是可以随时开展“调查”的,因为当事人远志明就在他们的眼前。但遗憾的是,当独立调查委员会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他们后,他们的反应却是“告上法庭”。
作为事件当事人之一的远志明牧师,一直对各项指控证据与证言,采取拒绝回应和保持沉默的态度。但拒绝回应是无法否定这些指控的,保持“沉默”也不能抹杀证据和事实的存在。
现在,我们决定将这份调查报告,向众教会和受此事件影响的网络公众发布。”
调查报告公布后,远志明先生所在机构:
“公告
鉴于自称获得十八位华人牧师授权的“调查委员会”匿名同工,于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在《生命季刊》联署发布《关于“柴远事件”的调查报告》,其指控未经当事人认证,未经司法部门审定,非法私立罪名,并在公共网络上散佈流言蜚语,其作法已远远超出教会范围,破坏教会体统,严重损害神的教会,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郑重声明:
一、神州传播协会质疑“调查委员会”组织者的动机,并否认其正当性、公正性与合法性。
二、有关对远志明按牧后的指控,请当事人与其牧者直接与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联络,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将认真处理。
三、神州传播协会保留对调查报告发布者,“调查委员会”的发起人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帮忙散佈未经证实指控的机构的诉讼权。
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主席谢文杰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神州传播协会最新公告
远志明希望在主里安静休息,已辞去一切事奉和事工。
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主席谢文杰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律师通告
本人是神州传播协会 (以下简称“神州”)法律顾问。经神州董事会主席谢文杰授权,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鉴于一个时期以来在网络上炒作的针对远志明的一波波流言蜚语,神州董事会在远志明旅行回国后当天即对远志明就有关建立在“有罪推定”理论基础上的指控进行了审慎调查。远志明对有关“强奸”、“诱奸未遂”、“性侵犯”等诽谤性指责一概否认。
二、神州严肃对待任何针对神州的违法行为,并将在适当时候诉诸法律,提起诉讼。
三、神州董事会已任命大易律师事务所祝良律师为神州接受送达的唯一代表。其办公地址是: 5776 Stoneridge Mall Rd.,
Suite 288, Pleasanton, CA 94588。
四、给神州的一切文书一律送达上述代表,否则无效。神州只接受符合加州法律的送达方式。神州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公开信或媒体公告方式的送达。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特此公告,
祝良律師
LEON E. JEW, Esq.
DAHYEE LAW GROUP
5776 Stoneridge Mall Rd., Suite 288
Pleasanton, CA 94588
(925) 463-3288(925)
463-3288 Tel.
(925) 463-3218 Fax”
调查报告公布后差不多十天,远志明先生在神州传播协会发表的回应:
“致教会弟兄姐妹的信
远志明
2015年3月2日
一、我承认自己是个败坏的罪人,后来成了何等人,完全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对于1990年我信主前的婚外性过犯,我再次公开地向神认罪,向当事人道歉。对由此引发的目前这场风波给教会弟兄姊妹造成的伤害和困扰,我表示深深的歉意,请求大家原谅。
二、我承认蒙恩后也有软弱的时候,是靠主恩的保守才得以站立的。
三、在神在人面前,我虽然可以默默承受不实的指控,但我不能承认我没有犯过的罪。对于针对我的强奸、诱奸未遂和性侵指控,我一概否认。
四、对于神州传播协会董事会进行的相关调查,我会积极配合。
五、我已辞去我的一切侍奉和事工,专心在主里安息,更新自己。”
调查报告公布后,远志明先生的按牧委员会没有任何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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