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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辩忠奸分别是非 2013-05-14 20:35:43


对汪精卫从主战到主和转变的一种解释

文章评论:

作者:野石 留言时间:2013-05-12 14:31:12

现在的历史研究领域,“翻案”为时尚甚至是扬名立万的机会,怪相纷呈,谬论百出,这也是文革流毒之一。

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当然是十分复杂的,首先要考虑的是,你的评价标准是什么。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私德来评价政治家。我们主要看这个人在大的历史过程中所起 的作用。希特勒的私德也不错,可是他是二战的战犯、人类的公敌。我在数年前与几位历史学家争论汪精卫,后来我发现这几位的真正兴趣在于“反共”,甚至认为如果大东亚共荣圈成功的话,中国人的生活会好很多。这真是一个令人无语但值得深思的话题。

然而历史没有“如果”。历史学研究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站在 国家民族的立场上,汪精卫确实是一个被日本人利用侵略中国的大汉奸。任何人以“主义”来粉饰其人都是无法信服的。

至于说宋庆龄为陈璧君说情,那是因为陈不是汪,关押多年老境凄凉。而且以“同盟会”老人名义说情,决不能作为“为汪翻案”的理由。陈璧君当年作为华侨少女拼命追求汪,对她个人算是求仁得仁,故此 写了“魂兮来归”留在汪墓。这些复杂的历史几乎无法说清。

如今中国的国内外形势极为复杂,公然为大汉奸招魂对中国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在中华民族崛起的时刻,历史学家要明白是非。中国有数千年历史,不是共产党所能代表。中国有亿万老百姓,历史学家的立场还是站在中国百姓一边为好。

作者:野石 留言时间:2013-05-12 15:15:46

还有几句话要说:

抗战军兴,中国已经统一,张学良早已“易帜”,军队统一在蒋介石手中,说什么“私人军队”之类是站不住的借口。连共军都改编为八路军。

抗战时,大批中国知识分子迁往内地,不少高级知识分子筚路蓝缕跋涉千山万水到达昆明建立西南联大,这是历史事实。这包括余英时老师钱穆、杨振宁父亲等,还记得傅斯年以胖大身躯从日军炸毁的房屋楼上背着瞎子陈寅恪,这些都是中国的脊梁,为中华民族的知识分子。为中华民族文化传承而拼命爱国的老夫子。你引述的那个人的话是纯粹胡说八道。打着“知识分子”旗号为大汉奸张目。

犹太历史学家作家阿伦特曾经发表“平庸的恶”一说,认为那些纳粹小头目只是作为国家机器的齿轮而作为,但是汪精卫不是平庸的恶。众所周知,汪精卫有一伙帮派,但是这些汪的亲信早已“提心吊胆”,为此与重庆暗通款曲。他们尚有民族的良知,而汪本人却是死心塌地为日本人卖命。

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3-05-12 20:12:29

野石您好!欢迎来访,感谢直言批评!

我作为历史爱好者,不仅关心历史人物的行为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也关心历史人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知其然,还想知其所以然。对于探讨其所以然的各种分 析,就不宜简单地斥之为“为大汉奸张目”“招魂”。若说“对中国人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就更不合适了——毕竟,一个人的观点就是一个人的观点,未经一定程 序,都不能代表“中国人”发言。现在中国人已有多种看法,正如我在按语中所说,“国内许多网站上对汪精卫的讨论呈现相当多元化的趋势,有机会我当再介绍。”

您的评论还涉及很多问题,例如当时军队的状况,这里我一时不能尽答。您说:“历史没有‘如果’。历史学研究的是‘已经发生的事 情’”,这个问题也说起来话长。国内《光明日报》2007年曾经有过一次关于历史是否能假设的讨论,比较多的学者认为,真实发生的历史当然是一次性、单维 度的,不能虚构,但是研究历史,假设不仅是允许的,甚至是必要的。——这并不难理解。简单打个比方吧:象棋比赛,对弈时“落子无悔”,但是复盘时就要推敲 “要是这样会如何”“要是那样又怎样”。

您提到许多有民族气节的知识分子,他们也是我景仰的榜样。您说起陈寅恪,让我想起这位抗战期间坚拒与日本人合作的学者(想必他是您心目中“明白是非”的学者吧),在听到汪精卫的死讯之后,对来探望自己的好友吴宓口授一诗挽汪精卫(《吴宓日记》1944年12月17日载):

阜昌天子颇能诗,集选中州未肯遗,

阮瑀多才原不忝,褚渊迟死更堪悲。

千秋读史心难论,一局收枰胜属谁?

事变无穷东海涸,冤禽公案有传疑。

他並沒有简单化地痛骂或者称快,因为他既“明白是非”,也明白世界上的事与人,是多么复杂。

作者:野石 留言时间:2013-05-12 21:55:02

老高你好。我的帖子主要针对你在此转述的文章而写,这一点应该很明确吧。我确实无意对你批评。请不必误会。我希望你读懂我的观点。也许你转引这个文章来“委婉地”表达你个人的见解,那就真真得罪了。

提到陈寅恪先生,他向来反对“曲学阿世”,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至于他写的诗,用典很多不易理解。我猜“冤禽公案”是指“精卫填海”吧。这须要“菚注”。我理解他的意思是一时难以评说。但是如今抗战胜利已经近七十年,汪精卫可以盖棺论定了。你转引的文章无非要为汪精卫翻案,这是我反对的。我们国家在抗战中牺 牲多少同胞?如果为汪精卫翻案我们对得起这些先烈吗?我想问一个问题:如果中国人人都学汪精卫的话,如今还有中国吗?以所谓知识分子对“私人军队”有看法来诠释汪精卫的卖国行为,这不是荒谬绝伦的说法吗?汪精卫本人也算不上什么知识分子吧。他也想不到有人竟然如此为他开脱。

老高,你说要研究历史人物的心理动机,那倒是可以海阔天空任意发挥的领域。我的观点是:要以行为来评价历史人物,而不是以臆测的心理来评价历史人物。

作者:高伐林 留言时间:2013-05-12 22:49:23

感谢野石再次阐述您的看法。不过,我很奇怪,何以您断定王裕延此文是在为汪精卫翻案?这本是谈蒋介石功过的三万字长文,但他认为不联系汪、毛,则不容易说清蒋的功过,才有这一段谈汪的文字。在这一段文字中,他比较了蒋汪,认为蒋能清醒地认识主义与事实的区别,不因其“主义”之信仰,而置“事实”于不顾,最终 成为民族英雄;而汪则“痴迷主义不能自拔最终沦为‘汉奸’”。他对汪在思想方法上的偏差导致陷于误区提出自己的理解,可以不同意他的理解,但“翻案”“张 目”之类说法大可不必。毕竟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天生的坏人,分析其在哪里失足堕入深渊,是很有意义的。

确实,我并不太同意这篇节录文字的看法。我转贴过很多文字,相当一部分,并非我同意它,而是因其有参考价值,让我觉得提出了一些能够引发我们思考的思路和侧面,开拓我们探究的空间。

我没有“说要研究历史人物的心理动机”,这恐怕是您的误解,呵呵。即使是心理动机,也並非您误以为的可以“海阔天空任意发挥”。我说的是“不仅关心历史人物 的行为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也关心历史人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有社会根源,有历史根源,有思想认识根源,也有当时主客观的形势 因素,甚至还有偶然的机遇,当然,也有性格心理因素。

顺便再说一句,胡适晚年说“他们(汪精卫等)是爱国的。”(见唐德刚《高陶事件始末》序)您不会以为胡适的意图就是“为汪翻案”吧。“翻案”是个政治概念,像我这样的历史爱好者,关心的不是翻案,而是通过多方探究,接近历史事件和人物的本来面目。

作者:野石 留言时间:2013-05-12 22:58:35

老高,我们不必多说了,至少我不想再说什么。你转引这篇文章的意思,大家都看得懂,你自己考虑吧。

至于胡适的话,你只能提出一个旁人的“孤证”,作为历史学家,这恐怕不够严谨。胡适是否说过这样的话,或者胡适的话就是“真理”吗?这样讲有些可笑了。

作者:野石 留言时间:2013-05-13 13:48:04

为了读懂陈寅恪的诗,查阅一些资料。我这里没有工具书,所写一切都是仅凭记忆。不妨也摘录一段:

从 “阜昌”诗中可以看出:陈寅恪先生把汪精卫和刘豫是相提并论的。陈寅恪先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民族立场是坚定的。“七、七”事变之后,陈寅恪先生的父亲散原老人在重病中惨死,陈先生和全家仓惶南逃。同样曾经留学日本,他和周作人、钱稻孙在民族战争面前的态度截然不同。因为要往英国医治病目,陈寅恪先生曾经留 滞于香港,在这期间,日本人曾经以重金和优越的研究条件相诱惑,要陈寅恪先生出面办“东亚文化学院”,当然遭到拒绝。

《吴宓日记》1944年12月15日 还有这样的记载:“聆寅恪述前年在港居一千门万户、曲折回环,而多复室密隧之巨宅(电影《白云仙乡》所取景),日军及台湾兵来避扰,幸获脱免事。及拒绝汉 奸诱入东亚文化之团体,并名人某某辈,实已甘心作贼,且奔竞求职情形。”“甘心作贼”四字,还可以参见陈寅恪先生1947年阅读汉奸黄秋岳的《花随人圣厂 摭忆》之后所题诗:“世乱佳人还作贼”。两位先生的民族意思都是明确而强烈的。

作为一个精神和情感世界丰富而又深邃的诗人,陈寅恪先生对汪精卫的态度又不是简单的谴责,这里面还有惋惜之情,怜才之意。陈寅恪和吴宓先生在政治上都不是革命派,即使对辛亥革命,他们也并没有热情赞颂过,陈寅恪先生在《王观堂先生挽词》中曾经明白地表示过他对清王朝的怀念,在这一点上,陈寅恪、王国维、吴宓有同戚焉。在1944年的时候,陈寅恪先生和中国人民面临的已经不是封建与共和的选择,而是亡国灭种的危急。汪精卫的哥哥汪兆镛骂了汪精卫一辈子。他以为汪精卫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汪兆镛先汪兆铭而死,被当时重庆的一些国民党大员十分赞颂。

在这一点上,倒是陈寅恪先生的幽微心绪更具史家情怀。“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对一个人的评价,盖棺尚不一定 有定论。自己的民族气节是一回事,对历史的认识又是一回事。认识历史有时候甚至比舍生取义更难。从《吴宓日记》中间的多处记叙可以看到;陈寅恪和他对抗日 战争的前途并不乐观。早在“七、七”事变之后不久,陈寅恪就曾经对吴宓讲:“中国之人,下愚而上诈。此次事变,结果必为屈服。华北与中央皆无志抵抗。且抵 抗必亡国,屈服乃上策。保全华南,系心备战;将来或可逐渐恢复……”(《吴宓日记》第六册第168页)可以说陈寅恪先生是“悲观派”,但他绝不是“投降 派”。以后的战事发展,连华南也丧于敌手。但是,中国毕竟没有投降,坚持到最后,投降的还是日本。从陈寅恪先生的诗,从吴宓的日记,我们正可以发现一代文 宗的崎岖心路。

——————————————————

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有“民族主义”,若说汪精卫为“主义”而牺牲,正是美化了他。他完全背叛了三民主义,他不是主和,而是投降。他的投降主义,主要是认为中国必败。而日本人要亡的是“中国”,要灭的是中华民族。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陈先生的诗句既云“冤禽”,又说“传疑”,其意未必是为汪氏鸣冤。陈先生虽然是史学大家,但是对现代政治却多少隔膜,否则也不会有牛衣夜泣之谈。我的观点已经说明,确实不必再多言了。多谢老高的雅量。


作者:野石 留言时间:2013-05-15 11:36:17

老高,我本来不想再说什么,不过你在新发表的文章中不断提及这次争论。那我就“哪说哪了”吧。我本来对你引述这篇文章的观点持反对意见。你在文章里面的大标题是:汪精卫从主战到主和,反映知识分子对私家军失望。这个标题或许是你加上的。这个标题完全篡改历史,故意误导读者。而且,这样的标题不但为汪精卫翻案,而且侮辱了抗战时期一大批中华民族的知识精英。因此我才出来说话。

你后来引述陈寅恪的诗句,以为这是陈先生为汪精卫“悼念之作”,殊不知这正是陈先生嘲讽汪精卫的诗句。即以历史上遗臭万年的儿皇帝刘豫比喻汪精卫,可以说将汪精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且吴宓所说“甘心作贼”更是表达了那一代知识分子对汪精卫等“汉奸”的仇恨。汪精卫不仅是投降,他组建汪伪政府,招兵买马,甚至建立76号特务组织,将枪口直接对准中华民族抗日的人们,这是铁证如山无法篡改的历史。汪精卫甚至主动向日本政府提出,要“代表中国向英美宣战”。他完全将自己站在法西斯纳粹一边,这样的汉奸国贼,如今竟然有人为他翻案,甚至将脏水泼到那一代坚持民族节操的知识分子身上,真正其心可诛。

至于我说历史学是研究“过去发生的事情”,这本来是常识。如果按照你的“如果历史学”,那就在逻辑上可以推理出“无穷”的“如果”。这恐怕超出经典历史学的范畴。也许这是你的创新吧。

本人事物繁冗,手边也没有资料,现在没有时间多写,以后有时间我倒要将今天这一段公案好好评论一下。现在年轻人对历史不了解,网络上漫天谣言,为汪精卫翻案也甚嚣尘上。年轻人容易被误导。我们有责任说明历史真相。我记得秦晖也说过:历史不容后人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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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看这二位万维的博客是如何谦和礼貌地辩论大是大非,吵架有什么效果呢?你有才华来辩论啊,蜜蜂转贴的目的是向野石先生和老高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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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14:46:56
骆驼先生好!呵呵!

谢谢转贴,详细解读陈诗,无论如何,中国知识分子的“气节”会记入历史传之后世,难以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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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之舟 留言时间:2013-05-15 12:28:57
网上搜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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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汪精衛逝,國學大師陳寅恪作此詩挽之:

阜昌天子頗能詩,集選中州未肯遺,
  阮瑀多才原不忝,禇淵遲死更堪悲。
  千秋讀史心難論,一局收枰勝屬誰?
  事變無窮東海涸,冤禽公案有傳疑。




陳寅恪先生是一位治學態度非常嚴謹認真的國學大師,當年他跟趙元任、王國維、梁啟超,是清華大學的四大巨星。

錢鍾書的"題某氏集"是從文學角度評汪詩,這首詩則全然是從史學角度對汪氏作出評價了。

根據吳宓的日記,我們可知道,原來陳先生這一首"阜昌詩"的寫作背景是這樣的:

1944年,汪精衛於名古屋逝世,身在成都、患有眼疾的陳先生便口授這首詩,讓吳宓筆錄。(好厲害啊﹗眼睛遘疾,卻隨口便吟出一首如此精彩的七律:對仗工整、借古喻今、立意高遠,吾輩只合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阜昌天子--劉豫,宋朝人,金兵進政濟南時,殺害守將降金,金朝冊封劉豫為大齊皇帝,將黃河以南歸其統治,以大名府為首都,改年號為阜昌,史家稱其政權為"偽齊"。

陳先生借劉豫比汪精衛,當然是有其深意,處境何其相似﹗都曾在外族的安排下建立了一個政權,同樣都是工於詩。

至於"集選中州未肯遺"一句,典故詳見如下:

金朝詩人元遺山(即元好問)選《中州集》,列入齊曹王劉豫詩,不願"以人廢文",捨不得"遺留掉"他的作品。

以元遺山選詩集也不以人廢文一事,借古喻今,指出汪精衛雖然幹出世人認為是漢奸的行為,但他在詩詞上的成就卻是不可抹煞掉的。

頷聯--

阮瑀多才原不忝:阮瑀,東漢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小時家貧,受學於蔡邕,被稱為神童。

禇淵遲死更堪悲:禇淵,南朝人。(補充一句:南朝分別是宋齊梁陳)禇淵原是宋文帝女婿,長得十分漂亮,史稱褚淵「多白精,謂之『白虹貫日』」,意思是眼白很多,看起來有威望。然而此人後來竟助蕭道成反宋建齊,受齊高帝寵幸,封南康郡公。

意即:汪精衛像阮瑀一樣家貧而多才,原不忝(無愧於人),也像禇淵一樣長得十分漂亮,可惜也同樣早年有氣節,卻因遲死,在人生後期失節。暗指要是汪精衛在1910年行刺攝政王失敗喪命,就可以"留得心魂在......夜夜照燕台"(1),與荊軻、文天祥一樣垂輝映千秋了。可惜他卻遲死,最終留下萬惡的"漢奸"之名。

直到這裡,我見到陳先生對汪只有惋惜,沒有責備。

頸聯:千秋讀史心難論,一局收枰勝屬誰?

由以上人物的際遇,陳公得出一個想法:自古以來,歷史人物的對錯、用心,實在難以推測,就像下棋那樣,一局下來,收了棋盤,哪知道勝負誰屬?的確,汪氏從政多年,反清反蔣反日反共,在1940年終於"投敵"建立汪氏政權,可是勝利誰屬?他苦苦經營的一切又是否落空?(諸君試想汪氏身後幾十年的中國經歷了怎樣的歲月?思之不禁淚下。)

(其實他是失敗了,而且是慘敗。)

尾聯:事變無窮東海涸,冤禽公案有傳疑。

尾聯哂镁l填海的典故,這也是汪先生筆名(外號)的由來。

精衛填海的典故,出自《山海經傳》。

精衛,本是炎帝的女兒,一次出游東海,溺死其中,化而為鳥。這隻小小的鳥兒,竟自西山銜木石,以填攸害。

汪氏以精衛的故事自勉,也是秉持這種精神,想犧牲自己去填平東海,為大眾指l怼?上朗码y料、事與願違,東海也乾涸了, 還用得著你這隻小小禽鳥去銜木石填滄海嗎?這不是徒勞無功嗎?日本也漸露敗象,精衛自己也不幸在未成功以先便身亡。(天呀﹗日本不正是位於東海之東嗎?這典故簡直像是為他度身訂做的)

因此,陳先生說:"冤禽公案有傳疑","精衛",又名"冤禽",而這個"冤"字也暗含深意,焉知汪氏是否為蔣介石背黑鍋呢?畢竟二人唱雙簧這說法在全國傳得沸沸揚揚的。所以陳先生呼應上文所寫的"千秋讀史心難論",指出精衛的所謂"賣國、投敵",也許是另有隱情的。

陳先生全詩充份表現出對汪氏的欣賞憐惜之情,借古喻今、態度嚴謹、哀而不傷、怨而不怒,可敬也﹗

(忽然想到陳大師的下場,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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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12:17:44
蜜蜂在这里向野石先生敬礼!

蜜蜂身边有许多朋友、其他网站的许多朋友也向您致敬!

在万维文明典雅地、自由自在地、充分明白地讨论大是大非,您和高伐林前辈为我们做榜样了。蜜蜂保证向您学习。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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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12:03:43
谢谢白渔樵博补遗!蜜蜂马上把它们贴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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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渔樵 留言时间:2013-05-15 11:03:27
补遗:

作者:野石 留言时间:2013-05-15 11:36:17

老高,我本来不想再说什么,不过你在新发表的文章中不断提及这次争论。那我就“哪说哪了”吧。我本来对你引述这篇文章的观点持反对意见。你在文章里面的大标题是:汪精卫从主战到主和,反映知识分子对私家军失望。这个标题或许是你加上的。这个标题完全篡改历史,故意误导读者。而且,这样的标题不但为汪精卫翻案,而且侮辱了抗战时期一大批中华民族的知识精英。因此我才出来说话。

你后来引述陈寅恪的诗句,以为这是陈先生为汪精卫“悼念之作”,殊不知这正是陈先生嘲讽汪精卫的诗句。即以历史上遗臭万年的儿皇帝刘豫比喻汪精卫,可以说将汪精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且吴宓所说“甘心作贼”更是表达了那一代知识分子对汪精卫等“汉奸”的仇恨。汪精卫不仅是投降,他组建汪伪政府,招兵买马,甚至建立76号特务组织,将枪口直接对准中华民族抗日的人们,这是铁证如山无法篡改的历史。汪精卫甚至主动向日本政府提出,要“代表中国向英美宣战”。他完全将自己站在法西斯纳粹一边,这样的汉奸国贼,如今竟然有人为他翻案,甚至将脏水泼到那一代坚持民族节操的知识分子身上,真正其心可诛。

至于我说历史学是研究“过去发生的事情”,这本来是常识。如果按照你的“如果历史学”,那就在逻辑上可以推理出“无穷”的“如果”。这恐怕超出经典历史学的范畴。也许这是你的创新吧。

本人事物繁冗,手边也没有资料,现在没有时间多写,以后有时间我倒要将今天这一段公案好好评论一下。现在年轻人对历史不了解,网络上漫天谣言,为汪精卫翻案也甚嚣尘上。年轻人容易被误导。我们有责任说明历史真相。我记得秦晖也说过:历史不容后人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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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9:05:37
以上资料统统来自网络。汪精卫汉奸的定案,早已是“破棺论定”。嘿嘿!

现在,网络汉奸言论横行,是有人在为历史上已经定论的汉奸“修定罪行""找寻“情有可原”“为国为民曲线救国”这些早就被国民政府痛斥过的。

落基山人说过“汉奸有汉奸的理由”。

所以蜜蜂觉得老高做的研究钻进“风箱”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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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57:34
为什么这些人会走上汉奸之路?

根据汉奸的知识背景,当汉奸的知识分子大概可以分为四部分:

(1)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的北洋政府余孽,如:王揖唐,曾在军阀段祺瑞手下任职;齐燮元,原为直系军阀;张景惠,原为奉系军阀;王克敏、梁鸿志、汤尔和、傅筱庵等,曾为北洋政府官僚。

(2)曾是留日学生中的败类,如:汪精卫,1903年官费赴日本留学,殷汝耕,留学日本,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联系;章宗祥,早年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陈璧君、周佛海、褚民谊、周作人、王酉亭、钱稻孙、张资平等,都曾赴日本留学。

(3)在国民党内追随汪精卫的党棍、官吏。我对于抗战时期投敌的国民政府高级文官做了一个统计,结果表明:在汪伪政权中担任高级官职的绝大部分是原国民党内反对蒋介石的派系(“改组派”和“CC派”等)成员。其中,属于“改组派”的有陈公博等24人,属于“CC派”的有周佛海等20人,其他如“西山会议派”、“三青团”的人数不多。

(4)其他少数丧失民族气节而卖身投靠敌伪的知识分子,如钱稻孙、张资平、胡兰成之类的门客、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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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56:27
政客、门客、食客

历来的汉奸,基本类型可称为“三客”,就是“政客、门客、食客”类型的某些知识分子。他们也多少有一点知识,但他们所有的那点知识,不过是用来牟取 个人和个人归属的小集团的私利。他们并不在乎自己的主子是谁,而只在乎自己的私利。要说他们没有信仰或理念也不妥当;有是有的,他们可以说有“曲线救国” 的理念,有“大东亚共荣圈”的信仰。

在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心目中,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幌子,包装(掩饰)卑劣私利的招牌。他们内心深处,只有他们自己和他们归属的利益小集团的私利,构成他们信仰理念的核心。

大汉奸都是“政客”执掌大权的政治家、党国政要;中等汉奸是“门客”帮忙帮闲的门生、幕僚、谋士、助手;低级小汉奸则是“食客”混口饭吃的随从跟班、流氓打手。

我们可以从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民政厅的主要组织成员看出,(注:南开大学历史系唐山档案馆合编:《冀东日伪政权》,档案出版社1992年版,第5758页)伪官吏也都可以算作“知识分子”,受过中等以上教育,因为这些部门的职责需要具有一定文化的人才能胜任。

这些伪组织官吏、公务员、高等学校的领导、伪金融、新闻和文化机关的办事者及新民会、参政会的工作人员中,知识分子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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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51:37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八年抗战终于胜利。16日,伪国民政府宣告解散。以陈公博、褚民谊为首的一批汉奸头目先后被审判后处决。

~~~~~~~~~~~~~~~~~~~~~
这个“汪精卫汉奸案件”已经被国民政府定案处理结束近七十年。就是说,这个案件是国民政府老蒋亲自审定处理的。几乎跟共产党没关系,唯一的关系是解放后,共产党的监狱里仍然有汉奸继续服刑。

有人翻出“宋庆龄向毛泽东求情要共产党释放汪精卫的老婆陈壁君。老毛要她具节悔过她不干,所以继续把牢底坐穿——到死。

陈壁君不仅仅是大汉奸老婆,她也是汪精卫伪中央委员——陈璧君(原中央监察委员)也是名副其实的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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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40:23
CC派

汪伪行政院副院长周佛海(原宣传部长、中央委员)

汪伪军委会委员缪斌(原江苏省民政厅长、候补中央委员)

汪伪安徽省省长罗君强(原侍从室秘书)

汪伪实业部长梅思平(原国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

汪伪南京市长周学昌(原陕西省教育厅长)

汪伪中央委员蔡洪田(原上海特别市党部秘书长)

汪伪监察委员刘云(原苏州反省院院长)

汪伪中央执行委员吴颂皋(原外交部国际司司长)

汪伪行政院清乡事务局长汪曼云(原上海市党部委员)

汪伪中央委员黄香谷(原上海特别市党部宣传科主任)

刘坦公(原上海特别市党部委员)

汪伪苏北绥靖公署参谋长张北生(原江苏省党部委员)

汪伪储备银行总务处长石顺渊(原江苏省党部执行委员)

汪伪清乡委员会少将专员崔步武(原江苏省党部组织委员)

汪伪军事委员会苏北行营秘书长掌牧民(原江苏省政府参议)

汪伪组织部副部长戴英夫(原江苏省农矿厅厅长)

汪伪文官长徐天深(原行政院参议)

汪伪首都高等法院院长陈福民(原安徽省高等法院院长)

汪伪江苏省政府委员董修甲(原江苏省政府财政厅长)

汪伪中央执行委员邹静芳(原湖南省党部指导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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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39:16
汪伪汉奸的派系

主要名单如下:

改组派

汪伪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原国民党副总裁、中央委员)

汪伪立法院长陈公博(原实业部长、中央委员)

汪伪外交部长褚民谊(原行政院秘书、中央监察委员)

汪伪中央委员陈璧君(原中央监察委员)

汪伪中央监察委员曾醒(原中央党部妇女部部长)

汪伪中央委员陈孚木(原交通部政务次长、候补中央委员)

汪伪教育部长李圣五(原外交专门委员会委员)

汪伪建设部长陈君慧(原财政专门委员会委员)

汪伪宣传部长林柏生(原立法院委员)

汪伪宣传部政务次长汤良礼(原外交专门委员会委员)

汪伪广东省长陈耀祖(原铁道部财务司长)

汪伪考试委员会委员长焦莹(原铁道部官员)

汪伪中央组织部长陈春圃(原侨务委员会委员)

汪伪驻日大使蔡培(原交通部航政司长)

汪伪陆军经理总监何炳贤(原实业部国际贸易局长)

汪伪宣传部副部长朱朴(原实业部农村财政整理委员)

汪伪天津市长周迪平(原津浦铁路局局长)

汪伪北平市长许修直(原内政部次长)

汪伪淮海省秘书长戈定远(原行政院秘书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

汪伪财政部办事处主任梅哲之(原实业部总务司司长)

汪伪特别法庭庭长乔万选(原内政部统计司司长)

汪伪上海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周化人(原津浦铁路副局长)

汪伪工商部次长汤澄波(原实业部主任秘书长)

汪伪中央执行委员金家凤(原国防最高委员会专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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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37:57
蜜蜂认为:

汪精卫及其同伙一大批以实际行动“投降日本侵略者”还为虎作伥武装攻击中国国民政府军队和参与屠杀中国人民。罪行都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

中国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1945年11月23日颁布的《处理汉奸案件案例》认识和责罚大量汉奸们。规定:“对于左列人员,视为汉奸,应厉行检举:

(一)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汪伪政府官员分为选任、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五级)。

(二)曾任伪组织特务工作者。

(三)曾任前两款以外之伪组织文武职公务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四)曾在敌人之军事、政治、特务或其他机关工作者。

(五)曾任伪组织所属专科以上学校之校长或重要职务者。

(六)曾任伪组织所属金融或实业机关首长或重要职务者。

(七)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杂志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伪宣传者。

(八)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伪宣传者。

(九)曾在伪组织新民会、协和会、伪参政会议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

(十)敌伪管辖范围内之文化、金融、实业、自由职业、自治或社会团体人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引自《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九一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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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27:14
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君子和小人读者最清楚。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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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蜜蜂 留言时间:2013-05-15 08:25:59
谢谢女王的建议,已经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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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留言时间:2013-05-15 06:39:01
中国古訓:先君子,后小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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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een 留言时间:2013-05-14 20:57:03
蜜蜂的倡议很好,论事不攻击人。以理服人,不服即各自保留。

如果两人的留言,能用不同的颜色,更易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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