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資本的本質並非剝削僱傭勞動的關係 ——馬克思《僱傭勞動與資本》批判之二 馬克思的《僱傭勞動與資本》重點分析了資本與勞動的關係,亦即資本家剝削僱傭工人的關係。在這個小冊子中,馬克思依據的就是資本對僱傭勞動的剝削,來表明資本與勞動的本質。但是問題在於,一旦並不存在馬克思所講的資本對勞動的剝削關係,資本與勞動的性質也就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馬克思的經濟理論就不具有任何科學價值。 一、資本的本質並不在於資本的增殖 馬克思在《僱傭勞動與資本》中,核心是講資本家即企業主用資本購買工人的勞動,實現了資本的增殖。比如前面提到的,資本所有者用3馬克購買工人12小時的勞動,創造了6馬克的新價值,於是資本所有者獲得了3馬克的資本增殖。資本及資本的本質也由此而來,即馬克思講的,“凡是由於積累起來的、過去的、物化的勞動支配直接的、活的勞動,積累起來的勞動才變化資本”,“資本的實質並不在於積累起來的勞動是替活勞動充當進行新生產的手段。它的實質在於活勞動是替積累起來的勞動充當保存並增加其交換價值的手段”,(《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64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意思也是通過資本支配勞動,實現了資本增殖。但我以為,馬克思對資本的認識太過狹隘和膚淺,(1)將資本所有者即資本家或企業主的勞動完全排除在管理過程之外,在商品總價值中根本就沒有計算資本所有者勞動創造的新價值;(2)在商品總價值中沒有計算資本形成的收入,在馬克思經濟學中,不變資本只是轉移舊價值,資本本身被當作不產生收益的東西;(3)將工人的勞動看作是是唯一創造新價值的源泉,將工人的勞動時間分為必要勞動時間和剩餘勞動時間。而馬克思的這三點在事實上是經不起批駁的。第一,資本家本身就是勞動者,參與價值的創造;第二,資本在任何時期,都是稀缺或短缺的資源要素,資本的使用必須形成收益,比如如果是借貸資本,就要付利息,這也是資本所有權在經濟利益上的實現;第三,工人不是創造價值的唯一主體,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的勞動得到了全部的利益補償,不存在必要勞動時間和剩餘勞動時間的劃分;第四,資本所有者即資本家的收入即利潤一部分來自於自己的勞動,一部分來自於資本的利息。 一個人擁有資本,他可以依靠家庭成員的勞動,生產產品,通過交換形成收入。但是,當資本量擴大,需要更多的勞動者時,就要以支付工資的形式購買勞動,否則,已經擴大的資本就會形成產能過剩。當然前提是社會上存在着有勞動能力需要尋找工作才能勞動的人。這樣,資本所有者通過購買勞動,實際上是提高了資本或資源的配置效率,增加了邊際收益。因此,資本的本質,並不是支配工人活勞動形成資本增殖,而是在提高資源配置效應的基礎上增加收入,這裡既包括資本所有者收益的增加,也包括工人獲得的工資。跟馬克思概括的資本本質不是一回事。資本真正的本質,應該是提高資源配置效應產生的收入,形成的價值增值。 二、資本是物化的社會關係 在《僱傭勞動與資本》中,馬克思特別強調資本“是一種社會生產關係”。他講到,“紡紗機是紡棉花的機器,只有在一定的關係下才成為資本。脫離了這種關係,它也就就不是資本了”,資本“是資產階級的生產關係,是資產階級社會的生產關係。構成資本的生活資料、勞動工具和原料,難道不是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不是在一定的社會關係內生產出來和積累起來的嗎?難道這一切不是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在一定的社會關係內被用來進行新生產的嗎?並且,難道不正是這種一定的社會性質把那些用來進行新生產的產品變為資本的嗎?”(《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62-363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而馬克思為什麼強調資本是一種社會生產關係?歸根結底是要說明他對資本的憎恨和仇視。可是,在我看來,資本並非是“一種社會生產關係”。資本首先是物。它購買勞動也好,不購買勞動也好,就是以貨幣、生產資料、勞動工具、和原料等存在的實物。這就是“資本的肉體”。其次,資本歸資本的所有者即資本家所有,只有當資本家用自己的資本與他人包括勞動者發生關係的情況下,資本才反映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反映資本家與其他人的關係。但這並不等於資本是一種社會生產關係,資本只是物化的社會生產關係,即以物為媒介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可見,馬克思簡單定義“資本是一種社會生產關係”,是比較武斷的認識。 三、資本與勞動是平等的非剝削關係 馬克思之所以規定“資本是一種社會生產關係”,根本目的還是說明資本對勞動的剝削,突出強調資本的實質是占有僱傭勞動者的無酬勞動或剩餘勞動。他指出,“工人拿自己的勞動換到生活資料,而資本家拿歸他所有的生活資料換到勞動,即工人的生產活動,亦即創造力量。工人通過這種創造力量不僅能補償工人所消費的東西,並且還使積累起來的勞動具有比以前更大的價值”。為此,馬克思還專門舉例,“舉一個例子來說吧。有個農場主每天付給他的一個短工5銀格羅申。這個短工為得到這5銀格羅申,就整天在農場主的田地上幹活,保證農場主能得到10 銀格羅申的收入。農場主不但收回了他付給短工的價值,並且還把它增加了一倍。可見,他有成效地、生產性地使用和消費了他付給短工的5銀格羅申。他拿這5銀格羅申買到的正是一個短工的能生產出雙倍價值的農產品並把5 銀格羅申變成10銀格羅申的勞動和力量”(《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65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馬克思說來說去,就是要死守“存在着資本對勞動的剝削”。反過來,我說來說去,是堅持並不存在資本對勞動的剝削,批判和否定馬克思關於資本對勞動的剝削。 只要我們承認資本家作為勞動者並參加勞動這個基本的牢不可破的事實,資本家與僱傭勞動者即工人關係就發生了根本性質的變化。工人在一定的勞動時間裡面拿到了他勞動時間相對應的工資,拿到了他的勞動所創造的全部價值(扣除稅收和保險等的因素),並沒有被剝削,也沒有誰剝削他。資本家的利潤則來自於自身的勞動和資本的收益。從投資的角度考察,這個資本的收益在理論上應該大於資本的利息。資本的所有者或者資本家並沒有剝削誰,也沒有誰被資本家剝削。 資本與勞動的關係不是剝削的關係,那麼是什麼樣的關係?我認為就是平等互利的關係,或者叫勞資兩利的關係。所謂平等,(1)資本與勞動的交換不存在外在的強制,是沒有人身依附關係下發生的經濟行為;(2)資本的所有者即資本家與僱傭工人一樣都是勞動者,他們都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3)資本家的收入即利潤與工人工資來自於各自的資源要素,不存在誰剝削誰、誰受誰剝削的問題;(4)儘管資本家與工人在收入上存在差別,財產占有也有差別,但與剝削無關,不能以剝削對待,也不能以收入差別作為有無剝削的依據;(5)資本家與工人之間客觀上存在着利益矛盾,也會遇到不合理的情形,資本方往往處於有利的優勢地位,工人或僱傭勞動者可能處於不利的劣勢地位,但是這些矛盾,不是用消滅剝削的辦法解決,而是通過協商、對話、談判、罷工以及法律和政府調節等途徑解決。所謂互利,就是在不存在剝削的條件下,通過資本與勞動的交換,使得包括資本與勞動在內的資源要素重新配置,工人獲得了應得的工資,資本獲得了利潤。資本以僱傭勞動為前提,而僱傭勞動又以資本為前提,兩者相互制約。馬克思批判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斷言“資本家和工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工人若不受僱於資本家就會滅亡。資本家若不剝削勞動(不準確,應該是“資本家若不僱傭勞動”)就會滅亡”(《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66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馬克思批判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的東西,恰恰證明被批判者是對的,錯的只能是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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