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政策”應該用足用活 長期以來,一個中國的政策即“一中政策”是中共大陸對外政策的一條重要底線,任何國家和地區只要與中共政府發生關係,必然觸摸“一中政策”這個高壓線,“一中政策”是沒有討價還價餘地的先決前提條件。為此,許多國家和地區在與中國交往中,經常遇到“一個中國”這個難纏的頭疼問題。特別是美國和台灣經常遇到一個中國的問題。比如,川普與習近平通話,必須對一中問題表態,否則,這話可能就通不下去。許多學者對“一中政策”多有批評,甚至持反對態度,認為中共堅持“一中政策”是一個攔路虎、頂門槓。不過,我倒持相反的看法。在“一中”問題上,關鍵是準確理解“一中政策”的完整含義。我認為人們的理解很不充分和透徹,導致中美關係、台海關係始終得不到突破。其實,如果“一中政策”理解透徹,在“一中政策”框架內有很大的彈性係數,有很大的迴旋餘地,用足用活“一中政策”,美國不用糾結,台灣無須畏首畏尾,世界各國都可以擺脫束縛。 具體必須要辯論清楚下面幾點: 1.如何準確定義一個中國即“一中”?“一中”=中國大陸+中國台灣,“一中”既不等於中國大陸,也不等於中國台灣。 2.假如一個中國=大陸+台灣,那麼大陸或台灣都只能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和大陸都不能代表中國。(以前,關於“一中”明確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近些年來已不見再提。) 3. 假如一個中國=大陸+台灣,那麼,台灣和大陸就是互不隸屬的兩個政治實體,也是暫時獨立的兩個實體。如果反對台獨,也包括反對“陸獨”,中共的大陸也不能允許搞獨立。 4. 如果說台灣是中國的內政,那麼大陸問題也是中國的內政,但不能講台灣問題是中共的內政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政。 5.台灣和大陸作為對等的互不隸屬的實體,要麼都不准有對外的關係,要麼都有對外關係的權利,國際上也有對中國任何一部分發生關係的權利,比如美國既可以與中國大陸發生關係,也可以與中國台灣發生關係,不允許強制任何一方。如果只允許大陸一方有對外關係,還代表中國,卻打壓台灣的對外關係,就很不公平,就是霸王條款、強盜邏輯。 6.天下大勢,有分有合。台灣與大陸現在分治,將來合併是可能的,強制不是上策。合併是一加一,不應該是誰統一誰,誰人多面積大統一誰。要以台海兩岸的人民為福祉,有必要可搞公投,防止政客們暗箱作業。前些年,中共曾有人講台灣問題尊重台灣人民的意願,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可是好像重來就不相信台灣人民。 7.在合併統一問題上,可開展平等的對話協商,也可邀請國際監督。平等對話中保證雙方充分發表意見,比如誰先進、誰落後,是先進屈服於落後,還是落後向先進看齊。特別是對大陸目前的社會制度和行為,能夠有準確的界定。必須認真檢討過去的作為,對偏離“一中政策”的方面加以堅決糾正。 8.在國際社會方面,必須對“一中政策”有全面的認知,綏靖主義、實用主義等機會主義的做法無助於“一中政策”的落實。特別需要指出,目前中共統治的“中國大陸”在聯合國中擁有席位,應該作特殊的說明,並不代表是永久性的安排,而且不能干涉台灣平等的國際權益。還需要指出,聯合國多年來在“一個中國”問題上基本沒有作為,沒有原則,對台灣很不公平,國際社會應對聯合國施加影響和壓力。 我不明白,中美戰略對話、海峽論壇已經多次,為什麼沒有深入接觸“一個中國政策”的要害實質,總是在表面問題上繞圈子。本人作為學者對上述“一中政策”的理解,核心是中國等於台灣加大陸的定義,肯定有人看法不同,歡迎不同意見的批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