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除掉我们的罪> 读经「约壹3: 5-6」“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并没有罪。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在这段经文中,使徒约翰清楚的指出,信徒若对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有正确的“ 知道”,就不会继续留在罪恶里。因为“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并没有罪”。主耶稣第一次“显现”,就是主耶稣道成肉身,降生为人,目的并不是为定人的罪,而是要除掉人的罪。因此一个真正悔改,得着主除掉我们的罪的人,就是从罪里得释放的人,断不会甘心情愿再作罪的奴仆,再被罪捆绑去犯罪。而是因为知道自己是靠耶稣宝血洗净罪,就更珍惜耶稣的宝血,不会再犯罪。那么為什麼主耶稣能除掉人的罪呢?因为“在祂并没有罪”,所以只有没有罪的耶稣,全然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的主,才能除去人的罪。又因为基督本身是无罪的,祂是公义的,圣洁的,所以“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这里的“犯罪”是指持续不断地犯罪。一个真正在主里面的人,是不会持续不断地犯罪,因为他知道主耶稣是怎样的一位主,他也认识耶稣基督的本性是那么的圣洁,那么的威荣,所以就不会随便犯罪。因为我们的主是圣洁的,我们也要圣洁。若我们不圣洁,就不能与主保持密切及甜美的交通。今天我们若住在主里面,无论作什么,在事前和事后都把心思回到主那里,或借祷告、或借默想,保持与主不断的联系,我们就能胜过罪。反过来说,如果信徒喜欢犯罪,常常犯罪,习惯于犯罪,这就证明他不仅现在没有住在主里面,而且过去在信心里“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今天一个人无论信主多久,若是爱罪,他就不是神的儿女,因为神是圣洁的。今天如果你活着只是为讨自己的喜悦,又要享受罪中之乐,你就不是基督徒,就是没有重生得救。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因着主除掉我们的罪,我们的罪已被赦免,就不可随便犯罪,并要在主的恩典里面脱离罪的辖制!这样我们才能活出圣洁,行讨神喜悦的事!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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