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遺傳> 讀經「太15: 1-9」“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你的門徒為什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在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那些有學問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和文士,他們從耶路撒冷走了三天的路,到北方的加利利,他們就是為了來責問耶穌,因為他們看到耶穌的門徒犯了古人的遺傳,飯前沒有洗手,這在法利賽人看來是非常嚴重的事,因為這破壞了他們自己一向嚴格遵守、也要求所有猶太人遵守、流傳了幾百年“敬虔”的傳統。他們認為飯前洗手,能使人清潔,若是不洗,便是不聖潔,不蒙神喜悅。但耶穌反問他們:“你們為什麼因着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主在這裡指出他們錯誤的根源:“遺傳”是“你們”的,“誡命”是神的。那麼“古人的遺傳”與“神的誡命”那個重要呢?在主看來,違犯古人的遺傳,並不嚴重。違犯神的誡命,才是真嚴重。基督徒所該遵守的,就是神的話,任何的道理教訓,都不可取代神的話。可是法利賽人竟把人的遺傳凌駕於神的誡命之上,這就是犯了神的誡命。這樣即使他們有再敬虔的外在行為,也無濟於事。可是人的本性是樂於肯定自己的,也容易習慣成自然。但願我們能時常警醒,免得重蹈法利賽人的覆轍。接着主耶穌從眾多錯誤的遺傳中,舉出一個實例來指正他們:“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而遺傳有一條卻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奉給”是指應向父母供給的,“供獻”指是獻給神的。古人的遺傳允許,當人宣告他某一部分金錢和財產奉獻給神後,“遺傳”便容許這人以後可以不再奉養父母了。其實他們所獻給神的,只是宣告並沒有真的拿出來,還留在自己手裡,結果他不奉養父母,就心安理得了。從這例子看到,“遺傳”可以披上敬虔的外衣,實際上卻違背了神的心意,成了逃避供養父母的藉口。因此耶穌說:“這就是你們借着遺傳,廢了神的誡。”然後主又說出他們錯誤的後果,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這“假冒為善”就是演戲、表演之意,古時舞台上的演員常戴着面具說話,表演給人看,這些法利賽人就是這樣。隨後耶穌又引用舊約先知以賽亞的話:“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這裡說到心的問題。法利賽利人敬拜神,卻是落在儀文里。有敬虔的外貌,沒有敬虔的實意,只用嘴唇敬奉神,心裡卻不尊敬神。神是靈,所以我們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而且“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的。”他們以人的意見代替了神的旨意,以人的看法代替了神的啟示,他們所在意的,不是神怎麼說,乃是人怎麼說,因此拜神也是枉然。由此可見,不是所有的敬拜都有用,有些對神的敬拜可能是徒然的。可惜今日有許多信徒行了法利賽人的道路而不自知,他們注重禮拜、唱詩等,他們不注重遠離罪惡,行神所喜悅的事。他們明白聖經,然而他們卻不追求在每日的生活上遵行神的旨意。他們以為一個人只要有儀式的敬拜,就可以蒙神喜悅。他們完全忘記,神看敬虔的人生比這一切更重要。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常用主的話提醒自己,這樣我們就不會走上法利賽人的道路,不會落在假冒為善的光景中,我們就能活出敬虔的人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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