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備猶大人背約> 讀經「瑪2: 10-17」“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嗎?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在瑪拉基書第二章的這段經文中,先知瑪拉基責備猶大人背約。先知首先提到“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一位神所造…。”這說明猶大人在神面前都是受造者,又都是從神領受生命。這樣他們“怎麼以詭詐待弟兄?”就是以不正當的手段奪取別人所擁有之物,這在神面前是不容許的。他們又怎能違犯神與他們的列祖所立的約?接着先知基指出他們背約的罪:“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神的子民娶敬拜事奉偶像假神的女子為妻,就是背棄與神所立的約,使神的聖潔受了玷污,所以這是神嚴嚴禁止的!今天的信徒也不可和不信的人結婚。如果你跟不信主的人結婚,一輩子註定要痛苦,因為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這是聖經的真理。先知又說:“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因為神不容許百姓與異教徒通婚,所以神要將犯罪者在以色列中絕後。隨後先知責備以色列人休妻:“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因猶大人娶事奉外邦神之女子為妻,不但使他們背棄與神所立的約,也使他們家庭發生悲劇。所導致的結果就是“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因為“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可是此時他們還問“這是為什麼呢?”人最可怕的就是,犯了罪還裝作不知情,裝無辜。因為他們不承認,先知就具體的把們的罪指證出來:“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她雖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你卻以詭詐待她。”在此先知再次強調婚姻是盟約,是與神與人同時訂立的,虧欠人就是虧欠神,因為神會“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這裡“幼年所娶的妻”,指的就是原配。“以詭詐待她”,就是以欺騙的方式拋棄她。當時以色列人隨便休妻,所以先知瑪拉基予以警告。而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是神的定旨:“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選一人呢?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作待幼年所娶的妻。”全能的神,祂能夠一次就造出許多人在地上,但祂卻只造亞當一個人,夏娃也是從他而出,二人就成為一體。在神所設立的神聖婚姻制度下,夫妻相親相愛,他們的後裔才會學到敬虔。可見一夫一妻是神最初的旨意,這與主耶穌在福音書中所講的相同。主耶穌在答覆法利賽人求問休妻問題時,說出神起初造人的時候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 24),又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 6)。由此可見,創世記、瑪拉基書與福音書有關婚姻之真理,把神起初的定旨清楚地顯明出來。之後先知又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這“休妻”就是離棄妻子,“以強暴待妻”則是在婚姻關係中,以不合理的態度待自己的妻子,例如虐待、輕視、壓制、刻意忽略等,就某種意義而言,這等於離絕了自己的妻子,因為沒有以一個相對等的關係待她,這都是神所恨惡的!全人類所犯的罪,就是在婚姻的事上出問題,男女關係隨便,婚姻的忠貞破壞,甚至連教會內的信徒也是如此,離婚率節節上升,這就是這個世代普遍所犯的罪。但先知瑪拉基特別指出,神要審判這罪!因此先知說:“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這個命令是神向所有輕視婚姻的人而發的!為此,願每一個已婚或未婚的人,都當謹守自己的心,並且都要尊重神所設的婚姻制度,我們還要知道,神的公義至終必要彰顯!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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