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7: 32-66」“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着耶穌的十字架……。”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七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主耶穌受苦、受害,最後被釘在十字架的整個經歷。按當時規定被釘十字架的犯人,必須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前往刑場,因為耶穌此刻已經力不能支,所以“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着耶穌的十字架。”而西門全家就因他“背着耶穌的十字架”而得救。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又坐在那裡看守他。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着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這苦膽調和的酒類似麻醉劑,可幫助人減輕痛苦的感覺,但主拒絕接受,因為祂願意承當罪之刑罰的痛苦,一直到死。他們在耶穌的頭以上安了一個“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的牌子,猶太人是要羞辱耶穌,但這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這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52:12)。而“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着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可見所有在主耶穌的十字架下經過的人都譏誚祂,不能“救自己”。但神的旨意就是要借着耶穌在十字架的死,達成祂救贖的計劃,所以耶穌為要救我們,就不能救自己。而那時“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從午正到申初”是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主耶穌是在巳初,即上午九點被釘,故到申初一共有六個鐘頭。前三個鐘頭耶穌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這“以利,以利,”是希伯來話,“拉馬撒巴各大尼”是亞蘭話。此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由於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擔當我們的罪,因此公義的神不能不離棄祂。主耶穌一生時刻都與神同在,只有那三個鐘頭被神離棄,這是神兒子極度的痛苦,所以祂才如此大聲慘叫“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在場的人聽見耶穌喊叫“以利”,誤以為祂在呼叫以利亞。“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祂喝。”這應驗詩篇69: 21的話,可見人的一言一行,都在神的預知和預定之內。緊接着“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這裡指出耶穌的死不同於被殺或自然的死,而是心甘情願地死去,祂把祂的生命舍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里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因着基督的身體被裂開,一條通往至聖所的路被打開了,一條通到神那裡去的道路,為每一個信靠基督的罪人打開了。已死聖徒的墳墓在主耶穌斷氣時裂開了,因主是復活“初熟的果子”,所以要等到“耶穌復活以後”,聖徒才復活,並向許多人顯現,為要使未死的信徒知道,主的復活是確定的。這時“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地觀看…。”百夫長和士兵因見到主耶穌獨一無二的斷氣,認定祂必不是平常的人,所以承認“這真是神的兒子了”。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的時候,這些卑微的婦女卻從加利利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所以神就揀選她們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人。“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里,就是他鑿在磐石里的…。”約瑟原是暗暗的作主的門徒,但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後,卻大膽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這裡說他是個“財主”,為要應驗主耶穌“與財主同葬”的預言(賽53:9)。羅馬人一般不為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下葬,只將屍體卸下丟在地上。猶太人按照律法,掛在木頭上的屍體必須在天黑之前下葬,但只把被處死的犯人埋在公墓里,但約瑟將耶穌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里。“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着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里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厲害了…。”然而沒有任何的勢力,可以攔阻主耶穌的復活!無論人怎樣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但這塊石頭還是要滾開的,因為耶穌要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祂是神的兒子,要拯救一切相信祂的人!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存着復活的盼望,等候主耶穌再來!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