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2: 1-25」“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在約翰福音第二章中記載了,主耶穌在呼召了第一批門徒後,在迦拿行了以水變酒的神跡。“第三日”指主耶穌在遇見腓力和拿但業之後的第三天。主耶穌的母親可能是這家人的親屬或好友。“耶穌和祂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主耶穌去赴娶親的筵席,表明祂願意與喜樂的人同樂。“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祂說:'他們沒有酒了。'”古時猶太人的婚筵通常長達七天。有人認為主耶穌的母親被託付協助管理筵席,所以她才會出面要求主耶穌幫助解決“沒有酒”的難處。“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婦人”是主耶穌站在神子的地位上對祂母親說話,並無不敬的意味,因為主耶穌在十架上為母親日後的生活做安排時,也是用此稱呼(19:26)。“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意思是主耶穌拒絕肉身母親來指揮神子的行動。“我的時候還沒有到”說明,主作事完全不受人意的支配,乃仰望並等候神的時刻。“祂母親對用人說:'祂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馬利亞雖然得着這樣的答覆,但她依然滿有信心。三十年前天使加百列向她的啟示,她深信無疑,認定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她吩咐傭人聽從耶穌的吩咐。“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潔淨的規矩”指猶太宗教禮儀上的條例。按摩西律法,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出30:19),但猶太教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規定在進食以前必須履行用水潔淨的儀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如此大量的水擺在那裡,可見賓客很多。“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這些用人不問任何理由,主說把水倒滿了,他們就倒滿直到缸口。“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他們明知所送的是水,卻毫不猶豫地遵行。當人肯順服接受主的權柄的時候,也就是主行神跡的時候。“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好酒從何而來,管筵席的人不知道,“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只有完全順服的人,才能經歷並見證主奇妙的作為。管筵席的嘗了主耶穌用水變的酒,就覺得先前的只是次酒。當我們嘗到主的滋味的時候,就會覺得任何屬地之樂都是次等的。“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神跡”指神的大能,指超自然的事。“頭一件神跡”這暗示主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跡都是表明祂就是神。“榮耀”是描述神臨在的光景,所以“顯出祂的榮耀來”意思就是“顯出祂的神性來”。“這事以後,耶穌與祂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這裡只記載主耶穌的母親和弟兄,可能約瑟此時已經去世,而妹妹們已出嫁。“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逾越節”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為了記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所有的猶太成年人都應該在逾越節期間上耶路撒冷去過節。“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當時聖殿的祭司允許商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又因聖殿不收希臘和羅馬的錢幣,猶太人繳納丁稅或奉獻必須用指定的推羅舍客勒,所以有兌換銀錢的人提供方便。這類買賣表面似乎並無不妥,實際已玷污了聖殿。因此“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這是主耶穌第一次是以神兒子的身份來潔淨聖殿,所以稱殿為“我父的殿”。“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着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這是引自詩69:9。當基督顯出祂的作為的時候,就能使人明白聖經。“因此猶太人問祂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意即“還有什麼記號,能讓我們看了就相信你從神那裡得着權柄潔淨聖殿?”“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禰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祂的身體為殿。”主耶穌以祂的身體為殿,預言祂自己將會在死後三日內復活。“所以到祂從死里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我們平時若將主的話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必要時那些話就會發出亮光,成為我們的幫助。“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跡,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祂知道萬人,也用不着誰見證人怎樣,因祂知道人心裡所存的。”因看神跡而來的信心,不一定是真的信心,主不能將祂交託給沒有真正信心的人。主不將自己交託人,說出祂的絕對主權。耶穌知道人心裡所存的,說出祂是神。但願我們今天都不是因看見、聽見神跡而信耶穌,我們是因耶穌是神,是我們的救主,而悔改信耶穌!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