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斯都上任後> 讀經「徒25: 1-27」“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凱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在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在非斯都上任後,才三天,他就去到耶路撒冷,可見耶路撒冷當時真是那一帶的政治和宗教權力核心。那麼祭司長和猶太領袖對新上任的非斯都提出什麼要求呢?他們還是強烈的要求非斯都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控告保羅,但他們真正的計謀是在路上埋伏殺害保羅。這個計謀是邪惡的,他們要私下處置保羅,但是又不敢讓非斯都知道,因為這是非法的事情。保羅雖然在該撒利亞入獄已有兩年,猶太領袖人物並沒有忘記他,那種要他命的憎恨也沒有消減。那麼他們對保羅為何如此怨恨?這是因為保羅曾是法利賽人的拉比,極有學問,在他信耶穌之前,還去向祭司長申請文書,要去大馬色捕捉基督徒。沒有想到,保羅自己卻變成了一個基督徒,而且他一講道就有許多人相信。這些人跟他辯論也辯不過,要找他生活上的過錯又找不到,既然不能利用他,那就只能殺死他,絕不能讓他到處去宣揚耶穌基督的福音。而保羅是懷着對猶太人滿腔的愛,要告訴他們基督已降臨的好消息,要告訴他們天國的福音和永生的道路,可是他的同胞拒絕他,並且要殺害他。這就是因為“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但是非斯都卻沒有答應他們,這讓我們看到“王的心在神的手中,像隴溝的水任意流轉”這句箴言的真實。“非斯都卻回答說:'保羅押在凱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又說:'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麼不是,就可以告他。'”非斯都回答得很好,這些人想告保羅,應該到他的辦事之處,非斯都才是審判官,猶太人的祭司長和首領只能做原告。這裡非斯都把誰是掌權者的位置擺正了,讓他們不能鑽空子。接着“非斯都在他們那裡住了不過十天八天,就下凱撒利亞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將保羅提上來。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着,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可見非斯都上任後很快就受理了猶太人控告保羅的事。這些猶太領袖對保羅所控告的事情,雖然“重大”,卻都是不能證實的。就如帖土羅代表他們向腓力斯巡撫控告的時候一樣,他們是根本無法證實他們對保羅提出的控告,但是他們不死心,所以他們再一次要在一個新的巡撫面前來控告保羅。但“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凱撒,我都沒有干犯。”在這裡保羅清楚的說明,他沒有干犯猶太人的律法,也沒有像猶太人所說的,帶外邦人進聖殿,污穢聖殿,他更沒有干犯羅馬的政權,這是保羅一再要強調的一個事實。“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凱撒。'”保羅是羅馬公民,按照羅馬的法律,他如果有任何的案件,要處理,或被誣告,或是有任何對他不好的指控,他都有權利要求當地的羅馬官員秉公行事來審理。如果他覺得這個審判不公平,他甚至可以上訴到羅馬的凱撒皇帝。現在猶太人的領袖再一次來控告他,而他也察覺非斯都也不願意給他公平的審判。所以他沒有別的選擇,於是就決定要善用他作為羅馬公民的權利,決定上訴到凱撒皇帝那裡去。保羅這樣做並不是為了他自身的安全,而是因為耶穌基督向他顯現,保羅就從主的啟示得知,自己要上羅馬作見證。“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凱撒利亞,問非斯都安。在那裡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這裡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里的。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非斯都將保羅的事情告訴亞基帕王,他重點就是說,猶太的長老領袖來這裡控告保羅,並不是為了什麼真正是犯了法律的事情,“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着的。”非斯都可能不明白,但保羅很確信,耶穌活着,別人也需要聽到這個好消息。然而保羅屢次受同胞的控訴,他卻沒有覺得委屈,而是每次都堅定的作耶穌基督死里復活的見證。如果沒有神的同在,不能想像他能有如此堅定的信心。之後非斯都就安排一個機會,讓亞基帕王還有其他顯貴的人,有機會聽保羅的辯護。從這裡讓我們看到神的大能,祂掌管萬有,而且“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為此,願我們都當順服神,完全的信靠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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