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要上告于凯撒> 读经「徒25: 9-12」“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凯撒,可以往凯撒那里去。'”在使徒行传第二十五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因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针对非斯都的问话,保罗表示要上告于凯撒。保罗是在使用正常的法律程序,他用一般罗马公民在这种情况下所用的字“上告于凯撒”,意思就是要向凯撒上诉。因为罗马公民享有公平受审的权利,除了现场被捉拿的杀人犯或盗匪,任何人均可上诉到皇帝面前。而保罗既是罗马人,他又没有向犹太人行过什么不义的事,也没有干犯罗马的政权,他就可以上告凯撒。凯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尼禄于主后54-68年担任罗马帝国的第五任皇帝。非斯都基于保罗是罗马公民,他有权选择受审的地方,所以他和议会商量之后,就用同样的法律辞令回答:“你既上告于凯撒,可以往凯撒那里去。”而保罗坚持要“上告于凯撒”,不是为了给自己伸冤,也不是认为掌权者一定会站在他这一边,而是为了能够成就神的旨意,向外邦人传福音。因为主已经应许他:“你怎样在耶路撒冷为我作见证,也必怎样在罗马为我作见证”(23:11)。也就是说,是主借着保罗上告于凯撒,引导他去罗马,而神是让保罗带着锁链去罗马。由此可见,万事都在神的手中。同样今天在我们生命中的每一件事,也都在神的掌握中。我们生命中的每个处境和难处,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神都知道,并且全然掌管。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像保罗那样,要信靠神,顺服神,并且要清楚的知道,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在神的美好计划中!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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