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要上告於凱撒> 讀經「徒25: 9-12」“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保羅說:'我站在凱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什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凱撒。'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裡去。'”在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因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針對非斯都的問話,保羅表示要上告於凱撒。保羅是在使用正常的法律程序,他用一般羅馬公民在這種情況下所用的字“上告於凱撒”,意思就是要向凱撒上訴。因為羅馬公民享有公平受審的權利,除了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或盜匪,任何人均可上訴到皇帝面前。而保羅既是羅馬人,他又沒有向猶太人行過什麼不義的事,也沒有干犯羅馬的政權,他就可以上告凱撒。凱撒是羅馬皇帝的稱號,尼祿於主後54-68年擔任羅馬帝國的第五任皇帝。非斯都基於保羅是羅馬公民,他有權選擇受審的地方,所以他和議會商量之後,就用同樣的法律辭令回答:“你既上告於凱撒,可以往凱撒那裡去。”而保羅堅持要“上告於凱撒”,不是為了給自己伸冤,也不是認為掌權者一定會站在他這一邊,而是為了能夠成就神的旨意,向外邦人傳福音。因為主已經應許他:“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23:11)。也就是說,是主借着保羅上告於凱撒,引導他去羅馬,而神是讓保羅帶着鎖鏈去羅馬。由此可見,萬事都在神的手中。同樣今天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件事,也都在神的掌握中。我們生命中的每個處境和難處,我們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神都知道,並且全然掌管。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像保羅那樣,要信靠神,順服神,並且要清楚的知道,我們所經歷的一切,都是在神的美好計劃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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