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中沒有王> 讀經「士19: 1-30」“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她丈夫起來,帶着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在士師記第十九章中記載了,以色列沒有王,任意而行的墮落景象。這裡一開始就說:“以色列中沒有王”,這句話在士師記最後這五章里總共出現了四次。每一此出現似乎都預告着一些驚人的事件即將發生。利未人是以色列人的十二個支派中唯一個沒有地業的支派。利未支派之所以沒有地業的原因是他們是神所揀選出來在神的帳幕裡面事奉神的支派。不幸的是在士師記的年代這些事奉神的利未人跟一般的以色列人在屬靈上已經一同墮落了。所以這個利未人照着自己的心意娶了妾。而這個妾因為某些原因不悅離開丈夫,回父家去了。過了四個月,這個利未人帶着一個僕人來到他的妾的父家,想跟他的妾和好。這個利未人的岳父,看到了自己的女婿來跟自己的女兒和好心裡很開心,所以便興高采烈的把女婿留在家裡住了三天。古以色列人款待客人的規矩是三天,但是他的岳父卻強留他到第五天,而且第五天還強留他。那麼為什么女婿想要走,這個岳父偏偏不讓他走?其實這就是“各人任意而行”,也就是說,每個人照着自己覺得是對的方式去做。這個利未人照着自己認為是對的方式娶了一個妾。妾照着自己認為是對的方式離家出走。妾的父親也照着自己認為是對的方式來強留客人。接着“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着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利未人不再聽從岳父的強留,就帶着他的妾和僕人從伯利恆起行往北準備返回以法連的山地。但是因為他們出門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當他們走到耶布斯,也就是今天的耶路撒冷的時候已經快要傍晚了。當時的耶路撒冷仍然是被迦南人所占領的都市,這個利未人不想進耶布斯城,擔心與外邦人接觸使自己沾染不潔。於是他走到以色列人最近的城市基比亞過夜。於是他們坐在基比亞的街上,等着人家來邀請他們到家裡住宿。這三個遠行的人之所以沒有地方住宿不是因為街上沒有人,而是因為基比亞的居民的自私和冷漠。神的百姓對弟兄如此冷漠,完全忘記了“愛人如己”(利19:18)的律法。在今天的物質世界裡,我們即使沒有恨人,但如果對肢體的需要、世人的靈魂也是這樣冷漠,就與這些基比亞人沒有什麼兩樣。“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這個老人不是基比亞土生土長的,他是從以法蓮的山地搬來的,他看見有客人坐在街上,便走過來問他們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這個利未人就回答了他,並且說自己帶了驢子的糧草和所需用的餅和酒。意思是說我不會麻煩你太多,只要讓我們有地方睡就好了。於是老人接了這三個人到家裡去,熱情地接待了他們。然而正當“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基比亞城的匪徒明目張胆要與利未人交合,彷佛這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這些匪徒的所作所為並非與我們完全無關。人均有肉體的情慾,犯罪的可能性很大(羅7:14),若不節制,就會象脫韁的野馬奔向可憎的罪惡之路(彼後2:12)。基比亞人受到迦南惡俗影響,同性淫亂之風泛濫。他們表面上還是神的百姓,裡面卻離棄神,生活已經墮落到所多瑪的地步,甚至比迦南人更邪惡。很不可思議的是,這個老人竟然為了保護利未人,要交出自己的女兒和利未人的妾。他的善惡標準是扭曲的,他要用一件罪惡去阻止另一件罪惡,完全沒有活在神的律法之下。今天許多做父母的信徒,允許自己的兒女隨從世界,對各種墮落、敗壞的事物和風氣習以為常,豈不也像這位老人一樣,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世界、去滿足世界的情慾嗎?在所多瑪,還有天使來阻止惡行的發生(創19:10-11)。但在基比亞,神卻任憑這一切的發生,為要揭示以色列民已經全然敗壞。因為“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每個人都照着自己覺得是對的方式去做。所以這個老人為了保護自己和利未人,他可以犧牲自己的女兒和別人的妾,因為他覺得他自己做的是對的。到了“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着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這個可憐的妾備受凌辱,最後還被肢解成十二塊,這正是當時以色列人屬靈光景的寫照,也再次暴露利未人的醜陋。之前利未人為了安全把妾交給匪徒,現在又肢解她的屍體。而這位利未人肢解屍體所用的“切”,在聖經里只被用來描述切開獻祭的動物(出29:17)。這表明利未人用自己的宗教技能做了這件可怕的事,用罪惡的方式來呼籲其他支派主持公道。因此他並非出於公義和聖潔,只是為了發泄個人的憤怒,結果引起嚴重的內戰。利未人的殘忍、冷漠地對待自己的妾,與基比亞人並沒有分別。在人看,如果這位利未人堅持自己的意見、早一點離開,或是順從岳父的挽留、再住一晚,或者走快一點到拉瑪,或者走慢一點到耶布斯,都可以避免這場悲劇,更不會演變成便雅憫支派乃至整個以色列的災難。但在神的計劃中,基比亞必然要成為以色列人敗壞的開始(何9:9)。而這個發生在士師記十九章的事件,在我們看來很觸目驚心,卻也赤裸裸地暴露了以色列沒有王的墮落景象。今天我們不要以為士師記只是記載當年以色列人的敗壞,其實這也是今日我們的光景。這個發生在士師記可怕的事件,同樣每天都發生在這個黑暗的世上。世人用盡了人為的方法:教育、法律、道德約束力等,想要解決這些問題。但其實根本的解決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人要從自己從寶座上下來,讓神在我們的心裡做王!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讓神作我們生命的王,這樣我們就不會任意而行,而是聽從神的話,遵行神的旨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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