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霞步思的博客
  聖經分享
網絡日誌正文
<耶穌論休妻與婚姻> 2022-06-29 03:56:47

<耶穌論休妻與婚姻>

讀經「可10: 1-31」“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在馬可福音第十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主耶穌論休妻與婚姻,以及主耶穌給小孩子按手,為他們祝福,還有一個財主人來問主耶穌關於承受永生的問題,並且主耶穌給撇下所有的跟從祂的人的應許。馬可首先說:“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當主耶穌來到猶太地時,法利賽人就借摩西休妻的律法來問耶穌:“人休妻可以不可以?”他們的動機是為了試探耶穌,好抓着把柄來陷害祂。主耶穌雖然知道法利賽人是在試探祂,但祂還是要教導他們,希望他們從神的話上得着光照而悔改,明白神對婚姻的心意。於是“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法利賽人熟悉律法,知道摩西所訂休妻的條例(申24:1),而他們只說摩西允許人休妻,但不說什麼原因。耶穌就直接指出:“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因人的剛硬悖逆使休妻變得無可避免,所以摩西便制訂一些條例為保障受害的妻子,因當時婦女難以獨立生活。可見神許可他們休妻,是因他們的心硬,但這並不是神“起初”的心意。因此主耶穌又說:“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主的話就是要把他們帶回到“起初”的光景。神在起初造人的時候,又造男人又造女人,神的用意是要男女結合,故婚姻是神親自設立的。並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而不是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也不是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而“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說明夫妻之間的關係,過於父母之間的關係。男女二人一經婚姻的結合,在神眼裡就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個人。主耶穌的話清清楚楚,斬釘截鐵,每一對夫妻都是“神配合的”,在神面前都是“一體的”,所以人不可分開。之後“到了屋裡,門徒就問祂這事。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這是指出,丈夫若無故休妻另娶,就是犯了姦淫的罪,也虧欠了自己的妻子。妻子“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

在馬太福音19:9中,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可見正當的離婚只有一種理由,就是有一方犯了淫亂,因為淫亂在神看,已經破壞了夫妻的合一。夫妻在神前的合一,既已遭拆毀,故無必要去維持外表的合一。所以除了犯淫亂罪以外,任何的理由都不能作為解除婚約的條件。可是現今這世代離婚泛濫,甚至很多稱為基督徒的人也是如此,這是一個大悲劇,是違背神起初的心意,是剛硬悖逆神,神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說: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因此今天我們不但要明白主耶穌的教導,我們還要活在神所創立婚姻的神聖旨意中,我們要尊重婚姻,並要使自己的婚姻能夠成為,這污穢世代中不信主之人的見證!當主耶穌講完婚姻的教導後,就“有人帶着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這些作父母的就是要耶穌祝福他們的孩子,這是最有智慧的父母!他們一定聽見了耶穌的教訓,他們不是自己聽見就滿足了,他們還想到小孩子的需要,因此把自己的孩子也帶來了,希望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讓耶穌祝福他們的孩子。門徒卻出來責備這些人,因為他們怕這些人會影響耶穌的工作。“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主的話告訴我們,如果要進神的國,我們必須迴轉像一個小孩子般的單純、謙卑,完全信靠神。如果我們沒有作到這一點,我們就跟神的國無份了。之後主耶穌“抱着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這表明主耶穌對孩子們的關懷和愛護,主給孩子們祝福。今天我們也都希望主耶穌能為我們的孩子祝福。那麼我們有沒有在禱告中把孩子帶到耶穌面前來呢?希望我們都已把我們的孩子帶到耶穌面前來,這樣主耶穌必祝福他們!

之後當“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這說明他認識永生的重要性,因為“承受永生”就是得救,意即得着神永遠的生命,得以免去永遠的沉淪(約3:16)。可是現今有許多人根本不會想到永生的問題,他們貪求世間福樂還來不及,哪裡來心思會想到將來的歸宿,然而這一個人卻已經在仔細考慮永生的問題,這是多麼難能可貴。而他以為永生可以靠“作什麼事”得着的,他認為耶穌一定能給出他最正確的答桉。但從他稱呼主耶穌為“夫子”可知,他尚未認識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只是教導人的師傅。“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主就是要告訴他,惟有神是良善的,若耶穌是良善的,祂就是神。所以他不能因作什麼事可得永生,而是要認識這位絕對良善的神。約翰福音17:3說: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接着主耶穌指出真正的善事就是遵守誡命,主說:“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這是十誡中人當遵守的六條誡命,都概括在“愛人如己”里。那人聽了後竟然很自信地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這人自以為已經遵守了誡命,實際上他並沒有,因他對“愛人如己”沒有真正的認識。“耶穌看着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這裡耶穌給出了他最正確的答桉,也是對他提出最嚴厲的要求,以顯明他的不完全。而他的“所有”,就是他不完全的明證,故要他去“變賣”所有的。他若不能把所有的“分給窮人”,就證明他並不能“愛人如己”。他現在所有的,不過是地上的,他在“天上”仍舊一無所有。“你還要來跟從我”,表示他即使將所有的分給人,在他的心裡仍可能沒有主,故他還要來跟從主,就是要他愛主過於愛一切。可是“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可憐的財主,他問對了人生最重要的問題,也得到了最正確的答桉,結果呢?他“憂憂愁愁地走了”。財主雖然渴望得永生,而他面對神子耶穌,居然與祂擦肩而過,失去了得救的機會,所以他的生命還是憂愁的。難道他過去的追求永生都是虛假的?他從小遵守誡命,都是裝模作樣嗎?不是的!他是真心誠意,但是問題在於,他雖然尋求永生,但他也要今生。他一面要得永生,一面也要享受今生。當永生和今生發生衝突,二者不可兼得的時候,他認為錢財屬可見之物,比永生更加實在,所以他不得不憂憂愁愁的走了,錢財成了財主“得永生”的攔阻。今天也有許多人像這少年財主,他們是真實感悟永生,真切尋求永生,可是有一天當永生和今生發生衝突,需要做一個抉擇的時候,他們也像那少年人一樣憂憂愁愁地走了,這是非常可悲的!

隨後“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因為有錢財的人將財富成為他生活的依靠和中心,這與追求永生的信仰背道而馳,這樣的人很難進天國。又因為財主走慣了寬闊的道路,他們很難抉擇走十字架的窄路,財主和他的錢財如同駱駝在針眼面前一樣,財主若不完全把他的財產完全卸下來,他就絕對不能通過針眼。“門徒就分外希奇,對祂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着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在此主耶穌宣告,無論何人只有借着神的大能和恩典才能得救。“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彼得的意思是,財主沒有做到的,我們做到了,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又“跟從”了耶穌,那麼我們將來能得到什麼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這是主對所有跟隨祂的門徒的應許。但耶穌不是主張,跟隨祂就要放棄家庭,而是要將什麼放在優先。而我們為主和福音撇下一切,跟從主的人,就能得着兩方面的賞賜:今世和來世。而今世的百倍不只是數量上的,不是你為主撇下一間房屋,主就賞賜一百間房屋。百倍是指一個豐盛的生命,也包括物質的,就如保羅說:“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來世必得永生,就是永遠活在神的慈愛,聖潔,榮耀里。主耶穌又說:“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然而”,是對對那些自滿於目前光景的警告,人若將為主擺上的引為炫耀自誇,就必落到“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是鼓勵的話。雖然在起頭的時候落在人後,但並不就此決定一切,因此仍有可能變成“在前”。今天我們的本分就是要撇下所有的跟從主,而判斷在前或在後,乃在於主。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能有這樣的看見,並要知道人生不僅有今世,還有永世,唯有主耶穌能賞賜我們今世來世的福分,而惟一的條件就是,我們要為主為福音撇下一切,來跟隨祂!阿們!


瀏覽(1132) (4) 評論(0)
發表評論
我的名片
霞步思
註冊日期: 2015-09-19
訪問總量: 3,919,756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詩52: 1-9>
· <大衛真誠的悔罪詩>
· <詩51: 1-19>
· <神真正悅納的祭>
· <詩50: 1-23>
· <萬民都當聽智慧之言>
· <詩49: 1-20>
分類目錄
【聖經分享】
· <詩52: 1-9>
· <大衛真誠的悔罪詩>
· <詩51: 1-19>
· <神真正悅納的祭>
· <詩50: 1-23>
· <萬民都當聽智慧之言>
· <詩49: 1-20>
· <神本為大該受大讚美>
· <詩48: 1-14>
· <神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
存檔目錄
2026-05-01 - 2026-05-24
2026-04-01 - 2026-04-30
2026-03-29 - 2026-03-31
2026-02-01 - 2026-02-27
2026-01-01 - 2026-01-30
2025-12-01 - 2025-12-31
2025-11-02 - 2025-11-30
2025-10-01 - 2025-10-26
2025-09-21 - 2025-09-30
2025-08-01 - 2025-08-29
2025-07-01 - 2025-07-31
2025-06-01 - 2025-06-30
2025-05-01 - 2025-05-30
2025-04-01 - 2025-04-30
2025-03-23 - 2025-03-31
2025-02-02 - 2025-02-28
2025-01-01 - 2025-01-31
2024-12-01 - 2024-12-31
2024-11-01 - 2024-11-29
2024-10-01 - 2024-10-31
2024-09-01 - 2024-09-30
2024-08-01 - 2024-08-30
2024-07-01 - 2024-07-31
2024-06-02 - 2024-06-30
2024-05-01 - 2024-05-31
2024-04-01 - 2024-04-30
2024-03-01 - 2024-03-31
2024-02-01 - 2024-02-29
2024-01-01 - 2024-01-31
2023-12-01 - 2023-12-31
2023-11-01 - 2023-11-30
2023-10-01 - 2023-10-31
2023-09-01 - 2023-09-29
2023-08-01 - 2023-08-31
2023-07-02 - 2023-07-31
2023-06-01 - 2023-06-30
2023-05-01 - 2023-05-31
2023-04-02 - 2023-04-30
2023-03-01 - 2023-03-17
2023-02-01 - 2023-02-28
2023-01-01 - 2023-01-31
2022-12-01 - 2022-12-30
2022-11-01 - 2022-11-30
2022-10-02 - 2022-10-31
2022-09-01 - 2022-09-30
2022-08-01 - 2022-08-31
2022-07-01 - 2022-07-31
2022-06-01 - 2022-06-30
2022-05-01 - 2022-05-31
2022-04-03 - 2022-04-29
2022-03-01 - 2022-03-18
2022-02-01 - 2022-02-28
2022-01-02 - 2022-01-31
2021-12-01 - 2021-12-31
2021-11-01 - 2021-11-30
2021-10-01 - 2021-10-31
2021-09-01 - 2021-09-30
2021-08-01 - 2021-08-31
2021-07-11 - 2021-07-30
2021-06-01 - 2021-06-25
2021-05-02 - 2021-05-31
2021-04-01 - 2021-04-30
2021-03-01 - 2021-03-31
2021-02-01 - 2021-02-28
2021-01-01 - 2021-01-31
2020-12-01 - 2020-12-31
2020-11-01 - 2020-11-30
2020-10-01 - 2020-10-30
2020-09-01 - 2020-09-30
2020-08-03 - 2020-08-31
2020-07-01 - 2020-07-24
2020-06-01 - 2020-06-30
2020-05-01 - 2020-05-31
2020-04-01 - 2020-04-30
2020-03-01 - 2020-03-31
2020-02-01 - 2020-02-29
2020-01-01 - 2020-01-31
2019-12-01 - 2019-12-31
2019-11-01 - 2019-11-30
2019-10-06 - 2019-10-31
2019-09-01 - 2019-09-28
2019-08-01 - 2019-08-31
2019-07-10 - 2019-07-31
2019-06-01 - 2019-06-29
2019-05-01 - 2019-05-31
2019-04-01 - 2019-04-30
2019-03-01 - 2019-03-31
2019-02-01 - 2019-02-28
2019-01-01 - 2019-01-31
2018-12-01 - 2018-12-31
2018-11-01 - 2018-11-30
2018-10-02 - 2018-10-31
2018-09-01 - 2018-09-19
2018-08-01 - 2018-08-31
2018-07-01 - 2018-07-31
2018-06-01 - 2018-06-30
2018-05-01 - 2018-05-31
2018-04-01 - 2018-04-30
2018-03-01 - 2018-03-31
2018-02-01 - 2018-02-28
2018-01-01 - 2018-01-31
2017-12-01 - 2017-12-31
2017-11-01 - 2017-11-30
2017-10-01 - 2017-10-31
2017-09-01 - 2017-09-30
2017-08-01 - 2017-08-31
2017-07-01 - 2017-07-31
2017-06-12 - 2017-06-30
2017-05-01 - 2017-05-24
2017-04-01 - 2017-04-30
2017-03-01 - 2017-03-31
2017-02-01 - 2017-02-28
2017-01-01 - 2017-01-31
2016-12-01 - 2016-12-31
2016-11-01 - 2016-11-30
2016-10-05 - 2016-10-31
2016-09-01 - 2016-09-25
2016-08-01 - 2016-08-31
2016-07-01 - 2016-07-31
2016-06-01 - 2016-06-30
2016-05-05 - 2016-05-31
2016-04-01 - 2016-04-28
2016-03-01 - 2016-03-31
2016-02-01 - 2016-02-29
2016-01-01 - 2016-01-31
2015-12-01 - 2015-12-31
2015-11-01 - 2015-11-30
2015-10-01 - 2015-10-31
2015-09-20 - 2015-09-30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