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主向門徒顯現> 讀經「可16: 9-20」“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在馬可福音第十六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復活的主向門徒顯現、並交付門徒使命,最後升天。馬可首先說:“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這裡告訴我們,復活的主首先向曾被七個鬼附着的馬利亞顯現。可見馬利亞在遇見耶穌後,主把她從何等痛苦罪惡、可怕的深淵裡救了出來,把她身上的“七個鬼”都趕走,把她從魔鬼的手中救了出來。因此馬利亞就存感恩的心,把她的愛完全獻給了主。她因着愛主,就從加利利一路跟隨耶穌,服事祂,並且一直跟到十字架下觀看。主死後被安葬了,她是最後一個離開墳墓的人之一,她又在安息日過後,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來到墳墓那裡。還有當別人看見空的墳墓,就都回去了,只有她一個人站在墳墓外面哭(約20:9-18)。就是她這種迫切愛主、思慕主的心,使得主首先向她顯現。今天主耶穌也把我們從罪惡中,從魔鬼的捆綁中解救出來,若我們也能像馬利亞那樣存感恩的心,來愛主,遵守主的命令,主也會向我們顯現。約翰福音14: 21說: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之後馬利亞就“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這事以後,門徒中間有兩個人往鄉下去。走路的時候,耶穌變了形像,向他們顯現。他們就去告訴其餘的門徒,其餘的門徒也是不信。後來,十一個門徒坐席的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責備他們不信,心裡剛硬,因為他們不信那些在他復活以後看見他的人”。主耶穌又向兩個門徒顯現、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而他們都:“不信”。因他們不信那些在主復活以後看見主的人,主耶穌就“責備他們的不信,心裡剛硬”。真實的信心,不是憑着眼見,凡是看見才相信的,只不過是接受既成的事實,並不是主所要的信心。 接着主耶穌在復活的顯現里,又向門徒交付傳福音的使命:“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着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這裡的“你們”,不但是指當時的門徒,也是指古今中外所有相信耶穌的人,都要接受主所託付的大使命,都有責任去遵行這大使命。大使命的內容是:“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因為這世界的人都有需要,現今是罪惡黑暗的世代,罪人都需要悔改信福音。而神的應許是:“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這裡的“信”,就是人從心裡接受耶穌作救主,“受洗”是信的外表見證,有了內心的信,又借着外在的洗禮將信表達出來,“必然得救“。人若說自己“信”,卻不願遵守主的吩咐“受洗”,就不是真“信”。“不信的必被定罪”,可見被定罪不是因為沒有受洗,而是“不信”,所以這裡着重點是在“信”。“有神跡隨着他們”,主要是對當時使徒們的應許,不是對各個時代每一個信徒的。從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這裡所列的五種神跡,除了第四種“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之外,其餘四種神跡:趕鬼(徒16:18)、說方言(徒2:4)、徒手拿蛇(徒28:3-6)、醫病(徒3:7)在使徒行傳里均有記載,可見使徒們的確經歷神所應許的。今天我們不必刻意去追求超自然的神跡,而要專心依靠神去傳福音。我們還要切記,福音的核心就是: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並且為我們的義復活了!這是全人類最好的福音,再沒有別的福音、別的救法!最後“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着,證實所傳的道。阿們!”主耶穌成就了救贖大功,就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這也證明主耶穌是從天而來,再回到天父那邊去。而主耶穌是帶着復活的身體升到天上,帶着復活的身體坐在全能父的右邊,將來還要帶着復活身體再來,因為“你們見祂怎樣往天上去,祂還要怎樣來”(徒1:11)。“主和他們同工”,證明他們所作的工正是主的工,因此我們的工作必須先能確定是主的工,然後才能得着主的同工。而主耶穌的出生,受難,復活,升天的預言,都一一的應驗了,只有主耶穌再來的預言至今還未應驗。但神的話沒有一句會落空的,因此耶穌的再來必會應驗!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存着愛慕主快來的心,預備自己迎接主的再來,我們還要像當年的門徒那樣:“出去,到處宣傳福音”,傳福音給我們的家人、親友,以致到萬民,直到主再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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