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1: 1-32】【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從今天開始要分享《羅馬書》,根據本書的一章一節可以知道,本書的作者是保羅。在新約21卷書信中,保羅寫了13卷,而《羅馬書》是列在書信的最前面,這既是因為它是最長的書信,也因為《羅馬書》是教會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聖經》書卷,更是新約聖經中對福音最完整、最清楚的論述。《羅馬書》的主旨要義是: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的基督,乃是神賜給人的福音。神在基督里豐滿的救恩,要臨到祂所揀選、所預定的人身上,並且神還要借着祂兒子耶穌基督,在所有蒙恩的人身上作工,使他們達致救恩完滿的結果。羅馬的教會不是保羅建立的,可能是五旬節在耶路撒冷信主的【從羅馬來的客旅】(徒2:10),將福音帶回了羅馬,百基拉和亞居拉就是來自羅馬教會(徒18:2)。保羅切切的想到羅馬去,要把他屬靈的恩賜分給那裡的眾聖徒,以便與他們同得堅固和安慰。在《羅馬書》完成後約4年,保羅終於來到羅馬,他是以囚徒的身份被押送到羅馬,卻得到羅馬信徒出城迎接(徒28:15),使保羅大得鼓舞。《羅馬書》完成後約8年,即主後64年,羅馬城發生了一場燒了6天的大火,這場大火是尼羅王為了依自己的喜好來重建羅馬而放的火,他卻嫁禍給基督徒,而大肆進行逼迫,保羅就是在這次逼迫中被斬首,為主殉道。使徒保羅為了追隨基督,他曾放棄一切,忍受了殘酷的人身攻擊和逼迫,最終,他完成了他的使命,成為每個世代信徒所景仰的典範。因為保羅沒有去過羅馬,所以在這裡保羅首先向羅馬信徒作自我介紹:【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僕人”原文意思是“奴隸”,這自稱表明保羅願意放下自己的主權,終身歸屬主耶穌基督,無條件順服主的心意行事為人,也相信主必負責祂僕人生活工作上的一切。“奉召為使徒”,在大馬士革的路上,主耶穌親自呼召保羅(徒26:26),使他成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保羅被神分別出來向外邦人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借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福音”不是從主耶穌死而復活以後才開始的,而是在創世以前神在已過的永遠里,就已經有的,並在舊約的時代,借着眾先知在舊約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神的福音”,不是講論如何提升道德、改善社會、造福人類,乃是專一地“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祂兒子”,是重在說到祂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顯出。“我主”,是重在說到祂的地位,是在萬有之上,為一切屬祂之人所敬奉。“耶穌”,是重在說到祂的為人身分,是那道成肉身,降卑取了奴僕形像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是重在說到祂的事工職分,為神所膏,奉神差遣來遵行神旨,作成祂的工的“彌賽亞”。“按肉體說”,主耶穌道成肉身,降卑取了人的樣式,和我們有一模一樣的“肉體”,為要得着有“肉體”的人。主耶穌是從“大衛後裔”馬利亞所生的真實的“人子”,所以有資格代替人接受神的審判,也有資格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聖靈是聖而善的,故稱為“聖善的靈”。基督是借着聖靈的能力而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既是“大衛後裔”,又是“神的兒子”,證明耶穌基督是人子又是神子,故能賜人完全的救恩。【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恩惠”,就是恩典。保羅領受了“使徒的職分”,並不是由於他的長處,而是由於神的“恩惠”,他的特殊使命是“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主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其中也有你們”,是指當時羅馬教會的信徒。“蒙召”人若不是蒙發憐憫的神揀選呼召,絕無可能憑着自己的理智、意志和情感來信從福音。凡蒙召的就是“屬耶穌基督的人”,人生有了新的方向、目標:“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14:8)。【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在此保羅稱受書人是“為神所愛”的,他們“奉召作聖徒”,所以要聖潔像神一樣。“恩惠”即恩典,神的恩典是信徒得平安的根據,不領受神的恩典,絕不能得着真正的平安。“從我們的父神”,表示父神是恩惠和平安的源頭。“並主耶穌基督”,保羅以同等的“並”提到父神和主耶穌,這表示主耶穌和父神是同等的。神的恩典與平安,如何能歸與我們呢?就是借着信靠耶穌基督,就可以歸與我們了。
【第一,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信德”就是信心,羅馬教會信徒的信心傳遍羅馬帝國,但這信心並非是從他們自己裡面生發出來的,而是神自己的工作,所以保羅要“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我在祂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祂兒子福音”,就是神的福音。“用心靈所事奉的神”,指保羅事奉神的憑藉乃是“用心靈”。“可以見證”,表示他有神可以為他作見證的。“不住”,不是每日二十四小時不停的禱告的意思,而是經常地代禱,從未間斷忘記的意思。保羅不是“懇求”神來配合他的計劃,而是“懇求”他的計劃能與神的旨意配合。 “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就是能一路通順地被帶領到你們那裡去。【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保羅“切切地想見你們”,有強烈的負擔要去羅馬,是因為要把他屬靈的恩賜分給那裡的眾聖徒,以便使他們在信心上進一步得到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保羅所要分享的“屬靈的恩賜”,是為了讓羅馬的信徒因着他們的信心接受主所作的,“可以同得安慰”。【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這“阻隔”並不是因為聖靈的禁止(徒16:6),而是因為神有更美好的旨意。因為有“阻隔”,保羅只能以寫信代替親自造訪,結果這卷書信所闡明的福音真理不僅造就了當時的羅馬教會,更造就了歷世歷代神的教會。【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希臘人”,是指外邦人,在此代表文明的人。“化外人”,意指一切未受希臘文化薰陶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指智力上的差別,與文化水平無關。保羅傳福音是存着“欠他們的債”的心。無論是傳福音、還是造就信徒,都是每一個門徒應盡的本分,都是主所託付的工作,因此是“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馬教會的信徒不是沒有聽過“福音”,而是在福音的真理上還不夠清楚,以致在律法和恩典的問題上遇到一些攪擾。所以保羅很迫切地要去羅馬,澄清福音的真理。【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我不以福音為恥”,就是他傳福音不怕被人輕看,因為他認識“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而“神的大能”,足以成就救贖的恩典。 “要救一切相信的”,表明“相信”是接受福音惟一的先決條件。“先是猶太人”,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後是希臘人”,就是所有的外邦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福音的內容顯明了“神的義”。“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是指這義是以信心為入門和開端,又以信心為道路和繼續,從始至終都是借着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引自哈巴谷書2:4,一面是說人是因信而被神稱義,因此得以在神面前免死而存活,另一方面是說信徒既被神稱為義人,仍須憑信心才能繼續活在神面前。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這“原來”指出,人需要神的福音的原因。“神的忿怒”,是因人悖逆祂,觸犯祂的旨意和祂聖潔的本性所導致的結果。“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不虔”,指對神不虔敬,不把神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反而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不義”,指對神和對人均不正,無情無義,違反神聖潔和公義的性情。“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就是”說出,“不虔不義的人”,就是“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真理”,就是基督耶穌(約14:6)和神的話(約17:17)。【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神的事情”,是指神的永能和神性。在人的心靈里,自有認識神的本能,因為人裡面的靈,是神專為了使人能接觸、敬拜、感受祂而創造的。【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神的永能”是指神無限的能力,從萬物的存在就可看出“神的永能”。“神性”是指神的本性和特徵,從萬物的美好就可以領悟到神的本性。人雖看不見造物主,卻可從宇宙萬物認識祂的本性。【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雖然知道神”,這裡的“他們”是指世人。“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世人明知道神,卻偏不把神當作神而榮耀祂,也不感謝祂。 “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人因為不把神當作神,所以心思就昏暗。【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人不敬畏神、不感謝神的結果,心思就變為虛妄和昏暗,他們自以為聰明,其實卻是愚拙的。【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人裡面的靈既有敬拜神的本能,如果不敬拜真神,必然會製造偶像來代替真神。以“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代替神的榮耀,就是以偶像代替了真神。【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人既然棄絕神、不要神,神就“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情慾”指追求那些滿足自己肉體的歡樂。人的情慾一不受神的管制,就會作出種種骯髒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意指人放縱情慾的結果,乃是敗壞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人雖然落在“虛謊”里,不承認神、用別的來代替神,但這一切都不能改變神的真實,也不能動搖造物主的地位。因此保羅情不自禁地稱頌“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阿們”意即“的確是的”、“實在如此”或“誠心所願”。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人離開神、追求“自由”,結果必然是“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從古至今都是如此。“順性的用處”,指神所設立正常的婚姻、家庭。“逆性的用處”,指成為娼妓或同性戀行為。【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是同性間的淫亂。有人將同性戀歸罪於遺傳基因,但聖經明確指出,基因不能成為人“放縱可羞恥的情慾”的理由,“妄為”必會招致“當得的報應”,“艾滋病”的流行即其一例。【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人“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不勉強他們,而是任憑他們淪入自己所選的結局中,讓“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這成為對惡人最大的懲罰。可見被神“任憑”是一件最可悲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譯: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羅一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譯: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這裡所列出的,是人在遠離神之後所行的各種罪惡:“不義”指行為上的敗壞;“邪惡”指性質上的敗壞;“貪婪”指在物質上的貪得無厭;“惡毒”是對待人的心計,包括了內心的敗壞。而“滿心”不僅是形容嫉妒,也形容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嫉妒”指因別人比自己強而心懷怨恨;“兇殺”是由憎恨的心而發出的行為,包括預謀的和在盛怒之下行出來的;“爭競”指由嫉妒的心而發出的行為;“詭詐”指用卑劣的手段以達目的的行為;“毒恨”指以最惡的意思去解釋別人的心意。“讒毀的”指公開述說別人的壞話。“背後說人的”指暗中詆毀別人;“怨恨神的”人不只在他們的心思里定意不要神,還在他們的情感里恨惡神。“侮慢人的”指惡意羞辱別人以遂己快。“狂傲的”指鄙視自己之外的人。“自誇的”指誇張地炫耀自己;“狂傲的”偏重在態度上,“自誇的”則偏重在言語上。“捏造惡事的”指不斷用新的犯罪手法來做惡事。“違背父母的”指不孝敬父母,和不負奉養父母的責任。“無知的”指愚蠢到不懂得用道德的分辨力。“背約的”指不守信用,違背諾言、契約、協議等。“無親情的”指對自己的家人沒有愛心,不履行對親人的義務和責任。“不憐憫人的”,人的心地剛硬到不知同情人。最後保羅說:【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些作惡的人,他們知道作了惡必遭致神的刑罰,且是死的極刑,“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遠離這些作惡的人,並要靠着主的恩典,勝過一切的罪惡!阿們!【羅1: 1-32】【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從今天開始要分享《羅馬書》,根據本書的一章一節可以知道,本書的作者是保羅。在新約21卷書信中,保羅寫了13卷,而《羅馬書》是列在書信的最前面,這既是因為它是最長的書信,也因為《羅馬書》是教會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聖經》書卷,更是新約聖經中對福音最完整、最清楚的論述。《羅馬書》的主旨要義是:道成肉身、死而復活的基督,乃是神賜給人的福音。神在基督里豐滿的救恩,要臨到祂所揀選、所預定的人身上,並且神還要借着祂兒子耶穌基督,在所有蒙恩的人身上作工,使他們達致救恩完滿的結果。羅馬的教會不是保羅建立的,可能是五旬節在耶路撒冷信主的【從羅馬來的客旅】(徒2:10),將福音帶回了羅馬,百基拉和亞居拉就是來自羅馬教會(徒18:2)。保羅切切的想到羅馬去,要把他屬靈的恩賜分給那裡的眾聖徒,以便與他們同得堅固和安慰。在《羅馬書》完成後約4年,保羅終於來到羅馬,他是以囚徒的身份被押送到羅馬,卻得到羅馬信徒出城迎接(徒28:15),使保羅大得鼓舞。《羅馬書》完成後約8年,即主後64年,羅馬城發生了一場燒了6天的大火,這場大火是尼羅王為了依自己的喜好來重建羅馬而放的火,他卻嫁禍給基督徒,而大肆進行逼迫,保羅就是在這次逼迫中被斬首,為主殉道。使徒保羅為了追隨基督,他曾放棄一切,忍受了殘酷的人身攻擊和逼迫,最終,他完成了他的使命,成為每個世代信徒所景仰的典範。因為保羅沒有去過羅馬,所以在這裡保羅首先向羅馬信徒作自我介紹:【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僕人”原文意思是“奴隸”,這自稱表明保羅願意放下自己的主權,終身歸屬主耶穌基督,無條件順服主的心意行事為人,也相信主必負責祂僕人生活工作上的一切。“奉召為使徒”,在大馬士革的路上,主耶穌親自呼召保羅(徒26:26),使他成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保羅被神分別出來向外邦人傳神的福音。【這福音是神從前借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福音”不是從主耶穌死而復活以後才開始的,而是在創世以前神在已過的永遠里,就已經有的,並在舊約的時代,借着眾先知在舊約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神的福音”,不是講論如何提升道德、改善社會、造福人類,乃是專一地“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祂兒子”,是重在說到祂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顯出。“我主”,是重在說到祂的地位,是在萬有之上,為一切屬祂之人所敬奉。“耶穌”,是重在說到祂的為人身分,是那道成肉身,降卑取了奴僕形像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是重在說到祂的事工職分,為神所膏,奉神差遣來遵行神旨,作成祂的工的“彌賽亞”。“按肉體說”,主耶穌道成肉身,降卑取了人的樣式,和我們有一模一樣的“肉體”,為要得着有“肉體”的人。主耶穌是從“大衛後裔”馬利亞所生的真實的“人子”,所以有資格代替人接受神的審判,也有資格在大衛的寶座上作王。【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聖靈是聖而善的,故稱為“聖善的靈”。基督是借着聖靈的能力而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既是“大衛後裔”,又是“神的兒子”,證明耶穌基督是人子又是神子,故能賜人完全的救恩。【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恩惠”,就是恩典。保羅領受了“使徒的職分”,並不是由於他的長處,而是由於神的“恩惠”,他的特殊使命是“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主的名“信服真道”。【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其中也有你們”,是指當時羅馬教會的信徒。“蒙召”人若不是蒙發憐憫的神揀選呼召,絕無可能憑着自己的理智、意志和情感來信從福音。凡蒙召的就是“屬耶穌基督的人”,人生有了新的方向、目標:“若活着,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羅14:8)。【我寫信給你們在羅馬、為神所愛、奉召作聖徒的眾人。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在此保羅稱受書人是“為神所愛”的,他們“奉召作聖徒”,所以要聖潔像神一樣。“恩惠”即恩典,神的恩典是信徒得平安的根據,不領受神的恩典,絕不能得着真正的平安。“從我們的父神”,表示父神是恩惠和平安的源頭。“並主耶穌基督”,保羅以同等的“並”提到父神和主耶穌,這表示主耶穌和父神是同等的。神的恩典與平安,如何能歸與我們呢?就是借着信靠耶穌基督,就可以歸與我們了。
【第一,我靠着耶穌基督,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因你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信德”就是信心,羅馬教會信徒的信心傳遍羅馬帝國,但這信心並非是從他們自己裡面生發出來的,而是神自己的工作,所以保羅要“為你們眾人感謝我的神”。【我在祂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不住地提到你們;在禱告之間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祂兒子福音”,就是神的福音。“用心靈所事奉的神”,指保羅事奉神的憑藉乃是“用心靈”。“可以見證”,表示他有神可以為他作見證的。“不住”,不是每日二十四小時不停的禱告的意思,而是經常地代禱,從未間斷忘記的意思。保羅不是“懇求”神來配合他的計劃,而是“懇求”他的計劃能與神的旨意配合。 “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就是能一路通順地被帶領到你們那裡去。【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保羅“切切地想見你們”,有強烈的負擔要去羅馬,是因為要把他屬靈的恩賜分給那裡的眾聖徒,以便使他們在信心上進一步得到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保羅所要分享的“屬靈的恩賜”,是為了讓羅馬的信徒因着他們的信心接受主所作的,“可以同得安慰”。【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裡去,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這“阻隔”並不是因為聖靈的禁止(徒16:6),而是因為神有更美好的旨意。因為有“阻隔”,保羅只能以寫信代替親自造訪,結果這卷書信所闡明的福音真理不僅造就了當時的羅馬教會,更造就了歷世歷代神的教會。【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希臘人”,是指外邦人,在此代表文明的人。“化外人”,意指一切未受希臘文化薰陶的人。“聰明人、愚拙人”,指智力上的差別,與文化水平無關。保羅傳福音是存着“欠他們的債”的心。無論是傳福音、還是造就信徒,都是每一個門徒應盡的本分,都是主所託付的工作,因此是“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馬教會的信徒不是沒有聽過“福音”,而是在福音的真理上還不夠清楚,以致在律法和恩典的問題上遇到一些攪擾。所以保羅很迫切地要去羅馬,澄清福音的真理。【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我不以福音為恥”,就是他傳福音不怕被人輕看,因為他認識“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而“神的大能”,足以成就救贖的恩典。 “要救一切相信的”,表明“相信”是接受福音惟一的先決條件。“先是猶太人”,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後是希臘人”,就是所有的外邦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福音的內容顯明了“神的義”。“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是指這義是以信心為入門和開端,又以信心為道路和繼續,從始至終都是借着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句話引自哈巴谷書2:4,一面是說人是因信而被神稱義,因此得以在神面前免死而存活,另一方面是說信徒既被神稱為義人,仍須憑信心才能繼續活在神面前。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這“原來”指出,人需要神的福音的原因。“神的忿怒”,是因人悖逆祂,觸犯祂的旨意和祂聖潔的本性所導致的結果。“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不虔”,指對神不虔敬,不把神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反而將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不義”,指對神和對人均不正,無情無義,違反神聖潔和公義的性情。“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就是”說出,“不虔不義的人”,就是“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真理”,就是基督耶穌(約14:6)和神的話(約17:17)。【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神的事情”,是指神的永能和神性。在人的心靈里,自有認識神的本能,因為人裡面的靈,是神專為了使人能接觸、敬拜、感受祂而創造的。【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神的永能”是指神無限的能力,從萬物的存在就可看出“神的永能”。“神性”是指神的本性和特徵,從萬物的美好就可以領悟到神的本性。人雖看不見造物主,卻可從宇宙萬物認識祂的本性。【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雖然知道神”,這裡的“他們”是指世人。“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世人明知道神,卻偏不把神當作神而榮耀祂,也不感謝祂。 “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人因為不把神當作神,所以心思就昏暗。【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人不敬畏神、不感謝神的結果,心思就變為虛妄和昏暗,他們自以為聰明,其實卻是愚拙的。【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人裡面的靈既有敬拜神的本能,如果不敬拜真神,必然會製造偶像來代替真神。以“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代替神的榮耀,就是以偶像代替了真神。【所以,神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人既然棄絕神、不要神,神就“任憑他們逞着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情慾”指追求那些滿足自己肉體的歡樂。人的情慾一不受神的管制,就會作出種種骯髒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意指人放縱情慾的結果,乃是敗壞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人雖然落在“虛謊”里,不承認神、用別的來代替神,但這一切都不能改變神的真實,也不能動搖造物主的地位。因此保羅情不自禁地稱頌“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阿們”意即“的確是的”、“實在如此”或“誠心所願”。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人離開神、追求“自由”,結果必然是“放縱可羞恥的情慾”,從古至今都是如此。“順性的用處”,指神所設立正常的婚姻、家庭。“逆性的用處”,指成為娼妓或同性戀行為。【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是同性間的淫亂。有人將同性戀歸罪於遺傳基因,但聖經明確指出,基因不能成為人“放縱可羞恥的情慾”的理由,“妄為”必會招致“當得的報應”,“艾滋病”的流行即其一例。【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人“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不勉強他們,而是任憑他們淪入自己所選的結局中,讓“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這成為對惡人最大的懲罰。可見被神“任憑”是一件最可悲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譯:陰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羅一30】“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或譯:被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這裡所列出的,是人在遠離神之後所行的各種罪惡:“不義”指行為上的敗壞;“邪惡”指性質上的敗壞;“貪婪”指在物質上的貪得無厭;“惡毒”是對待人的心計,包括了內心的敗壞。而“滿心”不僅是形容嫉妒,也形容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嫉妒”指因別人比自己強而心懷怨恨;“兇殺”是由憎恨的心而發出的行為,包括預謀的和在盛怒之下行出來的;“爭競”指由嫉妒的心而發出的行為;“詭詐”指用卑劣的手段以達目的的行為;“毒恨”指以最惡的意思去解釋別人的心意。“讒毀的”指公開述說別人的壞話。“背後說人的”指暗中詆毀別人;“怨恨神的”人不只在他們的心思里定意不要神,還在他們的情感里恨惡神。“侮慢人的”指惡意羞辱別人以遂己快。“狂傲的”指鄙視自己之外的人。“自誇的”指誇張地炫耀自己;“狂傲的”偏重在態度上,“自誇的”則偏重在言語上。“捏造惡事的”指不斷用新的犯罪手法來做惡事。“違背父母的”指不孝敬父母,和不負奉養父母的責任。“無知的”指愚蠢到不懂得用道德的分辨力。“背約的”指不守信用,違背諾言、契約、協議等。“無親情的”指對自己的家人沒有愛心,不履行對親人的義務和責任。“不憐憫人的”,人的心地剛硬到不知同情人。最後保羅說:【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些作惡的人,他們知道作了惡必遭致神的刑罰,且是死的極刑,“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遠離這些作惡的人,並要靠着主的恩典,勝過一切的罪惡!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