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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要守住原来的身份> 2023-05-30 07:02:01

<信徒要守住原来的身份>

读经【林前7: 17-40】【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讲到信徒要守住原来的身份,也就是信徒当守住蒙召时的身份;以及论到童身与结婚。使徒保罗首先说:【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这是指信徒在信主之前所有的身份,信徒就该学习在这样的身份和环境下事奉神、见证神,而不是追求改变地上暂时的身份。因为我们不是凭外在的身份、地位作基督徒,而是凭内在心灵的实际作基督徒,因此最要紧的是让圣灵改变我们的生命,而不是改变在地上暂时的身份。接着保罗就以割礼为例说:【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有人受了割礼的用不着要求“废割利”,就是不用隐瞒受割礼的身份。没有受割礼的,不必要求受割礼,因为“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最重要的是“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就是要遵行神的话。在加拉太书6:15中,保罗也强调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所以一个人信主之前,已受割礼者不要废割礼,未受割礼者不要受割礼,因为真正得救的记号,就是遵行神的话,这样他就成为一个“新造的人”。因此使徒说:【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蒙召”指信徒蒙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这选召是属灵地位的改变,不是属世地位的改变。是属灵生命的更新,不是属世职分的更换。所以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地位,仍该守住那身份,无须作不必要的更动。除非与罪有关的职业必须要放弃,就如赌博,卖淫,黑社会帮派等。保罗又以奴仆为例说:【你是作奴仆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当时的社会是许可奴隶制度的存在,有奴仆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而保罗说这句话不是许可奴隶制度存在,他只凭着神的旨意,勉励那些作奴仆的信徒,要安于他们现在的身份,在工作上显出忠心。所以作奴仆的,在成为基督徒以后应该守住自己原来属世的身份,不需要去做任何的改变。但保罗安慰他们不要因作奴仆而忧虑,作奴仆虽然肉身方面不自由,却不影响心灵的自由。虽然要服事看得见的主人,但并非不能服事看不见的主。当然若是环境允许,奴仆能够求得自由是更好,但不可用激烈的手段去争取改变。因为作奴仆的人同样可以事奉神,就像那许多自由的人一样可以事奉神,所以信徒在信主之前是什么身份,就应该守住神给他们的身分,不必因信主的缘故改变。

【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作奴隶的蒙召后,里面就进入真自由,从罪的奴仆变成“主所释放的人”,肉身虽然没有被释放,但是灵性已经被释放了,这比肉身得自由更重要。而原本就拥有自由身份的人,在蒙得救以后,虽然他不受人的辖管,但却已成为基督的奴仆。因此人若不作基督的奴仆,就必作魔鬼和罪恶的奴仆。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重价”是指主耶稣所付出宝血的重价。既然主用宝血买了我们,所以不要作人的奴仆。而保罗之前劝勉作奴仆的信徒守住原来的地位,这里为什么又说“不要作人的奴仆”?使徒的意思是,不要只事奉人,而忘了事奉主。我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我们要凡事求主喜欢。无论在什么工作上,我们都要存着事奉主的心来做。所以使徒在这里所注重的,是事奉的态度和对象,不是事奉者的地位和处境。正如保罗在歌罗西书3:22-25所说:【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里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随后保罗再次重申:【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这是提醒信徒要在神面前守住自己的身份。“这身分”包括蒙召者的婚姻状态、是否受割礼、奴隶还是自由人。因此信徒都要守住蒙召时的身份,专心侍奉神,直到主再来!

接下来保罗论到童身与结婚,他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论到”是使徒解答哥林多教会有关守独身的疑问,而保罗在这里强调这是他自己的意见,“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最后也提到类似的话:“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这是否说,保罗在这里承认他所说的话不是出于灵感?不是,因为他是蒙主怜恤,作忠心的人,所以圣灵必定会赐给他当说的话语,保罗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信徒。关于守独身保罗要信徒安于现状,他提出的理由是【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保罗针对当时艰难的时局,他认为在变幻无定的世代中,一切都是暂时的、没有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的人,不如“守素安常”的好。有妻室的不要求解脱,没有妻子的,也用不着为娶妻焦急。男子娶妻或处女出嫁都不是犯罪,但在战事变乱的时候,这些人难免在肉身上会遭受苦难。所以保罗认为守独身的人总可以免去妻离子散的痛苦。事实上自从使徒说这些话开始,一直到今天,世界是一天比一天更艰难,祸患无常。保罗又说:【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这里的意思是,主来的日子已经近了,一切事已经到了末后的阶段,将有更多的苦难接踵而来,有妻室的可能因战祸分开,就像没有妻室的一样。而人生的遭遇有时快乐、有时痛苦,有时富裕、有时贫穷,但不论快乐痛苦,富裕贫穷,也都很快就会转变。所以保罗提醒我们要认识何为永恒的事物,何为短暂的事物,这样信徒在嫁娶的事上也应该以这个原则作大前题,这是使徒所提供的意见。保罗又说:【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这里保罗叫信徒守独身,目的是可以更专心地事奉主。人一旦结婚后,往往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这样就会冲淡了对主的爱心。因此保罗总结说:【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使徒在这里教导的重点并不是结婚或不结婚,而是希望未婚者的事奉不要因婚姻受到中断,“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然后保罗讲到关于父母对待未婚的女儿:【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按当时的习俗,嫁女儿是由父母作主。若女儿长大了,过了年龄还没有出嫁,就是父亲对女儿有“不合宜”之处。“事又当行”,可能指女儿没有守独身的恩赐,父母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叫女儿成亲,这“不算有罪”。【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心里坚定”,就是父母对神的旨意清楚没有疑惑。“没有不得已的事”,指环境上也没有难处,父母就有权替儿女决定婚姻,“不叫她出嫁更是好”,前提是为了专心事奉主。那么为什么保罗在这里只提到“女儿”而没有提“儿子”呢?这可能是因为,事实上在守独身的恩赐方面,神赐给姐妹的远多过弟兄。所以保罗在此偏于鼓励信徒守独身的话语中,重点也是偏向姐妹方面说的。最后保罗讲到关于寡妇再嫁的问题:【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丈夫的律法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脱离了丈夫的律法,就可以随意再嫁,但必须是嫁“在主里面的人”。因为信主的和不信主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林后6:14)若“常守节”,即维持现状不嫁,就更为有福。“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表明保罗在这里的意见是在圣灵的感动下所说的。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强调的是,现今世代艰难,最好守住童身,但目的是为了专心事奉主。为此,愿我们都不要让任何事,来削减我们专心事奉主,我们要以殷勤服侍主,遵行神的旨意为人生的目标!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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