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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救恩不能逃罪> 2023-12-28 04:53:43

<忽略救恩不能逃罪>

读经【来2: 1-4】【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在希伯来书第二章的这段经文中,希伯来书的作者因上一章已论到基督的超越,祂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贵,就远超过天使等。而这些都是我们“所听见的道理”,所以作者在此提出一个严重的警诫,就是“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而他首先说到随流失去的危险,他说:【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这“所以”,是作者告诉每一个信徒受这警诫的理由,也说出作者如此警诫每一个信徒的原因,因为我们已经听了基督这位神的儿子的超越,祂的名、身份、地位、王权、荣耀的道理,若我们不“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就会“随流失去”,就是从真道上逐渐漂流而去,以致远离所信的真道,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这里的“我们”,是指每一个领受神救恩的基督徒。所以作者警诫当时代的信徒要“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恐怕他们“随流失去”,这不仅是对当时代信徒的警诫,也是对历世历代信徒的警诫。因此我们这些领受了神救恩的人,就要“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要当作最重要的事而加以珍视。神把这本圣经赐下来,就是让我们从神的话语里面看见神的旨意,也看见神的本性,看见神的计划,看见神引导圣徒的原则。如果我们不持定神所启示的真理,就会随从世界的潮流而去,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带来的结果将是毁灭性的。作者又说:【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那借天使所传的话”,是指旧约律法的话。在旧约中,我们已经看到,神的百姓常“干犯悖逆”,神“借着天使所传的话”,以至于他们“都受了该受的报应”。就如用凡火烧香的拿答、亚比户,被烧死在神前(利10:1-2);背叛摩西的大坍、亚比兰等人,被活活的吞下阴间去(民16:25-35)等。这样,若干犯天使所传的律法,尚且要受该受的报应,何况我们听见救恩的真理后,若不越发郑重,这比旧约里的悖逆之徒,我们的罪岂不是更严重?因此我们就会遭遇比旧约中犯罪的百姓还要更悲惨的灭亡。

今天神将救恩的道理启示给我们,不仅要我们明白,还要我们“越发郑重”,即全心全意地存在心里,并且有所回应。所以我们都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千万不能将主的道理当作平常,听了而不理。圣经讲天堂地狱,永生灭亡,赏善,罚恶,圣经讲什么,就真的有什么。神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教训都有极重的分量,郑重的必然得福,违背的必然受惩罚。所以如果你已经信了主,你就要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你要好好珍惜已经得到的救恩,你不要让所听见的道理随流失去,你不要让恩典随流失去,你不可轻慢神。可是今天有许多人把“所听见的道理”当作小事,不是“越发郑重”,而是随意听听,听了就算。还有些人对神的话语没有警觉性,不注意聆听与思想,他们如此行的结果,不是在神的话语上站立得稳,而是随流失去,渐行渐远,那危险就在眼前了!因此我们今天都“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明白了还要相信还要顺服,这样我们就能在神的话语上站立得稳,就不会落入“随流失去”的危险中!

接着希伯来书的作者就用发问来警告我们,他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里的“我们” 不是指不信主的世人,而是指信主的人。因此“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不是向不信之人发出,而是向信主之人发出的问题,这也是圣灵警告的声音!这“忽略”,就是漫不经心、毫不在乎,把救恩抛在脑后,对神的话不重视,无所谓。按一般来说,人所忽略的都是些芝麻小事,而对重大的事则会格外的重视。然而这里作者指出有一反常就是,“这么大的救恩”,竟会被信徒任意忽略,这样“怎能逃罪呢?”忽略救恩的人,他必要自己担负一切罪恶应受的刑罚,无法躲避神的审判。而“这么大的救恩”,是因为救恩的代价乃是神儿子的生命,祂为这救恩已经付了极大的代价。祂为我们降卑为人,又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是无法形容的大牺牲,这样的牺牲证明祂对我们的爱是大的,祂救恩的功效是大的,使任何罪人都能完全得救,救到成为神的儿女,作光明之子,有分于祂永远的国度与荣耀,因此忽略这救恩的罪是大的。“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这也是给我们极大震撼的提醒,这不是说行为上的犯罪才叫犯罪,当我们忽略救恩,对神与神的话漫不经心,这就是大罪。该警告在任何时代都适用,那些忽略救恩的人是无法逃罪的。这不只是失去今生的祝福,更失去了永远的生命,这是最可怕的结果。

随后作者说:【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神又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这里作者从三方面来证明,这救恩之真确与重大,“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是指主在世所讲的教训。主在世所讲的一切教训,就是祂自己就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要照神的旨意完成神的救法,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就如主多次告诉人,信祂的人有永生(约3:15-16)。又告诉人,祂就是神的儿子,是从天上来的(约3:13),祂必须受苦,被杀,过三天复活(可8:31),为多人的罪而流血(太26:28)等。这些福音既然是主亲自传讲的,又亲自成就的,由此可见神如何郑重这莫大的救恩,这样人怎么可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后来是听见的人证实了”,这听见的人是指那些曾经亲自听见主的教训的人,特别是十二个使徒,也包括第一代门徒,和那些在主复活以后,曾经看见祂复活显现的人。“证实”,不但是用言语证实,也是包括经历上的证实。按使徒行传的记载,门徒曾多次“证实”主的复活,见证主就是神所打发来的基督(徒2:22等)。因为他们都已在自己的经历上证实,主是他们的救主,是复活的基督。他们如何从罪恶中被救拔出来,成为神圣洁的器皿,勇敢刚强的神仆,都是铁一般的事实,就可以证明这救恩的奇妙功效。“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神又按自己的旨意”,是指下面所提到的“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都是出于神自己的旨意,而非出于人特意的安排。“圣灵的恩赐”,即圣灵随己意将各种恩赐分给人,使他们可以为福音作见证。“同他们作见证”,意指神迹、奇事、异能和恩赐是为着帮助那些传讲主话的人作见证,证实他们所传讲的乃是出于神。这样我们若再“忽略这么大的救恩”,真的是不能能逃罪了。

因此这段经文最重要的就是这个严重的警诫:“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那么今天我们有没有思想过这一个问题?并且真的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肃性?我们是否真能逃罪?我们有没有听见圣灵警告的声音?并且真的认识到这一个警告的严重性?可是今天有许多人正处在忽略救恩这可怕的险境中,他们看淡主的救赎,忽略、轻看神的救恩。他们还在贪爱世界,沈湎在罪中。还有些信徒主日参加聚会,会后将主丢在一边,不求在上面的事,只思念地上的事,他们行事为人与所蒙的恩不相称,要知道这些都是忽略救恩,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们的神是圣洁、威严、公义、审判的神。所以若有人“忽略这么大的救恩”,绝不能逃脱神的手,必要担负一切罪恶应受的刑罚,无法躲避神的审判,这是神的话!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接受这一严重的警诫:“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因忽略救恩不能逃罪,我们就要把神的救恩当作我们生命中的至宝,要好好珍惜已经得到的救恩!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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