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颁布十诫> 读经【出20: 1-17】【“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在出埃及记第二十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神在西奈山颁布的十诫,神又亲手将十诫写在两块石版上的(申4:13)。神这样作,便宣布了十诫的有效期是永远的,是普遍适用于全人类的道德律。因此,十诫不仅仅是给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今天的任何人。智慧的所罗门说:【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或译:这是众人的本分)。因为人所做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传12:13-14)而十诫的序言说到:【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神吩咐这一切的话”,就是十诫,十诫是由神直接向百姓颁布的。而赐十条诫命的“是耶和华你的神”,神也是救赎者:“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以色列人是因着逾越节羔羊的救赎才得以成为神的百姓的。当时听见神的话的,是整体以色列人,但神在这里说话的时候,是用单数的“你”来代表以色列人。当时的以色列人约有二百多万,但在神和以色列人的关系上,神看以色列是一个整体,是一个人。所以神对经历了救赎恩典的“你”说的,也就是对每一个蒙恩得救的个人说的。十诫是以神对以色列人的救赎为其前提,神先拯救他们,后赐十条诫命。 第一条诫命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神颁布的第一条诫命,有绝对的权威性,所以它成为其它九条诫命的基础。“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表示神严格的禁止。因为“别的”都不是神,只有“我耶和华”才是神。因此除了耶和华神以外,再“不可有别的神”,因耶和华神是自有永有的神,是独一的真神!这位真神是造天地的主,又是创造人的。耶和华不单是创造我们的神,更是救赎我们的主,祂是借着祂的独生子基督拯救罪人的全能者。因此我们都要认定神是独一的真神,其他的神都不存在。这里“别的神”,也是指在人心中所有放在第一位置的人或事物,就如你若将某个人,或金钱财物、地位、名声…,并把这些人或事物看得比神更重要,你就“有别的神”,你就触犯神的诫命。而触犯神诫命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若以别神代替耶和华,他的愁苦必加增!】(诗篇16:4)因此我们要把神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不可让别的假神,别的人或偶像来取代神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我们就要认定:除了神以外,不可有别的神!第二条诫命是:【‘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这里神禁止人“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人用石头或木头雕刻的偶像,或铸造的像,目的是要敬奉它。因此神还分别详细阐述了这些偶像和各种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这里将所有存在的东西都包括在内了,但神的百姓都不可制造它们的形像来代表神。也“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就是不可向那些受造之物的形象和偶像弯腰下拜,更不可向它们上香或献祭,或任何其它的敬拜行为。“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神是忌邪的神”,意思是神为了自己的荣耀而忌邪,祂要人们独尊祂为神。所以神严正的警告说:“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神对违反此诫命者,要惩罚他们的子孙,直至三四代。因为父母的罪几乎总是影响后代。但神接着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神向那些爱祂,守衪诫命的人,神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条诫命是:【'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耶和华你神的名”,指的就是神本身,所以妄称神的名,就是亵渎神自己。因此这诫命中附加一个警告:“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可见妄称神的名是何等严重的罪。申命记28:58-59说:【这书上所写律法的一切话是叫你敬畏耶和华你神可荣可畏的名。你若不谨守遵行,耶和华就必将奇灾,就是至大至长的灾,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后裔的身上。】这就是不尊神的名为圣,不敬畏神的人的刑罚。那么今天信徒会妄称神的名吗?会的,就如一些人不加思索地使用神的名,常把“神啊、主啊”等挂在嘴上,可是与他们所行与所说的根本不相称,这就是在妄称神的名。还有许多人用神的名作自己的网名和群名,要知道这就是妄称神的名,是得罪神的事,因为一切受造物都不可以使用神的名!虽然今天有许多人犯妄称神的名的罪,没有受到神立刻就惩罚,但是到那日,神的审判必要临到你!第四条诫命是:【‘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这“记念”的意思是,神要祂的选民把安息日“守为圣日”,歇下一切的工作,来记念神的创造,敬拜神。因此“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所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而新约把安息日改为主日,这个重大的改变,是因为主耶稣基督的复活。基督既已复活,基督徒就不必再守旧约中星期六的安息日,而是要记念主耶稣复活的日子【七日的第一日,】(太281-10)定为敬拜主的日子。歌罗西书2:16-17说:【所以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你们。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因此我们都要从这条诫命中看到新约和旧约的差别,并要在主日,就是星期日去做礼拜,去聚会,去敬拜赞美我们的主! 第五条诫命是:【'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是一条带有应许的诫命,显明神十分看重“孝敬父母”。同样保罗在以弗所书6:2-3也再次说到这一条诫命:【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你希望在世长寿、得福吗?若希望,你就当孝敬你的父母,这样你就能得到这个应许。相反你若不孝敬父母,不但不得福,而且是在缩短自己在世上的寿命。还有若你对父母说恶毒的话就要被处死,主耶稣在马可福音7:10说:【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因此我们都要遵守神的诫命:“当孝敬父母”。如果父母在生活上、身体上、财务上需要我们照顾,我们就要去照顾他们,还要多花时间陪伴他们。如果我们能帮助父母信主,并且爱主,这是个最孝敬他们的一件事。因为这个孝敬,不但能使他们在今世得享在主里的平安,而且将来你还能与他们在天家相会。因此我们都要遵守神的诫命:“当孝敬父母”。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杀人。】这里的“杀人”是指:恶意和蓄意杀人。因为人的生命是神所赐的,神对人的生命拥有绝对的主权,因此杀人就是触犯神的诫命。而“不可杀人”并非禁止一切死刑,为了制止罪恶和谋杀,神也允许死刑(利20:10),但为了避免滥用死刑,神对死刑极为谨慎,设立了逃城(民35:10-15)。然而“不可杀人”,也是禁止一切导致谋杀的心思,如嫉妒、仇恨、恼怒、报复之心:【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约壹3:15)“不可杀人”也是禁止故意伤害自己的生命,就如自杀、吸毒、嗜烟、酗酒、危险驾驶等,也禁止故意伤害别人的生命,如贩卖毒品、大麻、香烟,让人上瘾的玩具和游戏,安乐死等。加拉太书1:15-16说:【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的、又施恩召我的神…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这里告诉我们,母腹中的胎儿有生命,因为神呼召的是有生命的人,而不是一个肉块,所以堕胎就是杀人。还有申命记24:16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这里告诉我们,不可因父的罪杀子,因此不管是因乱伦或是被强暴而来的胎儿,因是人,所以把这样的胎儿堕掉就是杀人,就是犯罪,就是触犯了神的诫命:“不可杀人”。而主耶稣说:【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1-22)可见主耶稣的标准是,不仅杀人的行为是罪,向弟兄发怒也是罪。今天我们没有多少人真的杀过人,但若心里恨人、想人死、咒骂人死,就等同杀人。因为神的审判根据人的行为,也根据人的思想,因此我们不要让丝毫的“动怒”或咒骂,即杀人的动机与苦毒残留在心内,并要勒住自己的舌头,不去责骂人,只说造就人的好话! 第七诫命是:【'不可奸淫。】这里的“奸淫”是指,在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性行为,包括婚前性行为,以及婚后的婚外性行为,这些都是犯了奸淫的罪。在申命记22章中记载,凡是犯了奸淫的罪,都要用石头打死,可见神是多么恨恶奸淫罪。主耶稣对奸淫的罪还有更深的解释:【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太5:27-28)这就告诉我们,人一旦有了淫念,却不约束,这样就一定会变成行为,导致犯奸淫的罪。那么到底怎样算是动淫念呢?若看见美貌的女子,或是英俊的男子多看几眼,是不是动淫念呢?如果只是看一下,当然不是。主耶稣说的动淫念,是指看了后就想像着要和对方发生性关系,甚至想要霸占对方,这就是动淫念。另外同性恋也是触犯第七条诫命,在利未记18:22及罗1:26-27记载,同性恋是神憎恶的!还有手淫也是犯了第七条诫命,因为它是出于思想上的淫念,继而产生手淫。因此帖前4:3-5教导我们:【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这就是神对基督徒的旨意。因此今天在这淫乱的时代,我们不要效法世人的样式,要靠主远避淫行,活出圣洁,要遵守神的诫命:不可奸淫!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偷盗。】这“偷盗”的意思是指,用不正当的手法,取用不属于自己的钱财、物品等。所以偷盗不单单是指潜入人家里偷钱的偷窃行为,或把手伸进别人的口袋拿钱。如果我们将当纳的税不纳,对公家的物品随意拿取,上班时间处理私事、上网打游戏、聊天、虚报出差费等等,这些都是偷盗。还有将当纳的十一奉献留着不给,夺取神家之物,这些全都是属于偷盗行为。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5:19说:【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这就提醒我们,偷盗不单是行为上的恶,它也是意念上的恶。因此林前6:9-10告诉我们:【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所以我们今天都要清除偷盗的罪恶,否则就不能承受神的国,结局非常危险!故此【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因此我们今天都要审查自己是否仍有偷盗的行为,若有就要认罪悔改,并要遵守神的诫命:“不可偷盗”! 第九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假见证”就是说谎,用谎言去中伤别人,毁坏别人的声誉。因此我们若要为人作见证,就要诚实,知道的就说,不知道就不要说,绝不能把自己的猜测,自己的判断加进去,这就是扭曲事实的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出埃及记23:1说:【不可随伙布散谣言,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可是今天有许多人,在有意或无意中随伙布散谣言,把听来的话当作事实,然后就跟着人去传。还有我们很容易随伙说谎的就是,当我们对某人不满时,又有机会听到别人在批评那人,我们就自然会随伙一起,说些对那人不利的甚至用谎话来攻击和陷害他,这就是触犯了诫命!启示录21:8说:【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也就是说,说谎而不悔改却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就会被丢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因此我们今天都要为自己所说的谎话,到主面前来认罪悔改,并要遵守神的诫命:“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条诫命是:【'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这里的“贪恋”是指,人内心的贪欲,这也是人犯罪的根源。就如当人看到别人的房子、妻子比自己好的时候,就会在心里产生贪欲,然后就想去占有,这就是贪恋的本质。贪恋是从内心发出的,正如主耶稣说:【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7:21-23)可见人内心的污秽,其中一样就是贪婪。而人的贪婪,很多时候不是因为人的需要,只是因为人想要,就如现今有许多的贪官,他们有贪几千万的不计其数,甚至有贪了几个亿的!这些贪官贪污这么多钱,是他们生活所需吗?根本不是,他们一辈子都花不完!那么为什么要贪那么多呢?就是人心的贪欲在作祟!你可能会说,我才不会有这样的贪心。不一定!一是你没有这个机会,二是神的保守,否则会一样的败坏!还有人可能会问,在我很贫穷的时候有贪心可以吗?但圣经提摩太前书6:10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因此人在任何景况中不可有贪心,都要遵守神的诫命,不可贪恋别人一切所有的!为此,愿我们今天不但要感谢赞美神赐给我们十诫,我们还要谨记约翰一书5:3的话:【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祂了,并且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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