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19: 1-22】【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在民數記第十九章中記載了,神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就是用紅母牛的灰加活水,調成除污穢的水,使一切不潔淨的人用除污水灑在身上,為以色列會眾除罪,成為潔淨。【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表明這是神新增加的一條“律例”,也是摩西律法中最特別的一條律例,只記載在《民數記》中。因可拉的背叛帶來了死亡,【除了因可拉事情死的以外,遭瘟疫死的,共有一萬四千七百人】(16:49),這時以色列民恐怕因得罪神而死亡(17:12-13),並也害怕因接觸死屍而成為不潔。所以神命定這“律例”,為對付因摸了死屍而沾染的污穢所導致的不潔。“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沒有殘疾”就是沒有缺陷。“未曾負軛”就是尚未投身勞動服役。這“純紅的母牛”不是為獻祭,而是用母牛灰調成除污水作除罪之用。“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祭司以利亞撒”僅次於大祭司亞倫,由他代表亞倫監督宰殺紅母牛,以免大祭司暫時不潔淨而危及職務。“到營外”代表不在神與人同在的範圍內,無罪的紅母牛代替罪人被殺在營外,象徵人的罪不再被神記念。【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蘸這牛的血”,因宰殺時用盤子裝血(出27:3),“向會幕前面”就是朝向會幕前面,象徵在神面前,“彈七次”表示完全贖罪。“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就是將這隻紅母牛完全焚燒。“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母牛的灰”就是用母牛、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混合在一起燒成的灰。 【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表示擔罪。“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洗衣服,用水洗身”,這是潔淨的手續(利17:15-16)。“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燒牛的人”是祭司的幫手,也“不潔淨到晚上”。“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潔淨的人”就是沒有沾染污穢,或已行過潔淨手續的人。“母牛的灰”就是燒了母牛、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混合在一起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是營外倒灰之處(利4:12)。“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除污穢的水”是潔淨儀式上所使用的灰水,用來潔淨以色列人誤摸死屍,或其他誤犯成為不潔。“這本是除罪的”,表明“母牛灰”的功用與贖罪祭一樣。“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收起母牛灰的人”,就是前面所提“潔淨的人”,因收拾母牛的灰而成為不潔淨。“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這個條例無論對何種人,乃是永遠不可更改的。【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凡摸觸死屍的就成為不潔淨,長達七天。“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七”是完全的數字,表示從不潔淨中得着完全的釋放。“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因此“第三天”潔淨自己很重要。“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這表示一個人的不潔淨,不僅關繫到他自己,甚至會影響到全會眾,乃至神的帳幕,因此人只要碰觸屍體,就須要用除罪灰的水來潔淨,否則要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人的罪污若不除去,在神眼前仍然不潔。 【人死在帳棚里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潔淨。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無論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人死在帳棚里的條例乃是這樣”,帳棚”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里,帳棚是他們的居所,所以死在帳棚里亦即死在自己的房屋裡。“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里的,都必七天不潔淨”,“凡進那帳棚的”指訪問的親友;“一切在帳棚里的”指死者家人。“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敞口的器皿”是指器皿沒有蓋子,“沒有紮上蓋”指有蓋子沒蓋嚴密。“不潔淨”因隨時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覺中沾染不潔。“無論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這些都是造成不潔的原因。“就要七天不潔淨”,這是定了不潔淨的期限。“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里,倒上活水”。“這不潔淨的人”,就是沾染不潔的人;“活水”指流動的水。調製除污穢的水的方法,是將除罪灰和活水放進器皿里。“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潔淨的人”就是沒有沾染污穢,或已行過潔淨手續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牛膝草是一種生長在牆上石縫中的草本植物,枝葉有毛,能吸水,被用來灑水或血,行潔淨禮(利14:6)。“帳棚”指人死的帳棚。“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在“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三天和第七天”,表明死亡所造成的污穢是何等大。“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第七天仍須加上不潔的人自己所要配合的手續,到晚上才算潔淨。 【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是指雖經過灑除污穢的水,但他本人若不肯潔淨自己,這是很嚴重的罪,要被治死。“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除污穢的水若沒有灑在他身上,仍然是不潔淨的。“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本章的律例是永遠不可更改的。“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灑除污穢水的人,須洗衣服,而摸污穢水的人,不潔淨到晚上。“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摸了不潔淨人所摸過的一切物,就會成為不潔淨。本章是神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也是一條恩典的律例,是一條叫以色列民得潔淨的律例。但基督所成功的救恩,包括了擔罪、贖罪、赦罪和除罪,使我們從罪中得着徹底的釋放。世上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把人的罪除掉,惟有耶穌基督贖罪的寶血!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為基督贖罪之寶血的救恩,而感謝讚美主!並要立志終生事奉永生的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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