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23: 1-25】【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在申命記第二十三章中記載了,神籍摩西論到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之條例;軍營中潔淨的條例,以及其他的條例。摩西首先說到:【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凡外腎受傷的,或被閹割的”,是指生殖器官受損或被閹割的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是指不可有公開參與敬拜神的權利,包括進入聖所丶獻祭丶節日聖會等。【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私生子”,指婚姻以外所生的子女。因私生子的生命來源不清楚,所以“他的子孫,直到十代”,都不可進入“耶和華的會”。【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亞捫人”和“摩押人”故意抵擋神、咒詛神的百姓,所以神也不能接受他們進入“耶和華的會”。此處亞捫人和摩押人是指男人。“雖過十代”意思是“永遠”。“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這是指他們抵擋神。“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此事記載在民數記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章。“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神禁止巴蘭咒詛以色列人,又使巴蘭不自覺地說出祝福以色列人的話(民23:7-8,11等)。“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就是不可為亞捫人和摩押人祝福。【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是你的弟兄”。“以東人”是以掃的後代(創36:9),和以色列人的祖先有血緣關係。“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埃及人”在天下鬧饑荒時,埃及的法老曾經允許雅各攜家帶眷移居埃及的蘭塞(創47:11)。“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不是指從設立本條例開始的第三代,而是指從他們個人宣告改信猶太教開始的第三代。 【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你出兵攻打仇敵,就要遠避諸惡”,“諸惡”是指會玷污以色列人的罪惡,就如拜偶像、姦淫、同性戀、赤身露體、謀殺、偷盜等。“你們中間,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不潔淨,就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夢遺”指男性在睡夢中遺精;“不潔淨”指人本身在禮儀上不潔淨,就如漏症患者(利15:1-15)、遺精的男人、行經的女人(利15:19-25)等。凡是不潔淨的都要“出到營外,不可入營”,因為會污穢營。“到傍晚的時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用水洗澡”就是用水洗全身。“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便所”是指專供排泄的地方,這是為着維持營地的公眾衛生。“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你出營外便溺以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當時多以土掩排泄物為保持公眾衛生的方法。“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在你營中行走”,表示神的同在和保守。“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以色列百姓不能因為圖方便而疏忽持守聖潔的生活,必須遵守潔淨的條例,以免影響神與他們同行。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奴僕脫了主人的手”,不是企圖脫離奴僕身份逃走,而是因受到主人的殘酷虐待,甚或折斷手腳的酷刑,為保性命而冒險逃脫。“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就是要收容他。“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不可欺負他”,就是不可趁着對方陷於無助的危機,而無理的對待,使其身心受苦。從處理逃奴的條例中可以看到,神愛顧一切困苦的人。【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原文是狗)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妓女”指賣淫的女人,特指異教的廟妓。“孌童”指男性廟妓。“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指賣淫所得的收入。“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娼妓所得的錢和孌童所得的價,都不能帶入耶和華神的殿還願,因為這是神所憎惡的!【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弟兄”指以色列人;“可生利的物”,是指貸放給別人可以獲取利潤的財物;“取利”指收取利息。“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外邦人”,是指非以色列人;“弟兄”指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借給外邦人”,目的是貿易或投資,所以按着公平的原則“可以取利”。以色列人借錢給貧窮的弟兄,目的是幫補弟兄,所以按着恩典的原則“不可取利”。“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在財物上幫助陷於困境的弟兄,能蒙神悅納而賜福。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願,倒無罪。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許願”是指在神面前發誓承諾自己會履行某事,“償還”是指還願,“不可遲延”就是要立即付諸實施。“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追討”是指要求還願,“有罪”是指得罪了神。“你若不許願,倒無罪”,許願是甘心自願的,若不許願,反倒不被問罪。許了願卻不還願,就是欺騙神,所以不能不被定罪。“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心願一經出口,在神面前就算成立,就要向神負責履行心願。【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你進了鄰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這個條例,一面提供行路人的方便,一面保障果園園主的權益。“你進了鄰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站着的禾稼”,指已經成熟結穗尚未收割的禾稼;“手摘穗子”,是指經過田間時隨手摘取穗子。“用鐮刀割取”,就是盜割屬於別人的莊稼。神體恤有需要的人,但並不鼓勵人的貪慾。當場“隨意吃飽”是體恤,“裝在器皿中”拿走就成了搶奪;“用手摘穗子”是體恤,“用鐮刀割取”就成了偷竊。同樣,教會的肢體之間應當【彼此相愛】(約13:34),但誰也不可濫用別人的愛心和慷慨,彼此占便宜,所以,【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10)。為此,願我們今天千萬不可成為閒懶不作工的人,而是要殷勤作工,還要活出聖潔的生活,為主做出的美好見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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