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接受壹傳媒黎智英25萬港元款項後,無向立法會申報,他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長毛約在早上9時半抵達法院應訊。
控方先宣讀同意案情,之後將傳召5名證人,首名作供的證人將為立法會總議會秘書梁紹基,主控官估計明天至後天可完成控方案情。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黎智英於2012年4月開出950萬港元支票,透過公明織造廠戶口轉予Mark Simon後,Simon開出4張不同金額的本票,支付予4個香港政黨,分別為社民連、公民黨、民主黨及工黨。同意案情亦指,2013年10月,黎智英開出100萬港元支票予Simon,Simon同日開出2張各50萬港元的本票,收款人分別是梁國雄及李卓人。
61歲被告梁國雄麵對的控罪,指他身為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去年5月23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港元款項。 原文地址: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606/bkn-20170606094346419-0606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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