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宣傳部,針對文化藝術娛樂領域出現的污染社會風氣、傷害社會倫理道德的問題,印發《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這是及時、正確、負責任的。 自周公推行“興教化、重禮樂”政策以後,治理國家,維繫社會的倫理道德、良風尚俗,引導鄉民街眾,掌控天下的話語權,是依靠讀書人實行的。以隋唐開始的科舉為標誌,作為一個集體,他們擔當了社會的領導功能。讀書人就是那個時代的名人精英。他們對一個社會的安寧、平和、善美,有直接的、重大的貢獻。同樣,他們的個人的人格(外在的言行所反應的內在品格)對一個美好的社會有直接的、巨大的破壞力量。所以他們是,也名正言順地在社會中享有高的、好的的收入、待遇、地位、榮耀,但他們必須對全社會負責。要求他們必須對社會、國家有責任感,必須受到與他們的影響力相對應的倫理道德的管束。這是王法(公共律法)之外的,但同樣強制性的,同樣有效的要求。這是華夏文明的一個共識:身體力行地以身載道。正如孔子所描述的:“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以天下為己任,不也重乎?死而後已,不也遠乎?”。“以身載道”是儒、道、佛、墨諸家的一致的要求。道雖有異,然“正”“善”卻是共同的基礎,都是高標準、更嚴格地要求作為社會各個階層、群體的引導者的讀書人。家國情懷,父老鄉親,社會大群體的公共利益,而不是我的,我家的,我小集團的私人利益。 數千年來,華夏從幼童的教育,到天下的文章,是教書育人,首先從自己做人起。修身齊家,然後治國平天下。數千年以來朝廷對官員的任命、評議、升謫是德才並重,不可以污染社會風氣、傷害社會倫理道德。讀書人的言行不符合正確的倫理道德,是要被天下的人唾罵,所以“春秋備責賢者”。數千年以來華夏青史的傳詠,山河大地的碑刻,街坊鄉里的流頌都是將倫理道德的要求放在第一位。“首重人品”是中華民族評鑑一切人與物的一以貫之的,永恆的第一準則。人如此,物也如此。華夏史上,任何被社會傳頌的作品,作品必須是具有傳頌的價值,但作者不能是惡奸邪淫之徒。“人品”從來都是一票否決。這個光明、先進、正確的倫理道德的影響之深之廣,請看中國人的一切仙道、龍狐、鬼妖、精怪,它們要修成正果,都是無一例外地要向這個準則靠攏。 社會的平和祥寧歸根結底是由那個社會的良風尚俗所決定的,而不是一個個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個人素質所決定的。社會風俗是全體人民生存的土壤與空氣。從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對整個中國社會的負面影響可以看到這點。曾國藩說:風俗是兩三個仁人志士不懈地努力,後來大家跟上去。馬克思說:諸如風俗之類,還是要在它存在的社會找物質原因。政府,社會,和控制物質獎罰的組織、集團都有引導世俗民風,建立美好社會的能力與結果,那就應該有這個擔當,負起這個責任。所以不論是從孔孟的人性本善的觀念,還是荀子的人性本惡的觀念,社會的良風尚俗是依靠國家公權力和民間私勢力一起,運用物質權力與精神權力有效獎罰。要同心協力,不能夠相互矛盾,東方損失西方補。只有全社會的努力與配合,才能維護一個良好的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