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庭闹剧
本月1日,原籍新加坡,现籍美国的奈尔雅在新加坡因为其网上攻击美女法官洪素燕的言论,而被警方逮捕。这么一来,一件在国际上无人知晓的新加坡政治案件,终于挤进了国际新闻的版面,也可以成为网上华人的谈资。
事件的经过大致是,2006年新加坡大选时,反对党民主党的党刊用NKF事件指责政府包庇腐败,李光耀李显龙就起诉民主党领导人徐顺全兄妹诽谤。上个月庭审,徐顺全得到机会在法庭上盘问李光耀父子。而奈尔雅专程从美国赶来旁听,然后在网上发表文章猛烈抨击李光耀父子与法庭。
这条国际新闻的细节,网上已有很多,笔者就不再重复。想了解事件原委的读者,可以自已看:新加坡提控批评法官部落客, 言论管制伸展互联网令人忧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6932 想了解事态进一步发展的读者,也可以看这个新加坡政府报纸的网站,站在不同的立场,但事件经过陈述相差不多: http://www.omy.sg/news/localnews/200806/20080612_3757.html
想要欣赏美女法官洪素燕(Belinda Ang)的玉照,可以点这里 http://app.supremecourt.gov.sg/data/doc/ManagePage/44/AnnualRpt2006/bench_4_3e.html
奈尔雅博客中引起警方兴趣的是这一段:The judge Belinda Ang was throughout prostituting herself during the entire proceedings, by being nothing more than an employee of Mr. Lee Kuan Yew and his son and carrying out their orders. There was murder, the rule of law being the repeated victim. 平心而论,用prostituting herself(卖淫,自我作贱)来评论一位女性法官,未免太过粗暴。奈尔雅的这一段话,就象郭松民在凤凰卫视上的粗鲁行径一样,恐怕只有引起一些听众的反感。
但是奈尔雅毕竟是一位资深律师,原来在新加坡执业,现在美国执业,如果仔细去推敲他的博客中的每一句话,是很难从法律上将他定罪的。他的言论是针对李光耀父子起诉徐顺全的诽谤案。从网上流传的庭审的记录来看,美女法官的表现的确让人失望,徐顺全的一些有力盘问被拒绝回答,尽管这些问题是与李光耀的诚信问题密切相关的,比如徐顺全在庭上提到根据英国政府的解密文件证实,当年李光耀用颠覆罪名将林清祥等一大批政治对手逮捕,从而不光彩地取得权力。
这个问题问得相当有力。当年李光耀刚进入政坛时,表现得象个激进的左翼青年,同情工人运动,反对殖民统治,追求民主建国。但是李在人民行动党内排名并不靠前,他的党内同志林清祥本来是很有希望在大选后成为共和国的年轻总理。结果英国殖民政府将排名在李前面的几个左派领导全数逮捕,这个事件起到了双重作用,李光耀在人民行动党内排名跃升,而选民们也因为逮捕事件而普遍同情人民行动党,结果李渔翁得利,1959年大选后当上了总理。刚上台时李光耀不得不将林清祥这些自已的党内同志从殖民政府的大牢中释放。但是掌握大权后的李光耀,摇身一变,政治立场奇迹般地从左翼变成极右翼,在1963年大选前,林清祥等人再建新党与李光耀竞选,在竞选民意声势上明显占了上风。于是李再一次将动用殖民政府留下的内安法令,搞了一个“冷藏行动”(Operation Coldstore),未经法庭审判,就将林清祥等这些原来同一阵线的同志作为政治犯逮捕“冷藏”了几十年,由此李光耀巩固了自已半个世纪的铁腕统治。李光耀的政治立场何以有如此剧烈的转变?在转变前后他的真实政治身份如何,与英国殖民政府是什么关系?这些就有待历史学家去考证了。
在法庭上,徐刚刚说出“根据英国解密文件…”这几个词,连李光耀的律师还没开口反对,法官就主动驳回这个问题,要求李光耀不必回答。徐顺全感到又好气又好笑,说:尊敬的法官,我的问题还没说出来呢,能否让我将问题说出来,您再驳回?然后徐在法官与律师的反复打断下,坚持将整句问题念出来,当然,李光耀也没有正面回答。 有关徐顺全与李光耀的庭审原文记录,可以在这里查看。 http://singaporerebel.blogspot.com/2008/06/transcript-part-ll-csj-vs-lky.html
这场法庭闹剧越闹越大,新任的律政部长尚穆根出来谈话:“新加坡人必须相信我国司法制度是独立的。我们都有责任谴责任何对我国司法制度的攻击。” 还真是那壶不开就提那壶,我不禁想起那个皇帝新衣的老笑话,如果还有一个大臣跳出来煞有介事,一板一眼地教育大家“国人必须相信我们的皇上的确是穿着新衣”,是不是滑稽色彩就更浓一些?正因为部长的这个笑话,让笔者想起了这个标题:新加坡司法制度的裸奔。
新加坡与中国的司法体制不一样,中国的宪法直接强调党的领导,公开否认三权分立。而新加坡的司法体制基本上继承了英国的体制,司法是有相对的独立性,在日常的刑事与民事案件审理中,这个体制基本上是公平有效的。正因为它平日里西装革履,突然间来个裸奔,这才让人目瞪口呆。
新加坡是一个小国,其司法体制的公正性,独立性,不仅对其内部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而且也对其国际关系与生存有巨大的冲击,当年的菲律宾女佣案,美国青年鞭刑案,澳州毒贩的死刑案,都引起对方国民的强烈情绪反弹,如果新加坡的司法体制这次可以在本国政治压力下违背独立审理的法治精神,下次人家自然就有借口对你的法庭施加国际政治的压力,逼着你再裸奔几次。
这场官司固然对李光耀父子的国际形象毫无益处,但是对反对党也仍是一大打击,政府控制的国内媒体基本不转发徐顺全的法庭发言,主要都是转发李家父子的长篇大论,将徐顺全进一步丑化成为骗子,精神病人,徐顺全民主党的上一次大选,得票率已是三大反对党中最低的,下一场大选,如果他们还有机会参加的话,得票率也只会更低了,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法庭斗争,正反两方都是气势汹汹,失尽政治人气。
2: 李光耀的强悍,反对党的仇恨
在世人眼里,新加坡是一个发达国家,文明社会,这倒也是事实,但是李光耀本人的行事风格与这个社会环境风气似乎格格不入,比如2003年新航的机师协会与管理层就工资待遇上发生一些争议,这样的劳资争议,在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是正常的,政府本来应该是站在中间立场进行协调。但是李光耀一站出来,就恶言威胁:“如果他们一心一意要和资方或政府对抗,那后果将是:不是他们头破血流,就是我们的骨头被打断!” 这十几年来,李光耀对付反对党人士,基本上都是采用一些小手段,诽谤官司是最常用的,将邓亮洪,惹耶勒南等反对党人士整得倾家荡产,徐顺全博士一家也是受害者。如果实在找不到诽谤的借口,就从生活小节上找茬,你不小心多用了几张公家的邮票寄信,你报销的士车票时多报了几块,徐顺全博士又是受害者。2006年工人党戈麦之填竞选表格时,有一张放在自已包里忘了了,要求选举官员帮助找出来,这样鸡毛蒜皮,居然出动执政党的总理部长出来连续攻击近一周,后来还将戈麦之逮捕调查。此外还有就是找私生活上的问题,比如谢镜丰本来是反对党中年轻有为的议员,后来作为摄影爱好者的他给女佣照了几张无上装的照片,被警方公开给媒体,成为官方媒体的头版新闻,谢镜丰上届大选后已退出政坛。目前奈尔雅的律师谢智立,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与老婆感情不和,正在办离婚,同时也找了一个情人,这种家庭纠纷也被政府媒体作为头版新闻大加炒作,重创了他的公众形象。
人家美国克林顿夫妇私生活再乱,夫妇都可以上台选举,得到大批选民拥护,法国现任总统萨科齐也是二婚男人,新任第一夫人原来有过几十个情人,裸照还在网上到底传,这些私生活问题,根本就不影响人家大国政治家的政治事业。李光耀这种下流的政治斗争手段,将本来光明正大的党派治国理念之争,变成流氓式的小人恶斗,挖眼睛踢裤裆式,尽出阴招损招,实在有损自已的历史形象。
更让人感到不平的是,在政府全面控制的媒体上,从来就看不到哪个政府高官有私生活性丑闻。新加坡的高官大多是靠超高薪养着,不信佛不信神,又是在一个高度西化的现代社会,为何这么多的高官几十年来性操守如此严谨,从没有婚外情同性恋之类的新闻?真是人类生理学社会学的奇迹!当然,一旦与李光耀闹翻了后,绯闻就出来了,比如前总统蒂凡那。
其实,与这些整人小动作比,早年李光耀收拾反对党的方式,要残酷的多了,前面提到的60年代的冷藏行动,被关押最久的是谢太宝,长达32年,比曼德拉还要长五年。内安法令是英国殖民政府在1948年颁布的,主要是用于对付共产党人,可以将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进行无限制拘押,无须法庭审判,有点象中国的劳教营,但是劳教适用的范围很广,从打架斗殴到刘小波这样的真正的异议人士都适用。而英国殖民政府的内安法基本上只适用于对付共产党的暴力革命行为。近年来新加坡政府为了保持这部法令的有效性,又将其涵盖到反恐怖主义。谢太宝在出狱后辩解说,他从来就没有加入共产党,也从来没有宣传过暴力活动。 而在1987年,李光耀导演了“光谱行动” (Operation Spectrum),正如其名字,这次行动实在是光怪陆离,居然将22名天主教会人士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抓起来。这些教会人士中许多是主要目前最大反对党工人党的义务帮工,与共产党其实毫无关联。熟悉国际共运史的都知道,80年代波兰的团结工会示威,是苏联东欧垮台的最早导火线,而波兰之所以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垮台的前沿,就是因为天主教会势力很大,而当时的罗马教皇又是波兰人。所以,在整个80年代末,罗马天主教是共产党的最直接敌人,将一大批天主教会人士当作共产党抓,本身就是个天大笑话。真正的黑色幽默还在后面,原新加坡副总检察长,律师萧添寿赶到拘留所为其中一位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结果这位律师也被关押了72天,理由是他接受了美国政府的金钱在新加坡搞民主活动。这起事件越发荒诞无稽了:美国特务,与马克思主义者合谋,要推翻他李光耀!莫非新加坡政府与塔利班同类?
在这场拘捕行动后仅仅三年,到1990年,苏联东欧巨变,国际共运破产,李光耀当初用共产党作为借口时来打击异见人士时,可能根本就没有眼力预见共产主义的收场已经近在眼前。
2007年海峡时报有一个专题回顾这个事件,当时教育部长(现在转任财政部长)的尚达曼先生公开表示据他所知,当年这些受害者大多是社会工作者,并无推翻社会的企图。
李光耀这些蛮横的作法,使得一些激进的反对党人士如徐顺全对他恨得咬牙切齿。从徐顺全个人的不幸遭遇,这种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笔者以为,评价李光耀这样一个历史人物,应该从历史的大视野来观察。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史宾斯(Michael Spence)领导一个21人的跨国委员会,研究了中国,新加坡,日本,香港,韩国,台湾,巴西等13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内在规律,这些国家从50年代以后经历了连续25年高达7%的经济增长。研究报告在上个月出版后,一些结论引起很大的争议,史宾斯在接受新加坡海峡时报采访时说:“Regardless of forms of government, What matters is how people in power perform, not so much how they got there.”(不论是什么形式的政府,重要是政客在台上干得如何,至于他如何上台则无关紧要) 史宾斯的话对新加坡政府是如此地中听,居然被放在外交部的网站上,公告各国: http://app.mfa.gov.sg/pr/read_content.asp?View,10231,
同样是极右翼政权,印尼的苏哈托以反共的名义杀死二十万的华人,泰国,菲律宾等地在五六十年代也掀起了排华反华狂潮,几十万东南亚华侨流离失所,被赶回中国。与这些邻国的极右翼相比,李光耀不过关押几百名亲共的左翼人士,关闭一所华文教育的南洋大学,强制实行英文教育以限制中共的政治影响,实在算是一个大善人了。
如果共产主义势力在东南亚成功了,又将如何了?东南亚只有三个共产党掌权的国家,越南老挝柬埔寨,老挝(新加坡称寮国)这个山区穷国就不说了,看看越南,抗法抗美,然后侵柬反华,从二战后一直战斗到80年代末,四十几年间,战死数以百万计,千万难民投奔怒海,其中有几十万是受到种族迫害的华侨。常年战争导致人口比例高度失调,80年代三四个女青年才能分到一个男青年,可能还是缺胳膊断腿的,以致越南新娘成了这个国家的最大出口品之一。
柬埔寨的红色高棉(柬共)更是惨绝人寰,只有一千来万人口的小国,在和平时期以阶级改造的名义屠杀了170万国民,尽管中国军事代表团就驻在那指导革命,毛泽东思想的光辉一刻不停地照耀着波布皮特的脑门,连宪法都是张春桥捉刀代笔的,柬共仍然屠杀了50万华侨。因为华人大多经商致富,是柬共的阶级敌人,而阶级斗争就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柬埔寨总人口不到印尼的十分之一,死于屠刀的总人数居然超过印尼好几倍,与佛国血魔波尔布特相对,右翼军人苏哈托成了慈眉善目的好人,而李光耀简直是光芒四射的狮城圣人。 如果李光耀当年不采用那些比较强硬的手段,毫无疑问这个狮城圣人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当然,今天的国际环境已然大不相同,新加坡的国内环境也今非昔比。李光耀继续在国内政治事务采取如此强硬的态度,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对反对党来说,沉陷于往日的悲情,对执政党采取过于激烈的谩骂攻击,在政治上也是不明智的。
3: 李光耀在这场官司中的风险
再回到这次庭审,法官,李光耀父子,徐顺全,三方表现的都非常令人失望。徐顺全虽然有一些问题问题很精彩,但是整个提问的方式,似乎过于注重于自已的长篇演讲辩论。从技术而言,他实际上也给了李光耀父子长篇演讲的机会,如此一来,证人盘问变成了政治理念辩论会,完全失去了法律意义。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说明徐顺全等人根本不信任也不尊重这套司法制度。而笔者认为,新加坡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基本是从英国照搬而来,稍作改动而已,在同样一套制度时,是有可能实现反对党的民主政治诉求的。如果李光耀的一些作法触犯的这些制度的规则,反对党应该作的是维护这个制度,让李光耀的错误现出丑态,而不是自已也触犯这个制度,三方一起出丑。
如果徐顺全有机会了解一下中国的司法制度,就会知道,在中国,就是让一个在职的县委书记出庭都是极不现实的要求,而新加坡的司法制度,能够让资政,总理二个人亲自到法庭上,至少表面上对法官毕恭毕敬,一口一句“Your Honor”,站在证人席上接受反对党责问甚至辱骂,有时被问得张口结舌干瞪眼,这中新两国的司法制度还是有天壤之别。新加坡一些反对党人士没有见识过真正的独裁专政,不太珍惜这种体制内机会,没有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设计盘问,让李光耀父子轻易过了庭审这一关,实在让人遗憾。
回到这个案例本身,在盘问李光耀时,根本不需要搞什么民主自由的大道理演讲,这些演讲应该在法庭外搞。专业的作法应该是将盘问的问题提得明确而精炼,要使李光耀基本上只能用Yes or No来回答,比如:
您作为内阁资政,年薪是300多万新币(200多万美元),对吗? 这一笔工资比美国总统,英国首相,日本首相的工资总和还高一倍,对吗? 除了这一笔工资,您去年的奖金收入是多少? 是谁决定给您发奖金的,您本人,还是您儿子,还是国会?或者您不知道? 您作为GIC(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全球第三大主权基金)的董事长,是否还有一笔工作与奖金收入, 除了资政职务,GIC职务,您去年的还有那些其他收入是多少。 您现在的个人总资产是多少。 如果您不愿回答具体数目,我根据您的年收入,推测您的个人净资产是1亿新元以上,对,还是不对?
李光耀的律师文达星一定会跳起来说这些收入都是合法的高薪,与是否腐败完全无关。李光耀可以拒绝回答,这时徐顺全可以指出,前年在NKF案件中,正是同一个文达星律师,用杜莱的工资总收入问题当庭问垮了杜莱,揭开发NKF的腐败内幕。而现在这个案件正是将李光耀政府与NKF对比,为什么不能问一下李光耀的工资收入?
在徐淑真盘问李显龙,点到过李显龙的年薪高达3百70万新元,但是在律师反对后,徐淑真就不在坚持下去了。从整体提问质量来看,徐淑真问的比徐顺全要好一点,法官可能也因此让徐淑真超出几分钟。但是整个盘问的时间仍然太短了。如果徐顺全兄妹应该放弃那些抽象的民主自由问题,仔细研究学习文达星律师在NKF庭审中对杜莱的盘问方式,始终围绕着李家父子二人的工资收入进行技术性地盘问,进而要求李显龙政府完全公开内阁部长的个人资产,则这场官司的社会效应就不大相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地区的领导都要公开个人资产,比如香港,台湾,韩国,日本,美国,英国,为什么自称廉洁的新加坡政府不能公开?为什么连贪污犯杜莱都愿意在法庭上公开财产,廉洁几十年的李光耀不行?
绝大多数新加坡人都知道李光耀有三百多万新元的工资,但可能根本没有去想李光耀是否在其他众多的职务上有多少收入,奖金,多少家产。新加坡虽然号称世界上最廉洁的政府之一,但是政府官员的财产,从来没有向社会公众申报过。李光耀的个人工资,财产一旦在法庭上公开,数额如果是杜莱的几十倍,将具有爆炸性的政治炸伤力。
这几周韩国的民众示威闹得如火如荼,根本原因就是李明博的富豪内阁,平均个人资产为314万美元,还有任人唯亲的问题。新加坡同姓的李家父子,一年的总收入可能就远超出韩国的一个内阁部长一生的总积蓄。而且韩国内阁上台不过百日,总统部长的资产,全是在他们上台前靠自已的打工,经商积累,现在进入官场,工资还低了很多。而新加坡相当一批部长的资产,都是在任期内通过高工资积累的。
以笔者的个人观点,李光耀给自已与内阁发这么高的工资奖金也是情有可愿的,正如笔者认为一些政客在个人感情生活比较开放,与他的政治操守,从政理念,完全是两回事。但是社会大众是不可能这样接受的,从新加坡的NKF事件,以及这几周来韩国的示威,就可以看出这种社会情绪。
以笔者的分析,李光耀将NKF案件带上法庭再审,实在是一大失算,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从案例分析,NKF本身就是执政党的一个缩影:在商业经营上很成功,在舆论上用诽谤官司打击公众批评。杜莱本人就是专权霸道了一点,其他还是很敬业,事业很成功的。其工资虽然高了一点,也不过是许多政府部长的四分之一而已。
以李光耀的政治智商,为何会作出如此错误政治判断,将这样一个可能让自已身败名裂的案件带上法庭?这是因为,占居李光耀脑海的NKF事件,与绝大多数新加坡人眼中的NKF事件,完全是两回事。
绝大多数新加坡人,包括这些天天搞政治的反对党人士,根本没有看出,NKF其实是一场李光耀与吴作栋之间的权力斗争,正是李光耀父子的幕后之力,才使得NKF的丑剧揭幕,搞得吴作栋灰头土脸。 从这个角度出发,李光耀自然以为NKF问题与自已毫不相关。笔者将在下一篇详述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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