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下半年开始至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大约10个兵团部、41个军部、144个师、2个旅另20个团和海军一部等共150万人的兵力,执行剿匪和工作队的任务,结合建立人民政权、土地改革、减租退押、镇反清霸、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
壹 新中国初期土匪活动猖獗
解放前夕,人民解放军向全国举行大进军过程中,国民党残余军队在纷纷被歼的同时却有计划地留置下大量的土匪、特务武装。他们在美蒋反动派支持下,负隅顽抗,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妄图东山再起。在全国解放前夕,国民政府行政院长阎锡山就提出所谓“战时施政方针”,即“实行军政配合,加强省县职权、发展民众武装,进行敌后游击,贯彻总体战”。他的所谓“民众武装”就是政治土匪;所谓“敌后游击”就是在解放区进行骚扰破坏;所谓“军政配合”,“贯彻总体战”,就是要使这种特务性的土匪武装与残留的地方反动政权及各种反动势力勾结起来,进行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
在西南地区解放前夕,蒋介石亲自在成都陆军军官学校和贵阳市创办“游击干部研究班”,专门培训土匪、特务武装的领导骨干,共达4700余人。后来这些人秘密潜往各地,积极网罗骨干,建立土匪、特务武装组织,企图扼杀和颠覆人民民主政权。他们趁新解放区社会秩序尚未安定之际,勾结恶霸地主,搜罗散兵游勇、地痞流氓,利用反动会道门,发展反动组织,采取土匪游击战争的方式,煽动了一部分落后分子,和人民政府作斗争。
这批反动残余数量较大,活动猖獗。据1950年初的不完全统计,经过1949年的剿匪斗争以后,全国仍有土匪武装100万人以上。其中,华东区5.9万多人,中南区28.8万多人,西北区4.2万多人,西南区65.5万多人,华北区2万多人。尤以浙江、福建、湖南、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青海等新解放区最为严重。
贰 土匪的活动方式及对抗手段
这批特务武装的基本特点和主要成分是:以国民党中统、军统特务,反动军官为领导,以惯匪、国民党残余部队和散兵游勇为骨干,以地主恶霸、封建势力、帮会团体为靠山,并以一部分被胁迫、受蒙蔽的落后群众作掩护的一种武装反革命集团。土匪的组织成分大体可分为四种:政治土匪、惯匪、游杂武装和封建土匪。
这些武装匪特无恶不作,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
首先,破坏新生的人民基层政权,杀害基层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封锁或占领一些小城镇,控制农村。仅在1950年头3个月内,广东、广西地区的基层人民政权机关遭受土匪袭击就有170余次,有68个乡政权被摧毁。福建省的东山、明溪、泰宁、光泽、建宁、永安、清流、屏南,安徽省的立煌(今金寨),云南省新平、易门、牟定,贵州省的正安、道真、沿河、雷山等37个县城曾一度被土匪占领。安徽大别山区的14个县,基本上被土匪武装控制。
其次,破坏城乡交通,抢劫运输物资。仅在1950年初的一个月内,蓉雅、川湘两公路的桥梁全部被土匪破坏,成渝、渝筑两路的运输车辆也时遭土匪袭击,人民物资财富受到严重损失,并造成交通中断,致使成都、重庆等城市的粮食供应一度出现困难。华东地区解放初期,上海至南京、浙江至江西的铁路也时常遭受土匪的破坏。
第三,绑架勒索,奸淫妇女,扰乱社会秩序。1950年1月,华东苏南地区被匪袭击乡、区、县人民政府时,有120多名干部被杀害。云南、贵州地区先后有数千名干部被土匪杀害。广东地区,1950年春,人民政府机关遭土匪袭击近百次,有2个县城、6个区政府被围攻,86个乡政权被摧毁。四川内江县,1950年2月,土匪袭击了5个区政府,打死干部十多人,抓走工作人员38人,轮奸了10名女干部。土匪还抢劫群众财物,致使无数群众倾家荡产,仅四川遂宁、资中两县,就有上万名群众流离失所。匪特还放火投毒,四川仪陇县一次土匪投毒,竟使3800人中毒。湖南邵阳的陈光中匪首,亲手杀过200多人,奸淫妇女400多人,使“丁男不敢耕于野,妇女不敢织于室,老弱死于沟壑,壮者散于四方”。张平及其股匪,曾杀害过3000多名无辜百姓;杀人魔王龙云飞更是凶恶残暴,手段毒辣:挖眼睛,破肚子,活剥人皮,无所不用其极。
第四,骚扰与阻止人民解放军的作战行动,袭击、抓捕或杀戮解放军零星外出人员。湖南石门大匪首侯宗汉,在解放军解放石门时,曾立下“见解放军不跑者杀,为解放军送信送粮者杀”等“十杀”禁条。1950年初,仅宁夏军区部队遭匪特袭击即达26次,人员伤亡170余名。一个司务长途经四川灌县竹瓦时,被匪徒抓去活活煮死。
第五,制造谣言,欺骗群众,发展武装,组织暴乱。广西解放后,土匪活动非常猖狂,在许多地区曾一度煽起全面性的暴乱。甘肃、青海、陕西、宁夏、新疆等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土匪利用民族隔阂及反动会道门,煽动和组织了大规模地区性暴乱。四川、西康地区的土匪,也曾煽起反革命暴乱。同时,华东地区的海上匪情也十分严重。据统计,1950年5月,浙江、福建海域和长江口外,有海匪1万多人,盘踞在靠近大陆的40多个岛屿上,抢渔船,抓渔民,不断进行破坏活动。
叁 一个也不能少
匪患肆虐使社会秩序混乱,环境很不安定。此时,新区广大农村的基层政权尚来不及改造,许多地方仍被地主阶级操纵控制。在土匪横行的地区,地主阶级当权派与土匪有或明或暗的勾结,土匪依靠恶霸地主作掩护,恶霸地主则利用土匪当爪牙、打手,作为统治农民的工具。在边远山区,恶霸地主与土匪公开勾结,与人民和新生政权为敌。
遍地泛滥的匪患,严重威胁着新生政权。不剿灭他们,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当然更不可能顺利进行土地改革。匪情就是命令,张开天罗地网,剿灭他们,一个也不能少!
过去,解放军长期是以游击战争来反对占统治地位的国民党军,这时却要对付进行游击活动的国民党残匪,在作战中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对于剿匪斗争高度重视,指示解放军在与这些恶匪的作战中,要继续运用人民战争和游击战的战略战术,并根据匪特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剿匪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战术作了明确指示。制定了军事打击、政治争取、发动群众三者紧密结合的方针:在匪情严重的地区,以军事打击为主,政治争取为辅,军事政治双管齐下;在一般情况下,则以政治争取为主,军事打击为辅。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政权、加强地方武装、进行民主改革等项工作结合进行,以求从根本上消除匪特生存活动的条件。规定了对匪特斗争的政策: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等一系列政策,以此达到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彻底消除匪特之目的。
遵照上述指示,在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从1949年下半年开始至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共大约10个兵团部、41个军部、144个师、2个旅另20个团和海军一部等主力部队,约150万人的兵力,执行剿匪和工作队的任务。在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下,在地方武装、民兵(民兵参加剿匪斗争185万余人,参加战斗万余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协助下,结合建立人民政权、土地改革、减租退押、镇反清霸、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
整个剿匪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军事进剿。主要是集中优势兵力,选择匪情严重的地区,采取奔袭、合围、追击等军事行动,给匪以歼灭性打击,使其失去集中活动的能力。第二,分兵驻剿。大股土匪被歼灭和击溃后,小股土匪因慑于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压力,不敢公开对抗,乃缩小目标,分散活动,避开解放军的锋芒,保存实力。有的窜入各省边远的山区;有的流入少数民族地区,利用深山密林、云崖隧洞等条件,与解放军继续顽抗;也有的重整旗鼓组织暴乱。针对上述匪情,解放军采取分区驻剿、分片包干的办法,使分散的土匪无法集中,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进一步消灭分散活动的匪特。第三,清除遣散匪特。结合农村的土地改革、减租减息、建立革命政权等项中心工作,深入发动群众,清除潜入深山密林,藏入地沟,逃往邻省、邻县隐伏、隐蔽的匪特分子。
由于解放军采用了多种多样新的战略战术,在很短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剿匪战绩,全国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到1953年底基本结束,全国共歼灭土匪261.59万余人,其中西北区9.09万人,西南区116万余人,中南区115万余人,华东区24.6万余人,华北区2.9万人。这样,不仅消灭了国民党残余武装特务土匪,同时清除了历史上长期以来危害人民的惯匪,从而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摘自《开国大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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