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字架上 一次而永远的赎罪祭 文/王峙军 《生命季刊》第116期 本文音频由李慕溪弟兄朗读: 编者按:这篇文章是王峙军牧师即将出版的《希伯来书精读》的一部分。在这本书中,作者在原文释经的基础上,根据希伯来书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扼要地论述了该书的神学意义,以及今日基督徒的应用原则。《希伯来书精读》是作者的“新约圣经精读系列”的第一本,望读者以祷告托住作者的写作和该系列的出版。荣耀归主!
引言 希伯来书,是基督徒在患难试炼中,在软弱退后时,应该凭信心认真阅读的书卷。希伯来书写成的阶段,是初代教会在信仰与灵性上面对艰难的阶段,那些跟过主耶稣、信仰坚定、生命成熟、教义稳固的使徒,在这个时候,大多数已经殉道安息主怀,教会从使徒时代的初期复兴进入到持续受逼迫、信仰转入冷淡的阶段。当时,有人对主再来的应许产生怀疑,有人要回到旧有的犹太教信仰,有人贪恋世俗故意犯罪,有人在苦难试炼中开始退后……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神将希伯来书赐给教会,来勉励、安慰和坚固祂儿女的心灵,叫儿女的目光,定睛在那位成就救恩,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身上。 按照希伯来书的结构,8:1-10:18这个大段落中,作者所讲述的是这位大祭司的工作:祂的献祭,献祭的必要性与独特性。祂是如何献祭的?祂献上了什么?祂献祭的果效是什么?而10:1-18节,正是这一大段神学论证的高峰。 经文(希伯来书10:1-18) 
1 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2 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3 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4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5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6 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7 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8 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9 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他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10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11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12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13 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14 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15 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既已说过,16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17 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18 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大纲: 一、旧约献祭不能除罪(1-4) 二、照神旨意基督献上自己的身体(5-10) 三、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有效(11-14) 四、圣灵的见证:罪得赦免(15-17) 五、结论:十架之后再无赎罪祭(18) 一、旧约献祭不能除罪(1-4) 1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8:4-5已经出现过这样的论述:亚伦等次的祭司,即那些“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他们只是仿照着“天上之事”(τῶν ἐπουρανίων)在事奉;天上的事是实体,而他们的事奉是“形状和影像”(ὑποδείγµατι καὶ σκιᾷ)。作者以摩西建会幕为例,说明那些“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的献祭方式,如同摩西照着在山上蒙神指示的“样式”造会幕一样,是一种忠实的模仿。 在这一节,作者从“照着律法献礼物”说到“律法”(ὁ νόµος)本身。 这节经文可直译作:因为律法只是拥有将来美事的影子,不是实体的形象自身,(所以)每年重复地献同样的祭物,断不能叫近前来(献祭)的人得以完全。 “影儿”(Σκιὰν):实体所投射的影子,8:5节译作“影像”。律法虽然包含了完整的献祭体系,但那些东西都只是“将来美事”(基督十字架的献祭及其意义)所投射在律法中的“影子”。“影子”的功用是,使人知道实体存在着,并期待实体的到来。 “本物的真像”(αὐτὴν τὴν εἰκόνα τῶν πραγµάτων):直译作“那些事物的形象自身”,指反映事物本质的形象、外貌或外形。律法不是这样的“本物的真像”。 2 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 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本节上半节是个反问句:如果“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能够)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的话,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事实上,按律法献祭的祭司,仍然不得不“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即牛羊的血)。如果律法能使人得以完全,对已经被洁净的献祭者(礼拜的人)来说,就不会再有有罪的良心了。事实上,他们并未因献祭得着灵魂与良心的洁净。 3 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 “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虽然不能“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但这些祭物以及献祭的行动,却可以“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律法是叫人知罪,律法下的献祭是叫人想起罪。 4 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 这一节是1-4节的结论。“不能”(ἀδύνατον)被置于本节开头,强调“公牛和山羊的血”因其功用(礼仪层面的用途),和本质(没有洗罪或除罪的能力),而不能彻底解决人的罪。“除(罪)”(ἀφαιρεῖν:ἀφαιρέω 的现在式主动态不定词):拿去,挪走。用以说明牛羊的血所“不能”的是什么。 二、基督照神旨意献上身体(5-10) 5 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6 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7 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在希伯来书中,新的要代替旧的,“影儿”要引出“本物的真像”,是作者反复论证的主题。如第9章,当作者说过“这些事连那饮食和诸般洗濯的规矩,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第10节)之后,读者便立即看到了这样一个新的景象——“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11-12节) 当用“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这句话为旧体系做了总结之后,我们看到“新约”最核心的内容被揭示出来了。这个核心内容要回答的问题是:既然“公牛和山羊的血”这种照着“属肉体的条例”而献的祭物“断不能除罪”,那么,什么样的祭物可以除罪?——当然,从前面的经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部分答案,但在这一段经文(5-18)中,我们得到的答案则更深入,更完整。 第5节开头的“所以”(Διὸ),表明接下来的论述,与前面所说过的话,逻辑关系十分紧密。 “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εἰσερχόµενος εἰς τὸν κόσµον λέγει):直译作“当到世上来的时候,祂说”。原文中没有“基督”二字,但这位“到世上……说(话)”的“祂”,毫无疑问是指基督。 “(祂)到(世上)来”: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降世为人。“(祂)说”(λέγει:λέγω 的现在式主动态陈述语气第三人称单数):没有时间意义,带着预言的功效,这是反映永恒性客观真理的“(祂)说”。 “祂说”的内容,是引自诗篇40:6-8。但希伯来书作者的引文不是直接引自希伯来文的旧约,而是引自旧约圣经的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希伯来书的作者引用这些经文,证明耶稣基督到世上来的目的,就是要完成父神的旨意。“七十士译本”虽然将希伯来文旧约中“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意译为“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σῶµα δὲ κατηρτίσω µοι),但圣灵感动希伯来书的作者采用“预备身体”的说法,必有深远的属灵意图。如果说“开通耳朵”是基督听命与顺服的记号,那么“预备身体”就是在说基督十字架上的流血舍命了。 请注意,在说到按律法所献的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时,这段经文中用了“你不愿意”(οὐκ ἠθέλησας)和“你不喜欢”(οὐκ εὐδόκησας)两种说法。旧约里那么多的燔祭、赎罪祭、祭物、礼物,都是照着神律法的要求来献的,为什么圣经在此处说这些都是神所“不愿意”、“不喜欢”的呢? 因为律法意义上的献祭,并不是神旨意的本质,也不是神旨意的中心。人间的大祭司所“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状和影像”(来8:5);律法意义上的献祭,不过是在预表和见证基督的十字架。所以,“不愿意”、“不喜欢”这两个短语用在这里,是要从另外一个角度,将神所愿意、所喜悦的“旨意”凸显出来。 神旨意的中心就是:祂的儿子必须降世为人,在十字架上献为赎罪祭。所以希伯来书10:7这样说:“那时我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最恰当的时间里来到世上,要以自己的身体代替一切的祭物和礼物,代替一切的燔祭和赎罪祭,因此祂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 
为了了解希伯来书10:7的意义,读者可以把这句话 Ἰδοὺ ἥκω…τοῦ ποιῆσαι, ὁ θεός, τὸ θέληµά σου(看哪!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与主祷文中的“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γενηθήτω τὸ θέληµά σου),及主在客西马尼园中主耶稣的祷告“愿你的意旨成就”(γενηθήτω τὸ θέληµά σου),对照阅读与默想。“你的旨意”在三处经文中,原文都是τὸ θέληµά σου,而这个“旨意”都是指基督十字架上的赎罪之死。 8 以上说﹕“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愿意的,也是你不喜欢的”(这都是按着律法献的),9 后又说,“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见祂是除去在先的,为要立定在后的。 “照你的旨意行”意思是“我要叫你的旨意成就”。“除去在先的”,指祭物和礼物,燔祭和赎罪祭。目的是“立定在后的”,即成就神的旨意。 10 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 
神的旨意,就是叫祂的儿子成为赎罪祭;我们凭着这旨意,借着基督一次献上自己的身体(这是神为祂预备身体的目的),就得以成圣。“成圣”(ἡγιασµένοι 的完成式被动态分词阳性主格复数):圣灵借着基督的一次献上,在我们身上完成了圣化的工作,使我们有了成圣的地位。我们之所以被称为圣徒,正是因为基督十字架上的献祭。 三、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有效(10:11–14) 11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站着”是一个完成式动词,强调一直保持站着的姿势,持续地“事奉”(现在式动词),强调事奉的动作在持续地进行中。因为旧约的会幕和院子里都没有椅子,祭司是不能坐下来休息的。这句话是希伯来书作者根据旧约对祭司每日(出29:38;民28:3)、持续地站立献祭(申10:8的“侍立”即“站立”)的状况所作出的总结,以比较第12节中基督的“坐下”。祭司的事奉,就是“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表明他们的“事奉”是重复性的,重复地献上同样的祭物,昨天是牛羊,今天是牛羊,明天还是牛羊。这同样的“祭物”也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永不能除罪”。 12 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和前一节形成了对比﹕旧约的祭司天天“站着”献祭、事奉神,但基督只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父的右边“坐下”了。基督能够“坐下”,是因为祂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大功已经成就。旧约祭司永远无法完成的工作,基督一次献上就完全成就了。“永远”(εἰς τὸ διηνεκὲς):是指着这“一次”献祭的永远有效性说的。 13 从此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 这次基督“坐下”之后,就开始了“等候”——“等候祂仇敌成了祂的脚凳”。原来1章13节已经引过这句话(“所有的天使,神从来对哪一个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表明这节经文所预言的,基督之所以超越天使,是因为唯有祂能够获得十字架上的得胜,以及得胜后所要看见的结果。“脚凳”的意义在于:对仇敌的彻底征服,使战败者俯伏在胜利者脚下,以及神国度的末世性胜利。“仇敌”一词为复数,指撒但以及那些跟随撒但、与神为敌的人。基督是教会(身体)的元首,元首的得胜,也是身体的得胜。教会是拥有基督得胜之能力的属灵团契,因此今日的教会要为自己的软弱与失败彻底悔改。 14 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这是对10:1的回应。那里说:“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但这里说,因为耶稣“一次献祭”,我们这些得以成圣的人,有了“完全”成圣的保障。十字架不但是我们成圣的基础,也是使我们完全成圣的保障和动力。 “永远完全”(τετελείωκεν εἰς τὸ διηνεκὲς):直译作“完全以至于永远”。“完全”是现在完成式主动态陈述语气第三人称单数,意思是,基督的一次献祭,已经使我们“完全”了。而且这个“完全”的有效性是“永远的”。“(以至于)永远”(εἰς τὸ διηνεκὲς)这个介词短语,在本章中出现了3次(1,12,14节)。作者用此强调基督赎罪的永远有效性。 “成圣”(ἁγιαζοµένους:ἁγιάζω 的现在式被动态分词阳性直接受格复数):被圣化,使成为圣洁。 前面带直接受格复数定冠词τοὺς(the),指正在成圣的人。“成圣的人”是前面的完成式动词“完全”的直接宾语。虽然“成圣的人”仍在成圣的过程中,但就其圣徒之地位而言,已经因基督一次献上自己的身体,而得以“完全”了。 四、圣灵的见证:罪得赦免(15-17) 15 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因为祂既已说过,16 “主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他们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的里面。”17 以后就说,“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 
作者在结束8:1-10:18这一大段神学论证的时候,再一次有选择地引用了他在8:8-12已经引用过的耶利米书31:31-34,来说明立新约的应许已经应验在基督身上,新约的功效是内在的(而不像“前约”那样只是外在的、礼仪上的)。新约中基督献祭的果效是,蒙救赎之人的“罪愆”与“过犯”不再被“记念”。 
注意,15节开头,作者把他引用神借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话,看作是“圣灵也对我们作见证”(Μαρτυρεῖ δὲ ἡµῖν καὶ τὸ πνεῦµα τὸ ἅγιον)。“见证”(现在式主动态陈述语气第三人称单数)一词表明,那位当日借先知说话的圣灵,现在也持续地“对我们作见证”。作者的意思是,他所引用的诗篇和先知的讲论,都是受了“圣灵对我们作见证”的影响。他在第3章引用诗篇时,已经表明那是圣灵在说话(3:7)。会幕的预表意义,也是由圣灵来“指明”的(9:8)。 结论 18 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这句话的意思是,耶稣基督一次献上自己的身体(10,12,14节),就彻底解决了罪的问题,神的子民的罪过也被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 希伯来书10:1-18所传递的信息告诉我们: (1)律法的献祭不能除罪(10:1–4); (2)基督照神旨意一次献上了自己的身体(10:5–10); (3)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有效(10:11–14); (4)圣灵见证新约完全赦罪(10:15–17); (5)因此,不再需要为罪献祭(10:18)。 当基督一次永远的献祭完成后,旧约献祭制度就一次而永远地终结了。第18节是一个完美的神学定论。 律法献祭不能除罪的事实,告诉我们,任何外在的宗教形式,礼仪上的献祭,都不能取代真实的信心,律法不能叫人称义,惟有因信称义。今天的教会,很容易把“外在”当作“内在”,将“形式”当作“信心”,但律法献祭的历史提醒我们:外在的宗教行为不能真正洁净良心。今日信徒或许会用过宗教生活,或多做事奉,来逃避悔改,而不是因生命更新而献上自己为“活祭”。我们必须切记,旧约中持续的献祭,只是证明人的持续地犯罪,这种状况是无法以外在的献祭来终止的,因此罪人需要终极性的救赎,这就是为什么神必须差遣祂的儿子降世为人,在十字架上献了一次而永远的赎罪祭。 作为神用祂儿子的宝血所买赎的神的儿女,我们应该思想,基督十字架上救赎的果效,当如何在我的生命中彰显。基督已经为我们献上自己的身体,我们当然要献上自己的身体为主而活。既然基督一次献祭永远有效,我们就当明白,只要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3),我们就可以活出圣洁,活出永生。我们就会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基督徒人生观: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不再靠我,乃靠基督,不再为我,乃为基督。我之所以如此活着,乃是因着基督十字架舍命之爱的激励(参林后5:14-15)。 
最后,圣灵将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远的献祭,使我们从罪疚感中得释放,进入真正的自由。基督徒不应该已经认罪而仍感觉未被赦免,因为圣经的应许是: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献祭已经完成,凡因信进入基督恩典中的人,都蒙基督背负了他/她的罪,你不再是罪的奴仆,乃是神的儿女。 
荣耀归于三一真神! 王峙军 牧师,生命季刊主编,中国基督徒生命团契总干事,基要福音派传道人联盟顾问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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