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年2月6日写的,现在搬过来。〉
我老人家现在是越来越佩服我老人家自己个儿了,佩服的那叫心悦诚服,五体投地。
这得从我老人家多年前买的一条连衣裙说起。裙子的样式一般,不大一般的是裙子的颜色,鲜黄鲜黄的。我家姐姐一看就说,你怎么买这么鲜黄的裙子,真难看。我老人家回道,这个色儿照出像来好看呀,多鲜亮呀。过后我老人家还真穿着那条黄裙子照过好几张像,自己个儿欣赏了好长时间。 一转眼过了许多年,那条裙子也被渐渐地忘了。可是打从前年开始,我老人家不知道那根筋一抽,又想起这回事儿了,又惦记着去买一条新的黄裙子来鲜亮一回。找了好多家服装店和百货店,至今没找到合适的。似乎这些年街上并不流行黄裙子。没想到,奥巴马当总统的大典上,新任第一夫人居然穿上了黄裙子。虽然那颜色比我老人家想要的差了一些,但人家毕竟那意思是到了。据网上的中文媒体说,美国公众早已领教了米歇尔的着装品位及其时尚号召力,她先前参加美国广播公司热门谈话节目《视点》时所穿服装在节目播出后迅速卖断货。 如此看来,我老人家岂不是在领导美国时装新潮流?
无独有偶,春节前后我老人家又被自己惊艳一把。大约是腊月二十四、五吧,我老人家突然想起几十年都没念过的一首民谣,“二十五,掸尘土,。。。。。。”又到钩钩上去把全谣钩了出来,放在了日志里。(见http://www.xiaoyaojin.us/uchome/space.php?uid=14&do=blog&id=49)
前两天看了今年的春晚,竟然发现春晚的节目中也唱起了这首民谣。我老人家一听之下,差点没飘起来:你看看,你看看,连春晚都要受我老人家的启发呀!
得意之余,当时就想写一篇日志以记之,转念一想,光写两件事,不一定能服众,干脆等一等,凑成三件事时再写,不是说事不过三吗? 这不,还没出正月十五呢,第三件事就自己来了。 今天看到一个网民, 叫纳兰妙殊,日记写的清新活泼,颇具吸引力,不禁多看了几篇。 这一看,我老人家就忍不住笑出声来了:
“还是《文艺报》,2008年8月,四大版,全部登了一首长长的诗,是“奥运作品”,跟形式跟得紧。我看了看那首诗,刚才是气得捶桌子,这回是气乐了。随意截一段,来看看这诗是怎么写的:
于是,
23届奥运会的龙虎榜上,
中国军团高歌猛进——
获得 15枚金牌,
8枚银牌,
9枚铜牌。
中国,彻底雪洗了
“东亚病夫”的耻辱,
永远告别了,
“鸭蛋之国”的纪录。
而且,
位居金牌榜第四,
成为体育大国。
被誉为,
历史的一大奇观,
现代的经典神话。”
天呀,我老人家数年前对现代诗的定义居然被权威杂志采用了:
诗, 就是把 一句话 分成 几行来写。
诗, 就是把 一堆词 排列成 某种格式。
不用管 什么意义, 也不用管 合辙押韵。 要的就是 谁也不懂, 要的就是 不知所云。
(见http://www.xiaoyaojin.us/forum?do=ShowThread&tid=25007&pid=499219&h=1)
现在而今眼目下,我老人家的耳朵里,就只能反反复复地听见长征组歌里的一句:“边区军民喜若狂啊…啊…啊…啊…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老人家大笑三声,接着佩服自己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