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越民族自古就有土地神的崇拜。《孝經》:「社者,土地之王。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春秋公羊解詁》云:「社神者,土地之主也」;《通俗篇》則載:「今凡社神,俱呼土地。」《左傳.昭公二十九年》云:「社稷之神為上公。」杜預解曰:「用幣於社,謂請教於上公。」《後漢書.方術傳》亦有社公之名。後世遂稱之為土地公。《春秋左氏傳》載,炎帝十一世孫句龍,因為平定九州有功,官居后土之職,並封為上公,他死後祀之為「社」,而成為土地公。所謂土地神就是社神,其起源是來是對大地的敬畏與感恩;《說文解字》曰:「社,地主也。」顧名思義,社就是土地的主人,社稷就是對大地的祭祀,又有后土之說;《禮記》:「后土,社神也」;史記·封禪書:「湯以伐夏,祭告后土」,後漸由自然崇拜轉化為人格神;禮記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此似為社神人格化之始。祭拜土地神的日子稱為社日。
大同世界封確立壹萬平方公里為大同家園的人為土地公,要求當地居民為他建立廟宇拜祭,公祭日為當地家園確認日。土地廟以黃帝為主神,左邊是爭取土地自治的人,右邊是規則本地家園養老公園、保育公園的人,其他還可供奉丈量土地,規劃道路、森林、河流、大樓設計師等人物。
土地廟為地方自治領土的社稷,供奉的是當地土生土長的賢能,不管做出過任何貢獻,必須是在當地出生或者在當地居住超過五十年的賢能,對防止土地爭議,避免土地被聯合國或任何外地政府侵佔,成為各式遺址或森林、自然環境公園等,阻礙當地家園發展,有過傑出貢獻的人都會供奉在土地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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