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中国人的常识,人们知道盐中要加碘。在美国加碘盐和不加碘的盐是区分的,都很容易买到。在中国盐都是加碘的。 碘的添加物是碘酸钾。 刘太医四年前2006年在<<病是自家生>>一书中对人体的碘需求量,海盐碘含量等进行分析,对中国的碘盐的标准之含混不清 和部分盐场提出强烈质疑,点出了其潜在危害性。 "中国的有些官员,办事不爱与别人商量。因为有人发现许多中国山区人缺碘,于是就规定在食盐加碘。应当指出,在井盐里加碘是无可非议的,因为井盐里不含碘。但是由于开采纯净的井盐成本很高,如果再加碘,那么就会价格昂贵,于是有人就在廉价的海盐里再加碘。" “因为在每100克海盐里,已经存在着毫克碘化物情况下,再加入碘酸钾毫克±毫克;而且由于一些海盐场家担心商品检验不合格,而采取了宁高勿低的做法,这就使得海盐加碘量,最高甚至超过10毫克/100克。也就是说,在每100克海盐里加碘≥2—5—10毫克。 碘酸钾是剧毒化学物质,通常溶于酒精作为碘酒,用于皮肤消毒,其外用含量是十分严格的。而目前各个海盐场家生产的加碘海盐没有严格的精确度,给人吃的加碘海盐的加碘量是≥2—5—10毫克/100克,这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是加碘量2毫克/100克,那么就接近生理需求量,而没有医疗价值;如果是加碘量5毫克/100克,那么就是治病的药物,而不能让正常人食用;如果是加碘量10毫克/100克,那么就是毒药,而不能让每一个人食用。” 刘太医并不是反对加碘。“错了,我们不是反对推广加碘盐,而是要求严格的精确度。...要知道碘酸钾是一种剧毒的化学物质。” 在四年后,最近(2010年7月),中国卫生部才有所反应。2010年7月26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食用盐碘含量》和《食品添加剂碘酸钾》的征求意见稿,一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食用盐中碘含量平均水平的规定有所降低。... 与此前公布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第1号修改单相比,此次公布的《食用盐碘含量》规定了我国目前使用碘酸钾作为碘强化剂;将食盐碘强化量为20mg/kg至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为20mg/kg至30mg/kg。 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水平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调余地。在实施食盐加碘的10年内,碘过量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可使隐性的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转变为显性疾病;长期碘过量可使甲减或亚甲减患病的危险性提高。( 新闻稿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2254636.html ) 可见有很多省份的人碘吃多了。卫生部应指出是那些省,有多少人口收到影响。 不得不佩服刘太医的见识。 刘太医一书,请见 http://vip.book.sina.com.cn/book/chapter_41050_249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