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敬又可怕的曾志 第一次知道陶鑄之妻曾志(1911~1998),已是文革後期了。抄錄陶鑄那首〈贈曾志〉,感覺悲酸沉痛,搖撼心魄: 重上戰場我亦難,感君情厚逼雲端;無情白髮催寒暑,蒙垢餘生抑苦酸;病馬也知嘶櫪晚,枯葵更覺怯霜殘;如煙往事俱忘卻,心底無私天地寬。 首尾二聯寫出陶鑄被打倒後的心境與胸懷,直白明曉,深深嵌入我年輕的心。「病馬也知嘶櫪晚,枯葵更覺怯霜殘」,傳遞出陶鑄自卑驚怯的心理,引我無限同情。此後三十年,我對曾志的了解也就停留於這一首詩。 2005年,從港刊看到曾志青年時代為廈門地下黨籌措經費而賣子,有點不相信,認定反共勢力造謠誣衊。兩年後,借來曾志回憶錄《一個革命的倖存者》(廣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一打開,便是曾志臨終前一月的「前言」,一股紅色女戰士的勁頭,無論價值觀念還是為人準則,一泄無遺地凸露第一代共產主義戰士的特質與局限,包括特別遺言「共產黨員不應該有遺產」[1]。既可敬又可怕,而之所以可怕又來自可敬。 這一代共產紅士確實「心底無私」、「徹底奉獻」,境界確實崇高偉岸,奈何大方向錯了,又因文化程度較低,只埋頭拉車不抬頭看路,只知自我奉獻,無法自檢自警,不知捍衛個人權利才是社會進步真正的內涵。因此,她的每一分「可敬」恰恰成為「可怕」的推力。她萬萬沒想到自己因「可敬」而「可怕」,更不知道由於着力方向與歷史理性背反,她們的「拋頭顱灑熱血」只得到與初始意願完全相悖的結果。閱讀曾志,使我從細節處進一步了解中共革命的過程,同時也更清晰看到這場革命的種種局限,扼腕不已。 曾志在前言中寫道: 我之所以倖存下來,不是什麼「福大」、「命大」,而是靠馬克思主義真理和毛澤東思想的教導,靠對共產主義事業的堅定信仰,靠剛強的鬥爭意志和對黨和人民的無限忠誠以及緊密依靠人民群眾;堅信三座大山一定能推翻,堅信中國革命一定能勝利,堅信無產階級革命、世界大同一定能成功……我始終將自己的政治生命看得最為重要,而把家庭、子女、感情看得較輕、較淡。只要為了黨的利益和需要,我可以捨棄一切,包括生命。因為我不僅是一個女人,更是一名戰士。 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共產主義事業、三座大山、無產階級革命、世界大同…… 歷經夫死己辱的文革苦難,這位第一代中共黨員仍帶着一套完整的赤色意識形態去見了馬克思,而且是毫無反思地帶着70年前的認識最後走人。無論對殺傷55萬知識精英的「反右」、摧毀國本的大躍進、打趴365萬人的「反右傾」[2]、餓死4000萬人的大饑荒,還是昏天暗地觸及肌膚的十年內亂,這位文革後出任中組部副部長的老紅軍,晚年回憶錄中沒有一點反思。這本耗時二十餘年撰寫的回憶錄,一如其青年時代認定「獻身於人類最壯麗的事業」,一股掩飾不住的光榮自豪。彌留之際,還惦記着「不要把我抬得太高!不要把我抬得太高!」[3]她最後擔心的是有可能被「抬得太高」,而不是相反。事實上,進入二十一世紀,寰內士林之所以提及這位紅女,並不是將她「抬得很高」,而是將她「貶得較低」。那股雖九死猶未悔的「紅色典型性」——徹底將一生完全獻給共產烏托邦,實在是不可能複製的紅色石女。沒有後來者的共產革命,誰還會去捧抬這麼一朵「鏗鏘玫瑰」? 追溯這位井岡山女鬥士缺乏反思的原因,只能歸結於文化水平。畢竟,進行宏觀思考需要一定理論能力。曾志15歲入黨(1926年10月),正規學歷只有初二——衡陽省立女三師肄業生,旋入衡陽湖南農民運動講習所,半年後畢業。衡陽女三師因校長教師「一片紅」,出了許多革命女性。如後嫁朱德的蕭貴蓮(即伍若蘭,1906~1929)、彭家四姐妹(號「彭家將」)、劉深、郭振懷、吳統蓮、楊佩蘭、李青、廖彩蘭等。[4]曾志一生,長於行動短於學習。1940年初,曾志懷着攻讀馬列理論的強烈願望進入延安馬列學院,但是—— 我已經不習慣坐下來讀書了,主要是腦子靜不下來,也動不起來。一捧起書本,沒看兩頁不是想睡覺就是心猿意馬、思想開小差。……感到很枯燥、很累……這樣學比行軍打仗還艱難,常會冒出有勁使不上的喟嘆,認為自己腦子不行了。有時也會冒出自己反正不搞理論研究,當一個實際工作者未嘗不可的思想……三個月後,這一情況才有改變。這時,讀書也讀出些興趣了,靜得下心坐得住,自然也不打瞌睡了。[5] 十年文革,她被放逐,投閒置散,回憶錄中也看不出閱讀了什麼書,估計她不會閱讀有一定深度的理論著作。 首嫁夏明震曾志一生三嫁,16歲首嫁夏明震(1906~1928,夏明翰同父異母弟),湖南省立三師生。夏明震死於湘南暴動。國軍出動七個師「會剿」湘南暴動赤軍。中共湘南特委執行省委指示——「阻止敵人打通湘粵大道」,提出堅壁清野、焚燒整座城市及湘粵大道兩側五公里以內的民房,片瓦不留。農民當然不干,一時民心惶惶。為安定民心,解釋燒房原因,1928年3月21日上午,中共郴縣縣委於城隍廟召開群眾大會,一股鄉民衝上主席台,當場殺了夏明震等九名中共頭目,是為「郴州事變」。事變中,三百多名赤干被殺,千餘百姓死傷。二十二歲的夏明震時任中共湘南特委書記。[6] 動員燒房大會上,夏明震被農民拖下台用梭標扎死,捅了幾十刀,暴屍河灘。曾志出於「革命義憤」,親手用大刀梭標殺死一名叛亂農民。[7]夏明震家共有四兄妹死於「土地革命時期」,其兄夏明翰死於1928年3月20日。[8]陶斯亮說夏家五兄妹捐軀革命。[9]湘南暴動欲燒城市及大道兩旁五公里村莊,動員大會遭群眾當場反抗,殺死縣委全體,這一史實得到《謝覺哉日記》佐證。[10] 次嫁蔡協民1928年4月,夏明震死後月余,17歲的曾志再嫁蔡協民(1901~1934),頂頭上司,紅七師黨代表。兩人性格不合,經常吵架。蔡酒後罵曾志三心二意,不真心愛他,將曾志照片撕得粉碎。1932年10月,曾志提出分手。蔡協民後因叛徒告密,被捕殺。 「賣子籌款」——曾志最經典的段子。1931年11月,她在福州生下與蔡協民的第二胎。鑑於井岡山生的第一胎送了老鄉,曾母寄來四十大洋,囑女兒這次千萬送回家,她幫女兒撫嬰。不久,蔡曾夫婦調職廈門。廈門中心市委書記王海萍、新任福州中心市委書記陶鑄來看他們。曾志說想送孩子回老家,王海萍百般勸阻。先說孩子太小,經不起旅途折騰;再說路程遙遠,車船轉換麻煩;又說來回兩個多月,耽誤工作;總之,不讓曾志送子回鄉。最後,王書記終吐實情。原來,蔡曾夫婦尚未到達廈門,廈門中心市委因急需經費,聽說她剛生孩子,便替他們將孩子「送」給一位醫生,收了人家一百大洋,此時已用得差不多了。 曾志回憶錄中: 這哪是送?這是賣!這種事在今天絕對不能設想的!但是對那時的共產黨人來說,革命利益高於一切,除了信仰之外,一切都是可以捨棄,包括自己的鮮血和生命。 既然組織上已經決定了,我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送」走的孩子因兩個多月就斷了母奶,染上麻疹天花,很快死去。[11] 為黨賣孩的事還不止曾志一例。1935年秋,中共河北省委因與上級失去聯繫,經費無着,只得一邊緊縮機關開支,一邊下鄉鬥地主搞糧食,一邊再搞募捐,日子仍過不下去。省委書記高文華與負責經費的其妻賈璉,只得賣孩子以維持。 我們共有四個孩子,只有最小的是男孩。那年頭,男孩比女孩多賣錢呀,於是就把僅僅四個月的兒子賣了50元大洋。這錢,分給王洋十元,李大章十元,解決吃飯問題。這50元大洋,整整維持了北方局三個月的生活。 孩子賣給河北省委秘書王林哥哥一位同事的姐姐,其夫為國軍旅長。旅長討小老婆不要髮妻,髮妻買來一男一女兩嬰防老。1949年後,高文華夫婦找過孩子,據說13歲時病死。[12] 再嫁陶鑄1933年初,22歲的曾志三嫁陶鑄(1908~1969)。婚後,曾志長期不滿這位第三任丈夫,多次打架。1941年,在延安生下女兒陶斯亮,陶鑄不肯撫嬰,曾志抱怨: 最讓我生氣的是星期天,他整天在李富春、陳雲那裡不回來,有時要到半夜才到家,其實也沒什么正經八百的事,就是玩,去擺龍門陣。我難過極了,感情降到冰點以下。……打了一大架,兩個人都打得鼻青臉腫,弄得左鄰右舍都來勸解。後來有的同志說笑:「曾志,你真厲害,那一架打得那麼凶,你一滴眼淚沒有,象是滿不在乎!」 革命者性格多熱情衝動,敏感急躁。紅色夫妻雖因一個共同目標走到一起,夫妻之間卻少有「小資」的溫柔細膩。毛澤東與賀子珍也多次打吵。毛澤東向曾志訴苦: 有次一位外國女記者採訪我,美國女人開放無拘無束,我也愛開玩笑,我們又說又笑,這就激怒了賀子珍,她不僅罵了人家,兩人還動手打了起來。[13] 賀子珍因此執意離開毛澤東,多次提出分手,客觀上為江青騰出空位。 曾志嫁陶鑄後仍有「花絮」。1933年5月18日,陶鑄在上海亭子間被捕,關入南京大牢。此時,曾志在閩東「鬧紅」,特委組織部長,同時與宣傳部長葉飛、游擊隊長任鐵峰要好,遭組織處分。她晚年還抱怨: 當時我思想不通,為什麼要我負主要責任?!只因為我是女人嗎?我並沒有去招惹他們,但我承認在這個問題上確實有小資產階級浪漫情調,我認為戀愛是我的權利……我對葉飛是有好感的……當時,我與他們兩人關係較好,工作之餘較常來往……陶鑄來信說,他被判處無期徒刑,恢復自由遙遙無期。而那時我才23歲,我是共產黨員、職業革命者,為革命隨時都要做出犧牲;同時也早將「三從四德」、貞節牌坊那種封建的東西,拋到九霄雲外去了。因此,重新找對象是我的自由,我有權利作出選擇。[14] (抗戰結束前)從延安出來後,我正式向組織上打了離婚報告,我忍受不了他的大男子主義。陶鑄表示尊重我的選擇。因日本投降,時局突然發生變化,也就顧不上再扯這些個人的事了。到東北我們大家散多聚少,感情上一直未能真正修復。 這對革命夫妻差點分手。就是大好局面的1950年代,也一直吵架,直至1966年底陶鑄臨打倒前,曾志見陶鑄處境極其艱難—— 我和你的個性都太強,兩人生活在一起,總要為一些事情爭論不休,有時甚至吵得很兇,但是從今天起,我再也不同您爭論了。[15] 紅女難為妻革命女性因高昂的革命鬥志與鋼鐵決絕的性格,婚戀多不穩定,也不知道退讓容忍。1949年初,北平「南下工作團」一位三十餘歲的女指導員—— 有兩片說不破的嘴唇和滿腹的「馬列經綸」。她是四川籍的「長征」幹部……有人說她嫁過四次,結果都離異了。[16] 1938年入黨的「相府千金」孫錚,養成向黨組織匯報思想的習慣。尤其在延安與華北的戰爭歲月,「哪怕芝麻綠豆也得找組織談一談,有什麼想法從不悶在心裡。」[17]另一位革命女性石瀾,與大幹部舒同(後為山東省委書記)生活四十年,始終以政治為婚姻地基。「我常常把在工作中的緊張氣氛和原則性帶到家庭中,因此與丈夫不斷發生齟齬和爭吵。」舒同感到家裡跟社會上一樣緊張,還不如不要這個家。但石瀾越發現家中有矛盾,便越向組織上交矛盾。「對這些矛盾,我採取了錯誤的處理辦法,向有關的組織寫信控告他。這些信又被轉到了舒同手中,舒同震怒了,向法院提出離婚。」石瀾晚年才清醒過來,事情已無可挽回。[18] 曾志從一開始就表現出可怕的「革命堅定性」。1926年底,湖南農運搞得城鄉雞飛狗跳,一片紅色恐怖。15歲的曾志剛入衡陽的湖南農民運動講習所。曾父擁地300餘畝,當然「土豪劣紳」,逃往長沙途中路過衡陽,想看看女兒,但曾志—— 我不想見他,給他寫了封信,信中說「我現在是革命者,你逃避農民運動就是反對革命,我不能見你,以後也不承認你是我父親。」 就是對女人最看重的愛情,她也無所謂: 當時認為,革命者隨時都有犧牲的可能,夫妻關係也就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了,哪還講什麼「三從四德」。對於一個共產黨員,頭腦中不該有舊的思想觀念作怪,夫妻生活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政治生命。[19] 堅持「毛崇拜」文革中,毛澤東為打倒劉少奇,斷然出手一併打倒阻礙「文革」的陶鑄,陶鑄慘遭折磨,死於1969年。曾志1998年才辭世,卻一生都未走出「毛崇拜」,晚年仍問出十分幼稚的問題: 我內心深處總有種深深的惋惜:毛澤東英明一世,為什麼在他的晚年,要搞這麼一場天怒人怨的「文化大革命!?」 曾志甚至這樣表明自己對毛的最後態度: 我的女兒總問我一個問題:爸爸死得那麼慘,你在「文化大革命」中受了那麼大的罪,你怨不怨毛主席?這是個很膚淺的問題,我跟隨主席半個世紀,並不靠個人感情和恩怨,而是出於信仰。我對我選擇的信仰至死不渝,我對我走過的路無怨無悔,那麼我對我的指路人當然會永存敬意!我嘆口氣,對我女兒說:「不怨,主席晚年是個老人,是個病人嘛!」[20] 如此個人情緒化的邏輯起點,如此「膚淺」的思考態度,輕飄飄將毛歸為「老人」、「病人」,嘆一口氣就放走了他必須承擔的歷史罪責,您那份為國為民的革命價值哪去了?堅定不移的革命原則哪去了?這是「一切為了人民」應有的態度麼?反右~文革這樣重大的國家災難,就因為「所選擇的信仰」與「指路人」便可原諒麼?其智之弱、其志之低、其判之偏、其理之歪,實在匪夷所思。不過,曾志的「無悔無怨」確實十分典型地代表了第一代中共黨人無法掙脫的歷史局限。 當然,他們也一定明白十分「膚淺」的邏輯:原諒毛澤東等於原諒自己,反對毛澤東便會延及對「革命」的懷疑、就會使後代質問「方向」,很快就會質疑自己這一代「革命人生」的價值。畢竟,自己一生與毛澤東唇齒相依,無法剝離了。能夠像李慎之、李銳這樣具備反思能力且叛出朝歌,真正「大智大勇」的紅色士子,極其稀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