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韓 非《韓非子•難勢》 現代唯物主義本質上都是辯證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駕於其它科學上的哲學了。一旦對每一門科學都提出要求,要它們弄清它們自己在事物以及關於事物的知識的總聯繫中的地位,關於總聯繫的任何特殊科學就是多餘的了。於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學中仍然獨立存在的,就只有關於思維及其規律的學說——形式邏輯和辯證法。其它的一切都歸到關於自然和歷史的實證科學中去了。恩格思《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 原則不是研究的出發點,而是它的結果;這些原則不是被應用於自然界和人類歷史,而是從它們中抽象出來的,不是自然界和人類去適應原則,而是原則只有在適合於自然界和歷史的情況下纔是正確的。這是對事物的唯一唯物主義的觀點。恩格斯《反杜林論》 文字、語言的真實含義 在於所表述的對象和過程。它是在人們交往過程中歷史地形成的,同時隨着人類社會的發展而演變。作為文字、語言所表述的對象和過程與用作表述的文字、語言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只是約定俗成。“矛盾”在中文中原來詞義就是本文之首"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 則“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是指在形式邏輯中這兩個相反之命題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矛盾論中,不少詞彙概念含糊,但卻以此作斷語,為隨意解說和詭辯作伏筆。 詭辯:(1)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違反邏輯規律,作出似是而非的推論。(2)無理狡辯。 在本文中,引號“”內之文,若無特別說明均來自矛盾論。 一 . 荒唐之立論基礎 “事物的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唯物辯證法的最根本的法則。”這是矛盾論的第一句話,那麼矛盾論應敘述唯物辯證法的對立統一的法則。“認為發展是對立的統一(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 ”,這是矛盾論中最初所給“矛盾” 即“對立統一”之含義,但是卻未指明是如何確定統一物,如何分成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兩個對立又又是如何關聯著。 “唯物辯證法的宇宙觀主張從事物的內部、從一事物對他事物的關係去研究事物的發展,即把事物的發展看做是事物內部的必然的自己的運動,而每一事物的運動都和它的周圍其他事物互相聯繫著和互相影響著。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內部,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內部都有這種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運動和發展。事物內部的這種矛盾性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聯繫和互相影響則是事物發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按照唯物辯證法的觀點,自然界的變化,主要地是由於自然界內部矛盾的發展。社會的變化,主要地是由於社會內部矛盾的發展,即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新舊之間的矛盾,由於這些矛盾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前進,推動了新舊社會的代謝。”在強調“ 唯物辯證法認為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後,隨之就舉了“ 雞蛋因得適當溫度而變化為雞子”,使其立刻出醜之例。這裡內因應是指雞蛋之內,外因應是指在雞蛋之外。 “ 雞蛋因得適當溫度而變化為雞子”果真是嗎?不。 世間一切事物都在變化,都隨時間、地點、條件而異,內因與外因亦不是固定不變。雞蛋是母雞性成熟後排出之卵子在母雞體內發育而成,卵子是雞蛋之前身。要使雞蛋在得適當溫度下變化為雞子之充分必要條件(或根據)是:雞蛋發育時母雞先要從公雞受精,孵化時受精之雞蛋要新鮮,即這個受精之生命是活的。所受之精是從公雞來的,那麼變化為雞子充分必要條件是是內因還是外因?從自然過程來說應是內因加外因,顯然所謂內因是根據,外因是條件就是詭辯。雞蛋是在母雞體內形成,母雞成長發育後不管是否受精,雞蛋都會在母雞體內形成,形成後母雞就會下蛋。誰能說母雞生下未受精之蛋不是雞蛋?但未受精之雞蛋孵不出小雞來。要使母雞生下的雞蛋能孵出小雞,母雞必須經常接受公雞受精,一次受精能使幾個隨後形成之雞蛋孵出小雞筆者不清楚。世界上有性繁殖之動植物都是這樣:動物雌性要從雄性受精,動物精子之頭部由外進入卵子成為內,精子尾部被棄;植物之雌花要接受雄花之花粉,亦可以說是由外進入成為內。這裡所謂外、內,先是指母體之外、內,後為指卵子之外、內。有沒有例外有?有。魚有體內受精亦有體外受精,體內受精是精子先進入母體,然後與體外受精一樣,都是精子進入卵子。 從已知之生命形成之過程來說,在母體內是精子頭部進入卵子體內,是外因、內因合二而一。一個新的生命形成後,作為母體之雌性,就新生命而言亦就由內而成為外,但仍是與母體相連之一部份;若是體外受精,新生命尚未形成,母體即成為外。那麼在一個新生命的形成過程,不敍述清楚具體過程,侈談什麼內因、外因,侈談什麼認為發展是對立的統一(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 ,有什麼意義?所謂“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內部,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是詭辯;所謂“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同樣是詭辯。作為生物之雄性和雌性是統一體?還是二個獨立之個體?那來什麼所謂“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不錯植物有雄、雌同體,但亦不是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人類生活中,一對夫妻組成家庭,夫妻是相互吸引而結婚,還是相互排斥而結婚?是不是二個獨立之個體組成家庭之統一體!是合二而一,還是一分為二?這裡把統一體等同於“統一物”沒有問題吧!!在矛盾論“矛盾諸方面的同一性和鬥爭性”一節中用的就是統一體。 一個有性繁殖新生命之形成是精子和卵子親和合而為一,那裡是什麼“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可以把精子和卵子稱為一對,但決不是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是親和合一之一對,是為形成下一代纔互相親和合一之一對。 有性繁殖生命之形成先是合二而一,其後是否一分為二,則視過程而定。若是有後續之一分為二,則前、後兩者之二卻不同一:前者為精子和卵子,後者為母體和小生命;若無後續之一分為二,如體外受精之魚,新生命之形成就是合二而一。無性繁殖亦不僅是一分為二,從植物母體可分枝多次,然後插入土壤進行栽培,故亦可稱為一分為多。 現代科學實驗已證明,婦女的卵子在受精着床後,一個新的生命已自然地形成。只是這個生命非常脆弱,母親的子宮為新生命提供營養和安全的環境。只要有為新的生命能提供成長所需要之條件、營養和安全之環境,此環境 與是不是母體無關。但新的生命確實是在母親之體內,此時對母體而言新生命是既為外又為內。那麼是不是殺人該如何界定?根據自然的過程,還是人為的規定?按自然的過程,人工流產實際上就是殺人。嬰兒從母體分娩出來卻是一分為二,故新生命出現在世上是先合二而一,後一分為二。但決不是將嬰兒和母體作為“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而是將母體和嬰兒作為統一體分為兩個互相吸引又互相關聯著之生命。如是多胞胎,可稱一分為多。自然亦可詭辯為一分為二,因按自然過程小孩是一個接一個分娩。那麼對多胞胎之剖腹生產而言,要一分為二,還是一分為多,就視助產醫師之手法。這裡之分是指嬰兒脫離母體。 筆者並不反對控制人口之增長,而是反對用流產作為控制人口的手段。自然這是本文之題外話。 什麼是唯物主義?還是重溫一下本文之初恩格斯所說,這是對事物的唯一唯物主義的觀點那一段話。 唯物就是按事物之本來面貌來解釋事物,否則就是唯心。套上抽象的矛盾是一分為二,“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鬥爭,決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動一切事物的發展。”來解釋一個新生命之形成,而不將過程敘述清楚企止笑話,只能貽笑大方。更為荒唐的是推出內因是根據、外因是條件,卻連一個例子都舉不出來。同樣不將過程敘述清楚,所謂“植物和動物的單純的增長,數量的發展,主要的也是由於內部矛盾所引起的。”亦只能視作是玩弄文字之笑話。 “社會的發展,主要地不是由於外因而是由於內因。”對事物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將一些結論往上套。 “長期地被封建制度統治的中國,近百年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中國小農經濟延續二千多年,如果沒有歐洲資本主義之影響、侵略,中國能有這樣的變化嗎?“按照唯物辯證法的觀點”,“社會的變化,主要地是由於社會內部矛盾的發展,即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新舊之間的矛盾,由於這些矛盾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前進,推動了新舊社會的代謝。”中國歷史上多次外屬入侵改變了中國社會的面貌,是內因還是外因在起作用?“主要地是由於社會內部矛盾的發展”,豈非同樣成了笑話?不錯,只要更改內之範圍即可詭辯。如蒙古之入侵和滿清之入侵改變了中國之疆域,但蒙古後來在外力之干涉下又分裂出去,而滿清則融合入中國。可惜這一詭辯救不了這一結論:“社會的變化,主要地是由於社會內部矛盾的發展,即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新舊之間的矛盾,由於這些矛盾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前進,推動了新舊社會的代謝。”任何稍俱歷史知識的人都知道,蒙古之入侵和滿清之入侵是赤裸裸的侵略和掠奪,跟當時中國內部“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毫無關係。但要編出一套詭辯來為是中國內部“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 貽笑大方之辯護亦不難。 上述例子能詭辯之原因是缺乏明確界定什麼是主要,什麼是次要,及度量之標準。但蒙古軍隊席捲、橫掃歐亞各國,改變了各國面貌,詭辯論者該如何編出一套是各國內部“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新舊之間的矛盾,由於這些矛盾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前進,推動了新舊社會的代謝” 之騙人辯護? “自然界的變化,主要地是由於自然界內部矛盾的發展。” 由於未曾指明“自然界”是指什麼,概念含糊不清,矛盾又是可以隨便扒拉,表明連形式邏輯都未曾學懂。現設定最簡單的一個情形,自然界指的是地球。如果沒有太陽,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怎麼活?“自然界的變化,主要地是由於自然界內部矛盾的發展”,就成笑料。由於主要和次要沒有一個度量的標準,就只能用詭辯的方法來論證。 哲學家黑格爾談到詭辯論一種重要表現就是,離開一定條件、前提,把命題抽象化、絕對化。 “兩軍相爭,一勝一敗,所以勝敗,皆決於內因。勝者或因其強,或因其指揮無誤,敗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揮失宜,外因通過內因而引起作用。”是這樣嗎?那又何必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感恩圖報。下述之話不就是自己掌嘴嗎?《毛會見日本社會黨議員黑田壽男等人時的談話1961年1月24日》毛:“日本皇軍過去占領了大半個中國,因此中國人民接受了教育。如果沒有日本皇軍的侵略,我們現在還在山裡,就不能到北京看京劇了。正是因為日本皇軍占領了大半個中國,讓我們建立了許多抗日根據地,為以後的解放戰爭創造了勝利的條件。日本壟斷資本和軍閥給我們做了件‘好事’,如果需要感謝的話,我倒想感謝日本皇軍侵略中國”。為什麼不把外因如何通過內因起作用取得政權的歷史敘述清楚?哦!原來有難言之苦衷。筆者到是想問問:沒有日本之侵略和蘇聯之扶殖,以及在兩軍相爭時一些國民黨將領受中共謊言之欺騙把國民黨軍隊之軍事步驟源源不絕送到中共統帥部,中共能取得政權嗎? 矛盾論一文共計七部份,只有讀完第五部份“矛盾諸方面的同一性和鬥爭性質”後纔清楚“矛盾”這一概念。在清楚矛盾這一概念後,回過來重讀以前之段落,十分明顯是前言不搭後語。例如:所謂“差異”就是“矛盾”。如果寫文章是無需自圓其說?那麼什麼是詭辯? 一個人患病,用毫無意義的內因、外因來分析病因,強調“事物內部的這種矛盾性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聯繫和互相影響則是事物發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對預防和治療有什麼幫助?如果疾病是因感染細菌或病毒而起,現有的藥物能殺滅感染之細菌或病毒,不就是使用藥物清除感染之細菌或病毒,把侵入之外因消除?而在預防時,不就是儘量防止與細菌和病毒接觸嗎?但在無藥可用時,纔採取想法激活和增強機體免疫系統之措施,如:種牛痘。種牛痘是外因吧!內因要用外因來激活!!那麼應隨病情而採取相關措施?還是強調內因對疾病預防和治療有什麼幫助?筆者到是想請問讀者,什麼是形而上學?什麼是辯證法? 二. 前言不搭後語之敍述 “矛盾的普遍性或絕對性這個問題有兩方面的意義。其一是說,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其二是說,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列寧對於對立統一法則所下的定義,說它就是“承認(發現)自然界(精神和社會兩者也在內)的一切現象和過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趨向”。“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鬥爭,決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動一切事物的發展。”既然是承認一 切,那就需要舉出例子加以說明,並清楚闡明“現象和過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趨向”及“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鬥爭”,而且不存在有異於此者。不然,那來一切?在下文談到正電與負電時,筆者就舉出“現象和過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趨向”及“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鬥爭”並不存在,而矛盾論隨後狂妄地宣稱: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鬥爭,決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動一切事物的發展。沒有什麼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之論斷卻如從天而降,要想證明這一論斷就只能玩弄文字。 恩格斯指出“生命首先就在於:生物在每一瞬間是它自身,但卻又是別的什麼。所以,生命也是存在於物體和過程本身中的不斷地自行產生並自行解決的矛盾;這一矛盾一停止,生命亦即停止,於是死就來到。”顯然這裡矛盾之含義仍是指在形式邏輯中這兩個相反之命題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懷孕待產之婦女應是母嬰之統一體吧!嬰兒出生後,是將母體和嬰兒作為統一體分為兩個互相吸引又互相關聯著之生命吧!那來“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那來“相互鬥爭”?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嬰兒要吸母奶是同母親作鬥爭?餵母奶、裹尿布、幫嬰兒洗澡、換洗尿片是母親同嬰兒作鬥爭? 說什麼“人的概念的每一差異,都應把它看作是客觀矛盾的反映。”“世界上的每一差異中就已經包含著矛盾,差異就是矛盾。” “人的認識物質,就是認識物質的運動形式,因為除了運動的物質以外,世界上什麼也沒有,而物質的運動則必取一定的形式。對於物質的每一種運動形式,必須注意它和其他各種運動形式的共同點。但是,尤其重要的,成為我們認識事物的基礎的東西,則是必須注意它的特殊點,就是說,注意它和其他運動形式的質的區別。只有注意了這一點,才有可能區別事物。任何運動形式,其內部都包含著本身特殊的矛盾。這種特殊的矛盾,就構成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質。這就是世界上諸種事物所以有千差萬別的內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據。” 什麼是物質?什麼是運動?什麼是特殊?由於未曾給與說明,就用詞典中之解釋。物質:理化名詞,獨立存在於吾人的意識之外面又為吾人感覺之源;運動:一物理概念;活動肢體;亦指為達某人一目的而奔走鑽營;在社會群眾散佈思想,宣傳主義。在現代漢語詞典估計是為矛盾論加了一條:指宇宙間所發生的一切變化和過程。這樣一來運動變成是無所不包之動態。特殊:不同於同類的事物或平常的情況。由於沒有度量的標準,就為隨意設定留後路。 既然“差異”就是矛盾,“特殊的矛盾”“或者叫做根據”,“ 這種特殊的矛盾,就構成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質。” 而“特殊的矛盾” “就是世界上諸種事物所以有千差萬別的內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據”,那麼要想怎麼撥弄它都可以。難怪“矛盾”無處不在,無處不是。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亦就循例成章,從而所敍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就變成廢話。這種前言不搭後語的論述,亦使“差異就是矛盾”, “特殊的矛盾”“或者叫做根據”,就可隨心所慾扒拉它,陷入唯心之泥坑成為詭辯的基礎。 “差異就是矛盾”,前一“差異”與後一“差異”同樣有“差異”,若無差異如何區分?故“差異就是矛盾”之時間序列就成了“矛盾運動”。亦就成了 “其一是說,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其二是說,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 後一句就成了前一句之同義語。差異存在於整個過過程,每一個差異都是個別的,短暫的,特殊的。所以就變成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關係,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其共性是矛盾存在於一切過程中,並貫串於一切過程的始終,矛盾即是運動,即是事物,即是過程,也即是思想。否認事物的矛盾就否認了一切。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它是絕對性。然而這種共性,即包含於一切個性之中,無個性即無共性。假如除去一切個性,還有什麼共性呢?因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個性。一切個性都是有條件地暫時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對的。” 令人奇怪的是“就是”、“即是”是什麼意思?“差異就是矛盾”,說成:“矛盾就是差異”,行不行?“矛盾即是運動,即是事物,即是過程,也即是思想。”說成:運動即是矛盾,事物即是矛盾,過程即是矛盾,思想即是矛盾,行不行?如果不行,那“就是”、“即是”就不是完全等同之意,那麼那來“否認事物的矛盾就否認了一切?”;如果可以,那“就是”、“即是”就是完全等同之意,那麼從“差異就是矛盾”到“矛盾運動”,再有“矛盾即是運動,即是事物,即是過程,也即是思想。”所以矛盾是無所不包,則“否認事物的矛盾就否認了一切”就變成了“否認“矛盾”的矛盾就否認了一切”。但在矛盾論之以下部份並未以矛盾取代差異、運動、事物、思想,這就是前言不搭後語,只是裝模作樣玩弄文字,想偷天換日以售其奸而已。 說的是:“任何運動形式,其內部都包含著本身特殊的矛盾。這種特殊的矛盾,就構成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質。這就是世界上諸種事物所以有千差萬別的內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據。”但卻想用含糊其詞之矛盾加特殊去替代諸種事物,代又代不了,除了攪渾水中泥漿,然後混水摸魚,還能表明什麼? 正數和負數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相互鬥爭?微分和積分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相互鬥爭?數學只是人使用之工具,那有相互鬥爭,而用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來形容只是笑話。陽電和陰電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相互鬥爭?把二個相同之金屬小球,用絕緣線分別吊在二個架子上,然後使一個球帶陽電,另一個球帶陰電。移動架子使球靠近而不相接觸,兩個球是相吸引,還是相排斥?只有發高燒時的熱昏胡說,纔會說出陽電和陰電互相排斥。不是說差異就是矛盾嗎!放在那兒之矛和盾能互相排斥?相互鬥爭?矛和盾之鬥爭不就是因為使用人之鬥爭嗎?二個人鬥爭,用矛是為了攻擊對方,用盾是為保護自己。如果矛被拆斷,手中只有盾,而鬥爭仍持續,那時就變成盾盾相互鬥爭,但實質仍是使用人之鬥爭。敍述不着邊際,所謂實事求是,所謂“實踐是真理的標準”去了那? 三. 自己在那兒掌嘴之敍述 判斷一個人不是看他怎麼說,而是看他怎麼做,在矛盾的普遍性那一節有一段話“新過程的發生是什麼呢?這是舊的統一和組成此統一的對立成分讓位於新的統一和組成此統一的對立成分,於是新過程就代替舊過程而發生。舊過程完結了,新過程發生了。” 在矛盾的的特殊性那一節有以下幾句話。 矛盾的特殊性是“確定一事物不同於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質。”“不同質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質的方法才能解決”,“所謂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問題”。“對於具體事物作具體分析”,“離開具體的分析,就不能認識任何矛盾的特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關係,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一切個性都是有條件地暫時地存在,所以是相對的。”“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是關於矛盾的問題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於拋棄了辯證法。” 列寧說:"要真正地認識物件,就必須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聯繫和'媒介。我們決不會完全地作到這一點,可是要求全面性,將使我們防止錯誤,防止僵化。" 上面這些話都是在矛盾論中白紙黑字寫下來的。說的是要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聯繫和“媒介”,要全面性。但做起來就是另一回事,連概念都是含糊其詞,在判斷之時從未提到用作判斷度量之尺度。那麼舊過程完結,不同質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該如何作判斷?例如“暫時”,無度量之尺度,在社會生活中,一個人之存在自然是暫時地存在,那麼“暫時”是一生?是幾拾年?幾年?幾個月?幾拾天?幾小時?想怎麼玩弄都可以。同樣什麼時候及以什麼決定其矛盾之個性?個性相對於什麼而言?……。亦是想怎麼玩弄都可以。 辯證唯物主義有三條法則:對立統一、從量變到質變(質量互變)和否定之否定。從矛盾論之敍述中,稱“對立統一的法則,是唯物辯證法的最根本的法則”。卻把後二條視作無關緊要。 不談數量之變化如何引起質之變化,侈談什麼“不同質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質的方法才能解決”, 似乎是質變與量變無關。 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寫道:‘在辯證法中否定不是簡單地說不,或宣佈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種方法把它消滅。在做第一個否定的時候,就必須做得使第二個否定可能發生或將有可能發生。’這就表明在現實生活中辯證過程是很容易被打斷。辯證規律不是統治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唯一規律,能否稱之為規律亦是視如何作為、行動及表述而定。否則何來要在做第一個否定的時候,就必須做得使第二個否定可能發生或將有可能發生。 在矛盾的特殊性問題中所謂“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亦同樣缺乏判斷之尺度。 在矛盾諸方面的同一性和鬥爭性那一節有以下幾句話。 “同一性、統一性、一致性、互相滲透、互相貫通、互相依賴(或依存)、互相聯結或互相合作,這些不同的名詞都是一個意思,說的是如下兩種情形:第一、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每一種矛盾的兩個方面,各以和它對立著的方面為自己存在的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著的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各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轉化。這就是所謂同一性。” “列寧對於對立統一法則所下的定義,說它就是一切現象和過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趨向”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鬥爭,決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動一切事物的發展。”這是在矛盾論開始時給出之概念。 “一切矛盾著的方面都因一定條件具備著不同一性,所以稱為矛盾。然而又具備著同一性,所以互相聯結。”“因為互為存在的條件。這是同一性的第一種意義。”“這就是說,事物內部矛盾著的兩方面,因為一定的條件而各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了去,向著它的對立方面所處的地位轉化了去。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第二種意義。”這是矛盾論文章之第五部份:矛盾諸方面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纔把“矛盾”這一概念敍述清楚。可見在概念之定義中就前言不搭後語,自己掌嘴,“一切矛盾著的方面都因一定條件具備著不同一性,所以稱為矛盾。”是什麼條件使之具備不同一性?未曾敘述清楚。但可以說,具備不同一性纔是矛盾,“然而又具備著同一性,所以互相聯結。”“因為互為存在的條件。這是同一性的第一種意義。”那麼請看先前之敘述,例如: 矛盾之概念,“認為發展是對立的統一(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 ”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鬥爭,決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動一切事物的發展。沒有什麼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 ;所謂“差異”就是“矛盾”;“否認事物的矛盾就否認了一切”。矛盾概念之敍述就不能自圓其說。如果寫文章自己在那兒掌嘴,不能自圓其說,那麼不就是詭辯嗎? 更可笑的是 “事物內部矛盾著的兩方面,因為一定的條件而各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了去,向著它的對立方面所處的地位轉化了去”。“在數學中,正和負,微分和積分”,就變成自己舉手掌嘴的例子。數學只是人創造出來用作工具,正和負、微分和積分有什麼條件“能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了去”?如能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了去,要這樣的工具作什麼用?如果人要進行逆運算,微分還是微分,積分還是積分,那會有“能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了去”?但對被其運算之函數,微分後形成另一類函數,而將微分後之函數積分則得到的被微分函數之一族。 又是什麼列寧說:“對立的統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條件的、一時的、暫時的、相對的。互相排斥的對立的鬥爭是絕對的,正如發展、運動是絕對的一樣。”在本文之始未指明什麼是“ 統一物”,就“ 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在此部份又舉出什麼“為什麼人能生人不能生出其他的東西呢?沒有別的,就是因為矛盾的同一性要在一定的必要的條件之下。缺乏一定的必要的條件,就沒有任何的同一性。”先不論老年人和小孩,在自然界,女人未與男人交配能生小孩嗎?當然不能,但經過交配之男人還是不能生小孩,那麼不能生小孩的男人是不是人?男人當然是人,那麼那來的人能生人之結論?只能是男人能產生精子,在性交時將精子射入女性體內,致女性懷孕形成新生命,新生命在女性子宮內成熟,然後女性纔能生人(小孩)。 是不是要男、女組成家庭(或一對)纔能成統一體?這是二個個體?還是一個統一體?這是“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體?還是互相吸引之對立體?如果是互相排斥,如何組成家庭(或一對)?又那來統一體?如果是統一體,男人怎麼向女人轉化?女人怎麼向男人轉化?真是天下奇談。還是用懷孕待產之婦女作為母嬰之統一體,母親分娩後是統一體分成互相吸引之對立體,還是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體?是母親向嬰兒轉化?還是嬰兒向母親轉化? 真是,寫了一篇矛盾論連什麼是矛盾都搞不清,敍述和結論都用含糊其詞來矇混。 “一切過程都有始有終,一切過程都轉化為它們的對立物。一切過程的常住性是相對的,但是一種過程轉化為他種過程的這種變動性則是絕對的。 無論什麼事物的運動都採取兩種狀態,相對地靜止的狀態和顯著地變動的狀態。兩種狀態的運動都是由事物內部包含的兩個矛盾著的因素互相鬥爭所引起的。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一種狀態的時候,它只有數量上的變化,沒有性質的變化,所以顯出好似靜止的面貌。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二種狀態的時候,它已由第一種狀態中的數量的變化達到了某一個最高點,引起統一物的分解,發生了性質的變化,所以顯出顯著地變化的面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看見的統一、團結、聯合、調和、均勢、相持、僵局、靜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都是事物處在量變狀態中所顯現的面貌。而統一物的分解,團結、聯合、調和、均勢、相持、僵局、靜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狀態的破壞,變到相反的狀態,便都是事物在質變狀態中、在一種過程過渡到他種過程的變化中所顯現的面貌。事物總不斷地是由第一種狀態轉化為第二種狀態,而矛盾的鬥爭則存在於兩種狀態中,並經過第二種狀態而達到矛盾的解決。所以說,對立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而對立的互相排除的鬥爭則是絕對的。” “一切過程都轉化為它們的對立物”,什麼是過程的對立物?又是一個含糊其詞之名詞。以上之引文中,開口一切,閉口絕對,所以,只要舉出一個例子與其不附,就把“開口一切,閉口絕對”之謬論丟進垃圾桶去。 按上面的奇談怪論,組成家庭(或一對)的男人和女人的一生是處於那一種狀態?是處於量變狀態還是處於質變狀態?幼年和童年時亦許是兩不相識,找不到所列出的量變狀態,但有一個等等!誰也不知道等等是什麼!!那就算成量變狀態!!!質變狀態到可找到二個:家庭(或一對)破裂而離異,或兩人不能白頭到老。看量變規定的狀態,家庭中增添了小孩是算不了質變,小孩長大成家後亦算不了質變,是吧!男、女兩個人從青年變成老年亦算不了質變,呵呵!!“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一種狀態的時候,它只有數量上的變化,”是導致什麼數量上的變化呀?是計什麼數量呀?誰來做量變、質變之判官呀? 一個連質、量之概念都弄不清之傢伙,說什麼“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一種狀態的時候,它只有數量上的變化,沒有性質的變化,所以顯出好似靜止的面貌。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二種狀態的時候,它已由第一種狀態中的數量的變化達到了某一個最高點,引起統一物的分解,發生了性質的變化,所以顯出顯著地變化的面貌。”要計量首先要對事物或過程有質之規定,有了質之規定,纔可找到可以計量之量,不然計量什麼?質之規定既可按自然存在之性質,亦可人為規定。但必需明確質之規定性中需要計量的是什麼量。對事物之認識有一深化過程,若研判對象之質開初尚不明確,可隨後修改,並交待清楚,而不是含糊矇騙。 考察一下“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二種狀態的時候,它已由第一種狀態中的數量的變化達到了某一個最高點,引起統一物的分解,發生了性質的變化,所以顯出顯著地變化的面貌。”與“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 “分解”和“分成為”有什麼不一樣?這不就是說:質變就是原有矛盾之解決,那還有第二種狀態? 說什麼“事物總不斷地是由第一種狀態轉化為第二種狀態,而矛盾的鬥爭則存在於兩種狀態中,並經過第二種狀態而達到矛盾的解決。所以說,對立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而對立的互相排除的鬥爭則是絕對的。”什麼是排除呀?“而對立的互相排除的鬥爭則是絕對的”,一對夫妻,夫要排除妻,妻要排除夫,不就是離婚散場嗎?那麼白頭到老的夫妻呢?離開人世間終有先後,但不能說是妻要排除夫或夫要排除妻吧!不然,怎能解釋老來傷偶之痛? “對立的互相排除的鬥爭則是絕對的。” 母親與嬰兒這一對立是如何“互相排除”呀?如果是互相排除,嬰兒是沒有能力排除母親的,只能是母親排除嬰兒,若是如此,那麼還有人纇和動物嗎? 不是讀過恩格斯的反杜林論嗎?為什麼不像恩格斯那樣敍述量變到質變,並舉出例子來?什麼是唯物辯證法呀!!!含糊其詞耍耍筆桿子就是唯物辯證法嗎??? 四. 是唯物辯證法還是詭辯 御用文人和出賣靈魂的知識分子吹捧“實踐論”和“矛盾論”是毛澤東哲學思想精髓。筆者對一些歷史並不熟識,所以不可能對那些在實踐論和矛盾論列舉不熟悉之事作出評論。但筆者在中國大陸筆者受過教育,有妖魔貓治下之生活經歷,以及閱讀過一些揭露中共用謊言掩蓋真相之材料。所受之教育以及這些經歷、材料,足以讓筆者用以揭露實踐論和矛盾論立論與結論之荒唐。剝去其虛張聲勢華麗之辭藻,就可還實踐論和矛盾論這套說詞之本來面目。讀者只要細心閱讀實踐論和矛盾論,即可發現筆者指出之一些荒唐論述,但御用文人和出賣靈魂的知識分子就像瞎子一樣,瞪着眼睛視而不見,盡裝蒜。 判斷一個人不是看其人怎麼說,而是看其人怎麼做。判斷一個人提出之理論,除了要看理論怎麼說,亦要看創造理論的人怎麼做,達到了什麼樣之結果。 “研究問題,忌帶主觀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謂主觀性,就是不知道客觀地看問題,也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觀點去看問題。”“ 所謂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去看問題。” 妖魔貓讀過反杜林論,顯然是居心叵測來對待本文之首所引恩格斯那句話:“現代唯物主義本質上都是辯證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駕於其它科學上的哲學了。……。於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學中仍然獨立存在的,就只有關於思維及其規律的學說——形式邏輯和辯證法。其它的一切都歸到關於自然和歷史的實證科學中去了。”以及“在辯證法中否定不是簡單地說不,或宣佈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種方法把它消滅。”並以大麥粒為例解釋否定之否定。 作為文字、語言所表述的對象和過程與用作表述的文字、語言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只是約定俗成。每門學科都有自己慣用之術語,其術語都有其適用之範圍,俗語說隔行如隔山,想用一個語詞作萬金油用,就只能含糊其詞依賴詭辯。 以筆者之理解,由於外來因素之介入,自然界中事物本身之辯證過程是很容易被打斷。這就表明辯證法不是統治自然界之唯一原則。在終止打斷辯證過程時,外來因素就成為決定性因素。所謂內因是根據,外因是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只能成為詭辯。 現實世界是錯綜複雜,在社會科學和意識形態領域涉及到的是人,這是與自然科學和科技領域所涉及之事物最顯著之不同。人與動物最大的不同在於人之活動是有意識、有目的,並能創造出工具和使用工具來影響和改善環境。人是群體而居,每個人是群體之一員,又是人類整體之一員。在現實中生活之人,都是現實社會環境之產物,利用社會現存的政治和經濟情況,趨利避害來達到並滿足對物質和精神的貪慾,幾乎是人的本能。但在貪慾的驅使下,只要有利、名、色可圖,就有人會置法律和道德的界線於不顧,欺三瞞四、顛倒黑白、弄虛作假,就是誣害栽贓、謀財害命、殺人越貨亦在所不惜,所謂慾壑難填。個體是如此,群體又何尚不是如此。所謂個人的‘祟高理想’在社會中不值一文,可怕的是變成一個群體的理想,然後上昇到國家的利益。妖魔貓在一個群體裡能好話說盡,壞事做絕,不是偶然的。 人的思想和慾望是隨現實環境的改變而變的。在現象實生活中,由於法規不可能覆蓋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具體到社會生活的每個環節,暴露出來的問題是無奇不有,今人瞠目結舌。在貪慾之驅使下,為謀私利,有人就慣於鑽法律之空子。一些荒唐的理論、政策和法律對社會所能造成的禍害是經過人的貪慾而達到。 誰都無法設定另一個人所處之狀態,更不用想設定一群體之狀態,個人或群體之狀態只能從其言論和行動中判斷。而在自然科學和科技領域,事物就按自身所遵循之規律運轉,人只要掌握所認識到之規律,就能按客觀規律設定所需之狀態。 對這二類完全不同之對象,竟有人想到找出一條共同之規律能適用於兩者,這一傢伙如果不是無知,就一定是異議想天開之白痴。 就是在社會科學和意識形態領域內,想把辯證唯物主義三條法則:對立統一、從量變到質變(質量互變)和否定之否定。綜合為“事物的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唯物辯證法的最根本的法則。”亦只能是夢囈。 辯證法中不存在絕對分明之界綫。例如:是與非、對與錯,問題是拿什麼來做標準?又拿什麼來來檢驗?現實生活中只有具體的事物,且各事物間有眾多之聯繫,並相互影響,作為意識形態之是與非、對與錯,必然與個人或群體之利害相關。例如:華人這一概念如若以血緣關係來界定,因族群間通婚使血緣混雜,必定會有是華人但又是非華人。在具體利害問題上,如兩國爆發衝突,若奉行叢林原則,只能是強者說了算;若不是奉行叢林原則,必定是談判之結果並簽約;而居中之情況就是雙方勢均力敵,各自堅持自己立場,只能在戰場上兵戎相見,拼到雙方精疲力竭兩敗具傷或同歸於盡,那麼誰勝誰負? 反杜林論是在辯證法,質和量那一節敍述矛盾,並且指出:“把事物看做是靜止而沒有生命的,各自獨立、相互並列或先後相繼的時候,我們在時物中確實碰不到任何矛盾。但一當我們從事物的運動、變化、生命和相互作用方面守去考察事物時,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這裡我們立刻陷入了矛盾。” 以上所引文字摘自反杜林論,顯然這裡之矛盾一詞仍然是形式邏輯意義上之概念。 在該文所展示之矛盾和解決與“矛盾論”所述之矛盾是大相庭徑。恩格斯指出,生命首先在於 “生物在每一瞬間是它自身,同時又是別的東西。所以,生命也是存在於物體和過程本身中的不斷地自行產生並自行解決的矛盾;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來。”在高等數學中直線和曲線應邀當是一會事,以筆者之理解,前者在吸收、排泄時自身解決成長、再生(量變到質變)而到否定自己之過程完成。後者以直線去逼近曲線,所畫之直線綫段和曲線綫段只要數量增加,且直線段與曲線段長度縮之再縮,最後足夠多之直線綫段和曲線綫段就會重合到可容忍之誤差內,就可以用達到無限多之直線段來代替曲線,矛盾是在量變到質變過程中解決。那裡有所謂“統一物分成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而兩個對立又互相關聯著”,“一切現象和過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趨向”,“第一、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每一種矛盾的兩個方面,各以和它對立著的方面為自己存在的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著的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各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轉化。” 恩格斯指出:‘在辯證法中否定不是簡單地說不,或宣佈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種方法把它消滅’;在反杜林論發表後,恩格斯為柏林大學剝奪杜林之教學自由嗚不平。但妖魔貓自稱是馬克思主義者,又自嗚得意自稱是馬克思加秦始皇。聲稱:‘秦始皇算什麼,他只坑了四百六十個儒,我們在肅反中,殺了八十萬知識分子,駡我們秦始皇,不對,我們超過秦始皇一百倍。駡我們是獨裁者,我們一貫承認,可惜的是,你們說得不夠,往往要我們補充。’ 從妖魔貓在中國大陸建立政權後,以譁眾取寵無中生有之手法,割斷歴史捏造罪行,從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肅清反革命、三反、五反、反右、……直到所謂文化大革命,一直採取血腥野蠻之屠殺手段來消滅被它認為的敵人。 那麼妖魔貓是馬克思主義者,還是思克馬上主義者?妖魔貓之論調,是唯物辯證法還是詭辯? 五. 唯物主義還是唯心主義? 在所謂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拿什麼來判斷什麼是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沒有一個判斷的標準,其所說的都是癈話。社會生活是處於綜合平衡之下,各方面相互聯繫、相互影響,一旦過份強調其中一個因素,必引致禍害。 創立抓“所謂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之詭辯論者把國民經濟搞到要崩潰之地步,只能藉助所掌控之暴力來維持統治,不就證明所謂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是詭辯嗎?一個連質、量之概念都弄不清之傢伙拋出什“世界上沒有絕對地平衡發展的東西,我們必須反對平衡論,或均衡論。” 什麼是“絕對地平衡發展的東西”?誰能給出一個“絕對地平衡發展的東西”,把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當作前題來否定和反對豈非荒唐。在意識形態和社會科學領域由於缺乏可以共同接受之度量標準,平衡只能是相對於某些條件而言。大躍進時所謂以鋼為綱,抽調大量勞動力搞土法煉鋼,把樹木砍光,連老百姓都看得到「穀撒地,禾葉枯,青壯煉鐵去,收禾童與姑,來年日子怎麼過,請為人民鼓嚨呼!」妖魔貓不僅無視老百姓之呼籲,還在那裡反什麼右傾,鼓什麼幹勁,最後導致三千七百五十五萬多人成餓殍。同時看看毛統治下的社會,老百姓長期連填胞肚子都做不到就足夠了。 在敍述“對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時,又莫名其妙說是矛盾“雙方才取外部對抗形式”,這裡的外是指什麼?但這樣說,無非是想抬出下述癈話,“它使我們懂得,在階級社會中,革命和革命戰爭是不可避免的,舍此不能完成社會發展的飛躍,不能推翻反動的統治階級,而使人民獲得政權。共產黨人必須揭露反動派所謂社會革命是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等等欺騙的宣傳,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社會革命論,使人民懂得,這不但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整個人類的歷史和蘇聯的勝利,都證明了這個科學的真理。”歷史上經歷過多少次之所謂革命,問題解決了嗎?原因在那裡?按馬克思所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在馬克思的資本論序言裡有這麼幾句話:“一個社會即使探索到了本身運動的自然規律,……,它還是既不能跳過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但是它能縮短和減輕分娩的痛苦。”“我決不用玫瑰色描繪資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過這裡涉及到的人,只是經濟範疇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階級關係和利益的承擔者。”“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是一種自然歷史過程。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脫各種關係,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係的產物。……,我的觀點是更不能要個人對這些關係負責的。”“不宜對一些政治人物秋後算帳”。“政治經濟學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們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惡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復仇女神召喚到戰場上來反對自由的科學研究。” 以妖魔貓(毛)這隻魔王為首的毛共這群妖魔在中國降生以來之所作所為,把所有異見扼殺在萌芽狀態之中,以防星火燎原危及統治集團之利益。所以所引序言最後一句話應改讀成:對社會真實情況研究的特殊性,把毛共統治集團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惡劣、最無恥的感情,把代表毛共統治集團利益之殺戮神投入到現實社會中進行殘酷之鎮壓、殺戮、塗脂抹粉、弄虛作假以掩蓋任何真相被呈現出來,同時以假像作真相來愚弄世人。故而在意識形態和社會科學領域就不存在任何科學研究可言,剩下的只有既得利益者對統治集團之封功繒績,歌功頌得(德?)聲。由於統治集團不顧歷史,不顧客觀規律,殘酷鎮壓、殺戮民眾,而又自稱是什麼信奉馬克思之辯證唯物主義者,那麼如果再堅持“不能要個人對這些關係負責的”,“不宜對一些政治人物秋後算帳”就不僅是在助紂為虐、為虎作倀,而且是在有意慫恿惡魔。 毛共統治集團高喊革命,就象戰國末期之商賈,後成秦承相的呂不韋一樣:野心勃勃,對權力垂涎三尺,期望在權力系統中佔一席之地。就是說:這幫傢伙不滿足於做剝削者,而是要成為壓榨者!這就像歷史上中國的農民革命,不管其成功與否,先以封建皇朝之雛形建成權力系統,而最後結局,仍以在血泊上建立新的封建皇朝而告終。新建立的皇朝和舊皇朝一樣,仍然是二極對立,當權者窮奢極侈,血腥屠殺,所不同的只是封建皇朝換了人而已。 這幫高喊革命的傢伙從事生產勞動嗎?用其自己旳話來說,這幫傢伙又算什麼東西?所謂革命無非是利用惡劣的貪慾,讓受其蠱惑者用鮮血和生命來孤注一擲,來達到毛共改朝換代的目的,亦使孤注一擲倖存者分得一杯羮。毛共統治集團是一幫游手好閒,以政治為職業,嗜血成性、不事生產,持槍為盜、燒殺劫掠,白手拿財的講白馱,其核心人物大多數出身地主、富農家庭,其行徑較地主、富農更為惡劣。不是要革地主、富農的命嗎?為什麼不革自身的命?不是要殘殺地主嗎?為什麼不自殺以贖罪?難道用革命的名義就能胡作非為?難道以暴力進行屠殺、掠奪就該稱皇、稱帝?一副封建皇朝架勢的毛共統治集團,要老百姓服從其領導,無非是老子打下這個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濱無非權奴,老子命你往東,你要猶豫或往西就該殺。是不是這就是理由??那些口中高喊具有崇高革命理想,要建立一個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社會的共產黨人,面對三千七百五十五萬多餓殍、幾億骨瘦如柴和得浮腫病的城鄉民眾,你們宣稱要推翻不合理社會制度,不惜拋頭顱、灑熱血的革命幹勁又去了那裡??所謂要向共產主義理想過渡的社會主義,難道就是用血腥殘酷的壓榨取代剝削??? 階級的劃分,原來是依靠對生產資料之佔有,及以此佔有他(她)人之剩餘價值來決定。 毛共取得政權後把土地及所有生產資料都“國有”化後,那麼毫無疑問是“舊過程完結了,新過程發生了。”要“對於具體事物作具體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關係,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一切個性都是有條件地暫時地存在,所以是相對的。”“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是關於矛盾的問題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於拋棄了辯證法。”那麼現在來看看毛治下“對於具體事物作具體分析”之統治手法,亦想請問讀者:毛懂得唯物辯證法嗎? 土地改革以後農村農民的階級成份就固定了,合作化以後農村中所有不附合共產黨心意的壞事都是地主、富農及其家屬干的。地主、富農現在是被剝削的對象,在正常勞動外還要從事無保酬之勞作,雖然美其名曰讓地主、富農從事義務工。地主、富農有各種權利嗎?沒有,沒有權利的義務只能被稱之為壓榨。如果說在五十年代初農村人口還可遷居城市,在五十年代中有一部份農民變為工人,則大躍進後農民要想離開農村只有參軍、讀書和偶而的招工。而後者則是農村當權者親屬之專利。農村中各級當權者就是那裡的土皇帝,生產大隊的中共黨支部書記斗大的字不識一籮,就是那裡一把抓的土皇帝加惡霸,什麼事都要經過它的同意,它們之所作所為比原來的地主、富農更為兇狠、殘暴、血腥。農村中糧食和一些副食品由農民自己生產,其餘副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不是 定量供應,就是憑證限量供應。農民沒有醫療保險,農民生病是小病拖,大病等死或自找草藥治療。到後來纔有合作醫療,但實質上只是形式而已。農業生產,農民沒有自主權,種什麼,怎麼種都得聼指揮,不然即使已種下亦得耕掉重來。農村有反革命、壞分子和下放的右派分子,但農民不太在乎。一些壞分子還自認和農民是階級兄弟,仗勢欺侮地主、富農及其家屬。這一點,在關於正理人民內部矛盾一文中表述得十身分清楚。“人民中間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這和壓迫人民的敵人的專政是有原則區別的。” 城市中的階級階級成份亦是在毛共取得統治權後就基本固定了,後來又加入壞分子、新生反革命分子和右派分子。做官的是城市中最高貴的,其次是在共產黨和政府機關中的工作人員,其後是在國營和集體工廠及事業機關的工人和職員,尚有拿定息的資本家,以上這些人有固定工資和醫療保險;最差的是無固定職業的臨時工和失業者,他(她)們工作不穩定並隨時有被遷送去農村之可能。城市中一些工人,經常一家四、五口人,擠在十平方米左右的一個房間裡。新造的房子只有那些當官的、有門路的纔能分配到。工人拾幾年不長工資。糧食、副食品、日常生活用品不是定量供應就是憑證限量供應。對城市的副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之供應比對農村的供應要佳。 共產黨把城市和農村壓制在特定的社會框架下,利用掌控的權力從城市和農村榨取物質和精神的養份以支撐其統治權。城市裡的民眾群集,為便於統治,城市裡的人收入比農村佳,那是建立在工農業產品的巨大剪刀差上,這一剪刀差亦供養生活在城市中之政府工作人員。城市壓榨農村。但誰敢挑明這一點,那就是挑撥工農關係,動搖其統治基礎,非伏屍刑埸不可。國家是作為一個相對獨立之系統,產品之價值是物化在產品中的平均勞動時間,用什麼工人勞動生產率高,農民勞動生產率低,來為工人收入高進行辯護,只是笑話而已。那麼政府官員的高收入呢?那些官員從事生產勞動嗎?是不是那些官員的勞動生產率更高? 在毛共統治下是不是從事“勞動”必需要經過官方的認同,未經官方認同之勞動,就會被認為是走資本上主義道路之反對社會主義分了子,運動一來,就得挨整,甚至逮捕法辦。 農村和城市的情況基本已如上述,在統治者眼裡,人的本質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東西,其現實性就是統治者所賦予的那種特質。所以“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種自以為不可改變的公式到處硬套”,一些美妙的詞彙和語句都要往統治者臉上塗抹搽飾,一些污穢不堪之語句都要向階級敵人身上潑扔。所謂“實事求是”,“所謂具體事實物具體分析”統統丟到太平洋去了。這種做法是唯心?還是唯物?請讀者自己判斷。 生產資料名義上是全民所有或集體所有,普通民眾不能對當權者之決定提出任何異議,民眾只能聼憑當權者之施捨。所謂全民所有或集體所有只是用來糊弄人的。 妖魔貓敢按新的情況,重新明確劃分民眾之分等嗎?敢公開承認它是如何來劃分民眾嗎?敢公開承認它就是奴隸主嗎?妖魔貓採用的是愚民政策,當然不會把真相告訴民眾。 筆者說過:“作為文字、語言所表述的對象和過程與用作表述的文字、語言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只是約定俗成。”所以只要掌握解釋文字之專利權,要想欺騙迷惑人,要想怎麼玩弄詞語都可以。 請看“一切矛盾著的方面都因一定條件具備著不同一性,所以稱為矛盾。然而又具備著同一性,所以互相聯結。”“ “因為互為存在的條件。這是同一性的第一種意義。”“這就是說,事物內部矛盾著的兩方面,因為一定的條件而各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轉化了去,向著它的對立方面所處的地位轉化了去。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第二種意義。”那麼殘酷殺戮不就阻止“向著它的對立方面所處的地位轉化了去”,是中斷對立統一規律嗎?矛盾論中舉了“炸彈在未爆炸的時候,是矛盾物因一定條件共居於一個統一體中的時候。待至新的條件(發火)出現,才發生了爆炸。”爆炸後就煙消雲散,真如恩格斯所說“用任何一種方法把它消滅”,那麼誰有能力用“矛盾”的定義來鑑檢一下,炸彈爆炸前後矛盾的雙方是如何“向著它的對立方面所處的地位轉化了”? 矛盾論是不是詭辯術?請讀者來評吧!!! 初稿 評 “矛盾論”─ 毛澤東之詭辯術(上)》 Monday, December 7th, 2009 http://www.mirrorbooks.com/index.php/?book=24478 評 “矛盾論”─ 毛澤東之詭辯術(下) Thursday, December 17th, 2009 http://www.mirrorbooks.com/index.php/?book=24662 全文見 [博訊]->[現實中國]->[思索雜談]->[ 評 “矛盾論”─ 毛澤東之詭辯術]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 重發又稍作修改 本文未經筆者同意請勿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