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韩 非《韩非子•难势》 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它科学上的哲学了。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它的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恩格思《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 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纔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恩格斯《反杜林论》 文字、语言的真实含义 在于所表述的对象和过程。它是在人们交往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同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演变。作为文字、语言所表述的对象和过程与用作表述的文字、语言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约定俗成。“矛盾”在中文中原来词义就是本文之首"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 则“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是指在形式逻辑中这两个相反之命题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矛盾论中,不少词汇概念含糊,但却以此作断语,为随意解说和诡辩作伏笔。 诡辩:(1)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实际上违反逻辑规律,作出似是而非的推论。(2)无理狡辩。 在本文中,引号“”内之文,若无特别说明均来自矛盾论。 一 . 荒唐之立论基础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这是矛盾论的第一句话,那么矛盾论应叙述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的法则。“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 ”,这是矛盾论中最初所给“矛盾” 即“对立统一”之含义,但是却未指明是如何确定统一物,如何分成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两个对立又又是如何关联著。 “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繫著和互相影响著。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繫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在强调“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后,随之就举了“ 鸡蛋因得适当温度而变化为鸡子”,使其立刻出丑之例。这里内因应是指鸡蛋之内,外因应是指在鸡蛋之外。 “ 鸡蛋因得适当温度而变化为鸡子”果真是吗?不。 世间一切事物都在变化,都随时间、地点、条件而异,内因与外因亦不是固定不变。鸡蛋是母鸡性成熟后排出之卵子在母鸡体内发育而成,卵子是鸡蛋之前身。要使鸡蛋在得适当温度下变化为鸡子之充分必要条件(或根据)是:鸡蛋发育时母鸡先要从公鸡受精,孵化时受精之鸡蛋要新鲜,即这个受精之生命是活的。所受之精是从公鸡来的,那么变化为鸡子充分必要条件是是内因还是外因?从自然过程来说应是内因加外因,显然所谓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就是诡辩。鸡蛋是在母鸡体内形成,母鸡成长发育后不管是否受精,鸡蛋都会在母鸡体内形成,形成后母鸡就会下蛋。谁能说母鸡生下未受精之蛋不是鸡蛋?但未受精之鸡蛋孵不出小鸡来。要使母鸡生下的鸡蛋能孵出小鸡,母鸡必须经常接受公鸡受精,一次受精能使几个随后形成之鸡蛋孵出小鸡笔者不清楚。世界上有性繁殖之动植物都是这样:动物雌性要从雄性受精,动物精子之头部由外进入卵子成为内,精子尾部被弃;植物之雌花要接受雄花之花粉,亦可以说是由外进入成为内。这里所谓外、内,先是指母体之外、内,后为指卵子之外、内。有没有例外有?有。鱼有体内受精亦有体外受精,体内受精是精子先进入母体,然后与体外受精一样,都是精子进入卵子。 从已知之生命形成之过程来说,在母体内是精子头部进入卵子体内,是外因、内因合二而一。一个新的生命形成后,作为母体之雌性,就新生命而言亦就由内而成为外,但仍是与母体相连之一部份;若是体外受精,新生命尚未形成,母体即成为外。那么在一个新生命的形成过程,不敍述清楚具体过程,侈谈什么内因、外因,侈谈什么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 ,有什么意义?所谓“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是诡辩;所谓“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同样是诡辩。作为生物之雄性和雌性是统一体?还是二个独立之个体?那来什么所谓“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不错植物有雄、雌同体,但亦不是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人类生活中,一对夫妻组成家庭,夫妻是相互吸引而结婚,还是相互排斥而结婚?是不是二个独立之个体组成家庭之统一体!是合二而一,还是一分为二?这里把统一体等同于“统一物”没有问题吧!!在矛盾论“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一节中用的就是统一体。 一个有性繁殖新生命之形成是精子和卵子亲和合而为一,那里是什么“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可以把精子和卵子称为一对,但决不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是亲和合一之一对,是为形成下一代纔互相亲和合一之一对。 有性繁殖生命之形成先是合二而一,其后是否一分为二,则视过程而定。若是有后续之一分为二,则前、后两者之二却不同一:前者为精子和卵子,后者为母体和小生命;若无后续之一分为二,如体外受精之鱼,新生命之形成就是合二而一。无性繁殖亦不仅是一分为二,从植物母体可分枝多次,然后插入土壤进行栽培,故亦可称为一分为多。 现代科学实验已证明,妇女的卵子在受精着床后,一个新的生命已自然地形成。只是这个生命非常脆弱,母亲的子宫为新生命提供营养和安全的环境。只要有为新的生命能提供成长所需要之条件、营养和安全之环境,此环境 与是不是母体无关。但新的生命确实是在母亲之体内,此时对母体而言新生命是既为外又为内。那么是不是杀人该如何界定?根据自然的过程,还是人为的规定?按自然的过程,人工流产实际上就是杀人。婴儿从母体分娩出来却是一分为二,故新生命出现在世上是先合二而一,后一分为二。但决不是将婴儿和母体作为“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而是将母体和婴儿作为统一体分为两个互相吸引又互相关联著之生命。如是多胞胎,可称一分为多。自然亦可诡辩为一分为二,因按自然过程小孩是一个接一个分娩。那么对多胞胎之剖腹生产而言,要一分为二,还是一分为多,就视助产医师之手法。这里之分是指婴儿脱离母体。 笔者并不反对控制人口之增长,而是反对用流产作为控制人口的手段。自然这是本文之题外话。 什么是唯物主义?还是重温一下本文之初恩格斯所说,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那一段话。 唯物就是按事物之本来面貌来解释事物,否则就是唯心。套上抽象的矛盾是一分为二,“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来解释一个新生命之形成,而不将过程叙述清楚企止笑话,只能貽笑大方。更为荒唐的是推出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却连一个例子都举不出来。同样不将过程叙述清楚,所谓“植物和动物的单纯的增长,数量的发展,主要的也是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亦只能视作是玩弄文字之笑话。 “社会的发展,主要地不是由于外因而是由于内因。”对事物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将一些结论往上套。 “长期地被封建制度统治的中国,近百年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中国小农经济延续二千多年,如果没有欧洲资本主义之影响、侵略,中国能有这样的变化吗?“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中国历史上多次外属入侵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是内因还是外因在起作用?“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岂非同样成了笑话?不错,只要更改内之范围即可诡辩。如蒙古之入侵和满清之入侵改变了中国之疆域,但蒙古后来在外力之干涉下又分裂出去,而满清则融合入中国。可惜这一诡辩救不了这一结论:“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任何稍俱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蒙古之入侵和满清之入侵是赤裸裸的侵略和掠夺,跟当时中国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毫无关系。但要编出一套诡辩来为是中国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 貽笑大方之辩护亦不难。 上述例子能诡辩之原因是缺乏明确界定什么是主要,什么是次要,及度量之标准。但蒙古军队席捲、横扫欧亚各国,改变了各国面貌,诡辩论者该如何编出一套是各国内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 之骗人辩护? “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 由于未曾指明“自然界”是指什么,概念含糊不清,矛盾又是可以随便扒拉,表明连形式逻辑都未曾学懂。现设定最简单的一个情形,自然界指的是地球。如果没有太阳,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怎么活?“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就成笑料。由于主要和次要没有一个度量的标准,就只能用诡辩的方法来论证。 哲学家黑格尔谈到诡辩论一种重要表现就是,离开一定条件、前提,把命题抽象化、绝对化。 “两军相争,一胜一败,所以胜败,皆决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而引起作用。”是这样吗?那又何必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感恩图报。下述之话不就是自己掌嘴吗?《毛会见日本社会党议员黑田寿男等人时的谈话1961年1月24日》毛:“日本皇军过去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因此中国人民接受了教育。如果没有日本皇军的侵略,我们现在还在山里,就不能到北京看京剧了。正是因为日本皇军占领了大半个中国,让我们建立了许多抗日根据地,为以后的解放战争创造了胜利的条件。日本垄断资本和军阀给我们做了件‘好事’,如果需要感谢的话,我倒想感谢日本皇军侵略中国”。为什么不把外因如何通过内因起作用取得政权的历史叙述清楚?哦!原来有难言之苦衷。笔者到是想问问:没有日本之侵略和苏联之扶殖,以及在两军相争时一些国民党将领受中共谎言之欺骗把国民党军队之军事步骤源源不绝送到中共统帅部,中共能取得政权吗? 矛盾论一文共计七部份,只有读完第五部份“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质”后纔清楚“矛盾”这一概念。在清楚矛盾这一概念后,回过来重读以前之段落,十分明显是前言不搭后语。例如:所谓“差异”就是“矛盾”。如果写文章是无需自圆其说?那么什么是诡辩? 一个人患病,用毫无意义的内因、外因来分析病因,强调“事物内部的这种矛盾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一事物和他事物的互相联繫和互相影响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对预防和治疗有什么帮助?如果疾病是因感染细菌或病毒而起,现有的药物能杀灭感染之细菌或病毒,不就是使用药物清除感染之细菌或病毒,把侵入之外因消除?而在预防时,不就是尽量防止与细菌和病毒接触吗?但在无药可用时,纔采取想法激活和增强机体免疫系统之措施,如:种牛痘。种牛痘是外因吧!内因要用外因来激活!!那么应随病情而采取相关措施?还是强调内因对疾病预防和治疗有什么帮助?笔者到是想请问读者,什么是形而上学?什么是辩证法? 二. 前言不搭后语之敍述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列宁对于对立统一法则所下的定义,说它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精神和社会两者也在内)的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既然是承认一 切,那就需要举出例子加以说明,并清楚阐明“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及“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而且不存在有异于此者。不然,那来一切?在下文谈到正电与负电时,笔者就举出“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及“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并不存在,而矛盾论随后狂妄地宣称: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之论断却如从天而降,要想证明这一论断就只能玩弄文字。 恩格斯指出“生命首先就在于:生物在每一瞬间是它自身,但却又是别的什么。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一停止,生命亦即停止,于是死就来到。”显然这里矛盾之含义仍是指在形式逻辑中这两个相反之命题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怀孕待产之妇女应是母婴之统一体吧!婴儿出生后,是将母体和婴儿作为统一体分为两个互相吸引又互相关联著之生命吧!那来“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那来“相互斗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婴儿要吸母奶是同母亲作斗争?喂母奶、裹尿布、帮婴儿洗澡、换洗尿片是母亲同婴儿作斗争? 说什么“人的概念的每一差异,都应把它看作是客观矛盾的反映。”“世界上的每一差异中就已经包含著矛盾,差异就是矛盾。” “人的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因为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而物质的运动则必取一定的形式。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著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 什么是物质?什么是运动?什么是特殊?由于未曾给与说明,就用词典中之解释。物质:理化名词,独立存在于吾人的意识之外面又为吾人感觉之源;运动:一物理概念;活动肢体;亦指为达某人一目的而奔走钻营;在社会群众散佈思想,宣传主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估计是为矛盾论加了一条:指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这样一来运动变成是无所不包之动态。特殊:不同于同类的事物或平常的情况。由于没有度量的标准,就为随意设定留后路。 既然“差异”就是矛盾,“特殊的矛盾”“或者叫做根据”,“ 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 而“特殊的矛盾” “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那么要想怎么拨弄它都可以。难怪“矛盾”无处不在,无处不是。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亦就循例成章,从而所敍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就变成废话。这种前言不搭后语的论述,亦使“差异就是矛盾”, “特殊的矛盾”“或者叫做根据”,就可随心所慾扒拉它,陷入唯心之泥坑成为诡辩的基础。 “差异就是矛盾”,前一“差异”与后一“差异”同样有“差异”,若无差异如何区分?故“差异就是矛盾”之时间序列就成了“矛盾运动”。亦就成了 “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后一句就成了前一句之同义语。差异存在于整个过过程,每一个差异都是个别的,短暂的,特殊的。所以就变成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它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令人奇怪的是“就是”、“即是”是什么意思?“差异就是矛盾”,说成:“矛盾就是差异”,行不行?“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说成:运动即是矛盾,事物即是矛盾,过程即是矛盾,思想即是矛盾,行不行?如果不行,那“就是”、“即是”就不是完全等同之意,那么那来“否认事物的矛盾就否认了一切?”;如果可以,那“就是”、“即是”就是完全等同之意,那么从“差异就是矛盾”到“矛盾运动”,再有“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所以矛盾是无所不包,则“否认事物的矛盾就否认了一切”就变成了“否认“矛盾”的矛盾就否认了一切”。但在矛盾论之以下部份并未以矛盾取代差异、运动、事物、思想,这就是前言不搭后语,只是装模作样玩弄文字,想偷天换日以售其奸而已。 说的是:“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著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就是世界上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但却想用含糊其词之矛盾加特殊去替代诸种事物,代又代不了,除了搅浑水中泥浆,然后混水摸鱼,还能表明什么? 正数和负数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相互斗争?微分和积分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相互斗争?数学只是人使用之工具,那有相互斗争,而用互相矛盾、互相排斥来形容只是笑话。阳电和阴电互相矛盾、互相排斥?相互斗争?把二个相同之金属小球,用绝缘线分别吊在二个架子上,然后使一个球带阳电,另一个球带阴电。移动架子使球靠近而不相接触,两个球是相吸引,还是相排斥?只有发高烧时的热昏胡说,纔会说出阳电和阴电互相排斥。不是说差异就是矛盾吗!放在那儿之矛和盾能互相排斥?相互斗争?矛和盾之斗争不就是因为使用人之斗争吗?二个人斗争,用矛是为了攻击对方,用盾是为保护自己。如果矛被拆断,手中只有盾,而斗争仍持续,那时就变成盾盾相互斗争,但实质仍是使用人之斗争。敍述不着边际,所谓实事求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去了那? 三. 自己在那儿掌嘴之敍述 判断一个人不是看他怎么说,而是看他怎么做,在矛盾的普遍性那一节有一段话“新过程的发生是什么呢?这是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于是新过程就代替旧过程而发生。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 在矛盾的的特殊性那一节有以下几句话。 矛盾的特殊性是“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对于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离开具体的分析,就不能认识任何矛盾的特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所以是相对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拋弃了辩证法。” 列宁说:"要真正地认识物件,就必须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繫和'媒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作到这一点,可是要求全面性,将使我们防止错误,防止僵化。" 上面这些话都是在矛盾论中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说的是要把握和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繫和“媒介”,要全面性。但做起来就是另一回事,连概念都是含糊其词,在判断之时从未提到用作判断度量之尺度。那么旧过程完结,不同质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该如何作判断?例如“暂时”,无度量之尺度,在社会生活中,一个人之存在自然是暂时地存在,那么“暂时”是一生?是几拾年?几年?几个月?几拾天?几小时?想怎么玩弄都可以。同样什么时候及以什么决定其矛盾之个性?个性相对于什么而言?……。亦是想怎么玩弄都可以。 辩证唯物主义有三条法则:对立统一、从量变到质变(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从矛盾论之敍述中,称“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却把后二条视作无关紧要。 不谈数量之变化如何引起质之变化,侈谈什么“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 似乎是质变与量变无关。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写道:‘在辩证法中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佈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在做第一个否定的时候,就必须做得使第二个否定可能发生或将有可能发生。’这就表明在现实生活中辩证过程是很容易被打断。辩证规律不是统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唯一规律,能否称之为规律亦是视如何作为、行动及表述而定。否则何来要在做第一个否定的时候,就必须做得使第二个否定可能发生或将有可能发生。 在矛盾的特殊性问题中所谓“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亦同样缺乏判断之尺度。 在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那一节有以下几句话。 “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著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著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就是所谓同一性。” “列宁对于对立统一法则所下的定义,说它就是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这是在矛盾论开始时给出之概念。 “一切矛盾著的方面都因一定条件具备著不同一性,所以称为矛盾。然而又具备著同一性,所以互相联结。”“因为互为存在的条件。这是同一性的第一种意义。”“这就是说,事物内部矛盾著的两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著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第二种意义。”这是矛盾论文章之第五部份: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纔把“矛盾”这一概念敍述清楚。可见在概念之定义中就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掌嘴,“一切矛盾著的方面都因一定条件具备著不同一性,所以称为矛盾。”是什么条件使之具备不同一性?未曾叙述清楚。但可以说,具备不同一性纔是矛盾,“然而又具备著同一性,所以互相联结。”“因为互为存在的条件。这是同一性的第一种意义。”那么请看先前之叙述,例如: 矛盾之概念,“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 ” “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所谓“差异”就是“矛盾”;“否认事物的矛盾就否认了一切”。矛盾概念之敍述就不能自圆其说。如果写文章自己在那儿掌嘴,不能自圆其说,那么不就是诡辩吗? 更可笑的是 “事物内部矛盾著的两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著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在数学中,正和负,微分和积分”,就变成自己举手掌嘴的例子。数学只是人创造出来用作工具,正和负、微分和积分有什么条件“能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如能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要这样的工具作什么用?如果人要进行逆运算,微分还是微分,积分还是积分,那会有“能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但对被其运算之函数,微分后形成另一类函数,而将微分后之函数积分则得到的被微分函数之一族。 又是什么列宁说:“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时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在本文之始未指明什么是“ 统一物”,就“ 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在此部份又举出什么“为什么人能生人不能生出其他的东西呢?没有别的,就是因为矛盾的同一性要在一定的必要的条件之下。缺乏一定的必要的条件,就没有任何的同一性。”先不论老年人和小孩,在自然界,女人未与男人交配能生小孩吗?当然不能,但经过交配之男人还是不能生小孩,那么不能生小孩的男人是不是人?男人当然是人,那么那来的人能生人之结论?只能是男人能产生精子,在性交时将精子射入女性体内,致女性怀孕形成新生命,新生命在女性子宫内成熟,然后女性纔能生人(小孩)。 是不是要男、女组成家庭(或一对)纔能成统一体?这是二个个体?还是一个统一体?这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体?还是互相吸引之对立体?如果是互相排斥,如何组成家庭(或一对)?又那来统一体?如果是统一体,男人怎么向女人转化?女人怎么向男人转化?真是天下奇谈。还是用怀孕待产之妇女作为母婴之统一体,母亲分娩后是统一体分成互相吸引之对立体,还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体?是母亲向婴儿转化?还是婴儿向母亲转化? 真是,写了一篇矛盾论连什么是矛盾都搞不清,敍述和结论都用含糊其词来矇混。 “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 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显著地变动的状态。两种状态的运动都是由事物内部包含的两个矛盾著的因素互相斗争所引起的。当著事物的运动在第一种状态的时候,它只有数量上的变化,没有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好似静止的面貌。当著事物的运动在第二种状态的时候,它已由第一种状态中的数量的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引起统一物的分解,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显著地变化的面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统一、团结、联合、调和、均势、相持、僵局、静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状态中所显现的面貌。而统一物的分解,团结、联合、调和、均势、相持、僵局、静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状态的破坏,变到相反的状态,便都是事物在质变状态中、在一种过程过渡到他种过程的变化中所显现的面貌。事物总不断地是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而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中,并经过第二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所以说,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一切过程都转化为它们的对立物”,什么是过程的对立物?又是一个含糊其词之名词。以上之引文中,开口一切,闭口绝对,所以,只要举出一个例子与其不附,就把“开口一切,闭口绝对”之谬论丢进垃圾桶去。 按上面的奇谈怪论,组成家庭(或一对)的男人和女人的一生是处于那一种状态?是处于量变状态还是处于质变状态?幼年和童年时亦许是两不相识,找不到所列出的量变状态,但有一个等等!谁也不知道等等是什么!!那就算成量变状态!!!质变状态到可找到二个:家庭(或一对)破裂而离异,或两人不能白头到老。看量变规定的状态,家庭中增添了小孩是算不了质变,小孩长大成家后亦算不了质变,是吧!男、女两个人从青年变成老年亦算不了质变,呵呵!!“当著事物的运动在第一种状态的时候,它只有数量上的变化,”是导致什么数量上的变化呀?是计什么数量呀?谁来做量变、质变之判官呀? 一个连质、量之概念都弄不清之傢伙,说什么“当著事物的运动在第一种状态的时候,它只有数量上的变化,没有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好似静止的面貌。当著事物的运动在第二种状态的时候,它已由第一种状态中的数量的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引起统一物的分解,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显著地变化的面貌。”要计量首先要对事物或过程有质之规定,有了质之规定,纔可找到可以计量之量,不然计量什么?质之规定既可按自然存在之性质,亦可人为规定。但必需明确质之规定性中需要计量的是什么量。对事物之认识有一深化过程,若研判对象之质开初尚不明确,可随后修改,并交待清楚,而不是含糊矇骗。 考察一下“当著事物的运动在第二种状态的时候,它已由第一种状态中的数量的变化达到了某一个最高点,引起统一物的分解,发生了性质的变化,所以显出显著地变化的面貌。”与“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 “分解”和“分成为”有什么不一样?这不就是说:质变就是原有矛盾之解决,那还有第二种状态? 说什么“事物总不断地是由第一种状态转化为第二种状态,而矛盾的斗争则存在于两种状态中,并经过第二种状态而达到矛盾的解决。所以说,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什么是排除呀?“而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一对夫妻,夫要排除妻,妻要排除夫,不就是离婚散场吗?那么白头到老的夫妻呢?离开人世间终有先后,但不能说是妻要排除夫或夫要排除妻吧!不然,怎能解释老来伤偶之痛? “对立的互相排除的斗争则是绝对的。” 母亲与婴儿这一对立是如何“互相排除”呀?如果是互相排除,婴儿是没有能力排除母亲的,只能是母亲排除婴儿,若是如此,那么还有人纇和动物吗? 不是读过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吗?为什么不像恩格斯那样敍述量变到质变,并举出例子来?什么是唯物辩证法呀!!!含糊其词耍耍笔桿子就是唯物辩证法吗??? 四. 是唯物辩证法还是诡辩 御用文人和出卖灵魂的知识分子吹捧“实践论”和“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精髓。笔者对一些历史并不熟识,所以不可能对那些在实践论和矛盾论列举不熟悉之事作出评论。但笔者在中国大陆笔者受过教育,有妖魔猫治下之生活经历,以及阅读过一些揭露中共用谎言掩盖真相之材料。所受之教育以及这些经历、材料,足以让笔者用以揭露实践论和矛盾论立论与结论之荒唐。剥去其虚张声势华丽之辞藻,就可还实践论和矛盾论这套说词之本来面目。读者只要细心阅读实践论和矛盾论,即可发现笔者指出之一些荒唐论述,但御用文人和出卖灵魂的知识分子就像瞎子一样,瞪着眼睛视而不见,尽装蒜。 判断一个人不是看其人怎么说,而是看其人怎么做。判断一个人提出之理论,除了要看理论怎么说,亦要看创造理论的人怎么做,达到了什么样之结果。 “研究问题,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所谓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也就是不知道用唯物的观点去看问题。”“ 所谓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去看问题。” 妖魔猫读过反杜林论,显然是居心叵测来对待本文之首所引恩格斯那句话:“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而且不再需要任何凌驾于其它科学上的哲学了。……。于是,在以往的全部哲学中仍然独立存在的,就只有关于思维及其规律的学说——形式逻辑和辩证法。其它的一切都归到关于自然和历史的实证科学中去了。”以及“在辩证法中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佈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并以大麦粒为例解释否定之否定。 作为文字、语言所表述的对象和过程与用作表述的文字、语言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约定俗成。每门学科都有自己惯用之术语,其术语都有其适用之范围,俗语说隔行如隔山,想用一个语词作万金油用,就只能含糊其词依赖诡辩。 以笔者之理解,由于外来因素之介入,自然界中事物本身之辩证过程是很容易被打断。这就表明辩证法不是统治自然界之唯一原则。在终止打断辩证过程时,外来因素就成为决定性因素。所谓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只能成为诡辩。 现实世界是错综复杂,在社会科学和意识形态领域涉及到的是人,这是与自然科学和科技领域所涉及之事物最显著之不同。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在于人之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并能创造出工具和使用工具来影响和改善环境。人是群体而居,每个人是群体之一员,又是人类整体之一员。在现实中生活之人,都是现实社会环境之产物,利用社会现存的政治和经济情况,趋利避害来达到并满足对物质和精神的贪慾,几乎是人的本能。但在贪慾的驱使下,只要有利、名、色可图,就有人会置法律和道德的界线于不顾,欺三瞒四、颠倒黑白、弄虚作假,就是诬害栽赃、谋财害命、杀人越货亦在所不惜,所谓慾壑难填。个体是如此,群体又何尚不是如此。所谓个人的‘祟高理想’在社会中不值一文,可怕的是变成一个群体的理想,然后上昇到国家的利益。妖魔猫在一个群体里能好话说尽,坏事做绝,不是偶然的。 人的思想和慾望是随现实环境的改变而变的。在现象实生活中,由于法规不可能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到社会生活的每个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无奇不有,今人瞠目结舌。在贪慾之驱使下,为谋私利,有人就惯于钻法律之空子。一些荒唐的理论、政策和法律对社会所能造成的祸害是经过人的贪慾而达到。 谁都无法设定另一个人所处之状态,更不用想设定一群体之状态,个人或群体之状态只能从其言论和行动中判断。而在自然科学和科技领域,事物就按自身所遵循之规律运转,人只要掌握所认识到之规律,就能按客观规律设定所需之状态。 对这二类完全不同之对象,竟有人想到找出一条共同之规律能适用于两者,这一傢伙如果不是无知,就一定是异议想天开之白痴。 就是在社会科学和意识形态领域内,想把辩证唯物主义三条法则:对立统一、从量变到质变(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综合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亦只能是梦囈。 辩证法中不存在绝对分明之界綫。例如:是与非、对与错,问题是拿什么来做标准?又拿什么来来检验?现实生活中只有具体的事物,且各事物间有众多之联繫,并相互影响,作为意识形态之是与非、对与错,必然与个人或群体之利害相关。例如:华人这一概念如若以血缘关系来界定,因族群间通婚使血缘混杂,必定会有是华人但又是非华人。在具体利害问题上,如两国爆发冲突,若奉行丛林原则,只能是强者说了算;若不是奉行丛林原则,必定是谈判之结果并签约;而居中之情况就是双方势均力敌,各自坚持自己立场,只能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拼到双方精疲力竭两败具伤或同归于尽,那么谁胜谁负? 反杜林论是在辩证法,质和量那一节敍述矛盾,并且指出:“把事物看做是静止而没有生命的,各自独立、相互并列或先后相继的时候,我们在时物中确实碰不到任何矛盾。但一当我们从事物的运动、变化、生命和相互作用方面守去考察事物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我们立刻陷入了矛盾。” 以上所引文字摘自反杜林论,显然这里之矛盾一词仍然是形式逻辑意义上之概念。 在该文所展示之矛盾和解决与“矛盾论”所述之矛盾是大相庭径。恩格斯指出,生命首先在于 “生物在每一瞬间是它自身,同时又是别的东西。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体和过程本身中的不断地自行产生并自行解决的矛盾;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来。”在高等数学中直线和曲线应邀当是一会事,以笔者之理解,前者在吸收、排泄时自身解决成长、再生(量变到质变)而到否定自己之过程完成。后者以直线去逼近曲线,所画之直线綫段和曲线綫段只要数量增加,且直线段与曲线段长度缩之再缩,最后足够多之直线綫段和曲线綫段就会重合到可容忍之误差内,就可以用达到无限多之直线段来代替曲线,矛盾是在量变到质变过程中解决。那里有所谓“统一物分成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著”,“一切现象和过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趋向”,“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著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著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恩格斯指出:‘在辩证法中否定不是简单地说不,或宣佈某一事物不存在,或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在反杜林论发表后,恩格斯为柏林大学剥夺杜林之教学自由呜不平。但妖魔猫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又自呜得意自称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声称:‘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在肃反中,杀了八十万知识分子,駡我们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駡我们是独裁者,我们一贯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补充。’ 从妖魔猫在中国大陆建立政权后,以譁众取宠无中生有之手法,割断歴史捏造罪行,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肃清反革命、三反、五反、反右、……直到所谓文化大革命,一直采取血腥野蛮之屠杀手段来消灭被它认为的敌人。 那么妖魔猫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思克马上主义者?妖魔猫之论调,是唯物辩证法还是诡辩? 五. 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 在所谓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拿什么来判断什么是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没有一个判断的标准,其所说的都是癈话。社会生活是处于综合平衡之下,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一旦过份强调其中一个因素,必引致祸害。 创立抓“所谓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之诡辩论者把国民经济搞到要崩溃之地步,只能借助所掌控之暴力来维持统治,不就证明所谓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是诡辩吗?一个连质、量之概念都弄不清之傢伙拋出什“世界上没有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我们必须反对平衡论,或均衡论。” 什么是“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谁能给出一个“绝对地平衡发展的东西”,把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当作前题来否定和反对岂非荒唐。在意识形态和社会科学领域由于缺乏可以共同接受之度量标准,平衡只能是相对于某些条件而言。大跃进时所谓以钢为纲,抽调大量劳动力搞土法炼钢,把树木砍光,连老百姓都看得到「穀撒地,禾叶枯,青壮炼铁去,收禾童与姑,来年日子怎么过,请为人民鼓咙呼!」妖魔猫不仅无视老百姓之呼吁,还在那里反什么右倾,鼓什么干劲,最后导致三千七百五十五万多人成饿殍。同时看看毛统治下的社会,老百姓长期连填胞肚子都做不到就足够了。 在敍述“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时,又莫名其妙说是矛盾“双方才取外部对抗形式”,这里的外是指什么?但这样说,无非是想抬出下述癈话,“它使我们懂得,在阶级社会中,革命和革命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舍此不能完成社会发展的飞跃,不能推翻反动的统治阶级,而使人民获得政权。共产党人必须揭露反动派所谓社会革命是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等等欺骗的宣传,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革命论,使人民懂得,这不但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整个人类的历史和苏联的胜利,都证明了这个科学的真理。”历史上经历过多少次之所谓革命,问题解决了吗?原因在那里?按马克思所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序言里有这么几句话:“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不宜对一些政治人物秋后算帐”。“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 以妖魔猫(毛)这隻魔王为首的毛共这群妖魔在中国降生以来之所作所为,把所有异见扼杀在萌芽状态之中,以防星火燎原危及统治集团之利益。所以所引序言最后一句话应改读成:对社会真实情况研究的特殊性,把毛共统治集团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最无耻的感情,把代表毛共统治集团利益之杀戮神投入到现实社会中进行残酷之镇压、杀戮、涂脂抹粉、弄虚作假以掩盖任何真相被呈现出来,同时以假像作真相来愚弄世人。故而在意识形态和社会科学领域就不存在任何科学研究可言,剩下的只有既得利益者对统治集团之封功繒绩,歌功颂得(德?)声。由于统治集团不顾历史,不顾客观规律,残酷镇压、杀戮民众,而又自称是什么信奉马克思之辩证唯物主义者,那么如果再坚持“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不宜对一些政治人物秋后算帐”就不仅是在助紂为虐、为虎作倀,而且是在有意怂恿恶魔。 毛共统治集团高喊革命,就象战国末期之商贾,后成秦承相的吕不韦一样:野心勃勃,对权力垂涎三尺,期望在权力系统中佔一席之地。就是说:这帮傢伙不满足于做剥削者,而是要成为压榨者!这就像历史上中国的农民革命,不管其成功与否,先以封建皇朝之雏形建成权力系统,而最后结局,仍以在血泊上建立新的封建皇朝而告终。新建立的皇朝和旧皇朝一样,仍然是二极对立,当权者穷奢极侈,血腥屠杀,所不同的只是封建皇朝换了人而已。 这帮高喊革命的傢伙从事生产劳动吗?用其自己旳话来说,这帮傢伙又算什么东西?所谓革命无非是利用恶劣的贪慾,让受其蛊惑者用鲜血和生命来孤注一掷,来达到毛共改朝换代的目的,亦使孤注一掷幸存者分得一杯羮。毛共统治集团是一帮游手好閒,以政治为职业,嗜血成性、不事生产,持枪为盗、烧杀劫掠,白手拿财的讲白驮,其核心人物大多数出身地主、富农家庭,其行径较地主、富农更为恶劣。不是要革地主、富农的命吗?为什么不革自身的命?不是要残杀地主吗?为什么不自杀以赎罪?难道用革命的名义就能胡作非为?难道以暴力进行屠杀、掠夺就该称皇、称帝?一副封建皇朝架势的毛共统治集团,要老百姓服从其领导,无非是老子打下这个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率土之滨无非权奴,老子命你往东,你要犹豫或往西就该杀。是不是这就是理由??那些口中高喊具有崇高革命理想,要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社会的共产党人,面对三千七百五十五万多饿殍、几亿骨瘦如柴和得浮肿病的城乡民众,你们宣称要推翻不合理社会制度,不惜拋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干劲又去了那里??所谓要向共产主义理想过渡的社会主义,难道就是用血腥残酷的压榨取代剥削??? 阶级的划分,原来是依靠对生产资料之佔有,及以此佔有他(她)人之剩余价值来决定。 毛共取得政权后把土地及所有生产资料都“国有”化后,那么毫无疑问是“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要“对于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所以是相对的。”“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拋弃了辩证法。”那么现在来看看毛治下“对于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之统治手法,亦想请问读者:毛懂得唯物辩证法吗? 土地改革以后农村农民的阶级成份就固定了,合作化以后农村中所有不附合共产党心意的坏事都是地主、富农及其家属干的。地主、富农现在是被剥削的对象,在正常劳动外还要从事无保酬之劳作,虽然美其名曰让地主、富农从事义务工。地主、富农有各种权利吗?没有,没有权利的义务只能被称之为压榨。如果说在五十年代初农村人口还可迁居城市,在五十年代中有一部份农民变为工人,则大跃进后农民要想离开农村只有参军、读书和偶而的招工。而后者则是农村当权者亲属之专利。农村中各级当权者就是那里的土皇帝,生产大队的中共党支部书记斗大的字不识一箩,就是那里一把抓的土皇帝加恶霸,什么事都要经过它的同意,它们之所作所为比原来的地主、富农更为兇狠、残暴、血腥。农村中粮食和一些副食品由农民自己生产,其余副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不是 定量供应,就是凭证限量供应。农民没有医疗保险,农民生病是小病拖,大病等死或自找草药治疗。到后来纔有合作医疗,但实质上只是形式而已。农业生产,农民没有自主权,种什么,怎么种都得聼指挥,不然即使已种下亦得耕掉重来。农村有反革命、坏分子和下放的右派分子,但农民不太在乎。一些坏分子还自认和农民是阶级兄弟,仗势欺侮地主、富农及其家属。这一点,在关于正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表述得十身分清楚。“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压迫人民的敌人的专政是有原则区别的。” 城市中的阶级阶级成份亦是在毛共取得统治权后就基本固定了,后来又加入坏分子、新生反革命分子和右派分子。做官的是城市中最高贵的,其次是在共产党和政府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其后是在国营和集体工厂及事业机关的工人和职员,尚有拿定息的资本家,以上这些人有固定工资和医疗保险;最差的是无固定职业的临时工和失业者,他(她)们工作不稳定并随时有被迁送去农村之可能。城市中一些工人,经常一家四、五口人,挤在十平方米左右的一个房间里。新造的房子只有那些当官的、有门路的纔能分配到。工人拾几年不长工资。粮食、副食品、日常生活用品不是定量供应就是凭证限量供应。对城市的副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之供应比对农村的供应要佳。 共产党把城市和农村压制在特定的社会框架下,利用掌控的权力从城市和农村榨取物质和精神的养份以支撑其统治权。城市里的民众群集,为便于统治,城市里的人收入比农村佳,那是建立在工农业产品的巨大剪刀差上,这一剪刀差亦供养生活在城市中之政府工作人员。城市压榨农村。但谁敢挑明这一点,那就是挑拨工农关系,动摇其统治基础,非伏尸刑埸不可。国家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之系统,产品之价值是物化在产品中的平均劳动时间,用什么工人劳动生产率高,农民劳动生产率低,来为工人收入高进行辩护,只是笑话而已。那么政府官员的高收入呢?那些官员从事生产劳动吗?是不是那些官员的劳动生产率更高? 在毛共统治下是不是从事“劳动”必需要经过官方的认同,未经官方认同之劳动,就会被认为是走资本上主义道路之反对社会主义分了子,运动一来,就得挨整,甚至逮捕法办。 农村和城市的情况基本已如上述,在统治者眼里,人的本质是单个人所固有的东西,其现实性就是统治者所赋予的那种特质。所以“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一些美妙的词汇和语句都要往统治者脸上涂抹搽饰,一些污秽不堪之语句都要向阶级敌人身上泼扔。所谓“实事求是”,“所谓具体事实物具体分析”统统丢到太平洋去了。这种做法是唯心?还是唯物?请读者自己判断。 生产资料名义上是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普通民众不能对当权者之决定提出任何异议,民众只能聼凭当权者之施捨。所谓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只是用来糊弄人的。 妖魔猫敢按新的情况,重新明确划分民众之分等吗?敢公开承认它是如何来划分民众吗?敢公开承认它就是奴隶主吗?妖魔猫采用的是愚民政策,当然不会把真相告诉民众。 笔者说过:“作为文字、语言所表述的对象和过程与用作表述的文字、语言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是约定俗成。”所以只要掌握解释文字之专利权,要想欺骗迷惑人,要想怎么玩弄词语都可以。 请看“一切矛盾著的方面都因一定条件具备著不同一性,所以称为矛盾。然而又具备著同一性,所以互相联结。”“ “因为互为存在的条件。这是同一性的第一种意义。”“这就是说,事物内部矛盾著的两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著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著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这就是矛盾的同一性的第二种意义。”那么残酷杀戮不就阻止“向著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是中断对立统一规律吗?矛盾论中举了“炸弹在未爆炸的时候,是矛盾物因一定条件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的时候。待至新的条件(发火)出现,才发生了爆炸。”爆炸后就烟消云散,真如恩格斯所说“用任何一种方法把它消灭”,那么谁有能力用“矛盾”的定义来鑑检一下,炸弹爆炸前后矛盾的双方是如何“向著它的对立方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 矛盾论是不是诡辩术?请读者来评吧!!! 初稿 评 “矛盾论”─ 毛泽东之诡辩术(上)》 Monday, December 7th, 2009 http://www.mirrorbooks.com/index.php/?book=24478 评 “矛盾论”─ 毛泽东之诡辩术(下) Thursday, December 17th, 2009 http://www.mirrorbooks.com/index.php/?book=24662 全文見 [博訊]->[现实中国]->[思索雜談]->[ 评 “矛盾论”─ 毛泽东之诡辩术] 二零一二年一月二日 重发又稍作修改 本文未经笔者同意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