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區塊鏈TxID:AW2L4dji4hK2fOLI-B6yvSyyKFiJIEKOcsFCqR9bPl0,鏈接: https://emergency_youthreader.ar.io/ 歡迎自由轉發編輯,無需註明來源。第一次看青年讀者文章的,可以先看《反帝史觀概要:近代政治格局演變》了解青年讀者對中國百年來政治格局的基礎定性,即反帝黨、保皇黨、極右翼的“類三國格局”和對全球保皇黨局勢的分析。
極右翼和保皇黨的共性都是希望對其他人犯罪而不受追究,區別只是在於,保皇黨是要捧出一個具體的人當皇帝給他們當保護傘,而極右翼則是捧一個組織當皇帝給他們當保護傘。 歡迎關注青年讀者博客: https://youthreader.ar.io 或 https://youthreader.notion.site/ 或 matters.town/@qingni... 或 substack.com/@youthr... 或youthreader.medium.c... 或 blog.creaders.net/u/... 或 qingnianduzhe.wixsit... 或 steemit.com/@youthre... 或 paragraph.com/@youth... 油管:https://www.youtube.com/@youthreader (油管因繁忙較少更新)因為保皇黨大量製造人事任免謠言,開立青年讀者的人事分析賬號:Matters.Town:matters.town/@youthr... 和 Twitter:x.com/qingnianduzhe專用於人事分析。國內可正常訪問的: https://youthreader.notion.site/ 或 https://dev.to/youthreader (有時可能會卡,換個網)青年讀者根據公開新聞報道和證券市場表現分析目前中國34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風向和處置重點(實時評估):https://youthreader.notion.site/chinapoliticalmap 儘量從上述賬號獲取最新文章。目前中國國內互聯網上出現了名為青年讀者的賬號。如v.douyin.com/ECIUmZh... 還有大量賬戶試圖仿冒筆者。 這些賬號都不是本賬號運營的,並且疑似是最近才改名的。似乎還有人冒充青年讀者,請不要相信。筆者用來大量發布文章的筆名只有青年讀者這一個。本賬號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註銷,也不會換賬號,也不會由其他人代為撰寫。青年讀者發布的內容都是可評論的,並且這些網絡平台大都是可以匿名註冊的。如果有任何質疑可以直接評論,也有很多人這樣做。青年讀者不會、也不可能對背後的小道傳聞做過多解釋。此外,青年讀者引用了大量文章,但並不代表認同這些文章的觀點,只認同摘錄的部分。青年讀者過往文章雖然偶有修改,但歷史版本在Matters Town上都是可以查的,只要點擊“修改過”就可以查看歷史版本了。現在還有一些人把青年讀者的話原樣發,同時通過技術手段更改發布日期,對於這種情況筆者保留追究的權力。
在此前的文章中,筆者詳細介紹了運動式治理的必要性。傳統法制所要求的報案、偵察、送審、辯論、判決的模式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犯罪案件的數量和當前的司法資源是大致匹配的。通常來說,一個刑事案件需要多名警察偵辦,至少一位律師參與辯護,一到兩位檢察官進行檢控,一到三名法官主審。也就是為了讓一個犯罪分子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司法系統需要至少五個人。 而我們試想,如果一個國家出現了幾十萬甚至數以百萬計的犯罪分子,而這個國家警察一共只有兩百多萬(我國警察人數世界第一,也只有兩百多萬),包括律師、檢察官、法官在內的所有通過了法考取得執業資格證的人也只有一百多萬。且不說警察抓人通常是很多人一起去抓一個人。面對這麼多人警力是不足的。而且即使警察在冒着巨大風險的情況下把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抓捕了 ,後面的關押、送審也極為困難。 而同時,犯罪分子的各種犯罪手段又極其殘暴,燒殺搶掠無惡不作。而且這不是誇張,就是真的在放火在殺人在搶劫的。每時每刻都在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如果我們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堅持傳統法制所要求的報案、偵察、送審、辯論、判決的模式,那麼就只能一次處理很少量的犯罪分子,各種各樣的犯罪就永遠沒完沒了,長期以往,我們國家正常安寧的生活環境就一去不復返了,就很容易出現國家機器運轉失靈的困境。 所以在社會犯罪高發,在某種程度上超出當前執法部門正常執法能力的情況下,採用運動式治理,就是有必要的。這個運動式治理實際上就是緊急狀態的微縮版。即在宣布運動式治理之後,對於近期出現的某一類犯罪,尤其是現行犯的處罰就很容易從嚴從重。因為當社會上某一類犯罪過多的時候,如果仍然採用原先的處罰標準,在執法上的難度就會大大增加,處理不過來,社會很容易出現混亂。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就宣布開展運動式治理。如果運動式治理仍然不能解決問題,有可能還會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 這種運動式治理在美國也是有的。美國也有打着各種口號的執法運動,如“禁毒戰爭”。這些毒販子平時警察就正常抓捕送去判刑了,確實也不至於死刑。但在運動式治理來了的時候,在證據比較確鑿的情況下,有時候當場把毒販殺了的,也是有的。而且在“禁毒戰爭”的時候殺的毒販,只要確實是毒販,確實是頂風作案的,殺了就殺了,一般沒什麼太多追責的。 運動式治理的最高級就是國家緊急狀態。而國家緊急狀態是寫入憲法的。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憲法都有的。這種在執法部門超負荷狀態下的處置措施,同樣是被法制所接受的,但也是有前提條件和基本原則的。是否遵循這些原則,是區分法制的緊急狀態下的處理和政變肅清的關鍵。 (一)運動式治理的目標是在一定時間內平息局勢,恢復司法秩序,而不是從嚴處理。 首先要明確,報案、偵察、送審、辯論、判決的傳統法定程序肯定是最好的。運動式治理是在執法部門超負荷狀態下的緊急處置措施,是沒有辦法的。所以運動式治理的目標就是儘快恢復司法秩序。 運動式治理雖然會從嚴從重,但從嚴從重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和政變肅清相區別也非常簡單。那些試圖借運動式治理肅清政敵的人,往往會大量迴避很多更為嚴重的犯罪,拒絕恢復司法秩序。例如只要將境外保皇黨在華督軍機構關閉、要求使領館大規模換人,目前全國範圍內的違法犯罪就能立竿見影很大好轉(詳見《境外保皇黨對華顏色革命的路徑全分析》和《就王毅勾結新保皇黨事件的更多澄清》)。可是,由於保皇黨希望依靠這些境外勢力去肅清反帝黨,所以在高舉所謂反腐運動的同時,對這一個個勾結外國顛覆國家政權的督軍機構卻視而不見。 (二)運動式治理除非有特別聲明,否則只能針對近期犯罪尤其是現行犯。 由於運動式治理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一些近期突出問題,改善社會整體治安環境,所以它主要就是針對近期犯罪尤其是現行犯。對於更早的案件主要靠常規的治理機制或者專門的撥亂反正運動來解決。比如在禁毒戰爭中,只能是針對那種人贓並獲的毒販,不能是那種多年前販過毒的人。 因為運動式治理本身會出現一些不走法定程序的情況。比如正常需要抓捕毒販然後送審,判決,可是在運動式治理中,有一些就是直接處決了。刑法是有謙抑性的,對於這種沒按法定程序的情況,肯定是能免則免,所以只能針對近期犯罪尤其是現行犯。那種多年前販過毒的不是現行犯的,並沒有擾亂當前的司法秩序,所以通常不是運動式治理的打擊範圍,只能走法定程序。 (三)運動式治理多數情況下應當視作鎮壓的最後一個環節,要有明確的截止時間。 運動式治理在多數情況下實際上是在完成包圍、喊話,時間到了之後對這些仍不悔改的犯罪分子進行的強制行動。他一般不能隨意擴張到那些還沒有採取包圍、喊話行動的人。 也就是,在運動式治理的時候,肯定要做提前警告,只重點處理那些在警告後仍然頂風作案的犯罪分子。這就像實行緊急狀態也有提前預告一樣,都有明確的截止時間。同時,一般需要明確犯罪分子已經接收到相關的截止時間。所以運動式治理往往需要進行大量廣播。 (四)運動式治理只能針對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罪。 比如美國的運動式治理主要就是禁毒,我們國家的運動式治理主要就是針對勾結外國顛覆國家政權、販毒、縱火等重罪。不能針對其他類型的犯罪,否則很容易產生冤案,被用來肅清政敵,破壞既有的法定程序。 舊保皇黨在筆者支持“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運動之後,就掀起了這個《中共中央關於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裡面的重點目標是反腐,這就非常荒唐了。筆者支持的是針對勾結外國顛覆國家政權的運動式治理。而腐敗是一個長期性的問題,需要靠制度完善去解決,動不動搞針對腐敗的運動式治理只能是肅清政敵,破壞法制。 而對於勾結外國顛覆國家政權這種重特大刑事犯罪來說,如果不做運動式處理,往往難以有效執法。因為存在大量短時間內抓不了審不了的人。而且如果不及時處理的話,會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給社會帶來巨大損失。 (五)運動式治理的口號必須非常明確,要明確特定的犯罪類型。 《中共中央關於持之以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這個文件最大的問題在於,裡面幾乎對所有的違法違紀問題都做了要求,沒有清晰的口號,重點是反腐。這就非常荒唐。如果沒有列明特定類型的犯罪,那麼肯定會無差別地殃及無辜。這些勾結外國顛覆國家政權的保皇黨肯定希望無差別地拖所有人下水,這樣針對他們的執法就會減弱。 而且通常來說呢,運動式治理不能是那種口袋罪。要儘可能細緻,比如販毒、縱火、勾結外國顛覆國家政權,這些都是非常具體的罪名,有清晰明確的犯罪要件。 (六)運動式治理的處罰力度的上限必須是刑法規定的上限,並且和當前的判例習慣一致。 雖然運動式治理可能會存在從嚴從重的情況,但其處罰力度也是有上限的,必須是刑法規定的上限。比如勾結外國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就是死刑,販毒最高也是死刑。所以這種情況下,如果形勢所迫有必要的話,是可以直接處死的。這在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除了少數廢除死刑的國家,最高刑都是死刑。而且每年都有不少人會因為這些罪被執行死刑的。 但如果是針對貪腐,且不說全世界大多數國家貪污罪的最高刑並不是死刑。即使我國的貪污罪死刑也有非常少有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大部分是死刑緩期兩年。所以即使針對貪污去進行運動式治理,那麼也肯定不能直接殺人,最多只能把人抓了。 也就是呢,按照當前的判例習慣,在運動式執法中能在形勢所迫有必要時直接處決的,只有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暴動越獄罪、聚眾持械劫獄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搶劫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劫持航空器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電力設備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險物質罪、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勾結外國危害國家安全罪。 (七)運動式治理在構罪證據上必須確鑿,必須做好證據保存工作。必須確實是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罪,確實是頂風作案的,確實是當前運動式治理所針對的犯罪類型。處罰必須確實符合刑法規定的上限,並且和當前的判例習慣一致。 雖然在運動式治理中,有可能會把一些如果正常審判只判幾年的人給處決了。但是呢,在基本的構罪證據上必須非常確鑿,即確實是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罪,確實是頂風作案的,確實是當前運動式治理所針對的犯罪類型。時間證據和犯罪類型的證據是必須的。如果構罪都不確鑿的話,還是不能動的。 只是說,這些人可能只是一小包毒品,數量並不多,屬於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而在局勢非常混亂,證據收集困難的情況下,警察可能懷疑這個人是個大毒販,而且非常危險,又已經有了一小包毒品的證據,同時這個人確實是在頂風作案的。如果形勢所迫有必要的話,就有可能會被處決。 (八)運動式治理不能剝奪犯罪分子家屬以及其他群體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力。 符合法制要求的運動式治理其實和傳統的法定程序差異並沒有那麼大。傳統法制要求報案、偵察、送審、辯論、判決,這個主要是為了確保犯罪分子的辯護權和證據確實、充分,量刑適當。而符合法制要求的運動式治理主要通過一系列方式去儘量收縮犯罪分子的辯護空間。 例如在平時,犯罪分子在街上搶劫商店,他可能辯稱自己走錯了,而在針對搶劫罪的運動式治理中,通常會對城市展開宵禁。商店都關門了。這個時候如果犯罪分子去砸窗戶。那麼這有什麼好辯護的呢?執法部門只要保存好證據,就可以進行執法。因為這些犯罪分子既然敢在宵禁時去搶劫,那肯定都是成群結隊的,暴力抗法的,執法部門可能連活捉送審都非常困難,容易產生傷亡。在這種情況下,總不能讓這幫人繼續逍遙法外。 同理,傳統的偵察、檢察、審判,目的是為了確保證據的確實、充分。可如果是人贓並獲的現行犯,那麼在證據的確實、充分上通常就沒有什麼問題,至少在時間上是肯定沒問題的。即使有少數其他可能性的話,往往只要現場問話,取得口供,在保存好證據的情況下,就可以進行執法了。 就量刑的適當來說,這些頂風作案的犯罪分子本身就多了一個罪,即妨害公務罪。因為他們在國家的執法部門已經超負荷運作,難以維持司法秩序的時候仍然在為了自己的目的頂風作案。所以時間證據非常重要。而且他們所犯的這些罪行,在運動式執法中能在形勢所迫有必要時直接處決的,都是一些三年起步的罪行,或者執法部門有明確證據說明量刑肯定在三年以上。這種情況下,即使正常的量刑都很容易在十年以上。只要構罪明確,確實是頂風作案的,在形勢所迫有必要的情況下,直接處決是符合法制上有關緊急處置的要求的。 (九)運動式治理在處罰對象的級別上必須相適應。 在運動式治理中的另一個常見的難點是對於“形勢所迫有必要”的具體判斷和把握。由於對必要性的把握是一個非常專業的問題。為了確保法律的謙抑性,運動式治理所處罰的對象,必須在級別上是相適應的。即基層的警察只能針對基層的犯罪,國家領導人的犯罪要由國家領導人去做最終判斷。否則很容易出現各種冤案。這一點筆者在《正確區分死硬保皇黨和外圍勢力》中也有相應解釋。而且就基層的情況來說,應該儘量由本省的執法部門去操作,中央雖然可能會下達指導精神,但管理權通常仍在本省。 (十)運動式治理應該公布主動投案的渠道和正確方式。 在運動式治理中,肯定有一些人希望主動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應該公布主動投案的渠道和正確方式,有序引導各方主動投案自首。通常來說,如果擔心在本地投案有安全風險的,可以選擇異地投案。 https://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12/03/c_1210007507.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