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名家谈刘晓波的博客  
天安门六四绝食四君子零八宪章  
https://blog.creaders.net/u/4218/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余志坚:再谈刘晓波案 2010-08-31 19:50:02
再谈刘晓波案
 
余志坚
      
    在刘晓波案一审宣判后的第三天,我曾写下了《我对刘晓波案的几点判断和分析》一文。现在,大半年过去了,我发现自己对刘案所作的五点判断仍然成立。只因当时行文只谈刘晓波其案,不谈刘晓波其人,加上其分析也未免失之于过于简单,这里,结合一些新的实际情况,我愿意再次谈谈我对于刘晓波一案的较为详细的看法。
    
    以下文字的结构完全与我的前文一致。
    
    一、为什么说刘晓波自己大概也没想到会被重判11年?
    
    这个理由不仅仅是因为,刘晓波首先说过不上诉的,但后来又决定上诉了;也是因为从99年到08年,刘晓波有近十年一直在北京坚持自由写作,而与中共的国家机器基本上保持相安无事的状态。其实,我记得还是在06年的下半年,在《自由中国论坛》,刘晓波就说过,胡温政权对异议人士的打压,要轻于江泽民时期。
    
    当然,说刘晓波自己大概也没想到会被重判11年,并不是说他有什么道德上或者智慧上的问题。本来,中共抓了刘晓波,不判,轻判,重判,于中共而言,都是各有利弊的事情。最后为什么选择了重判,这恐怕就只有鬼知道了。
    
    这就象此前湖南的谢长发被重判13年,事先谁又想到过?说实话,我就没想到,就象我也没想到刘晓波会被重判11年一样。一段时间内,从高智晟、胡佳,再到黄琦、谭作人,有那么多的异议人士被抓被判,事先又有谁切切实实的想到过?
    
    最新的例子是刘贤斌,他刚从监狱出来才一年半,也就是发表了一些很温和的文字,和从事了一些很低调的维权行动,但他还是被抓被捕了。如果只是为了不做“事后诸葛亮”的话,现在几乎可以断言,抓捕刘贤斌绝不会是中共四川当局的地方行为,而且已经抓了捕了,接下来肯定会判,甚至也不完全排除刘贤斌有再次被重判10年以上刑期的可能。
    
    善良的人们总是容易把一些善良的愿望加诸于中共身上,尤其是当看到这个政权偶尔也有人性化表现的时候,就往往轻易地把中共在某个特定时间对某些异议人士的所谓让步,看作是它的某种常态化的东西。似乎只有大难临头了,这才终于认清中共政权的专制和嗜血的本质。
    
    二、为什么说刘晓波案二审不太可能得到改判
    
    我在我的前文给出的理由是:“判11年的决定不会是北京一中院作的,也不是上一级的高院有权力改变的。这之间也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能让可能作出这一决定的中共中央政法委(甚至是政治局)改变其决定”。
    
    当然,刘案的二审早已尘埃落定,事实虽已证明了我的判断正确,但这也实在是一个太过于常识性的问题。《刑法》105条一直是中共悬于异议人士头上的达摩里斯剑,而用该条第二款给人判刑11年,九七年以来,我的印象中是最重的一次。至于,刘案和中共政治局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回关系,由谁拍板?为何重判?相信以后的历史能给出答案。
    
    三、为什么说刘晓波不太可能被中共礼送出国
    
    邓小平开了中共“人质外交”的先河。方励之是1989的头号通缉犯,可惜的是在随后的“方励之避难”事件中,唱主角的不是方,也不是布什,而是邓。邓小平不愧是一个关键时刻敢杀人、能杀人,也敢出丑的家伙,他处理此事的手法,可谓真正做到了是,“既当了婊子”——把方励之礼送与布什政府,“又立了牌坊”——实质性地改善了当时很难改善的中美关系。
    
    如果说毛共的外交是“夜郎国外交”的话,邓共的外交则可以用“装孙子外交”来形容。邓死了,江泽民主政。这之后,中共的“人质外交”就随着中美贸易的扩张,而一路滔滔了。魏京生、王丹、徐文立、王有才等等,都先后由监狱直飞美国。 大概是从05年起吧,中共的“人质外交”突然嘎然而止,这就是现在的胡温新政。
    
    刘晓波被抓被判以后,中美的人权谈判已有过一两个回合了。美国方面肯定要求放人,但中共就是不给。至于究竟是中共开价太高,美国不接受,还是中共根本就不开价,免谈,由于连美国政府方面都保密,外界也就只能瞎猜一通了。反正中美谈判年年有,死心眼的人也就不妨拭目以待吧。
    
    四、刘晓波不太可能荣获“诺贝尔和平奖”
    
    由于刘晓波这次的被抓被判,也由于他的“六四”表现和此后的“三进宫”,更由于他二十多年来坚持的颇有影响的自由写作,特别是由于他这次起草后发起的“零八宪章”运动,因此,今日的刘晓波,也就可谓实至名归地拥有了“中国头号异议人士”的声望。
    
    很多的民运人士,对同一件事情的判断,公开的面对大众的说法,与他私下里的说法,竟然完全不同。如果你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会说“不能泄了大家的气!”或者说“这就是政治!”
    
    坦诚的说,我是很难承认在中国异议人士中,有谁有着极其充分的资格,充分的就象曼德拉一样,充分的就象达赖喇嘛一样,能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一荣誉的。不错,刘晓波当然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合适人选,这就如同说“天安门母亲”,或者魏京生,或者别的什么人,都应该是“诺贝尔和平奖”的合适人选一样。一句话,“合适”不等于“充分”。在这个问题上,我不能不指出的是“诺贝尔和平奖”的精神,它不仅仅是和平性的,建设性的,同时也是追求事功性的。
    
    事情似乎起了很大的变化。几个月前,很高兴的看到了有哈维尔、图图主教、达赖喇嘛等人对刘晓波的推荐。以哈维尔等人的声望来看,其影响力自然够大,但是否大到让诺奖委员会改变他们一贯的判定方式,这就未必了。唉!看到中国民主运动这副不死不活的样子,有时候我就想,难道非得给它打一针叫做“诺贝尔和平奖”的强心剂不成吗?
    
    “零八宪章”我是签了名的。不仅如此,我还动员了一共五位亲友签署了这份文件。我非常殷切地希望,“零八宪章”运动既是书斋政治,也是街头政治。如同我在前文所说:“除非中国的‘零八宪章’运动,今后能够得到上百万(而不是上万)中国民众的实名签名,并有数以百计的人士,不惜为之和平奋斗而遭到中共监禁判刑。那样的话,‘诺贝尔和平奖’要不颁给刘晓波都难,除非它叫‘诺贝尔专制奖’了。”
    
    五、为什么说刘晓波很有可能要坐满11年牢才能出来
    
    此文中提到了方励之先生。说实话,方先生一直是我非常佩服的一位人物,无论过去,还是现在。1989年,我们率领“湖南各界请愿团”的四、五十人,正是打着“倒邓拥方”(即“打倒邓小平,拥护方励之)的大旗进京的。可没意料到的是,我们不仅没见到我们想拥护的方励之,反而被我们想打倒的邓小平彻底打倒了。
    
    09年3月吧,我还在泰国,从《北京之春》杂志上读到方励之的一篇文章。标题我忘了,但文章写得实在是立论高远而且妙不可言。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当时的感受:首先是瞠目结舌,接着是哈哈大笑,最后是通体舒泰。有感而发,本来我是很想写一篇《方励之先生的乐观和悲观》的文字的,可拖到现在,也没写成。
    
    不管怎样,中国的宪政民主似乎注定还有一段非常漫长的道路要走。因为无论从中国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内部现实的角度,还是从外部世界的角度去分析,中共政权恐怕都能维持下去。这个时间甚至可能超过现在最保守的估计。
    
    刘晓波先生是我的一位“交浅言深”的朋友。我不讳言,对刘晓波曾经有过的某些做法和说法,我是不尽认同的。然而,纵观刘晓波二十多年的异议生涯,他一直在进步,并且,现在的刘晓波是最优秀的刘晓波。刘晓波的精神是一种坚持的精神,坚持在国内,坚持抗议,坚持宪政民主的目标,并且,永不言弃。
    
    现在,刘晓波已被转到锦州监狱服刑去了。他虽有过“三进宫”的经历,似乎确实没有尝到过真正坐牢的滋味。但是好了,他现在总算有机会尝到真正坐牢的滋味了。
    
    以我对刘晓波的了解,他是不太相信在他的有生之年(他今年55岁),能看到中共的垮台。也就是说,刘晓波多半要到2020年才能出狱,对于这一点,他应该是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的。而只有有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思想,才能于以后漫长的监禁日子里,得着快乐与平和。
    
    祝福刘晓波,祝福刘霞。也祝福所有在监狱里的异议人士和他们的亲人们。
 
 
 
博讯首发
来自:http://blog.creaders.net/liuxiaobo
浏览(929) (0)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名家谈刘晓波 ,35岁
注册日期: 2010-08-19
访问总量: 26,377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杨逢时:我们到底要什么?——有关中
· 也谈余志坚之文《再谈刘晓波案》
· 余志坚:再谈刘晓波案
· 张三一言:坚决反对刘晓波获诺奖
· 为独立笔会诊病
· 刘晓波妄想一手遮天,我就要戳破
· 刘晓波和08宪章--幻想的破灭
分类目录
【要闻】
· 杨逢时:我们到底要什么?——有关中
· 也谈余志坚之文《再谈刘晓波案》
· 余志坚:再谈刘晓波案
· 张三一言:坚决反对刘晓波获诺奖
· 为独立笔会诊病
· 刘晓波妄想一手遮天,我就要戳破
· 刘晓波和08宪章--幻想的破灭
· 這算什麼懺悔?——評劉曉波的《末
· 刘晓波被包装成“和谐大使”
· 我绝对不为给共产党吹喇叭的人抬
存档目录
2010-09-01 - 2010-09-01
2010-08-19 - 2010-08-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