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有憲法嗎?沒有。只有部偽憲法。如果沒有憲法成立,那中國就沒有法律。 曉波得獎後,中國外交部說之所以判其11年徒刑,是其違反了中國法律。 那好,我們看看誰在違反中國法律,誰在遵守: 中國憲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包括共產黨)。憲法在其正文中沒有任何條款規定在國家各級政府、法院、檢察院增設任何黨派的基層組織(比如黨支部,黨委之類),為什麼共產黨就可以增設?! 共產黨把其基層組織強加到國家機關裡面,是經過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了嗎?沒有。根本是明目張胆地違反憲法。 有人會說,在憲法序言裡有共產黨是領導的敘述。請注意,序言是用來陳述憲法形成時的概況(這是序言的基本功能),而不是規定所有的人和組織必須遵守的法律條款。憲法中的正文才是國家用強制力保證執行的法律條文。難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曾經解釋過,憲法序言的法律效力大過憲法正文,共產黨這個組織可以例外,可以依據序言的內容來增設憲法正文沒有規定的常設組織(某黨的黨委)到國家各級機關?沒有。那誰授權或者給予共產黨超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憲法的權力呢?沒人。 那就是共產黨強姦了憲法,強姦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管是偷偷地干還是公開地干,都是強姦。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着發出最後怒吼: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得強姦憲法,不得強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不得強姦全國人民! 因為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出選票,你們有槍,你們是土匪! 憲法規定,人民可以監督、批評政府。監督就是可以說你什麼地方不好;批評就是可以說你的方法不行,你下來,換別人上去用別人的法試試。為什麼誰說抓誰?是誰在違反中國法律?! 中國有法律嗎?沒有。 不僅如此,各級政府、國家機關的共產黨基層組織人員工資來自全國人民的預算,卻為保衛共產黨一黨之利益操勞。又強姦了全國人民。 不僅如此,“人民的軍隊”消耗着全國人民的供給,卻只聽一黨的話。又強姦全國人民。 因為有黨軍,有槍,所以能搶,能強姦。 有人說,黨是人民的代表。請問,人民授權了嗎?如何授權的?有程序嗎? 沒有。張三沒有李四的授權,怎麼就能代表李四呢?因為張三有槍,不讓代表就打死你。所以,每當李四看到張三的槍口,就乖乖地讓張三代表。 中國是個封建、黨軍事獨裁的政體,離資本主義還差得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