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匪下的“司法”選載之三 參考鏈接:http://xg38.blog.epochtimes.com/article/show?articleid=32640 http://xg38.blog.epochtimes.com/article/show?articleid=32662 http://blog.creaders.net/xgslrl/user_blog_diary.php?did=91352 http://blog.creaders.net/xgslrl/user_blog_diary.php?did=91458 此案是千古絕倫的奇案,可說在千年萬年的人類史上,在一個正經的國度里,是不可能發生的。它產生的根源已超出司法的範圍,而是根本的來自這個體制極端特異的歧邪。因此要免遭類似此案的慘劫和如何應對得以最大可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此社會裡的司法已經無能為力,而必須要從這個社會的特異體制着眼才行。具體的對策可有以下幾個重要方面: 一.私事不告狀、遭劫不報案、怨死不上妨、……。一定要把這個體制下的政法部門看成:賊窩、豺狼、魔鬼一樣,或更甚之;當你沒有超強的擒賊、打狼、降魔的能力時,切記切記:對這個體制的政法部門避之愈遠愈好,千萬不要有意的沾邊,否則陷進這個黑腥血潭裡,將使你永世不得安生!!! 二.樹欲靜而風不止;閉門家中坐,禍打天上來。在這個體制下,你光老好人的躲避,也不一定就能平安無事,隨時隨地都可能無中生有,奇災大禍降到你的頭上。因為這是一個毫無安全保障的社會國家。因此你必須要有:居安思危,杞人憂天,甚至惶惶不可終日的思想,準備和應對各種災禍的隨時來臨。尤其當你成為被人矚目的特殊人物:富老、紅人、名人、清官、義士、……時,那就更加危險了!!! 三.你寧可:隱才埋志、遊手好閒、無為廢物一生;也不可:名揚四海、高祿厚寵、體肥財豐;因為那將是:樹大招風玩火自焚、助紂為虐遺臭萬年、養豬不給權等着挨刀砍的結局!!! 四.不可在這裡:投資、置業、大量存款,尤其不可購置房地等不動產。而需要時,可向安全有信的國外境外:投資、置業、存款、購置房地等不動產。否則你將被捆綁或深陷在這個火山頭腥泥坑中了,而喪失了隨機應變,迅速逃難的機靈身能了!!! 五.如果你沒有:改良、改造、改革、改天換地的巨人、偉人的能力,那你就最好是:儘早、儘快、儘量澈底的遠離這個特異地區,特異時代,而投奔佳境、寄居、僑居、移民國外境外吧。這也是當前,也將是越來越火熱的潮流!!! 關心此案的人士聯繫電郵:paradise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