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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记者的博客  
姜维平,原香港《文汇报》记者,现在,是加拿大的一位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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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涛不要自杀 2012-01-26 10:56:01

林海涛不要自杀

广东陆丰青年林海涛先生:

你好!你发表的一封致高法的公开信,我仔细阅读了。信中有一段话,是本人文章所言,但愿你的决定不是受到拙作的误导,你为吴英呼吁是对的,但假如她被核准死刑,你就以死抗争,我不赞同,道理有几点,第一,我为她写了两篇文章,是因为她无罪,你既然也认为她没罪,何必要做专制制度的陪葬品呢?第二,你还年轻,和我不一样,我相信,你能等到中国民主转型成功那一天,何必蒙上自己的眼睛呢?第三,你引用了我的整整一段话,说明你受到了我的影响,如果你死了,我会觉得对不起你的。所以,恳请你收回你的成命!谢谢你,关注我的文章,也关注他人的命运!

姜维平

2012126日于多伦多大学

附件:为吴英正义抗争 网友林海涛“我亦死”
(
博讯北京时间2012126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大风

(参与2012126日讯)1252321分,广东陆丰网友林海涛在新浪微博发出《致网友的一份公开信》,表示:“【吴英罪不致死,恳请最高法‘刀下留人’】 本人在此立誓,如最高法核定死刑,我亦死,绝无虚言。林海涛,广东省陆丰市人,现居住:陆丰市,身份证441522198010XX0X1X。拿自己生命当赌注,这一切并不是为吴英个人,而是基于草芥人命的专制制度的黑暗,以及司法腐败的严重性。”


此后,林海涛还继续在微博上发出如下信息:

吴英案,乃是一帮十恶不赦、披着羊皮的腐败分子自导自演的一出借刀杀人悲剧!贪官污吏贪腐数亿,造成巨额损失,尚且被轻判,而吴英借钱做实业,且危害极小的一个弱女子如果被杀,当是这个国家法律的奇耻大辱!正义若死,苍天当哭!呼吁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法院介入此事,异地重申此案!

@刘力博士 @翁涛yt@王克勤 说:对@郎咸平 说:对@土家野夫 说:对@长江直播 说:我相信自己不会死的,拿自己生命当赌注,这一切并不是为吴英个人,而是基于草芥人命的专制制度的黑暗,以及司法腐败的严重性。

对现实而言。这是无奈,也是悲剧。我们不能让悲剧演绎下去。

时寒冰;此案才显得极其恶劣,先掠夺其财,再杀人灭口,腐败分子为了私利已经无所不用其极!若吴英被杀,民心难服,民心难安,移民潮将不可阻止……年三年为民请命,请求中央重视此案,重新异地公开审理!

2012,我们再不能存在有幻想,我们再不能在空气中飘飘荡荡了,我再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被截留了,我们再不能不敢向集权说“不”,我们再不能在独者的脚下做奴颜媚骨的爬虫。从围观到站出来,尚有一步之遥。这一步,是跨,还是不跨?是现在就跨,还是明天再说。不再纠结、不再等待,本人现在就跨。

我也怕死,但面对生存的这片土地,庄严的法律,竟然成为杀人灭口的机器,让我无法沉默,无法洒脱。反思过之前的种种黑暗,我想我们不能再以无能为力作借口围观了。一切皆出自平凡的良知,我率先这么做了,也将唤起更多的人觉醒。

无奈沧桑,俗话说“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会杀人。”中国人只要还能活下去,总是忍辱负重。当要杀人了,那是真的被逼到没有办法活下去了,被逼得无路可走了。 但我心善,连鸡都不敢杀,更别说是人。一切都决定在“法”之上,如我死,也是死在“法律”屠刀下

普通老百姓的生命。被他们操控下的两级法院,象官员手中的玩偶一样,杀一个人如同踩死一只蚂蚁。 吴英认罪态度很好,把民间融资活动违心地承认是金融诈骗;尽管她按照专案组的指向,积极揭举了地方官员的犯罪事实,但还是逃不出徇私枉法的魔掌,她临近死亡了。谁能保证下一个不是自己?

讳病忌医,顽固不化,最终错过了最佳诊治时机,到今天所有的症状都一一恶性发展,已是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我希望自己的行动能感染更多的国人站出来。有人问我吴英要是死了。我是否会死,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会的。我怕死,但是我更要面对这个社会。 我用命去赌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今天他们用法律杀人灭口。明天他们又会杀谁。能保证不是自己吗。凭心而为。我们在人心上是不会失败的。正义之剑永远高挂。

以死谏言,一切皆定,无悔,更不悔。如最高法核定死刑,大家想想自己生活在什么环境中?我只希望自己能感动国人,牵动更多人觉醒。因为一个社会能否变得美好,并不是都握在统治者的手中,而是握在不断觉醒中的被统治者手中。

生命带有多少偶然成分,生命捉摸不透,或许只有一次,但要活得有尊严。去寻找人类的终极关怀,在无望中寻找希望。生活中没有梦想就没有现实。沉浸在自己的梦想里,即使我的梦想闪烁不定,如生命一样闪烁不定,虚无缥缈。­面对被侵蚀,面对沉重的现实,无法洒脱。反正一切都将成为化石。

不绝望,不奢望!关心关注我的兄弟姐妹们,从我发公开信开始,我的生命就不在自己手里,而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法院手里,同时也是十亿国人手里。你们应该当呼吁声讨: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法院介入此事,异地重申此案!

死,是死在法律的黑暗之下。能让更多的国人彻底绝望。活,在民间维权上抱团起了一个好开头。为民主追求进程推进一步。共同呼吁声讨: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法院介入此事,异地重申此案!

司法腐败,如此嚣张,如此的肆无忌惮,是因为背后有一种公权力主义在支撑。应该遭到公众的唾弃。随着民智渐开,这种公权力主义将会越来越没市场,才是这个国家有希望的时候。:死,是死在法律的黑暗之下。能让更多的国人彻底绝望。

如果不存在天堂,如果没有地狱。如果所有的人为今天而活,如果不存在国界,如果没有杀戮或者牺牲。如佛说:“ 海无涯,回头是岸”。但我不想回头。我只想挣扎前游,也只能挣扎前游。因为我不相信回头是岸。就算有岸,我也无法回到岸上,因为我已游得太远。我只想到达彼岸,虽然也许我永远都游不到。

活着,绝对不是为了吃饭!我们无法改变人生的最后的结果,但是我们可以改变人生的过程。 如果没有宗教,如果所有的人过着和平的日子。如果不拥有财产,如果所有的人共享这个世界。

身为社会一分子,我们要担当起良知与责任,去充分表达自己对社会的看法和观点,尽管有些东西可能被一些伪爱国者的五角之类所认为的偏激和颠覆,但这些都是铿锵有力的正义,要敢于面对事实,需要反思,是到了该真正的思忖和做什么的时候了。


这条微博在新浪已经被转发2745次,留下评论874条。对于林海涛“我亦死”的行动,网友纷纷表示敬意,但也有网友认为这种牺牲毫无意义,还不如去杀几个贪官污吏。网友“易天”表示:“这种牺牲毫无意义,既然有杀死自己的勇气,为何不去卯足力气去杀灭不公?!”







@易天:这种牺牲毫无意义,既然有杀死自己的勇气,为何不去卯足力气去杀灭不公?!

@蒋子刚与发明: 为正义抗争而慷慨赴死,其节可嘉!但建议为营救吴英奔走,不要赌死牺牲!贪官偷着乐呢!

@真龙blog:不赞成以命相搏。谁都无权剥夺任何生命,包括自己的。

@我来也Sydney:佩服佩服!!

@猛剑2011: 不管会不会发生什么都佩服这样的勇士,向他致敬!

@王雅军律师:我也赞成,但是“我亦死”并无时限,所以只是个玩笑

@程钰婷: 野夫这句话,我很赞成。

@土家野夫:兄弟是血性人,咱敬佩,但反对这样的极端方式。每个生命的横死,除非他确能推动一步,否则还是稍等……

@情绪稳定-:建议拉贪官垫背,搞人体炸弹,为民除害者,大英雄也

@边走边悟2011:我顶你,血汗男人,但你死了那些血管不流热血的人是不会觉醒的,还是收回这些吧,你收回我还是觉得你够爷们。

@天赋人权二世:兄弟别死,我们可以一起去............,你懂的。

@Menker-v:要死也要拉几个贪官垫背。

@易天:这种牺牲毫无意义,既然有杀死自己的勇气,为何不去卯足力气去杀灭不公?!

@蒋子刚与发明: 为正义抗争而慷慨赴死,其节可嘉!但建议为营救吴英奔走,不要赌死牺牲!贪官偷着乐呢!

@文化刀石:“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FRY知风:这样死不值得,另外,就算要死,准备死在哪里呢?

@FRY情人箭: 兄弟请三思而后行。

@张智慧V:什么都别说了,组织反共吧,我第一个 参加...

@公民释义:豪情堪昭日月,但我不同意你的做法!

@围观革命:以血祭法真勇者!持续关注!

@蒋新生:想起89的绝食书,事实上牺牲的换来什么呢?无言无力

@北京租车杂志:谭嗣同: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P:我个人还真没这个勇气,但我很景仰这样的英雄!

@双牛座:当代还有这样的人 太不容易了 我又看到了些许希望

@悟能Orz:自杀毫无意义,太不值。应该找个操纵案件的高官同归于尽。

@时尚时事品牌-张辛可: 正义威严之士!!吴英如死,等于逼死中国人的良心!正义之人林海涛,广东省陆丰市人为吴英以命请命!!!吴英死,我亦死,绝无虚言。。苍天,大地,刀下留人!! 大家支持!!围观才不酿成大悲剧!

@大道泽天:赴死解决不了问题,留得此身,待他日向刽子手清算,为冤死者报仇

@生于酒馆:佩服您的勇气!您的血气确能触动一些人,比如我。但成为这国牺牲品的人已经太多,不希望浪费您这样一个清醒的人的生命。不如用您余下的生命去抗争吧!

@编剧李晖:兄弟,请留下命来,中国的民主事业推进需要你。

@任芳妒兄:玩到这么大你倒不如放狠话出去, 谁要是敢造成吴英死的,将必把其列入暗杀行列,看那些自以为高高在上的法官们, 谁敢为权势铤而走险草奸民意, 这样总比以死相谏更有意义。

@庄子慎之:自 焚、自残、自伤等等都不应成为抗争手段,都不赞同,无论出发点多好。

@翁涛yt:虽然我不同意以这种极端的方式进行救赎,但这位年轻同乡的义勇之举让人感动,为了吴荚的冤情,为了法律的尊严,呼吁最高法留人

@我希望你叫我全名--达闻西:你死不足为涟漪,反而少了一斗士,纵想以身换波澜,不如学杨荆轲。

@幽默老船长:吴英案全国舆论一边倒,恰恰把她置於万死无回的绝境上,不信走着瞧吧!唉,没看到正在织围脖吗!谁tmd又关灯了,什么?大白天开灯不环保,天这麼黑,不开灯行吗!

@萧瀚还在说:大方向附议野夫兄,稍有异议——每个人都是目的,不是手段。一方面敬佩勇士,另一方面却也不敢支持别人去死。

@电影发狂:应该是“死了一个吴英,我就砍死十个贪官”,不应陪吴英去死,那样缺乏现实意义。

@祁连雪山123:佩服!有血性!但极端方式不足取!

@静娅: 再把这个顶起来,但愿博主不要用这种方式抗议。

@我是田老三:我们可以努力,甚至牺牲,但不能做无谓的牺牲。牺牲生命为代价一定是要换回较之生命更可贵的收获

@和谐的鱼与网:为推动民主法治而以死抗争,悲壮.但这种方式不足取,也不一定于事有补.难道没有更有价值的死么?

@地球上一种自己称为人的生物:全看党皇帝胡锦涛了//@地胡子:正义若死,苍天当哭!党恩浩荡,大赦天下!

@Impact英耐:佩服,令人钦佩!正是有太多的人只说不做,才有了这帮贪官污吏的专制横行。只有更多的人站起来,这个国家才有希望

@二两芥末:拯救吴英不是讨论她“罪不至死”“经济犯免死”,这样恐怕老百姓又上当了,此后贪官不死就有了依据,几年前有人提出的贪官免于死刑就可堂而皇之写入宪法。吴英不能死,最重要的是她无罪--------老百姓千万别让歹人引入歧途

@好一个波澜不惊:我劝这位俠士还是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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