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薄熙来,秦晓鹰的常识性错误
姜维平
薄熙来案一审宣判前比较热闹,各种观点围绕着庭审和预测,泉水一样喷涌,整体上看不外乎两种:挺薄与打薄,这很正常,一个充满着分歧和矛盾的社会,有对立的观点存在不奇怪,但我认为,视角和观点可以不同,但有一个原则不能违背:必须基于事实,尤其是一些常识性的细节出现在某人的文章中,如果经不起仔细推敲,那么,再耸人听闻或独树一帜,都是在以讹传讹,不负责任,现在,这样的文章比较多,多得几乎每天都有,我无意专挑别人的毛病,实际上,我现在正在学校进修英语,确实没有时间,但读了今天多维网刊发的秦晓鹰的文章,不得不指出,它的事实细节上的一处错误,没引起读者的注意,真的令人遗憾。
作者这样写到:庭审薄熙来,大概是酷热的中国8月份社会生活中最大的热点了。秋凉来了,对薄的宣判也将在明天(9月22日)到来。我在接受一家香港英文网站采访中曾经半开玩笑地说过,如果中国也有一本类似美国的《时代》周刋,那么它的8月份的封面人物一定会是薄熙来。这句话未必正确,但作者有这样讲的权利,但下面描述的故事却并非事实:
我第一次见薄熙来大约是在1990年前后。那年夏天我以作家和媒体人的身份,应邀参加了一个由当时的国家计委组织的《环渤海行》摄影记者团。人家都扛着专业摄影家的长枪短炮,我是惟一耍笔杆的。一行8人路过大连,市委书记曹伯纯会见、座谈、宴请。时任大连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的薄熙来作陪。说实话,我对那次见面印象不深。这一方面与曹伯纯的拘谨寡言有关,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薄熙来本人的低调。在面对面的小型座谈会上,他不但几乎没说话,甚至还主动离坐给大家倒水和剥水果吃。所以,直到我们离开大连时,也无一人提及“那个高个子”是中顾委副主任、前副总理薄一波的孩子。
我想,假如秦晓鹰在写完之后,再仔细核实一下,可能更好,他在谷歌上点一下曹伯纯书记的名字,或薄熙来的名字,就可以知道自己闹出天大的笑话,曹1992年6月任大连市委书记之时,薄熙来已是副市长,代市长,即薄早就不是大连市委宣传部的部长了,而且,大连官场和商场的人几乎都知道,薄与曹严重不和,极少在公开场合一起会见客人,何况是“8个媒体人士”,我记得非常准确,只有上级来人,协调他们的矛盾时,二人才能在一起坐坐谈谈,而这样的场景,记者是无法目睹的,我也是听一些领导讲的,但几个常委都如是说,就所言不虚了。像秦晓鹰描述的那种场合,薄熙来是绝对不可能与曹伯纯一起做东的,更不可能是以宣传部长的身份作陪,还主动离座给大家倒水什么的,真是胡扯,这些杜撰的细节即不是事实,也不符合薄熙来一贯的思想性格,基于这样的常识性错误,再去借题发挥,看似有亲身感受,但只能哗众取宠,贻笑大方了。
至于作者所言第二次见薄,又描绘了另一个细节,但没讲是哪一年,只说薄熙来是书记,如果是真的,就应当是1999年以后的事了,我没那么好的记性,也不好核实,我知道薄熙来讲话很幽默,不好作评价,我只想说,作者有关第一次与薄见面的事,讲得太离谱了,而第二次又太粗放,连哪一年都不注明,也没讲北京市副市长是何人,就更令我一头雾水了。总之,可能是作者记错了,也可能是把道听途说的东西当成小说去写了,因此,读者会怀疑作者其它的事例的真实性,比如,有关对薛蛮子,陈小鲁的回忆,是否也与上述的薄曹错位的事类似?因为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自辩,而这些文章又是读者喜欢看的,无疑地,像秦晓鹰这样的名家,其作品又被影响很大的多维网放在显著位置发表,自然容易造成误解,是应当注意的。至于它的观点,笔者就不做评价了。
2013年9月21日于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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