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冤假错案能平反吗?
姜维平
有许多读者向我提出这样一个尖锐问题∶薄熙来,王立军及“四大金刚”等都倒台了,他们制造的堆积如山的冤假错案能平反吗?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们,一定能平反,而且不会等待太久时间,因为新的中共领导人不愿意为薄熙来背黑锅,需要新的证来进一步夯实薄王的案件,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薄虽判了无期徒刑,追随他的死党不乏王铮等人,总会有一些人利用薄熙来极左路线的招牌挑起事端,企图乱中夺权,国际上也有一批这样的“薄粉”与薄瓜瓜联系密切,无时不刻不在做着薄熙来卷土重来的美梦,并与企图分裂中国的势力遥相呼应,因此,不是习近平,孙政才想不想平反的问题,而是历史发展至今天,必须走出这一步的使命的问题;无疑地,周永康及其盘踞在公检法的人脉和势力是主要阻力,而目前观察,他已是强弩之末,正在打老虎的射程之内,等他倒下,作为政变的前奏曲和一部分内容的“唱红打黑”运动必将彻底清算,随之被“黑打”的民企老板将逐步获得平反。
我认为平反案件可能分为3种情况,全部翻案型∶一种是彻底推翻,宣告无罪,该放人要立即放人,该陪偿的一定要陪偿,该退的财产也必须退回,依重庆2007年至2012年官方提供的精人数字,共打掉了640个“黑社会”,抓捕或判刑了成千上丌的人,由于他们不是一般的普通人,大都是民企老板,或与民企有来往的官员,所以与经济发展和职工就业联系密切,又由于它来势凶猛,且薄王表演技巧绝佳,给他人一种问鼎中南海,志在必得的错觉,故引起恐慌情绪,其它未及“黑打”,但“唱红”已开始的省市,出现前所未有的移民潮和资金转移热,使国家蒙受巨大损失。所以,至少必得甄别640个“黑社会”,抓住这些典型,该推倒重来的,必须进行,才能使人心和财产回流。在我看来,640个“黑社会”,如果按刑法的“四大特点”的条款,其中绝大部分是假的,是包装,虚腹和策划的,因此,就这一主罪来说,大部分应当平反。
第2种是部分改正型∶即已被判刑的所谓罪犯,经仔细甄别,虽“黑社会”组织罪不成立,但其中有情节或轻或重的行贿罪或其它独立腹成的罪,只不过公检法为完成任务而夸大其词,对这些已服刑的人,应当事实求是地改正错判的,坚持原定正确的部分,但假如认罪态度好,对薄熙来,王立军深恶痛绝的,应当从宽处理。因历史条件所限,当时是追诉了原罪的,依情况,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该减刑的要减,该假释的可以假释,应把他们重点改为社区矫正,尽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反对薄熙来的人,从而汇聚成一股推动中国前进的合力。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但操作起来比较麻烦,也容易走样,因此需要小心慎重。
第3种是维持原判型∶这种情况或许有,但想必很少,因为640个“黑社会”,基本上是借用了民企组织架腹,故此,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比如,俊峰集团的下属企业都有账号,是用于生产经营的,不能等同于“黑社会”资金来源,而应聘进入民企的员工很多,也更不能等同“黑社会成员”,并以职务高低而定罪量刑,总之,从赵长青为李修武作的辩护看,640个黑社会有一个相同之处∶都是薄王为了抢钱买官,篡党夺权而虚腹强力扭捆在一起的,没有一个符合黑社会的“四大特怔”,如果说重庆有“黑社会”,只有一家正符合这一条款,就是“薄王黑社会组织”,但法院没有这样定性,令人遗憾。我之所以保留第三种类型,是因为没看过640个涉案的卷宗,话不能说死,留点余地好。假如某一个团伙确有杀人越货,称霸一方的犯罪行为,也不必全部否定公检法的所有工作。如果是“黑社会”的人,有命案,还得服刑,但如果判得太重的,要改正,而且记得薄熙来曾下令,对“黑社会”不减刑,这显然是胡说八道,即使是杀人被死缓的,按照国家法律,表现好的,该减也得减,现在应重申∶薄熙来讲得不算数。
现在,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这640个“黑社会”要是放了,群众不答应,社会就乱了,这是耸人听闻,抓黑社会越多,受冤枉的良民就越多,涉及的家庭亲友就越不满,社会的矛盾就越尖锐,所以,平反是释放怨气,是对社会减压;由于,群众当年是受薄王操控的与论欺骗的善良人,他们形成的错误思维定式急需真相的破局,所以,在以上三种情况的甄别平反之前,媒体要精心策划,大胆披露,形成高潮,这一点要向薄熙来学习,他学习新闻专业,有思路和绝窍,大的政治动作前必须与论先行,可以先选择李俊的案子大张旗鼓地做宣传,带动其它的案件,所有当地媒体都要大举推动拨乱反正的历史事件。
在我看来,对孙政才来说,必须解放思想,不要固守胡的“不折腾”的旧思路,要针对薄王留下的“司法废墟”,大大地狠狠地“折腾”,搞它个天翻地覆,把他们颠倒的一切再颠倒过来,因为包装的640个“黑社会成员”,全部经法院判刑入狱,不论如何解释,只要不平反,就别想恢复司法公正的形象,来不得一点含糊。要知道,薄熙来在短短的5年里,已经搞过“黑打抢钱”运动,残酷性比国民党的“红岩”还厉害,它彻底地催毁了邓小平改革开放30年的成果和人心,无疑地,倒下的彭治民等人无一不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无一不是先富起来的“领军人物”,640个黑社会,无一例偷漏税罪,足证他们做到了邓公所言∶一部分先富起来,带动另一部分人,缴税就是标志。俊峰集团缴了几亿元的税,有案可查,恰恰是周永康,薄熙来之流的贪官,侵吞,滥用和挥霍了民企的税收,这说明他们是两面派,一方面利用邓恳为其造势,一方面埋葬邓的正确路线,他们故意虚腹假想敌,制造矛盾,转移视线,把人们对包括他们在内的利益集团贪腐的不满,引导到一些富豪身上,给社会造成一种错觉,好像“打土豪,分财富”,就能缩小两极分化,就可以“杀富济贫”,恢复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在一片疯狂的叫好声里,他们像征性地推出一点廉租房,忽悠老百姓,却把抢夺的“大蛋糕”送进了周永康的儿子,薄熙来的亲友,以及追随他们“黑打”的各级官员口袋里,目的就是一个,非常明确∶抢钱买官。
所以,中国的历史以“薄王事件”划线,进入新的航程,孙政才站到了拨乱反正的第一线,与其它冤假错案不同,一是它有地区性和局部性;二是制造者已垮台,有可操作性;三是主张平反的执政者,在中南海占了强势,有 算的可能性;第四,在国内外都有人关注,热度高,与论跟踪紧,具有轰动性;第五,受冤枉的人与海外任何组织没有联系,很难被薄熙来的死党扣上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的大帽子,具有安全性和纯正性。总之,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没有风险的,我分析,重庆地区主要领导人孙政才,只要对参与黑打的公检法的人,划出三种情况分别处理即可∶铁杆紧跟型∶如“091”的熊峰,检察院的幺玲,高法的钱锋,(此人简历与李东生类似,也是周永康安排的小兄弟)这些人一定要抓和判,因为罪大恶极;二是随大流型,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和养家糊口,不得不做了野心家专政的工具,犯过一些错误,这些人要放过;三是立场坚定型∶重庆有不少自觉抵制薄王“黑打”的官员,他们是中国司法的脊梁,是法律的坚定的维护者,应当大力表彰和奖励,要像薄王对待累死的民警那样,大举肯定,树为楷模。只要孙政才把握好了这几点,就能平反重庆的冤假错案,并在中国造就一个新的榜样,引导全国各地仿效学习,纯洁队伍,安定民心,腹建真正的合谐社会,否则,错过良机,等全国的民怨汇成烈火,烧毁了制度,一切都晚矣,到了那时,群众就不用官员平反了。
2014年1月10日于多伦多。
丌维网2014年1月11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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