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姜记者的博客  
姜维平,原香港《文汇报》记者,现在,是加拿大的一位新移民。  
https://blog.creaders.net/u/5154/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徐才厚与周永康的结局 2014-08-07 10:41:59
 

徐才厚与周永康的结局

姜维平

一个是政治局委员,一个是政治局常委,一个管军队,一个管司法,都是海内外与论关注的焦点人物,过去是人上人,现在是阶下囚,不论读者是属于哪一党哪一派的,都共认他们是贪腐分子,也都对他们将受到惩处没有疑问,但对能判多少年,判不判死刑,以及以后的政局变化,却有歧见。笔者写过《薄熙来检举揭发大老虎》一文,预示徐才厚的落马,笔者又写《周永康下苏州,强颜欢笑心里愁》一文,分析“政法王”的失落和矛盾心态,现在,已被2014729日的官媒所证实,因此,近日我在美国旧金山和洛杉矶短暂逗留,常有读者讯问我这两只老虎的最终下场,我查阅有关网上的信息,和我过去耳闻目睹的故事比对,又仔细思索党内外和海内外的形势,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们当中可能将有一人将被处死。处死之后,中国的司法体制将有一些可喜的变化。

为何判处极刑?

以前,政治局委员是持免死金牌的,所以,由体制所决定,一旦政治局委员涉足贪腐,不仅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而且影响深远,多年来中国官场的贪腐之所以越来越厉害,和这一金牌的笼罩作用有关,现在,习近平不惯毛病,王歧山不听邪,非要对政治局委员与常委下手不可,往小处说,他们是内部权斗,此消彼长;往大处讲,是救党救国,安抚民心,要我观之,动机不太重要,重要的问题是,徐才厚和周永康贪污受贿,卖官鬻爵,是不是真的,有无证支持,有,就必须抓,管他皇亲国戚的,有罪就判,该怎厶判就怎厶判,判得越重,对中国越有好处,老百姓越高兴,对人民越有益处。

由于徐才厚是大连八中毕业的,又原籍在瓦房店市,故“将军诞生地”或“将军的摇篮”曾经赫赫有名,当他任军委主要领导之后,故乡愚民以他为自豪,现在又以此为耻辱,因为他们知道了真相∶将军是他花钱买的,他当军委副主席之后再卖官,想把银子赚回来,于是,环绕着他,小人得志,君子受气,许多人都高升了,连他的本家兄弟徐某也大搞房地产,把“兔子不拉屎”的长兴岛搞成闻名遐迩的“新加坡”,所以,我听到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较之周永康,他最初还保留一点穷孩子的本色,比较纯朴,属于极其平庸之倍,后来随着地位攀升而堕落了;而周永康的思想性格不太一样,他当辽河油田党委书记或盘锦市领导时,就是与“黑社会”有联系的贪官和势利小人,他与“油贩子”暗渡陈仓,手里有了钱,再用钱买官,一直买到中南海的江泽民,真的难以想象,这样一个无恶不做的坏蛋,竟能被上级看中,步步高升,以至执掌中央政法委大权十年,黑白颠倒,徇私枉法,制造了无数起冤假错案,他的祸国殃民的罪行比“四人帮”要严重一百倍。

所以,虽然,徐才厚的罪行在军事法院审理,读者所知甚少;周永康的罪行,还蒙在鼓里,被暗箱操作,有待官媒进一步公布,但笔者认为,如同薄熙来案一样,如果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处理,无疑地,他们通通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试想,徐才厚治军,贪腐之风横行,一切都商品化了,连将军,大校等官衔都可以买卖,那厶,军队还有战斗力吗?这种贪腐乱军的情节不是十分严重吗?而周永康治下的公检法司已堕落成专门制造冤假错案的“大本营”,比如,20091113日发生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的唐福珍案,以周永康为靠山的地方官,抢了良民的地皮,拆了人家的房子,弱女子斗不过贪官,自焚身亡,还被强加一个罪名∶暴力抗法,这是哪一家的道理啊,记得我写过一篇评论,我说,人家自焚都犯法,这不是欺人太甚吗?总之,他当政法委书记十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十年,全国上下冤声载道,这个所谓的不可一世的“政法王”,难道不应当依法枪毙吗?

纵观中国历史,几乎每个朝代都是这样的∶新的皇帝上台,都要杀一批民愤极大的贪官污吏,以争取人心,何况现在已不是封建社会,习近平不是皇帝,但他来自基层,完全知道官场的现状,更了解民心所向,他应当知道,如果不是1976年粉碎“四人帮”的义举,凭中共专制统治者毛泽东27年累积的罪恶,已是民冤沸腾,经济凋敝,实在难以继续坐稳江山,所以,既使没有徐才厚和周永康伙同薄熙来政变说,习新上任,也要找几个人民群众最恨的贪官出气和替罪,而独掌政法委大权十年的周永康和为他保驾护航的“徐军头”等,就难逃悲惨的命运。其实,首恶应是江泽民,但习近平目前还不太好意思动他,再说,他已是老态龙钟的, 死亡只有一毫米了。对“死老虎”和“病老虎”,猎人一般是不打的,除非它有可能起死回生,反咬一口。

先徐后周,原因何在?

读者感到奇怪的是,周永康落马的事早已被炒热,而不太热的徐才厚案却提前公布,这使许多读者不解,实际上,这两人的案子都是薄熙来案的升级版,在深挖薄的策划政变的问题中,徐和周都必将露出水面,应当一视同仁,但周永康的官职比徐才厚高一级,讨论他们的案件,要走党内程序,徐由政治局委员举手表决就行,而周必得经中央四中全会审议才能正式公布,现在的新华社简讯不过百字,真是一字千均。他们一个早一个晚,一个“简”一个“繁”就在情理之中了。此外,还有一个原因,习近平首先必得抓住军权,先把军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才能做其它的事,而没什厶比打掉一批,同时任命一批自己人,更重要的事了。所以,读者已经看到,公布徐的案件与提升一些新面孔为上将或重要职位,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概之,习近平是以独掌军权为基础的。其他杂七杂八的一切事物,包括对三十多只大老虎的惩处,都是军权内多的派生物。

我看到近期网络上一篇文章,说习近平整肃军队“大老虎”,应担忧政变,这表明作者不太了解习,其实,习与胡不太一样,一是胡在军队没有什厶嫡系,连军官都没当过,江把徐才厚和郭伯雄放在他身边,叫他任军委主席,是摆当和魁儡,所以,汶川地震时他和温总理都调动不了军队,一点也不奇怪;二是胡也不是“红二代”,他出身贫寒,谨小慎微,靠“小媳妇精神”一步步爬上来的,不论党内军中都关系不铁;而习完全不同,第一,他是正宗的“红二代”,“红二代”的“大哥大”叶家支持他;第二,他父亲为人厚道,公正廉洁,作为中共改革派领军人物,留下的精神遗产价值连城;第三,他早年在军中给国防部长耿飚做秘书,既了解军队,又有嫡系人马,而且在福建任职期间,和吴 利等许多军头来往密切。所以,他很快就把军权顺利地抓到手了。

法治建设将出新招

不论徐和周如何判,都不是我太关心的问题,这两个腐败分子,既使判有期徒刑,已经那厶大岁数了,也将死在狱中,还留个恶名,所以,对老百姓来讲,最想知道的是,处理他们之后,会不会像当年“四人帮”倒台那样,来一场自上而下的平反冤假错案的“运动”,从729日新华社题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报道看,习有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猜想,这不仅仅是要把周当权时搞得堆积如山的冤假错案翻过来,让一些坐过冤狱的人恢复名誉,而且,还要搞司法独立,但可以肯定的一个前题是∶习不会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他会在坚持一党执政的基础上,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现在,听说有一些改革方案,比如,下级法院的人事安排由上级任免,而避免同级党委的干预,等等,令人乐观的是,周永康的案件处理完之后,中国的依法治国理念,可能就不仅仅像以前那样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空前力度地加强,也会在制度上做一些变革。不过,习近平可能陷入新的矛盾之中,左派指责他太右,右派批评他太左,因为没有真正的政党轮替式的制约,单靠自身不公开的内斗,各级政法委还存在,书记徇私枉法的事就难免,新的冤假错案将取代旧的,只是程度有所减弱而已,当民怨形成巨大的压力时,习近平可能不得不接受这样一种过渡形式∶中共公开分成左右两派,实际上大体上的派别早已形成,只是承认和利用而已,假如重庆的案子一审在地方,二审在广东就比较好。但愿改革包括案件异地两审制,一审在本地区级,二审在异地市级,有争议的大案增加三审在京城,这样一来,就比较能控制错判和乱判,而法治变好,老百姓安居乐业,各种暴力恶性事件就少了。

2014729修改于洛杉矶。

香港《开放》杂志20148月号首发。

更多文章请看个人网站∶

www.jiangweiping.com

转发请注明出处,联系作者:pwj1955@gmail.com

weiping55@hotmail.com

浏览(4733) (1) 评论(0)
发表评论
我的名片
姜记者
来自: 多伦多
注册日期: 2011-05-12
访问总量: 3,819,320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王健民:等你等得我心痛
· 王健民刑满获释,携家人抵达纽约
· 要警惕野心家借反习为薄熙来翻案
· 香港资深记者,《脸谱》和《新维
· 怀念魏京生的弟弟魏小涛
· 孟晚舟获准保释,但华为的困境却
· 孟宏伟被抓是一场大戏的前奏
分类目录
【我的评论】
· 王健民:等你等得我心痛
· 王健民刑满获释,携家人抵达纽约
· 要警惕野心家借反习为薄熙来翻案
· 香港资深记者,《脸谱》和《新维
· 怀念魏京生的弟弟魏小涛
· 孟晚舟获准保释,但华为的困境却
· 孟宏伟被抓是一场大戏的前奏
· 薄熙来死党,大连西岗区法院院长
· 周强声称改判冤案,港商钟安平却
· 刘云山制造了王健民的文字狱?
存档目录
2019-05-01 - 2019-05-01
2019-03-02 - 2019-03-23
2019-02-13 - 2019-02-28
2018-11-03 - 2018-11-03
2018-08-06 - 2018-08-06
2018-04-20 - 2018-04-20
2018-02-03 - 2018-02-03
2017-09-07 - 2017-09-26
2017-08-02 - 2017-08-09
2017-07-03 - 2017-07-12
2017-06-02 - 2017-06-24
2017-05-01 - 2017-05-25
2017-04-01 - 2017-04-04
2017-03-02 - 2017-03-27
2017-02-02 - 2017-02-24
2017-01-02 - 2017-01-31
2016-12-01 - 2016-12-28
2016-11-01 - 2016-11-27
2016-10-03 - 2016-10-28
2016-09-08 - 2016-09-30
2016-08-02 - 2016-08-07
2016-07-02 - 2016-07-31
2016-06-02 - 2016-06-25
2016-05-03 - 2016-05-30
2016-04-02 - 2016-04-26
2016-03-01 - 2016-03-25
2016-02-02 - 2016-02-27
2016-01-05 - 2016-01-25
2015-12-02 - 2015-12-10
2015-11-14 - 2015-11-29
2015-10-01 - 2015-10-25
2015-09-03 - 2015-09-30
2015-08-01 - 2015-08-21
2015-07-01 - 2015-07-28
2015-06-01 - 2015-06-30
2015-05-01 - 2015-05-18
2015-04-01 - 2015-04-29
2015-03-02 - 2015-03-20
2015-02-08 - 2015-02-28
2015-01-08 - 2015-01-14
2014-12-04 - 2014-12-10
2014-11-03 - 2014-11-26
2014-10-01 - 2014-10-07
2014-09-05 - 2014-09-15
2014-08-01 - 2014-08-29
2014-07-03 - 2014-07-10
2014-06-03 - 2014-06-26
2014-05-01 - 2014-05-25
2014-04-03 - 2014-04-09
2014-03-01 - 2014-03-20
2014-02-01 - 2014-02-18
2014-01-01 - 2014-01-31
2013-12-01 - 2013-12-30
2013-11-02 - 2013-11-30
2013-10-01 - 2013-10-23
2013-09-02 - 2013-09-25
2013-08-01 - 2013-08-31
2013-07-02 - 2013-07-30
2013-06-04 - 2013-06-27
2013-05-02 - 2013-05-23
2013-04-01 - 2013-04-30
2013-03-03 - 2013-03-27
2013-02-01 - 2013-02-28
2013-01-01 - 2013-01-25
2012-12-01 - 2012-12-28
2012-11-01 - 2012-11-30
2012-10-01 - 2012-10-28
2012-09-01 - 2012-09-29
2012-08-01 - 2012-08-20
2012-07-01 - 2012-07-11
2012-06-01 - 2012-06-27
2012-05-01 - 2012-05-26
2012-04-01 - 2012-04-27
2012-03-01 - 2012-03-28
2012-02-01 - 2012-02-28
2012-01-01 - 2012-01-28
2011-12-02 - 2011-12-31
2011-11-01 - 2011-11-30
2011-10-01 - 2011-10-31
2011-09-01 - 2011-09-26
2011-08-01 - 2011-08-30
2011-07-02 - 2011-07-31
2011-06-01 - 2011-06-30
2011-05-12 - 2011-05-30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